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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戳穿過的騙子還在騙

魯迅《且介亭雜文二集》有一篇《不應該那麼寫》,似乎已經被人忘記了。這篇文章開頭就說:「凡是有志於創作的青年,第一個想到的問題,大概總是『應該怎樣寫』。現在市場上陳列著的『小說作法』,『小說法程』之類,就是專掏這類青年的腰包的。然而,好像沒有效,從『小說作法』學出來的作者,我們至今還沒有聽到過。有些青年是設法去問已經出名的作者,那些答案,還很少見有什麼發表,但結果是不難推想而知的:不得要領。這也難怪,因為創作是並沒有什麼秘訣,能夠交頭接耳,一句話就傳授給別一個的,倘不然,只要有這秘訣,就真可以登廣告,收學費,開一個三天包成文豪學校了。以中國之大,或者也許會有罷,但是,這其實是騙子。」

魯迅真是活該被人罵。他那一雙眼睛,看得太透徹。瞧,70多年以前說的話,現在終於應驗了。而且,還是應驗在一個包含《魯迅作品解析》的「天價班」上。「登廣告,收學費,開一個三天包成文豪學校」,前面兩條都一樣,只是時間稍稍延長了一點,三天變成八天。「以中國之大,或者也許會有罷」,確實有了。那個使用北大校名校徽、辦在北大校園之內,並且有北大教師參加,後來卻宣稱與北大了無關係的「青春寫作旅」,不就是一種變相的「包成文豪學校」么?媒體如何沸沸揚揚,人家可以不管。須知人家當初可是明明白白地「登廣告,收學費」的。都說4900元學費貴了點,可是,人家辦的是「青春寫作旅」呀!請您想清楚,這「青春寫作旅」可既不是「青春寫作團」,更不是「青春寫作班」。如果招牌上寫的是「青春寫作班」,學費恐怕只會收49元也說不定。「旅」,就得有「旅」的級別和檔次。和北大辦的別的什麼班一比,人家自己還挺委屈:出場沒有這樣分量的大師,學費都貴得多呢!再說,是您自己願意掏口袋的,沒有一點逼迫您的意思。您自己經不起誘惑,交了錢卻又發牢騷,甚至沒交錢也跟著起鬨,有點不夠朋友吧?

可是魯迅說:「這其實是騙子。」是不是騙子呢?結論要由時間來下。在魯迅看來,開這樣「三天包成文豪學校」,就是騙子。魯迅自己,從來不做欺騙青年的事情。1935年6月29日,他在致賴少麒的信中這樣說:「文章應該怎樣做,我說不出來,因為自己的作文,是由於多看和練習,此外並無心得或方法的。」他老老實實說:「『小說作法』之類,我一部都沒有看過。」(《南腔北調集·我怎麼做起小說來》)他還說:「作文卻好像偏偏並無秘訣,假使有,每個作家一定是傳給子孫的了,然而祖傳的作家很少見。自然,作家的孩子們,從小看慣書籍紙筆,眼格也許比較的可以大一點罷,不過不見得就會做。目下的刊物上,雖然常見什麼『父子作家』『夫婦作家』的名稱,彷彿真能從遺囑或情書中,密授一些什麼秘訣一樣,其實乃是肉麻當有趣,妄將做官的關係,用到作文上去了。」(《南腔北調集·作文秘訣》)他寫遺囑,還特別要兒子不做「空頭文學家」。辦「青春寫作旅」的人如果早生幾十年,趕上魯迅在世,恭請先生入伙,「講三個課時付給1000元」,魯迅是決不會參加的。

說相聲、跳街舞,老師可以帶徒。至於寫作,不大相同。誠如魯迅所說,除了自己「多看和練習」,別無捷徑。(王師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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