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如何看待纏解論語
纏論問題篇先停一停,其實這種內容很不好寫,因為要照顧到纏論粉絲們的感受,所以能公開評論的始終有限,還要注意語氣和措辭。很多內容在小圈子都暢所欲言過,且更加直白和犀利,也更爽。那麼就先換個話題,看到不少推崇纏解論語的,這篇就搞個問卷調查:如何評價纏解論語?當然這個問題大了點,那就挑出纏解論語中比較有代表性的一篇,子曰:道不同不相為謀。
傳統解讀是:道不同,不相為謀。應該都知道什麼意思,我就不翻譯了。纏解為:道,不同、不相為謀。為了方便大家,我把纏解複製黏貼在下面。那麼請問各位,你贊成哪種解讀?並請說明理由。
轉載纏解論語第12篇
子曰:道,不同、不相為謀。詳解:這句話,《論語》成書以來,其斷句都是「道不同,不相為謀」,解釋成「善惡邪正之間不能合作共謀、走著不同道路的人不能在一起謀劃。比喻意見或志趣不同的人就無法共事。」等等,把「聞、見、學、行」「聖人之道」的君子當成一個精英小團體了,把「聖人之道」當成了小道、私道,這是和《論語》、儒家「和而不同」的精神背道而馳的。試想,如果「道不同」就「不相為謀」,那何謂「和而不同」?難道「和而不同」就是在某個叫行「聖人之道」的君子組成的精英小團體里玩的一場無聊把戲?正確的斷句應該是「道,不同、不相為謀。」通常的理解之所以出問題,關鍵是把「相」字當平聲,當副詞了,而這只是「相」的後生義。「相」,去聲,本義是「觀察」,引申為「根據外貌判斷人的命運」,然後就有了「選擇」的意思。這裡的「相」就是「選擇」的意思,「不相」,就是「不選擇」。「謀」,就是「徵求解決疑難的意見或辦法」,引申為「謀劃、商量辦法」等,《論語》後面還有所謂「謀道」、「謀食」的說法,和這裡的「謀」是一致的。道,聖人之道,就如同大河,大河是不會去「選擇」的、也不會去強迫「一致」,是「不相」、「不同」的。「聖人之道」之「謀」,就是「不同」、「不相」。「不同」,就是「異」,就像上一章「攻乎異端,斯害也己」所說,對「異」不能攻擊,不能去謀求消滅「異」,否則就不能「不同」,就和「聖人之道」相違了;「不相」,就是「不以相而相之」,所有的選擇都會有假設的標準,也就是以「相」相之,最常見的以「相」相之就是所謂的「以貌取人」,延伸下去,根據思想、觀點、意識形態、經濟水平等等,都是以「相」相
之,都不是「不相」,是和「聖人之道」相違的。「不同」和「不相」是密切聯繫的,「不同」是「不相」的實現,「不相」是「不同」的前提。只有「不相」,才可能「不同」,否則,前提就是「相」,就是以「相」相之,那麼怎麼可能有「不同」?其結果只能是某種抽象標準、某種統一模版克隆出來的玩意。而只有終於能達到「不同」,這「不相」才有意義,才能實現,否則這「不相」只是掛羊頭賣狗肉,成了一句口號。「聖人之道」,歸根結底是以「不同」為基礎的,只有「不同」,最終才能實現「大同」,「大同」的關鍵不是「同」,而是「大」,包羅萬有,如「天地」般,而不是讓花只有一種顏色、鳥只有一種叫聲。真正的「大同」,不是「同而大同」,是「不同而大同」,要「不同」,首先就要成就其「大」。無其「大」,就無其「不同」。無其「不同」,就無其「大同」。除了《論語》總綱的那三個「不亦」,「道,不同、不相為謀。」這條,是《論語》中極為重要的一章,在後面的語錄中,對本章的意義多有闡發。例如,對於「不同」,有「君子和而不同」的說法;對於「不相」,有「有教無類」的說法。但後面這些,都只是本章思想在某些具體方面的具體化表述,都是從屬於本章的。而本章的重要在於,它確立了行「聖人之道」的君子謀道的最高原則:不同、不相。必須注意的是,「不相」,不是指個體對自己的行為、思想不加選擇,而是指對不同個體、團體的行為,不能用一種權威、上帝等獨斷的方式來以「相」相之,這一點是必須明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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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論語》公冶長篇(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