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中的賈探春
賈探春,中國古典小說《紅樓夢》主要的人物,是故事主人公賈寶玉的庶出妹妹,為趙姨娘所生,與賈環同母。她也是海棠詩社的發起者,別號蕉下客,居於大觀園中的秋爽齋,為人精明能幹,從十二釵的判詞中推斷最終遠嫁他方。
賈探春,中國古典小說《紅樓夢》主要的人物,是故事主人公賈寶玉的庶出妹妹,為趙姨娘所生,與賈環同母。她也是海棠詩社的發起者,別號蕉下客,居於大觀園中的秋爽齋,為人精明能幹,從十二釵的判詞中推斷最終遠嫁他方。她也是海棠詩社的發起者,別號蕉下客,居於大觀園中的秋爽齋,為人精明能幹,從十二釵的判詞中推斷最終遠嫁他方。
賈探春也是金陵十二釵中一個受爭議的角色,一般議論她「揀了高枝兒飛去」,寧認王夫人為嫡母,與生母趙姨娘撇清。但經過紅學家對滿清貴族的家族倫理研究,兒女雖是庶出依舊是主子,正房太太才是其母,而偏房姨太太還是奴才。換言之,賈探春在書中的表現是符合當時滿清大族的禮教的。她是曹雪芹筆下除王熙鳳外另一個展現有「金釵治事」長才的角色,也是在賈府中具備慧眼及勇氣的女性(在查抄大觀園時,唯一表達反對意見的角色)。
後四十回的續書中,她的結局是遠嫁至海疆的官家中,華衣返家。按張愛玲考證原著結局,她是被封以杏元公主的名號,遠嫁番王和親。
與其親母趙姨娘之關係有人以探春不願意承認自己的親生母親趙姨娘,尊嫡母為母親為非,實為當時風俗禮法如此,非其不認親也。按當時的家族倫理,兒女雖是庶出依舊是主子,正房太太才是其母,而偏房姨太太還是奴才,她就是想認趙姨娘也必須那麽說,更何況趙姨娘對探春實有辱而無愛,紅樓夢中給其人格「陰微鄙賤」四字評語可說是一語中的(從五十五回回目《辱親女愚妾爭閑氣》可見一斑)在書中趙姨娘命探春作而探春不從之事,仍不脫陰微鄙賤四字,如探春理家時趙國基(趙姨娘之兄弟)之喪葬即為一例(五十五回)。
另依情而論,賈府中迎、探、惜三春以至於寶玉等一輩小兒女皆由賈母和王夫人一手帶大,對探春來說,王夫人才是真正給予她親情的母親,給予養育、保護、教導和關愛,反觀趙姨娘,真是空有血緣而無親情,而其行為之猥瑣卑鄙,又叫有才有志的探春如何認其為母呢?
丫鬟:待書 翠墨 小蟬代表花:探春為十二釵中唯一具兩代表花者
1.杏花─其命運之代表 六十三回《壽怡紅群芳開夜宴 死金丹獨艷理親喪》中掣花簽時所得為杏花: 「眾人看上面是一枝杏花,那紅字寫著『瑤池仙品』四字,詩云:日邊紅杏倚雲栽。 注云:『得此簽者,必得貴婿,大家恭賀一杯,共同飲一杯。』」
2.玫瑰─其性格之代表 六十五回中,賈璉偷娶尤二姐後,其心腹小廝興兒對尤二姐大略介紹家中人物時,題到探春時有以下評語:「三姑娘的渾名是『玫瑰花』...玫瑰花又紅又香,無人不愛的,只是刺戳手。也是一位神道,可惜不是太太養的,『老鴰窩裡出鳳凰』」
玫瑰帶刺,但若不受威脅絕不主動攻擊,正如探春個性。四十七回《惑奸讒抄檢大觀園 矢孤介杜絕寧國府》中給予王善保家的令人爽快的一巴掌,也是因為王善保家的以下犯上,並且掀探春的衣襟此舉無疑將探春當賊看。探春的動怒是捍衛人格的一種表現,之所以口稱王善保家的為『奴才』更是以階級制度杜絕污辱。
而玫瑰「又紅又香,無人不愛的」也是探春個性令人喜愛的一面,探春落落大方、不扭捏造作;借黛玉之眼觀來,探春「俊眼修眉、顧盼神飛、文彩精華、見之望俗」
判詞解釋[回目錄][編輯本段]才自精明志自高,生於末世運偏消.清明涕送江邊望,千里東風一夢遙.
[注釋]
這一首是寫賈探春的。
1.自——本。精明,程已本誤作「清明」,與第三句頭兩個字重複。小說中說「探春精細處不讓風姐」(第五十五回),又寫她想有一番作為。
2.「生於」句——說探春終於志向未遂,才能無從施展,是因為這個封建大家庭已到了末世的緣故。脂批:「感嘆句,自寓。」意思是說有作者身世感慨在。
3.「清明」二句——清明節江邊涕淚相送,當是說家人送探春出海遠嫁。冊子上所畫的船中女子即探春。原稿大概有一段描寫送別悲切的文字,現在所見後四十回續書中沒有這個情節而且把「涕送」改為「涕泣」,一字之差,把送別改為望家了。畫中的放風箏是象徵有去無回,所謂「遊絲一斷渾無力,莫向東風怨別離。」(第二十二回探春所制燈謎——風箏。)所以,放風箏的「放」不是「放起來」而是「放走」的意思,小說特地描寫過放走風箏(說是放走病根兒)的情節,則畫中放走風箏的「兩個人」,當就是後來遣探春遠嫁的設謀者,但不能落實,有可能是對投向王夫人懷抱、不承認自己生母的探春懷恨記仇的趙姨娘和賈環。「千里東風一夢遙」,也是說天長路遠,夢魂難度,不能與家人相見,與我們現在讀到的探春嫁後又回娘家探親不同。
紅樓夢曲分骨肉
一帆風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園齊來拋閃。恐哭損殘年,告爹娘:休把兒懸念。自古窮通皆有定,離合豈無緣!從今分兩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牽連。
[注釋]
1.「一帆」幾句——指賈探春遠嫁。
2.爹娘——指賈政、王夫人。賈探春是庶出,為賈政的小老婆趙姨娘所生,但她不承認自己的生身母親:「我只管認得老爺太太兩個人,別人我一概不管。」(二十七回)所以趙姨娘說她「沒有長翎毛就忘了根本,只揀高枝兒飛去了。」
3.窮通——窮困和顯達。
[鑒賞]
賈府的三小姐探春渾名「玫瑰花」,她在思想性格上與同是庶出的姊姊「二木頭」迎春形成了鮮明的對照。她精明能幹,有心機,能決斷,連鳳姐和王夫人都畏她幾分、讓她幾分。在她的意識中,區分主僕尊卑的封建等級觀念特別深固。她之所以對生母趙姨娘如此輕蔑厭惡、冷酷無情,重要的原因是,趙姨娘作為一個處於婢妾地位的人,竟敢逾越「上」「下」的界線,冒犯她作為主子的尊嚴。抄檢大觀園時,在探春看來,「引出這等醜態」比什麼都嚴重,她「命眾丫鬟秉燭開門而待」,只許別人搜自己的箱櫃,不許動一下她丫頭的東西,並且說到做到,絕無迴旋餘地,這也是為了在婢僕前竭力維護作主子的威信與尊嚴。「心內沒有成算的」王善保家的不懂得這一點,動手動腳,所以當場挨了一記巴掌。
探春對賈府面臨大廈將傾的危局頗有感觸,她想用「興利除弊」的微小改革來挽回這個封建大家庭的頹勢,但這隻能是心勞日拙,無濟於事。
對於探春這樣的人,作者是有階級偏愛和階級同情的。但是,作者沒有違反歷史和人物的客觀真實性,仍然十分深刻地描繪了這個形象,如實地寫出了她「生於末世運偏消」的必然結局。原稿中寫探春後來遠嫁的情節與續書不同,這我們已在她的判詞的注釋中說過了。曲中「從今分兩地,各自保平安」,也是她一去不歸的明證。「三春去後諸芳盡」,迎春出嫁八十回前已寫到,元春之死、探春遠嫁,從她們的曲文和有關的脂批看,也都在賈府事敗之前,可能八十回後很快就會寫到,這樣,八十回後必然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情節發展相當緊張急遽,決不會像續作者寫「四美釣游魚」那樣鬆散、無聊。
「野玫瑰」[回目錄][編輯本段]賈探春,是賈府的三小姐,或稱三姑娘,是榮府二老爺賈政與姨娘趙氏所生,與迎春一樣,也是庶出,但其性格,卻與迎春有天壤之別。她有才幹,有眼光,敢做敢為;她是一個關注家族命運,富有憂患意識的大觀園中的女「政治家」。但是,她身為女子,且系庶出,又生逢賈府末世,故亦終究不能有所作為。正如第五回中探春之判詞所云:「才自精明志自高,生於末世運偏消。」
探春是在第三回書中為迎接林黛玉到賈府與迎春、惜春同時出場的。一出場,作者就有意識地輕輕「點」了一筆,使她與迎、惜有所不同:當寶玉欲送「顰顰」二字為黛玉之表字時,「探春便問何出?」寶玉解說後,探春又笑道:「只恐又是你的杜撰。」雖然只是一兩句話,但相比之下,迎、惜二人,卻是始終無一言。細心的讀者,會在這裡已看出了探春與迎、惜之不同。探春出場時,書中描寫她「削肩細腰,長挑身材,鴨蛋臉面,俊眼修眉,顧盼神飛,文彩精華,見之忘俗。」其中「顧盼神飛」四字,活畫出她的聰敏、伶俐、大方的風采。
探春在《紅樓夢》中無疑是一個活躍人物,她個性突出,與眾不同。元妃省親時諸姐妹的題詠、林黛玉葬花之詩,都顯示著大家的詩才。賈探春,這個有才幹、有思想的三姑娘,正是根據這種情況第一個提出了建立詩社的創意(第三十七回),她給寶玉和眾姐妹送上了帖子(猶如今日之開會通知或邀請函),邀集大家共議。在給寶玉的帖子中,還特別舉出了東晉高僧慧遠之蓮社及謝安邀友集於東山的典故,以為結社之榜樣。但值得注意的是帖中云:「孰謂蓮社之雄才,獨許鬚眉;直以東山之雅會,讓余脂粉。」意思是誰說結詩社以展示才華,只能是男子的事,我這裡卻主張我們女子也應有此雅會。我們雖不能說探春是女權主義者,但她不讓鬚眉的剛烈品格,卻是顯而易見的。對探春的創意,寶玉自然「喜得拍手」叫好,而且表示「早就該起個社的」。在探春的號召之下,眾姐妹都熱烈響應,聚會在秋爽。探春提出了詩社活動的時間,「一月之中,只可兩三次才好。」又表示「我須得先作個東道主人」,並決定當日就開一社……總之,探春不僅是建立詩社的創意者,也是詩社活動的「決策」者。於是,大觀園中第一個以女詩人為主體的海棠詩社誕生了,而且此後一發而不可收,海棠詩之後,有菊花詩、蘆雪廣即景詩、懷古詩、桃花詩……詩,成為《紅樓夢》這部交響樂中最美好的旋律。而詩社的創建,正是探春才幹的一次高雅的顯現。
《紅樓夢》中寫探春故事最動人的還是她的「理家」及其在「抄檢大觀園」中的表現。
第五十五回一開始,就寫鳳姐「小月了」(流產),在家養病,「不能理事」。於是,受王夫人之託,探春偕李紈、寶釵共同理家,用下人們的話來說,則是「倒了一個巡海夜叉,又添了三個鎮山太歲」。探春理家遇到的第一個問題,就是那些管家媳婦們對她的輕視甚至是故意的刁難,如吳新登的老婆就是一個代表。趙姨娘的兄弟趙國基死了,該賞多少銀子?按常規,吳新登老婆應該在報告此事的同時,還要說出慣例,以備主子裁決,但這次吳家老婆報告了趙國基已死之後,「垂手旁侍,再不言語」,意思很明白,看你三姑娘如何處置,更何況趙國基與賈探春又存在那種特殊的血緣關係,所以更是對探春考驗。聰明的探春,當然意識到問題的敏感,立刻制止了李紈的賞銀四十兩的表態,責令吳家的說出以往的成例,而吳家的卻回答說忘了,要現去查舊賬。探春笑道:「你辦事辦老了的,還記不得,倒來難我們。你素日回你二奶奶也現查去?」……一通不軟不硬、綿里藏針的妙語,把個吳家的說得「滿面通紅,忙轉身出來」。這一回合,探春顯然是強者,是贏家。查了舊賬以後,探春按例決定賞銀二十兩。
但這一決定立刻引來趙姨娘的大鬧,趙姨娘說:「……如今你舅舅死了,你多給了二三十兩銀子,難道太太就不依你?……(你)如今沒有長羽毛,就忘了根本,只揀高枝兒飛去了!」探春沒聽完,「已氣的臉白氣噎,抽抽咽咽的」哭起來了。從血緣關係上說,趙國基無疑是探春的舅舅,但在封建宗法制社會裡,這一血緣關係是不被認可的,她只能承認王夫人是母親,生母趙姨娘反而成為「姨娘」,因此,她也只承認王夫人之兄王子騰是舅舅,不承認趙國基是舅舅,而且在她眼裡,趙國基不過是跟著賈環的僕人(這也是事實)。這一切,對今天的讀者來說,是不可理解的,但歷史就是如此。這是封建社會的畸形狀態,是封建宗法制度對人性的摧殘。賈探春作為貴族之家的一個年青女子,她根本不可能與這強大的宗法制度相抗衡。探春最痛心的,就是趙姨娘唯恐別人不知道賈探春是她趙姨娘養的,「必要過兩三個月尋出由頭來,徹底來翻騰一陣,生怕人不知道,故意的表白表白。」庶出的身世,無疑是探春終身的悲劇,而生母趙姨娘卑劣的品格,陰暗的心理,在賈府中的惡名,更給探春造成極大的壓抑。然而剛強的探春,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以自己的才幹,成為眾姐妹中的公認的佼佼者。
探春是最關注家族命運的「政治家」,她為賈府上下的「自殺自滅」而痛心疾首。在她的心目中,「抄檢大觀園」對賈府來說,就是「自殺自滅」的奇恥大辱。
第七十四回寫了對大觀園中七個地方的抄檢,最精彩的就是在探春房裡的一幕。我們不妨把整個過程分為八個層次:
1.探春知道有人來抄檢,「命眾丫頭剪燭開門而待」;
2.公然申明:「我的東西倒許你們搜閱,要想搜我的丫頭,這卻不能」;
3.聯想到甄家的被抄,慨嘆自家是在「自殺自滅」;
4.要鳳姐明確回答「東西都翻明白了」;
5.王善保家的「顯勢作臉獻好」,拉起探春的衣襟;
6.探春大怒,打了王善保家的一記響亮的耳光,痛罵「狗仗人勢」的奴才;
7.侍書挖苦王善保家的,鳳姐讚許「真是有其主必有其奴」;
8.眾人勸慰探春,結束。
由此可以看出,探春對此醜行深惡痛絕已達極點。被抄檢的其它六處,所有的人都恐懼萬分,而探春卻「剪燭開門而待」,這本身就是抗議!她維護自己的丫鬟,不準翻抄丫鬟之物,這也是抗議!她怒打王善保家的,這更是抗議!探春之所以如此憤激,道理很簡單,請看下面一段探春的最「經典」的剖白與感嘆:
你們別忙,自然連你們抄的日子有呢!你們今日早起不曾議論甄家,自己家裡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們也漸漸的來了。可知這樣大族人家,若從外頭殺來,一時是殺不死的,這是古人曾說的「百足之蟲,死而不僵」,須從家裡自殺自滅起來,才能一敗塗地!
說到這裡,探春已「不覺流下淚來」。探春不是賈府的叛逆者,更談不到封建社會制度禮教的叛逆者,相反,她是賈府大廈的最真誠的維護者。因此,當她以「政治家」的敏銳眼光看到了大廈將傾的現實時,激發出的悲憤、痛惜之情,就比賈府上下所有的主子來得更強烈、更真摯。實可謂一片赤誠!
然而,探春的警策之論以及種種興利除弊、秉公治家的舉措與努力,都終究未能挽救賈府的最後的敗落,而她自己也只落得一個遠嫁海疆的結局。
美麗的探春,不僅才幹出眾,而且情趣高雅。她的詩才雖不及薛、林,但亦有自己的韻味,其《簪菊》詩,就受到姐妹們的好評。她處事、治家,也更有「文化品味」,與鳳姐相比,兩人皆有才幹,都可謂理家能手,但兩個人的「境界」卻不同:探春關注的是整個家族的命運,而鳳姐主要是為了一己之私利;探春理家有理念,有危機感,有憂患意識,而鳳姐全靠隨機應變,惟以討好賈母為主,充滿市俗氣。探春身為女子,但其爽朗氣概不讓鬚眉。請看她居住的闊朗的秋霜齋里:大理石案上「筆如樹林」、「寶硯數方」,牆上是「大幅字畫」,案上是「大鼎」,架上是大觀窯的「大盤」,盤裡是數十個「大佛手」……居室如其人,這毫無脂粉氣的居室,正表現了探春的男子氣度。
「心病」[回目錄][編輯本段]探春是一個很有修養,也很愛面子的姑娘,可偏偏托生在一個欠缺修養,不懂得尊重別人,更不懂得尊重自己之人的肚子里。如果說趙姨娘為趙國基之事與探春翻臉還可恕得的話,那麼,為了一瓶「露」呀,「霜」之類雞毛蒜皮的小事情而丟人現眼的話,那的確是有些不值。「太太那邊的露再無別人,分明是彩雲偷了給環哥兒去了。」環哥兒是誰?他缺少一瓶子「露」嗎?環哥兒是賈府三小姐賈探春的同胞兄弟,其實,他什麼也不缺,缺少的只是男子漢的那一點點骨氣。探春是孤獨的,因為趙姨娘的卑微和環哥兒的委瑣;探春又是幸運,因為這些姐妹們的敬伏與呵護。
平兒見晴雯說出了「偷露」之事,便笑道:「這也倒是小事。如今便從趙姨娘屋裡起了贓來也容易,我只怕又傷著一個好人的體面。別人都別管,這一個人豈不又生氣。我可憐的是他,不肯為打老鼠傷了玉瓶。」說著,把三
個指頭一伸。襲人等聽說,便知他說的是探春。大家都忙說:「可是這話,竟是我們這裡應了起來的為是。」平兒又笑道:「也須得把彩雲和玉釧兒兩個業障叫了來,問准了他方好。不然他們得了益,不說為這個,倒象我沒了本事問不出來,煩出這裡來完事,他們以後越發偷的偷,不管的不管了。」襲人等笑道:「正是,也要你留個地步。」平兒便命人叫了他兩個來,說道:「不用慌,賊已有了。」玉釧兒先問賊在那裡,平兒道:「現在二奶奶屋裡,你問他什麼應什麼。我心裡明知不是他偷的,可憐他害怕都承認。這裡寶二爺不過意,要替他認一半。我待要說出來,但只是這做賊的素日又是和我好的一個姊妹,窩主卻是平常,裡面又傷著一個好人的體面,因此為難,少不得央求寶二爺應了,大家無事。如今反要問你們兩個,還是怎樣?若從此以後大家小心存體面,這便求寶二爺應了,若不然,我就回了二奶奶,別冤屈了好人。」彩雲聽了,不覺紅了臉,一時羞惡之心感發,便說道:「姐姐放心,也別冤了好人,也別帶累了無辜之人傷體面。偷東西原是趙姨奶奶央告我再三,我拿了些與環哥是情真。連太太在家我們還拿過,各人去送人,也是常事。我原說嚷過兩天就罷了。如今既冤屈了好人,我心也不忍。姐姐竟帶了我回奶奶去,我一概應了完事。」眾人聽了這話,一個個都詫異,他竟這樣有肝膽。寶玉忙笑道:「彩雲姐姐果然是個正經人。如今也不用你應,我只說是我悄悄的偷的唬你們頑,如今鬧出事來,我原該承認。只求姐姐們以後省些事,大家就好了。」彩雲道:「我乾的事為什麼叫你應,死活我該去受。」平兒、襲人忙道:「不是這樣說,你一應了,未免又叨登出趙姨奶奶來,那時三姑娘聽了,豈不生氣。竟不如寶二爺應了,大家無事,且除這幾個人皆不得知道這事,何等的乾淨。但只以後千萬大家小心些就是了。要拿什麼,好歹奈到太太到家,那怕連這房子給了人,我們就沒幹系了。」彩雲聽了,低頭想了一想,方依允。
趙姨娘的倒三不著兩是探丫頭的一塊「心病」,環老弟的不上進更讓這心病雪上加霜。探春為賈府節省幾十兩銀子事小,試圖改變她「姨娘」這一貫不怎能么討人喜歡的作派是真。她絕對不能容許她「仗著勢兒」狐假虎威,胡作非為。因此,她必定要尋出理由來煞煞她那遭人唾棄的「小性兒」。
奏巧這日王夫人往錦鄉侯府去赴席,李紈與探春早已梳洗,伺候出門去後,回至廳上坐了。剛吃茶時,只見吳新登的媳婦進來回說:「趙姨娘的兄弟趙國基昨日死了。昨日回過太太,太太說知道了,叫回姑娘奶奶來。」探春便問李紈。李紈想了一想,便道:「前兒襲人的媽死了,聽見說賞銀四十兩。這也賞他四十兩罷了。」吳新登家的聽了,忙答應了是,接了對牌就走。趙國基是探春的娘舅,這是改變不了的血緣。多賞了二十兩銀子,雖有違祖上的規矩,但卻是長孫長媳李紈作成的裁定,探春完全可以做個順水的人情。雖是二十兩銀子,但於趙姨娘臉面上不知要增添幾多的光輝。可探春並沒有這樣做,她深知自己庶出的地位,且太太又是那樣的看重她。因此,於探春看來,越是這樣,越是要對得住太太,更要對得住自己。為人作事都必須拿得住、行得正,惟有這樣才受人敬畏而不負眾望。
探春眼見得回話之人的這般德性,便知其中定有蹊蹺。於是說道:「你且回來。」吳新登家的只得回來。探春道:「你且別支銀子。我且問你:那幾年老太太屋裡的幾位老姨奶奶,也有家裡的也有外頭的這兩個分別。家裡的若死了人是賞多少,外頭的死了人是賞多少,你且說兩個我們聽聽。」一問,吳新登家的便都忘了,忙陪笑回說:「這也不是什麼大事,賞多少,誰還敢爭不成?」探春笑道:「這話胡鬧。依我說,賞一百倒好。若不按例,別說你們笑話,明兒也難見你二奶奶。」吳新登家的笑道:「既這麼說,我查舊帳去,此時卻記不得。」探春笑道:「你辦事辦老了的,還記不得,倒來難我們。你素日回你二奶奶也現查去?若有這道理,鳳姐姐還不算利害,也就是算寬厚了!還不快找了來我瞧。再遲一日,不說你們粗心,反象我們沒主意了。」吳新登家的滿面通紅,忙轉身出來。眾媳婦們都伸舌頭,感覺得探春並非是那種一句話就可以打發走了的黃毛丫頭,因此,閑著的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氣。
吳新登家的碰了一鼻過且過子灰,一時,取了舊帳過來。探春看時,兩個家裡的賞過皆二十兩,兩個外頭的皆賞過四十兩。外還有兩個外頭的,一個賞過一百兩,一個賞過六十兩。這兩筆底下皆有原故:一個是隔省遷父母之柩,外賞六十兩,一個是現買葬地,外賞二十兩。探春便遞與李紈看了。探春便說:「給他二十兩銀子。把這帳留下,我們細看看。」
探春雖說給了吳新登家的等一個下馬威,可也激怒了趙姨娘。吳新登家的去了,忽見趙姨娘進來,李紈探春忙讓坐。趙姨娘開口便說道:「這屋裡的人都踩下我的頭去還罷了。姑娘你也想一想,該替我出氣才是。」一面說,一面眼淚鼻涕哭起來。探春忙道:「姨娘這話說誰,我竟不解。誰踩姨娘的頭?說出來我替姨娘出氣。」趙姨娘道:「 姑娘現踩我,我告訴誰!…… 「如今你舅舅死了,你多給了二三十兩銀子,難道太太就不依你?分明太太是好太太,都是你們尖酸刻薄,可惜太太有恩無處使。姑娘放心,這也使不著你的銀子。明兒等出了閣,我還想你額外照看趙家呢。如今沒有長羽毛,就忘了根本,只揀高枝兒飛去了!」探春沒聽完,已氣的臉白氣噎,抽抽咽咽的一面哭,一面問道:「誰是我舅舅?我舅舅年下才升了九省檢點,那裡又跑出一個舅舅來?我倒素習按理尊敬,越發敬出這些親戚來了。既這麼說,環兒出去為什麼趙國基又站起來,又跟他上學?為什麼不拿出舅舅的款來?何苦來,誰不知道我是姨娘養的,必要過兩三個月尋出由頭來,徹底來翻騰一陣,生怕人不知道,故意的表白表白。也不知誰給誰沒臉?幸虧我還明白,但凡糊塗不知理的,早急了。」
探春最忌諱的是什麼?探春最忌諱的是說她是姨娘養的,這在探春的內心世界是不完美的。依照審美的一般規律,對於這種缺陷或者說是不完美,有兩種不同的處置方式。一是千方百計加以掩蓋,一是主動地心甘情願地予以暴露。面對這種與生俱來的缺失,探春最初採取的應對方式是遮掩,但由於趙姨娘的自私和無知,使得隱藏在探春內心深處的「自尊」被暴露無遺。因此,她不得不採取自揭「己短」的方式,自覺地「見(xian)丑」於眾。
很顯然,探春主動「見丑」是一種最具智慧的選擇,與其藏著掖著,不如來它個乾淨、徹底的揭露,讓「丑」大曝於天下,從而一釋己懷,落得個輕鬆自在。因為「丑」一旦覺醒,便可以自我矯正,從而激活內在的「美」的因子,《巴黎聖母院》中的卡西莫多,《莊子》中的哀殆駝也是如此。丑可以變美,美亦可以變醜,但美醜不可以逆轉,原因是丑的外象包孕了美的意趣與理想。
探春的外相是很美的,長挑身材,削肩細腰,鴨蛋臉面,俊眼修眉,顧盼神飛,文彩精華。美中不足的是她的出身。其實,一個人的出身是任何人都無法選擇的;可以選擇的是人生的道路以及人生的價值取向。探春經過痛苦的掙扎,最終選擇了「見丑」這一「美」的表現形式。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是一次脫變,更是一次「破繭成蝶」!
劉心武揭密 [回目錄][編輯本段]探春,曹雪芹在第五回設計金陵十二釵冊頁時,把她安排在第四位,這真是很高的規格待遇。有紅迷朋友在聽了我前面關於妙玉排序之謎那一講以後,來問:你既然說曹雪芹他還是有等級觀念的,那麼,按你的考證,秦可卿是皇家的骨血,比所有其他各釵等級都高,應該排第一位哇,就是不排第一,也不能排在最末位呀!我認為,曹雪芹在排冊子名單的時候,他雖然定下了主子身份的入正冊或副冊,不考慮比如說晴雯那樣的他激賞和憐惜的丫頭進入正副冊,確實有等級觀念在裡頭,但是,這只是一個粗線條的框框,並不是說,他只從血統地位上來排序。比如探春,雖然是主子小姐,但她分明是庶出的,按封建社會的等級觀念,庶出的地位比嫡出的低。上面已經跟你說清楚了,迎春是嫡出的,而且,長幼有序,也是那個時代必須遵循的一條等級原則。如果曹雪芹只是死認血統出身的等級,那探春絕對應該排在比她大的迎春姐姐後頭。但是,他考慮來考慮去,不僅把她排在了迎春前頭,還排在了史湘雲和妙玉的前頭。這就說明,在主子小姐媳婦這個大的等級框架範圍內,他排序就比較靈活,是一種綜合性評估,除了世俗價值觀所確定的那個地位,還要考慮這個角色本身的素質,在書里戲份兒的多少。當然,還有他對這個角色的珍愛程度,以及如何達到一種大體的平衡,等等。應該說,能進入他設計的正冊,哪怕排在最後,都說明是他心中所珍愛,所首先不能割捨的角色,想想薛寶琴那麼一個美麗聰慧,幾乎沒有
缺點的女性,到頭來沒排進正冊,就應該懂得,排在正冊後面,甚至排在末一名,應該也是很不錯的。秦可卿排在最後一位,我想,一個最主要的因素,是她在第十三回就死掉了,是前八十回里惟一死掉而且死得那麼早的一個角色。我的研究,是從秦可卿這個角色入手,通過原型研究,來揭示隱藏在《紅樓夢》顯文本後面的潛文本,去理解曹雪芹創作的苦衷與追求,之所以稱秦學,本是一句玩笑話,弄假成真,也只是當做一個符碼,以突出我這研究的獨創性。那些認為我只研究秦可卿,只對書中的清史背景感興趣,只重視皇家血統等等的誤會,聽到這裡,讀到這裡,應該可以基本消除了。
第十三回末尾,古本上有兩句話:金紫萬千能治國,裙釵一二可齊家。通行本刪去了,是不應該的。這兩句很重要,當然是具體針對王熙鳳協理寧國府而說的。秦可卿給王熙鳳託夢,一開頭就說,你是個脂粉隊里的英雄,連那些束帶頂冠的男子也不能過你!曹雪芹寫金陵十二釵,絕不是只想寫出一些不同的沉溺於個人情感的女性,關於這些女子的故事也絕不能簡單地概括為愛情和婚姻悲劇,他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動機,就是要寫這些女子的才能,而且絕不局限在文才詩才畫才等方面,她刻意要塑造出具有管理才能的傑出女性,也就是賽過男人的脂粉英雄。除王熙鳳之外,他還花大力氣寫了探春,探春理家,遇到的情況那比秦可卿喪事要複雜多了,面對各個利益集團各種積蓄已久的矛盾衝突的一次次大爆發,探春克服了自己因是庶出而遇到的特殊困難,其管理才幹得到了充分發揮,也取得了相當好的效果。歷來的論家已經做過很詳盡的分析,我不再重複大家都很熟悉的那些例子和結論。
大家都知道,探春最後是遠嫁,不是嫁給了一般的男人,去過一種平庸的生活,而是有其一番獨特的作為。第五十五回,趙姨娘為兄弟趙國基死後的喪葬賞銀一事來跟探春聒噪,探春急切中有這樣的話:「我但凡是個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業,那時自有我一番道理!」這當然是很重要的伏筆,她在八十回後,果真就像男人那樣地出去了,但那是不一般地出去,那是一去難返的流放式的遠嫁。但是,這個美麗、睿智而有管理才幹的女性,會在極其困難的情況下,以釋放自己的才能來抗衡內心的痛苦。
第五回里關於探春的冊頁詩畫和《分骨肉》曲,大家都熟悉,從「清明涕泣江邊送」和「一帆風雨路三千」等詞句可知,她出嫁的時間,是在清明節,一個鬼節,一個按說最不適合辦喜事的日子裡;所嫁往的地方呢,是要坐船,從江邊出發;路程呢,在三千里以外。那麼,她究竟嫁到了什麼地方,嫁給了誰呢?不知道你注意到那冊頁上所畫的內容沒有,說是畫兩個人放風箏,一片大海,一隻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狀。關於圖畫的說明既然說是一片大海,船又是大船,就可見雖然出發的地方不是海邊而是江邊,但駛出江後,還要漂洋過海,那三千里基本上都是水路,要經過一番起伏顛簸,很長時間才能達到目的地。曹雪芹對太虛幻境薄命司櫥櫃里冊頁畫面的設計都極簡潔,沒什麼廢筆,但是,關於探春的畫上,是兩個人在放風箏,為什麼要畫兩個人?
曹雪芹在書里提到過一些外國,第十七、十八回,賈政說怡紅院的西府海棠又叫「女兒棠」,是從女兒國傳過來的種。中國古代一直有關於女兒國的傳說,說那國家全是女的,沒男人,生育的方式是入水洗浴時受孕,也能生出男孩,但養不到三歲一定死掉;第二十八回提到一個茜香國,國王是女的,她給中國皇帝進貢,有種貢品很奇怪,是系內衣的汗巾子;第五十二回寫到真真國,地理位置在西海沿子上,這個國家的女孩子披著黃頭髮,打著聯垂,而且其中一位還能寫中國詩;第六十三回提到福朗思牙,專家們有說指法蘭西的,有說指西班牙的;此外還提到過爪哇國、波斯國、暹邏等等。
那麼,探春遠嫁,遠到漂洋過海,究竟是到了什麼地方呢?八十回里既然出現了以上一些外國的名字,那麼八十回後,探春所去的地方會不會就是這當中的一個呢?還是曹雪芹另外再設計出一個地方,一個外國,或者不說外國,說番邦,給取另外一個名字呢?我認為,根據曹雪芹慣用無意隨手、伏延千里的手法,他後來寫探春遠嫁,所去往的地方,就應該在八十回里設下伏筆,那麼,在上面所列舉的名稱里,我覺得最可能的,就是茜香國。
茜香國不清楚是以哪國為原型再加以虛化的國家。它當時的國王是女的,但跟出產「女兒棠」的女兒國應該不一樣,不會也是一個沒有男人的國家。那麼這個國家跟中國的關係,就可能很微妙。女國王居然把系內衣的帶子,其實就是內褲的腰帶,作為給中國皇帝的貢品,這或者說明那國家還沒有像中國那樣,出現比較高級的文明,顯得有些野蠻愚昧,或者說明兩國之間有些糾紛,這樣進貢具有某種故意不恭的挑釁性。總之,我覺得曹雪芹設計出這樣的國家這樣的貢品,不會只是僅僅為了用那腰帶——到了中國當時叫汗巾子——來作為蔣玉菡和襲人後來結合的伏筆,可能還有一石數鳥的用意。
我們都注意到,第六十三回,壽怡紅群芳開夜宴時,探春抽到的是寫著「瑤池仙品」的杏花簽,上面的詩句是「日邊紅杏倚雲栽」,簽上說得此簽者必得貴婿,大家於是就說: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難道你也是王妃不成?這些情節所傳遞的信息是很清楚的:探春今後的婚姻是「日」指配的,她嫁出去以後,地位是王妃,而出嫁的季節,就是杏花盛開的清明時節。
如果是茜香國和中國發生糾紛,中國皇帝為了緩和矛盾,答應把中國的公主或郡主遠嫁給茜香國的女國王的一個兒子為妻,那是完全可能的,八十回後如有那樣的情節,是不足為奇的。而中國皇帝又哪捨得把真正的公主和郡主嫁到那種相對而言還很不開化的蠻荒之地呢?就完全可以用冒牌貨,聲稱是公主或郡主,嫁到那邊去,起到像歷史上王昭君一樣的「和番」的作用。那麼,在書里的賈家,首先是榮國府,因為藏匿江南甄家的逆產被嚴厲追究的關口,賈政獻出探春,以供皇帝當做公主或郡主去「和番」,是有可能的。探春的美貌、風度、修養、能力,恐怕是皇家的公主郡主們都難匹敵的。茜香國使臣一看,肯定滿意,就是茜香國女王或王子親自來過目面試,也絕對不會失望。這樣,探春遠嫁過去,身份當然也就可以說是王妃。
當一個王妃,那還能算薄命嗎?一位年輕的紅迷朋友跟我討論,我就對他說,如果是在中國,在北京,那時候的一位貴族家庭的小姐當了一個王妃,那當然不僅對她個人來說算得幸福,她的整個家族,也會為她而驕傲。曹雪芹的姑媽,就嫁給了平郡王,是一位王妃,《紅樓夢》里應該是沒把她作為原型,塑造成一個藝術形象,但是上面引的那句「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難道你也是王妃不成」,應該是曹家女兒們開玩笑時說過的一句真話,被曹雪芹很自然地挪用到了書中。探春的原型,未必真是像王昭君那樣,以那樣高的身份規格送去和番,也許生活中的真實情況,只不過是皇家賞給了某個遠域部族的中等首領,當然目的還是政治性的考慮,所謂威猛並施,你那部族叛亂我就堅決鎮壓,你如果表示投降歸順,那麼所賞賜的就不僅有物品,還有活人,探春的原型就應該是那樣的一種活人賞賜。因此,這種遠嫁,即使真達到王妃的名分,說穿了也還是充當人質,縱使像探春原型那樣「才自精明志自高」,去了以後發揮出一些管理方面的才能,也還是要哀嘆「生於末世運偏消」,不是什麼幸福快樂的事情,依然得算是紅顏薄命。
第七十回末尾,寫寶玉和眾女兒們放風箏,探春放的是一隻鳳凰,這本來很吉祥,但是,忽然又飄來一個鳳凰風箏,似乎更吉祥,更怪的是又來了個門扇那麼大的喜字風箏,還發出鐘鳴一般的聲音,這不更錦上添花了嗎?兩隻鳳凰一大喜,多好的象徵啊,可是,那三隻風箏最後竟是絞在一起,三下齊收亂頓,結果呢,線全斷了,三個風箏全都飄飄搖搖遠去了,竟是很糟糕的一個局面。我認為,這就喻示著,探春的遠嫁,表面上體面,其實,是雙方政治較量當中的一個互相妥協的產物,借用第五十三回賈珍說的那個歇後語,叫做「黃柏木作磬槌子——外頭體面裡頭苦」。於是,再想想,第五回冊頁里關於探春那幅畫,為什麼一定要畫兩個人而不是一個人放風箏,船上那個女子為什麼掩面泣涕?就是象徵著,休戰可能是短暫的,兩隻風箏隨時又可能絞成麻花,齊收亂頓,線斷無常。第二十三回,探春的燈謎詩,有一句就是「遊絲一斷渾無力」,她遠嫁後,其實也可以說是命若遊絲。
高鶚續書,倒是寫了探春遠嫁,但是嫁出去沒多久,就回家探親來了。這是不符合曹雪芹的悲劇性構思的。她是斷線風箏,有去無回。脂硯齋在她的燈迷詩後有條批語說:「使此人不遠去,將來事敗,諸子孫不至流散也,悲哉傷哉!」可見,第一,她的遠嫁,不是在賈家遭遇滅頂之災,徹底敗落之後,應該是在榮國府為甄家藏匿罪產的事情剛剛爆發,第一波打擊初來的時候;第二,她遠嫁沒多久,皇帝就把寧榮二府參與「月派」謀反跟當年藏匿秦可卿的罪行新老賬一齊算,那時候應該是幾乎沒有什麼再可以迴旋的餘地了,但是,對她的處世應變能力的激賞,竟使批書人認為在那樣一種近乎絕境的情況下,如果她還沒遠去,竟仍然可以做到使諸子孫不至離散;第三,這條批語的口氣,讓我們感覺到,「此人」,也就是探春這個角色,在真實生活里是確實存在的,而書里的故事,也是大體都存在的,否則,對一部完全虛構,人物全憑想像捏合的故事書,犯不上去做這樣的設想,去哀哉傷哉地悲嘆。
我還特別注意到,第七十一回寫賈母慶八十大壽,特別寫到,有一位粵海將軍鄔家,送了一件重禮,是一架玻璃圍屏。那個時代,玻璃是比較難得、非常貴重的材料,賈母的丫頭,有好幾個就用貴重的東西命名,琥珀、珍珠、翡翠之外,就還有玻璃。我前面已經舉過很多例子,告訴你曹雪芹他常常在似乎無意之間,寫到一個人物的名字或一件道具,似乎是可有可無的廢話,其實,那都打著埋伏呢。那麼,我就隱隱約約感覺到,這位送玻璃圍屏的粵海鄔將軍,從名稱上能看出是負責海防的武官,他在八十回後,也許就是負責安排探春遠嫁事宜的人物之一。書里說賈母特意叮囑鳳姐,說好生收著那圍屏,她要留著送人的,那麼,八十回後就應該有這架玻璃圍屏出現,不知究竟派了個什麼用場,在故事發展中是否起到了一定作用?
87版劇照[回目錄][編輯本段]
參考資料
推薦閱讀:
※《紅樓夢》里描寫了多少人?
※《紅樓夢》懸案秦鍾之死
※中國國學網-- 古雅:《 紅樓夢》 詩詞的文化氣脈
※《紅樓夢》筆記
※情溢《紅樓夢》(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