古琴演奏右手八法要略

大家都知道在古琴演奏中,右手有八個最基本的指法,即抹、挑、勾、剔、擘、托、打、摘。我們通常稱其為「右手八法」。  右手八法在古琴曲譜中用的最多,它是右手指法的基礎,也是古琴演奏中右手指法最重要的構成部分,右手的許多指法都是由它們組合變化而成的。如「涓」的指法,古人云:「抹、勾連謂之涓,如天馬攢蹄。」又如「長鎻」、「短鎻」、「背鎻」。以及「滾」、「拂」、「輪」、「歷」、「摟圓」、「間勾」、「打圓」等等。所以古人稱這八種指法為「八字綱領」(《太音大全集》),可見其重要性。因此對於彈琴者尤其是初學者來說,正確掌握這些基本指法是至關重要的。可是在以往的琴書譜集中對這些基本指法的解說,卻往往過於簡略,有些琴書中雖有手勢圖說及興詞,但都缺少具體的詳細解釋。如《太音大全集》中對勾、剔的解釋說:「向內入絃曰勾,向外出絃曰踢」。雖然配合了手勢圖,但是仍然不甚清晰明了。到底如何用力?指法要領在什麼地方?手勢動作應該如何?都沒有進一步的說明。正如明代徐青山《萬峰閣指法密牋》中所講的那樣:「就其抹、挑、勾、剔之類不過是其麄跡,可得而易知也,而其所以抹挑,所以勾剔者,不可得而易知也。」以至於使許多初學者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如覺得「抹」和「勾」是一樣的,都是半肉半甲聲。「挑」和「剔」沒有什麼不同,都是純甲聲等等。為了使初學者能夠正確掌握右手八法的要領而又知其所以然,下面就以琴學大師顧梅羹教授的《琴學備要》和彭祉卿所著的《桐心閣指法析微》為主體,對右手的八個基本指法分別從手勢、出音、動作、要領等方面作出詳細地比較和說明,以供初學者研習參考。「抹」  動作:食指向身彈入曰「抹」。食指屈曲根節,伸直中、末二節,指頭肉面箕斗中著絃,入弦稍稍深下。先肉後甲,由指面經甲尖中鋒正直彈入,不可斜掃。其運動在臂、腕暗助食指中、末二節之力。  手勢:中、名二指都自然平直,使中高於食,名又高於中,禁指更較高而直,各指指縫稍開,高下參差,有鳴鶴展翅之態。大指中末二節微彎,側待於旁,伏於食指下。《太古遺音?手勢圖》中「抹」的指法叫做「鳴鶴在陰勢」興詞曰:「鶴鳴九皋,聲聞於野;清音落落,自合韶雅;惟飛指以取象,覺曲高而和寡。」  出音:用力不可太重,太重則出音濁,下指宜輕而勁,用甲不宜太多,須半肉半甲,才能得音清健 。  要領:首先「抹」是一個半肉半甲音。凡半肉半甲音切不可用純甲來彈。「如純用甲,則聲多浮暴。法以箕鬥上,指頭肉處抵弦,先肉後甲……」(《程寓山左右手指法闡微》)。食指著弦後中鋒平直彈入,在用力上也要做到不輕不重。「食指屈曲根節,伸直中、末二節。」在這裡,伸直中、末二節是關鍵,因為當中末二節平直時則入弦的角度不大。這也是它和「勾」在手勢上的最大差別(「勾」是末節豎直)而這樣的手勢就自然而然的限定了「抹」這個指法出音相對於「勾」是清健的,也正好和興詞中「清音落落,自合韶雅。」是相一致的。還有一點也希望能引起初學者的注意,那就是手腕的配合,《琴學備要》中講的很明白「其運動在臂、腕暗助食指中、末二節之力。」也就是說,在出指時要有一個臂腕微抬的動作在裡面,這樣才便於用力,出音和諧。  另外,大指和食指的配合也十分重要。大指中、末二節要微微彎曲,側伏在食指的下面。為什麼要這樣做呢?因為當食指「抹」完以後便可以很方便的用大指的甲尖抵住食指的箕斗。這樣就為「挑」的指法做好了正確的準備。使抹、挑更具有連貫性,指法與指法之間的過渡也就更自然了。  在彭祉卿的《桐心閣指法析微》中還提到了一點非常關鍵的注意事項「……或以腕掌平覆。食指翹起。向下擊之。指出無力。音必不清。」這也是初學者需要加以避免的。「挑」  動作:食指向徽彈出曰挑。挑法,食指屈曲根、中兩節,用大指甲尖輕抵食指箕斗中,使兩指成一圈形,挑時大指伸直中末兩節,並微運腕力將食指向前推送,以助食指自伸之力。以伸縮靈活為妙。其運動在大指中末二節和食指中節的伸屈,切不可將兩指揑緊使其抵送不靈(顧梅羹《琴學備要》)。  手勢:食指與大指均屈中末兩節,大指以甲尖側面輕抵食指箕斗中。中、名二指微彎,名指高於中指,禁指又高於名指而微翹。顧梅羹教授十分貼切的將「挑」這一手勢列為《太古遺音》中的:「賓雁啣蘆勢」。原興詞曰「涼風倏至,鴻雁來賓;啣蘆南鄉,將以依仁;免度關而委去,遞哀音而動人。」  出音:挑以甲尖,得聲而手起。又要用力不覺,須堅實而不猛厲,才能得堅清之響,而虛靈無礙。要領:「挑」是一個純甲音,甲面著弦,中鋒彈入。「挑」時須微微藉助腕力。也就是說要有一個手腕微沉的動作。須當空下指,不可傍弦挨撫,「若傍弦挨撫,則出音混濁矣」(《程寓山左右手指法闡微》)。切不可將大指置於食指旁側,使其抵送不靈,這是很關鍵的一點。有些初學者總是愛將大指置於食指旁側,兩指揑緊。致使大指的力臂縮短,食指伸屈幅度變小,也不美觀。  彭祉卿在《桐心閣指法析微》中曾講過:「凡抹、挑均宜輕彈,惟必輕而且勁,方能彈出本音。若其輕如抹,則只得弦上浮音,不耐聽矣。」 唐代陳拙對「挑」的解釋說,「凡抹挑,以意見緩。凡挑,欲母助其實,不要推,輕虛出去。」  由此,我們不難看出, 相比之下,「抹、挑」要比「勾、剔」力度稍輕些,宜輕彈,以意見緩。「勾」  動作:「中指向身彈入曰「勾」。中指屈曲根、中二節,豎直末節,用指頭抵絃,半肉半甲勾入。古譜所謂「重抵輕出」,就是說宜重下指,輕出弦。才得中和無偏重偏輕的弊病。所以也要純用正鋒。一至四弦,提腕下指,探指深取;五至七弦,低腕下指,插指浮取」(顧梅羹《琴學備要》)。勾時須用腕、肘之力引之,勾後手指落在次弦之上,不必離開。手勢:中指屈其根、中兩節,豎直末節,食指提起微曲,而昂起首於最高處,大指側伏於食指下,名指平直高於中指略低於食指,各指指縫不宜張開,禁指伸直而微翹。《太古遺音?手勢圖》將「勾」 十分傳神的比作「孤鶩顧群勢」原興詞曰:「孤鶩念群,飛鳴遠度;堪憐片影,弋人何慕;與落霞以齊飛,復徘徊而下顧。」  出音:「重抵輕出」,渾厚凝重。「勾」較「抹」出音為重,然而不可太猛,最重要的是「輕出」兩字,須細細體會,加以琢磨。  要領:其運動在中節堅勁之力。「勾」和「抹」一樣都是半肉半甲音。他和「抹」有一個十分明顯的區別,那就是末節豎直,為什麼要末節豎直呢?因為「勾」是要「重抵輕出」的。何謂重抵輕出?即重下指而輕出絃。就是說下指時的力度要大些,當「重抵」下指將弦摁下後,末節要有一個向外彈出的動作。但是在彈出時就要有技巧了,在彈出的一瞬間末節改為平直「輕出」,讓弦從中指末節彈出。從音色上來講「勾」 和「抹」 對比,「勾」是比較渾厚、凝重的。當「勾」弦動作完畢以後,中指應自然的搭在次弦之上(切不可將甲尖打著琴面)。這樣就可以為下一個動作或「勾」或「剔」做好準備。使指法更加從容連貫。  在這裡還談到了一個出音時的技巧性問題,那就是一至四弦,提腕下指,探指深取;五至七弦,低腕下指,插指浮取。因為五至七弦相對於前四弦來說音要高、絃也硬些,如果也「探指深取」的話,出音就會顯得焦躁了。同時,大家還應該注意到一個是提腕下指、一個是低腕下指。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分別呢?因為琴面是有弧度的,在五到七弦低腕下指,可以避免中指入弦角度過大,這樣是有利於出音的。「剔」  動作:中指向徽彈出曰「剔」。中指微曲中、末二節,甲背著弦,下指不可太深,太深就會滯礙。須當空落指,其運動在中、末二節伸直堅勁之力。方能得靈動之機;又須正鋒彈出,得聲才清和渾厚。若剔出抵著前絃,致遏前聲,使無餘韻,則是指病,務當避免。在古法中,剔還有一種彈法「或用剔亦以大指抵送如挑法者。但中指指力本強。無需大指之助也。」(《桐心閣指法析微》)這種彈法早已不用了。  手勢:中指曲其中、末二節於掌下,而眾指低昂綽約,宛如張翼。大、食、名、禁指和興詞均與「勾」同。  出音:「剔」音須剛健勁拔,中和有力。然而不可太剛,太剛就會粗暴。「剔」較「挑」用力較大。然而不可太猛。太猛則濁俗。  要領:「剔」時不可附指於弦上,須當空下指。並且,剔完之後不可以碰到前弦。在力度的掌握上,彭祉卿在《桐心閣指法析微》講到「勾和剔較抹挑為重,但不可太猛,若其重如攫,則成殺伐之音矣。指決雲彈欲斷弦,須勿誤會欲字之意。」「打」   動作:「名指向身彈入曰「打」。名指微屈根節,豎直中、末二節,指頭著弦,由根節運動與「勾」微有不同,多用於一、二弦」(顧梅羹《琴學備要》)。  手勢:「中指伸直,高於名指,食指稍微低於中指,大指伸直中、末兩節,虎口前開後合,與食指作八字形。除名指外,各指指尖都略向上。」《琴學備要》中對這個手勢還有這樣一個要求:「名指末節最難堅勁,必需練習的推搖不動為妙。」 《太古遺音?手勢圖》稱其為「商羊鼓舞勢」其興詞曰:「有鳥獨足,靈而知雨;天欲滂沱,奮翼鼓舞;屈名指以臨弦,象其行之踽踽」  出音:出音宜輕,要有金石之聲(彭祉卿《桐心閣指法析微》)。  要領:從這些話中我們不難看出「打」這個指法是名指微屈根節,豎直中、末二節(而「勾」是豎直末節)。要注意用指的力度,他的下指比「勾」要堅決,出音比「勾」 也要輕些。「有誤認『打』字之意,將名指著力打弦,可發一嗷」(《程寓山左右手指法闡微》)。「打」這個指法在明代以後的琴譜中逐漸被「勾」所代替。那是因為名指的運動較難得力,不如中指靈動的緣故,所以避難就易地將其替代了。汪孟舒在《烏絲欄指法釋》中引楊田說:「打,中、名指向下打一弦著面,二指通用。二指,食指也。」《大全諸家釋指》中也有這樣的記載:「古譜食、中、名向內發弦,均謂打。故譜難曉,近譜分指主之,殊為要當。」這說明在古譜中「打」是食、中、名三指均可的,並不局限於名指一指。這就為明代以後的琴譜中逐漸以「勾」代「打」找到了依據。後來雖然通用,但是,由於「勾」和「打」在出音的輕重上存在著差別,所以我認為,今人創作琴曲,如果能根據內容情感的輕重需要,和旋律音用指的順從,把「勾」和「打」分開使用,仍可謂是妥善的辦法。「摘」  動作:名指向徽彈出曰「摘」,名指屈曲中節,豎直末節,用甲背向外出弦,運動也在根節,需要伶俐。其運動在臂、腕助末節勁挺之力(顧梅羹《琴學備要》)。  手勢:食、中二指併攏略俯,大指稍曲中、末二節虎口略開,禁指伸直而微翹。興詞與「打」同。  出音:「摘」是一個純甲音,出音要「取其音活,打摘宜輕彈如抹挑」 (彭祉卿《桐心閣指法析微》)。要領:「摘」這個指法關鍵是右手名指中、末二節要用的伶俐。觸弦時要中鋒彈出,出音不可以太剛烈。在《程寓山左右手指法闡微》中要求「摘必伶俐,其指末節當以軟勁為竗。須習練乃得。」  打、摘多用於一二弦與擘、托相應。有一說在彈打、摘時可用大指抵住六弦或七弦以方便出音。但是在大多數的琴書譜集中並未作這樣的要求。若究其原因,如要抵住六絃或七絃的話,勢必要再作提腕的動作,反而又增添了麻煩。所以還是以不抵為好。「打」也是自然落在次絃之上,為「摘」作好了準備,我們可以根據譜字的需要,就勢「摘」出即可。「擘」  動作:大指向身彈入曰「擘」。將大指倒豎,微屈末節,大指倒豎之時,肘亦微微上抬。其運動在大指末節,宜微用腕力,甲尖著弦而入。清初孫沚亭指法說「擘」:「掌爪間有破竹分張之勢」是形容的十分貼切的。  手勢:肘張、臂平、腕曲、掌俯,大指倒豎,虎口微開,中、末二節微彎,食、中、名三指平直,中指中、末二節稍低於食、名二指,禁指伸直,又稍高於名指。各指指縫微開勢如鶴翅初張,竦體孤立,有臨風鼓舞之態。(顧梅羹《琴學備要》)《太古遺音?手勢圖》將「擘」和「托」的手勢名為「風驚鶴舞勢」。原興詞曰:「萬竅怒號,有鶴在梁,竦體孤立,將翱將翔;忽一鳴而驚人,聲凄厲以彌長」。  出音:音取純甲。出音須堅實有力,又要有用力而不覺的形態為妙。  要領:大指指力本來就很強,堅實有力的音響不難做到,但是注意不能太過。用力不可太猛,太猛則濁俗燥烈了。在用「擘」這個指法時,可將中指輕抵於外弦上。如「擘」七弦,則中指置於二弦上,「擘」六弦,中指置於一弦上。「托」法,也可這樣使用。這樣就更加便順了。「托」  動作:大指向徽彈出曰「托」。將大指倒豎,虎口全開,大指指節伸直,指須靠絃,使絃從指面經甲尖向岳而出。其運動在大指末節,並要用腕力配合。  手勢:肘張、臂平、腕曲、掌俯,大指倒豎,張開虎口。其手勢和興詞與「擘」相同出音:「托」是半肉半甲音。則全和尚的指法中說:「須向岳,則聲雅壯」,出音以雅、壯為美。  要領:「托」不能只用純甲,應該是半肉半甲。大指不可仰天向上托弦,托出時應向著岳山的方向托出。在唐代陳拙的指法中有這樣一段話:「凡『擘』(古譜中「擘」、「托」方向於今相反)尤貴用肉,當斜指、使弦自使指面上過『擘』出向岳。」  元代以前在古譜中的「擘」、「托」和現今的「擘」、「托」方向正好相反。《太音大全集?手勢圖》曰:「甲肉相半向外出絃曰『擘』,向內入絃曰『托』。」顯然古譜中的「擘」是現在「托」的手法;「托」是現在「擘」的手法。這個變化在元代吳澄的《琴言十則》指法里就已經出現了。明代的諸家琴書譜集之中有用「古法」的,也有用「今法」的。近現代基本上已經全部使用「今法」了。明白了古今「擘」、「托」相反對於我們今後演奏古譜或打譜都是很有幫助的。如果是宋、元以前的古譜,「擘」、「托」仍需按照古法彈,指法方可順從。大家也許注意到,許多琴書譜集之中,除了指法之外,還配有手勢圖說。如田紫芝的《太古遺音》、蔣克謙的《琴書大全》、顧梅羹教授的《琴學備要》等等。為什麼這些琴書譜集都這樣注重手勢呢?因為正確的指法手勢在古琴的演奏中「不僅是有關外表上的美觀,而且是直接影響行氣的通塞,使力的張弛,運指的靈笨,取音的美惡」 (顧梅羹《琴學備要》)。演奏時不光給聽者以聽覺上的享受,同時還要給人們以視覺上的美感。隋唐之際的大琴家趙耶利就曾說道:「彈琴兩手必須相跗,如雙鸞對舞,兩鳳同翔。要在跗弦作勢,不在聲外搖指」(見趙惟則《彈琴法》)。因此,指法手勢的美觀性和正確性是同樣重要的。所以在寫每個指法時,我都將手勢作為單獨的一項列出,也是希望能夠引起初學者的注意。  在了解了右手八法的要領之後,也許會有這樣的疑問,這八個指法在琴的什麼位置下指著絃比較合適呢?在唐陳拙的指法中我們可以找到答案「指分遠近:下指取聲,須分中、平、遠、近。如使平聲者,擘托齊撮離岳三寸許;勾剔打摘一徽上下用。……」 因為在絃上不同的位置下指,所得到的音色也是有所不同的。近岳山下指,則出音有金石之聲;在徽附近下指,則出音圓潤而含蓄。我們演奏時可根據琴曲所表達的內容情感的需要,而自然處理。  《太古遺音》上有這樣兩句話:「左手吟猱綽注,右手輕重疾徐。」右手八法下指出音自然是要分輕、重、疾、徐的。先說輕、重,一般來講抹、挑輕,勾、剔重;打、摘輕,擘、托重。在一二弦欲輕,則用打摘;欲重,則用勾剔。在三四五弦欲輕,則用抹挑;欲重,則用勾剔。在六七弦欲輕,則用抹挑;欲重,則用擘托。再說疾徐,疾徐者,快慢節奏是也。彭祉卿在《桐心閣指法析微》中這樣講述指法的疾徐:「凡獨用者徐,並用者急。勾剔擘托並用者稍徐,抹挑打摘並用者最急。」 我們不妨看一下名曲《漁樵問答》的第一段,已是非常能夠說明問題的。汪孟舒的《烏絲欄指法釋》中引則全和尚指法:「……勾在次弦上住,令聲雄壯。此聲多是一句之分聲也。又因勾而有剔,且分緩急。」則全和尚這裡講的「勾」就是一句的句讀。這從《漁樵問答》的第一段中也不難看出,凡是散音獨用的「勾」或者「挑」都起到了句讀的作用。所以,對於右手八法的出音若能分清輕重疾徐,這對我們演奏好琴曲,對表達情感的藝術處理都是有莫大的幫助的。  也許大家注意到了古今指法之中有的有些相悖,各家各派所用指法也是大同之中常有小異。那麼如何才能夠處理好這些相悖或不同呢?這就要看這些指法是用在什麼曲子上了,在研習一首琴曲之前,我們應該先大致了解這是什麼時代的創作,是什麼派別的傳譜。若是彈唐宋以前的古譜,一定要用古指法,如《神奇秘譜》本《酒狂》最後一段中的兩個「擘」就不能按照現在的「擘」法來彈,仍應按古法的「擘」來處理。彈某個派別的琴曲,當然要用這個派別的指法,近世所傳各家琴譜卷首無不載有指法說明,只有按照他的指法按彈,這樣就不會有太多的問題,自然也就音從字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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