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個稅制度落後美國100年-中國選舉與治理網

中國個稅制度落後美國100年作者:劉植榮來源:光明觀察來源日期:2010-3-30本站發布時間:2010-3-30 21:22:04閱讀量:187次

為抗稅發動獨立戰爭的是美國人,徵收94%聯邦個人所得稅的也是美國人。美國為稅而生,也因稅成為世界頭號強國。美國歷史就是稅的歷史,內戰、第一次世界大戰、大蕭條、第二次世界大戰,民富國強,稅成了戰爭機器的潤滑油、經濟復甦的強心劑、社會福利的搖錢樹、社會和諧的調琴師。美國聯邦政府1913年建立了以家庭戶為納稅單位、按年度納稅的個人所得稅制度,98年來,最低邊際稅率平均為11.78%,最高邊際稅率平均為59.20%,個人所得稅一直佔美國聯邦政府財政收入的80%以上。美國聯邦、州、縣和市鎮各級政府重複計征個稅,有的州個稅最高邊際稅率在10%以上。當前,中國正緊鑼密鼓地進行收入分配改革,但收入分配改革不能只考慮工資,工資屬於第一次分配範疇,而個人所得稅屬於第二次分配範疇。在第一次分配中出現的差距,要用個稅來調節,最後達到分配公平,使全體人民走向共同富裕,過上有尊嚴的生活。從個稅徵收的科學性、合理性、歸宿和效率上看,中國個稅制度要落後美國100年。對美國個稅制度進行研究,積極吸取其先進經驗,有利於促進中國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改進和完善個稅制度。本文沒有特殊說明均指美國聯邦個稅。一、美國個稅制度的建立與發展美國憲法第一條第八款把稅收權賦予國會,「國會有權規定並徵收稅金、捐稅、關稅和其它賦稅」,並明確規定了稅收「用以償付國債並為合眾國的共同防禦和全民福利提供經費」。可見,全民福利(general welfare)是美國稅收的主要歸宿之一。美國個人所得稅制度是1913年建立的,在這之前,美國聯邦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財政收入主要來源於財產稅、關稅、消費稅和人頭稅。1913年2月3日,美國通過了憲法第十六條修正案,該修正案就一句話:「國會有權對任何來源的收入規定並徵收所得稅,所得稅收入不按比例分配於各州,也不必考慮任何人口普查或統計。」(The Congress shall have power to lay and collect taxes on incomes, from whatever source derived, without apportionment among the several States, and without regard to any census or enumeration.)這就是美國今天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法律依據。美國憲法第十六條修正案通過後不久,爆發了第一次世界大戰,美國1917年參戰,為籌措戰爭經費,美國把個稅最高邊際稅率由15%驟然提高到77%,增幅高達413%。戰爭結束後,個稅稅率緩慢下調,到1925年,最高邊際稅率降到25%。大蕭條時期,羅斯福總統為實施他「復興經濟、救濟窮人、改革體制」的新政,個稅最高邊際稅率由25%提高到81%,增幅為224%。珍珠港事件後,美國直接參与第二次世界大戰,戰爭機器全負荷運轉,個稅稅率急劇上升,1944—1945兩個財稅年度最低和最高邊際稅率分別達到了23%和94%。二戰後,為了重建正常的國民經濟,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美國個稅一直在高稅率上運行,在1946—1963年的18年間,美國個稅的最低和最高邊際稅率分別保持在20%和90%上下。從1964年開始,美國實行減稅政策,到1981年的18年間,最低邊際稅率在14-16%之間波動,最高邊際稅率在70-77%之間波動。里根總統執政期間,大規模壓縮政府開支。里根認為,膨大的政府是個惡魔,必須通過減稅把這個惡魔餓死。於是,在他8年任期內,個人所得稅的最低和最高邊際稅率分別降到15%和28%。老布希總統執政4年,個稅基本上沒作調整。但柯林頓總統上台後,立即執行收支平衡財政計劃,在壓縮政府開支的同時,提高個稅稅率。在1993—2000年的8年間,個人所得稅的最低和最高邊際稅率分別提高到15%和39.6%。這期間,美國的財政赤字從2900多億美元的歷史最高紀錄逐年下降,並從1998年開始出現盈餘,到2000年,美國財政盈餘創下2370億美元的歷史記錄,並創造了2100萬個就業崗位。這是柯林頓執政期間的最大政績,在創造就業崗位、為低收入家庭增加收入的同時,使美國財政由歷史上的最大赤字變為歷史上的最大贏餘,為此,柯林頓得到了美國人民乃至世界政要的廣泛讚譽。正因為如此,當他因「拉鏈門」受彈劾審判時,一些議員對他懷有同情之心,認為可以將功補過,沒有投彈劾票,使柯林頓免遭一劫,完成了他的第二任期,正常卸任。小布希執政8年間,把個稅的最低和最高邊際稅率分別降到10%和35%,但隨之而來的是每年收支不能平衡。小布希執政第一年的財政贏餘由柯林頓卸任時留下的2370億美元降到1270億美元,第二年即出現了赤字,也就是說,小布希用不到兩年的時間就把柯林頓留下的2370億美元的家底給揮霍光了。小布希離任時,給美國留下了17500億美元的財政赤字,創美國歷史上財政赤字記錄新高。小布希的減稅、增加財政投入政策不但沒有促進就業,反而損失了四分之一的就業崗位。二戰後,美國經濟平均年增長率為3.4%,在小布希執政8年期間,這一數值僅為2.2%;股票指數下跌了38.5%,創1937年以來的最大幅度下滑。奧巴馬總統對待個稅態度是該減的減,該增的增。他說:「如果我們為那些不缺錢甚至沒要求減稅的人減稅3000億美元,可我們根本不考慮美國所有人都迫切需要的醫療保險,那麼,我認為,我們就作了一個壞決定,我們要確保不為急功近利而自欺欺人。」(見《美國歷屆總統競選辯論精選》第三版第22頁)奧巴馬在他的就職演講中提出要開創「負責任的新時代」,其中包括財政收支平衡,不給子孫後代留下債務負擔。要想做到收支平衡,只能從政府開支和稅收上做文章。截止到2010年3月25日,美國國內公債到達82005億美元,向外國政府借貸44871億美元,債務總額高達126876億美元,加上國會2010年3月21日通過的旨在讓醫保覆蓋所有美國公民的醫保方案也需要5000億美元的財政支持,奧巴馬政府只有開源節流,凍結一些公務員的工資,提高個人所得稅稅率,採取「劫富濟貧」的財政政策。根據美國財政部的報告,2009年美國總稅收為24016.87億美元,其中個人所得稅為20365.57億美元(含社保),占聯邦總稅收的84.8%。可見,個稅是美國的搖錢樹,個稅稍作調整,就對財政收支平衡起到「四兩撥千斤」的作用。根據奧巴馬的個稅改革方案,從2011年開始,稅級由六級並為五級,各級邊際稅率增加約5%,分別達到15%、28%、31%、36%和39.6%。為了不讓低收入家庭因提高稅率收入下降,奧巴馬增加了一些課稅扣除項,如「那些正在為支付學費而掙扎的家庭將得到一項每年2500美元的課稅扣除,這項課稅扣除涵蓋整個大學4年。」(見《負責任的新時代——奧巴馬總統最新演講》第24頁)從1913年到2011年的99年間,美國聯邦個稅在1971—1981年期間稅率最穩定,11年的最低和最高邊際稅率一直是14%和70%。99年間的最低邊際稅率平均為11.78%,最高邊際稅率平均為59.20%。值得指出的是,除了美國聯邦政府對個人收入徵收所得稅外,絕大多數州、縣和市鎮政府也徵收個人所得稅。所以,美國個人所得稅是各級政府重複計征。美國共有43個州徵收個人所得稅,其中7個州採用比例稅(2010年稅率):科羅拉多州4.63%,伊利諾斯州3%,印地安那州3.4%,馬薩諸塞州5.3%,馬薩諸塞州4.35%,賓夕法尼亞州3.07%,猶他州5%;34個州採用累進稅率,最高邊際稅率超過10%的州是:夏威夷州11%,新澤西州10.75%,俄勒岡州11%;新罕布希爾州和田納西州只對個人紅利和利息收入徵稅。一般來說,州和地方政府確定各自的稅率後,委託聯邦政府的國稅局代征,然後再轉移給各級地方政府。二、美國個稅的徵收美國個稅的徵收實行納稅人申報制,納稅人根據自己的社會保險號(social security number)自由申報,現在網上報稅越來越普遍。那些領取固定薪水的納稅人在領工資時由僱主預扣代繳,那是執行稅法的「領薪就納稅」(pay-as-you-earn)制度,也就是說,不管工資多少,都要納稅,但那不是正式的納稅,正式納稅是每個財稅年度的個人申報。僱主要在每年的2月1日前交給僱員一份W-2表,上面列明各種收入和扣稅額(包括個稅預扣和社保、醫保)。如果納稅人在一年內受雇於幾個僱主,就會收到幾份W-2表。美國上到總統,下到鐘點工,90%的納稅人會收到W-2表。每年4月15日前,納稅人要把正式的報稅表提交國稅局,根據納稅人的身份和收入來源的性質,納稅人選擇不同的個稅申報表,但最常用的是1040表,表中有納稅人信息,納稅人身份(單身家庭,已婚家庭合併納稅,已婚姻家庭分開納稅)被贍養的人口數,全年境內外總收入,調整後的收入(課稅扣除),需納稅總額,預扣稅總額。在使用1040表報稅時,要附上W-2表和其他表單。如是自由職業者,則要附C表,該表和企業類似,上面列有一系列可減免稅項,如個人經營成本、廣告費、汽車裡程費、傭金、臨時僱工工資、資產折舊、保險費、法律和專業服務費、家庭辦公室租金、出差費、餐飲費、水電煤氣費等。如果應納稅總額大於預扣稅總額,則應補交稅款的差額;如果應納稅總額小於預扣稅總額,差額由國稅局退還給納稅人,即「多退少補」。普通收入(ordinary income)和資本收入(capital income)均視為個人收入。普通收入包括工資、營業利潤、股票收益、基金利息、小費、傭金等。投資房地產一年內的收入按普通收入計稅。對投資房地產超過一年的收入記入資本收入,稅率另計。美國個稅雖然以家庭為單位計征,但申報比較靈活,夫妻可以合併申報,也可單獨申報,稅額差別不大。美國財政部每年都免費發行報稅手冊,清楚地告訴納稅人如何選擇個稅申報表,如何計算各種課稅扣除,如贍養費、兒童撫養費、學費、慈善捐款、自由職業者減免(4000-5000美元)等。有的課稅扣除實行寬免額分段扣減法,先規定最高免稅額,根據收入的多少,要從這個最高免稅額里減去一定的比例,如果收入高到一定數值,這個免稅額就被減到零或負數,這時就不再享受這一免稅。另外還有勞動收入免稅額(earned income credit),當收入低時,該項課稅扣除與收入成正比,當收入超過一個數值時,該項課稅扣除與收入成反比,直到零為止。例如,根據2009年的標準,有一個孩子的單親家庭,勞動收入免稅額在收入為1-50美元時為9美元;收入為8950-16450美元時達到峰值的3043美元,此後,收入越高,該項課稅扣除越少,當收入超過35450美元時,該項課稅扣除為零。根據美國國稅局的數據,2006年,美國年收入為40000美元的單身家庭課稅扣除總額為8450美元,納稅收入為31550美元,納稅額為4445美元,實際稅率是14.09%;同年,對收入為200000美元的單身家庭來說,各種課稅扣除為51430美元,納稅收入為148570美元,納稅額為46725美元,實際稅率為31.45%。2010年,美國聯邦個稅實行六級累進稅率,起征點為零,也就是說,課稅扣除後有一美元的收入都要納稅。這六級稅率為10%、15%、25%、28%、33%和35%。2010年美國聯邦個稅邊際稅率稅級單身家庭報稅已婚家庭合併報稅已婚家庭分別報稅10%$0–$8,350$0–$16,700$0–$8,35015%$8,351–$33,950$16,701–$67,900$8,351–$33,95025%$33,951–$82,250$67,901–$137,050$33,951–$68,52528%$82,251–$171,550$137,051–$208,850$68,525–$104,42533%$171,551–$372,950$208,851–$372,950$104,426–$186,47535%$372,951+$372,951+$186,476+三、美國個稅制度的特點及啟示美國個人所得稅制度一開始就建立在公正、合理、科學、人道的基礎上,以家庭為單位按年度徵收,對低收入家庭給予各種課稅扣除,保障了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體現了以人為本的思想。1.以家庭戶為單位計征,體現公正由於勞動者贍養的人口數不同,收入相同的人家庭經濟負擔輕重不同,如果以個人為單位徵收個稅,對家庭人員多、從業人員少的人顯示是不公正的。美國政府98年前建立個稅制度時,就考慮到了這個問題,確定以家庭為單位納稅,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最近,中國有高官和財稅專家頻頻放風,說中國個稅按家庭戶徵收條件不具備,至少還需要四五年的時間。這讓人費解,如果再四五年的時間中國才能按家庭戶計征個稅,那就要到2014年或2015年,而美國在1913年就建立了以家庭戶為單位納稅的個稅制度,這樣對比,中國個稅制度至少要落後美國100年。98年前沒有互聯網,沒有計算機,那時的美國能做到按家庭戶徵稅,為什麼現在辦公室里都是電腦、都連網的中國做不到?2.按年報稅,更能正確計算收入美國每個財稅年度申報一次個稅,更有利於準確計算全年收入,包括固定工資收入和臨時性證券、房屋買賣、彩票和禮品等收入。納稅公平的前提是計算收入正確,如果按月納稅,一是造成許多臨時性收入逃避個稅,二是造成把諸如大學暑假打工、作者稿酬等一些臨時性勞務報酬按一個月收入計稅,這樣有失公允,極不合理。舉中國的例子說明這個問題。如大學生暑假打工一個月的收入也就是他/她一年的收入,如果打工一個月收入2880元,分攤到一年是每月240元,按現行的個稅制度,就相當於月收入240元就要納稅!稿酬稅也存在同樣的問題,作者用兩年時間寫一本書得到稿酬19200元,分攤到每月的稿酬為800元,按現行的個稅制度,就相當於每月收入800元就要納稅,而且用20%的比例稅,稅率與公務員6452元到22242元月工資的稅率相同!從事建築、裝潢、家政等的個體勞動者也是如此,他們並非每月都能得到勞務報酬,可能幾個月才收到一次勞務報酬。把非固定收入的一次勞務報酬按一個月所得計稅,這種稅制設計顯然是極不科學的。3.有收入就納稅,寬稅基既增進公民意識,又便於「削峰填谷」美國「領薪就納稅」制度,更能增進公民意識,提高公民的參政、議政慾望,因為國家的所有開支都與納稅人息息相關,納稅人有權知道自己的錢花到什麼地方去了。雖然對所有有收入的人徵稅,但由於實行多稅級累進稅率,這就讓低收入者少納稅,讓高收入者多納稅,以此彌合第一次分配差距。根據美國勞工部的統計,2008年美國共有135185230名就業人員,平均年收入為42270美元。可見,美國把接近平均稅率的25%的邊際稅率定在平均收入水平上。中國把25%的平均稅率定在240000元上,是全國勞動者平均收入的22倍,與美國比較,我們的各個稅級的起征點都大大高於美國,大約是美國的20倍。中國把個稅的起征點定在2000元上,這是交納「四金」後的工資餘額,工資總額應為2581元。中國有多少人交納個稅,沒有權威的官方數據,據財政部稅收研究室的數據,全國個稅交納人數佔總人口比例不到2%。我們也可以從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據估算中國交納個稅的人口。中國高收入勞動者集中在「城鎮單位在崗職工」,根據國家統計局的報告,2008年末,中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11515萬人,平均工資為2436元/月,也就是說,平均工資低於個稅起征點145元。工資在平均工資上下分布最密集,我們以1436元到3436元作為密集區,那在2581元的工資人數應該是總人數的半數減去835萬,也就是4923萬。再有,平均工資是被一些年收入幾十萬、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人拉起來的,所以,中國交納個稅的人也就在3000萬人左右。當然,這個數值是推測。中國納稅人口是總人口的2%,而美國這一數值是45%(2008年數值,由於2008年的經濟危機,美國損失了25%的就業崗位,平時美國的納稅人口是總人口的60%左右),我們的納稅人口比率僅是美國的4%左右。另外,根據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數據,2009年全年完成稅收收入63104億元,其中個人所得稅3944億元,個人所得稅僅佔總稅收比重的6.25%,比率不到美國的十分之一。從這些數字可以看出,中國稅基是很窄的。由於起征點高,收入高的人的稅級就相對下滑,稅率也隨之降低,這樣,對收入高的人起不到「削峰」的作用,也就達不到對收入低的人的「填谷」目的,國家沒有足夠的稅收補貼低收入家庭,這是中國目前存在的收入分配不公的原因之一。4.自由申報,偷稅重罰,減少稅收成本美國納稅人根據自己的社會保險號碼,在網上自由申報自己的年收入和納稅額,政府就根據個人申報繳稅,充分信任納稅人。但是,美國稅務部門可以方便地利用電腦網路對納稅人的各種信息進行稽核、監控,一旦發現異常,立即從計算機系統中調出來單獨審核,對有瞞報和欺騙行為的人給予非常嚴厲的處罰,甚至投入監獄。所以,納稅人對自己的偷稅行為的成本要充分估量,一般不會輕易冒險。根據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征管司有關領導披露,目前,中國有100萬稅務幹部。美國只有10萬稅務官。中國的100萬稅務官管理3000萬納稅人,平均每人管理30個納稅人;美國10萬稅務官管理13519萬納稅人,平均每人管理1352個納稅人。對比人均管理的納稅人數,美國的徵稅效率是中國的45倍!中國的100萬稅務官一年徵收3944億元的個稅,平均每人徵收394400元;美國10萬稅務官一年徵收20365.57億美元的個稅,平均每人徵收20365570美元,約合人民幣142558990元。對比每人徵稅額,美國的徵稅效率是中國的361倍!天津財經大學李煒光教授曾撰文指出,中國徵稅成本約佔稅收總額的5-6%,而美國徵稅費用占稅收總額的比例為0.58%。可見,中國目前的個稅制度效率是極其低下的,成本是極其高昂的。5.納稅公示,有利於防腐反腐根據法律,美國政府官員都要定期公布自己的收入和納稅證明,總統也不例外,以讓公眾監督,這對防止公務員腐敗極具效果。由於收入和納稅同時公示,當公眾發現公務員的收入、納稅與其消費不相符時,即可舉報,有關部門立即調查,偷稅、收入來源不明都是犯法。「公示」的警戒作用就像「緊箍咒」一樣,時刻提醒公務員做任何事都有人民在監督著,要為自己的不規行為付出巨大成本、高昂代價。還有,除了享有外交豁免權的人和短期出境者外,任何人離開美國都要向稅務部門申請出境完稅證明,通過審查證明不欠稅後方可離鏡,這就堵塞了貪官外逃的路子。與美國相比,中國個稅制度缺乏監督機制,把公民的許多收入置於「放羊」狀態,除了工資、稿酬由發放單位代扣無法逃稅外,其他個人收入幾乎都可逃稅,這也是中國官員容易腐敗的原因之一,腐敗官員可隨時攜帶巨額贓款外逃。綜上所述,美國的個稅制度有諸多方面值得我們學習、借鑒。中國的當務之急不是爭論個稅起征點的高低,而是建立科學、合理、公平、高效的個稅制度。個稅以家庭為單位計征不能在研究四五年了,必須儘快拿出方案。個稅以個人計征極不公平,世界少有。中國政府號稱精英雲集,美國98年前就能解決的問題我們現在還解決不了,這隻能讓全世界人民恥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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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讀冷戰後美國「推進民主」戰略及其對世界的影響? 白岩松並不了解美國的社會文化? 中國個稅制度落後美國100年? 民主黨傳統是美國崛起的秘密? 《時代周刊》:未來10年的10項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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