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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寒門子弟到行政長官

   梁振英的出身同前任特首曾蔭權相似,皆為警察家庭。   與許多同時代的港人一樣,梁振英的父輩也是內地移民。20世紀30年代,梁振英的父親梁忠恩隻身離開家鄉山東威海闖蕩香港,投身社會後在清水衙門當警察。   梁振英於1954年8月出生,有一姐一妹,是家中獨子。二十歲之前,梁振英與家人住在七號差館宿舍及荷李活道警察宿舍。那裡沒有獨立衛生間,一層樓十幾戶人家共用一個廁所。當時,香港基層警察的待遇不高,薪金每月只有三百港元,要維持一家五口人的生活,難免捉襟見肘。小時候,為省一毛錢的電車費,梁振英和姐姐、妹妹都是走路上學。上中學時,為節省每頓一塊五毛錢的飯錢,梁振英總是步行半個小時回家,用十分鐘時間狼吞虎咽地吃完飯,再匆匆忙忙趕回學校上課。   可以說,從上幼兒園起,梁振英就已經開始忍受貧困生活的煎熬。其胞姐梁桂香曾在《三歲時的冷饅頭》一文中追憶當時的艱難歲月:「振英三歲,媽媽便送他進學前班,要上大半天,兼自備午飯。因為家貧,媽媽通常蒸一大鍋饅頭,振英每天早上就帶著一個搪瓷漱口盅,一個饅頭,徑自上學去……我因為讀的是下午校,每天可以在家吃完午飯才上學。飯桌上,我常常看到媽媽邊吃飯邊紅了眼,因為大家啖著熱飯暖菜,就會想起在外啃著冷饅頭的弟弟。」但懂事的小振英只是默默承受,從不抱怨。稍大一點兒時,他就開始分擔家務活,幫助母親買菜、擇菜。   除了經濟拮据之外,梁振英家當時還面臨一個隱憂:警察退休後必須搬出警察宿舍,而退休警察不得申請公屋。為了貼補家用,更是為了將來能有居住之所,梁家決定另闢創收途徑——幫附近的塑料玩具廠加工塑膠花。當時梁振英才十一歲,下午到學校上學,其他時間則要幹活,要麼背著幾十公斤重的材料往返家裡與工廠,要麼與家人一起做塑膠花,全家每月可掙三百多港元。   成年之後的梁振英回憶道:「記得最後一次交完塑膠花後,母親將送花的最後一個袋子放入箱子收藏起來,說是要留給孫子。」這段時光儘管清苦,卻被梁振英視為第一堂人生課,不僅培養了他不畏艱辛、自食其力的能力,還讓他認識到執著追求的可貴。  白手起家   古語云:寒門出才子。梁振英的經歷提供了一個活生生的例證。   梁振英從小成績優異。他從荷李活道警察小學畢業後考入香港著名的中學——英皇書院,後又進入當時的香港工業學院(現香港理工大學)修讀建築測量系。取得高級文憑後,梁振英於二十歲那年帶著姐姐變賣嫁妝和自己在外賣店打工賺到的錢,前往英國布里斯托理工學院(現為西英格蘭大學) 攻讀估價及地產管理學。在留學英國的三年多時間裡,梁振英靠半工半讀維持自己的學習及生活費用。他每周到快餐店打工三個晚上,每次六個半小時,回到宿舍時往往是凌晨了。為了節省車費,他每天上學放學都要步行十多公里。即使這樣,他仍然堅持參加社會活動。當時梁振英是當地香港留學生的學生會主席,對推動中國節日活動很熱心,經常舉辦中國文化宣傳活動,每個星期天他還去教當地的華僑子弟學中文。用梁振英的話說,「是為華僑的下一代留點中華文化的火種」。1977年,梁振英以全班第一名的成績從布里斯托理工學院畢業。    從英國學成回港的梁振英,開始了自己白手起家的創業歷程。起初,他加入老牌測量師行「仲量行」,成為一名測量師。又過了五年,精明幹練的梁振英已經被擢升為這家英資公司二百年歷史上最年輕的合伙人及該企業第一位華人董事。當時年齡不足三十歲的梁振英年薪已高達上千萬港元。1988年,三十四歲的梁振英被評為「香港十大傑出青年」。在香港,這一殊榮是獎勵那些自身刻苦努力有成就並對香港發展作出貢獻的年輕人的。   1993年,梁振英獨立門戶,創立了自己的房地產諮詢公司——梁振英測量師行。2000年,通過互換股份與英國DTZ及新加坡的戴玉祥產業諮詢公司合併,梁振英測量師行易名為戴德梁行。這家布點遍及四十三個國家和地區的國際房地產服務公司,迅速發展成為亞太區最具規模的物業顧問公司。2006年,再度通過互換股份,梁振英的地位進一步提升,成為該公司最大的個人股東,首度晉身集團董事局。一年後,梁振英又由戴德梁行北亞區主席升任為亞太區主席。此時,離他事業起步剛好三十年,梁振英已從一無所有的小青年變成了頗具經濟實力的香港企業家。  結緣內地   在香港,梁振英被視為第一個在港提出並倡導「內交」的人。所謂「內交」,就是指香港與內地的交往。作為香港專業聯盟主席,梁振英率先鼓動香港十個專業團體五萬多專業人才加強與內地交流。   早在20世紀70年代末,內地的改革開放剛剛起步,身為香港「專業人士促進現代化協會」成員的梁振英,就開始與內地結緣,並頻繁穿梭於深港滬之間。他曾與其他二十多位香港專業人士一起,連續多年免費為深圳特區的拓荒者們介紹香港及西方經濟法律制度正反兩面的經驗,講授專業制度和理念。作為專業測量師,梁振英不僅為各級官員上課講學,傳授房地產方面的知識,還為深圳、上海的城市規劃和土地政策提供建議,接受諮詢。   香港回歸後,梁振英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成員,後來又出任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召集人。他之所以能脫穎而出,除了商界地位,更重要的是他在涉及香港回歸的一系列問題上,成為中國政府的得力智囊。   20世紀80年代初期,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談判開始。1984年,中英談判碰上新界的租約問題。當時,新界的全部土地樓房,不論地區、新舊、用途,地契年期全部在1997年6月27日屆滿後,由中、英兩國共同解決。由於當時內地還沒有房地產市場,缺乏經濟和合約上的知識,除了英國人外,中央想找個香港人諮詢意見。有位官員記起一個經常到內地講課的年輕人——梁振英,就請他幫助寫意見書。梁振英立即動筆撰寫。當時他剛搬家,新傢具未到,就坐在地板上將幾千字的意見書寫好,交給新華社香港分社轉港澳辦。幾個月後,這份意見書中的建議成為中方意見,並成為《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三《關於土地契約》的主要內容。   在幫助和支持內地房地產事業發展的同時,梁振英亦開始在政治上嶄露頭角。1985年,梁振英出任香港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1988年,三十四歲的梁振英出任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長;1993年,出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委會預委會政務小組港方組長;1996年出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委會副主任;1997年出任香港特區第一屆行政會議成員、召集人。此外,他還擔任第十屆和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常委等職。梁振英不無自豪地回憶道:「參與回歸的全過程,為香港回歸效力,親歷國家和平統一的階段性成果,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成就和最難忘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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