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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本善還是人性本惡?(轉載)

人性本善還是本惡?

對此,具有不同信仰的人可能會有不同的看法。基督徒認為:人性本惡,人生而有原罪。儒家學說認為:人之初,性本善;大學之道,在明明德。

或許,人性本善還是本惡並不重要——因為不論人性善還是惡,人類都已經走過了幾千年文明史。但是,持不同的善惡觀的人或民族,則可能產生不同的道德價值取向和道德價值體系,並由此深刻地影響著人類文明。

西方的基督教和中國的「儒教」便是如此。

西方基督教的全部教義體現在一部《聖經》上。據《聖經》記載,上帝創造了萬物,也創造了人——亞當和夏娃。但是,亞當和夏娃在蛇的引誘下偷食了禁果,以戴罪之身被趕出了伊甸園。因此,基督徒認為,人生而有原罪。人的一生必須不斷地懺悔、祈禱並且寬恕他人,愛他人,甚至愛你的敵人,即使是遭盡劫難,也認為是上帝讓他去承受苦難,而不怨天尤人,更不忌恨他人。相反,卻始終能保持一顆感恩之心。

但中國的儒家學說不同,它認為「人之初,性本善。」「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即大德之人講習的學問道理,在於發揚人們天賦的善良美德。因而人天生是善良的。這就可能得出一個這樣的推論:如果一個人因作姦犯科而受到了懲處,他也許不但不為自己的行為懺悔,反而可能心生怨恨。因為他認為,我天賦善良,為什麼會走到今天違法犯罪的地步呢?那是因為我所受的教育不好、社會環境不好,我從小就沒有大德之人來發揚我的天賦美德,不然天性善良的我怎麼可能變惡呢?所以,如果說要懲罰的話,應該先懲罰我的父母(不是曾經有報道說,一個死刑犯在行刑前把自己母親的乳頭一口咬下來了嗎)、我的老師乃至這個社會——誰叫他們糟蹋了我善良天賦!瞧,多麼可怕!一個人或者一個群體有了這種意識該多麼危險。因而,人是需要有感恩之心、敬畏之心的。然而,敬畏是需要有神聖的敬畏對象的,如法律,如宗教——如基督教中的上帝。

培根說:「宗教信仰是人類社會重要的支柱之一。」

宗教信仰是一種全部生命信仰,是心靈的徹底皈依,是人們集體地表明對一種神秘的、神聖的終極意義和生活超驗價值的共同信仰和獻身。因此,任何一個宗教都不可能只表現為一種個體的生命信仰,而是一種群體信仰或民族信仰。

然而,中華民族(本文主要指漢族)歷史上卻沒有屬於自己的宗教,更沒有象基督教會那樣存在了上千年的教會組織。如果說「教」,那中國千年以來就是以「儒教」立國——但「儒教」不是宗教,它只不過是儒家道德學說規範而已,它具有極強的功利性,而不具有神聖性。它雖然被中華民族信仰,但不可能象基督教那樣成為一種宗教信仰。而且,隨著社會的變革,各種道德價值觀的碰撞,人們在不斷地對儒家思想進行反思的同時,發現了許多道德觀的悖論。因而我們思考著:為什麼儒教不可能成為宗教?我們的道德觀存在悖論嗎?社會正飛速進步、各種價值觀在劇烈碰撞,我們應該有怎樣的民族信仰?

先來說一下儒教為什麼不能成為宗教。如前所述,宗教是一種人們對於終極意義、超驗價值的共同信仰,它具有神秘性、神聖性,同時它所昭示的應當是平等、公平、正義、博愛、寬容的道德觀,只有這樣,信徒才可能「用整個生命去信仰」。而儒家學說恰恰不具備這些要素。儒家學說不具有神秘性、神聖性,它只具有功利性,它只是世俗的道德教化而已。儒教的始祖孔夫子,他本身就是一個世俗社會中的利害關係人。《史記》載:「孔子貧且賤……」,他輾轉列國,希望得到國王的寵信,因而他得為國王服務,這就註定了他創立的學說的功利性、世俗性,而不具有神秘性、神聖性,所以人們不可能對其產生敬畏之心。而宗教,如基督教就不一樣,上帝的宣言就是平等、公正、寬恕、博愛,愛你的兄弟、愛你的鄰居、愛你的敵人。而且上帝是無私的,沒有貴賤之分。他讓陽光照耀你,也照耀你的敵人;他把雨露灑向你,也灑向你的敵人。他不與你爭權奪利。他讓善者的心靈得到皈歸,他讓惡者心存恐懼——你有什麼理由不敬畏他!當然,中國人也講天,講上帝。如《左傳》中的「天賜也」、「天禍」、「天欲殺之」。以及《湯誓》「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等等。但是,這個「天」,這個「上帝」與基督教的「上帝」是有本質的區別的,它是統治者假「上帝」之名而愚百姓。這個「天」是不公平、不公正的,他為統治者所用——皇帝自稱天子,只有天子才可以祭天。因此,儒家自始就建立在等級森嚴的基礎之上,是維護統治者的統治秩序的一種學說。而且,儒家學說在民間的推廣、流傳,從某種意義上說,它是依靠統治者合法的暴力和強權作為後盾,從而也就註定了它不可能象宗教那樣被人信仰,也成不了宗教。

雖然後來的佛教東來,也揉合了許多儒家思想,如佛教五戒揉和了儒家五常:「佛言人不持者為五無行,煞者為無仁,食酒者為無禮、淫者為無義,盜者為無智,兩舌者為無信。罪屬三千。」(疑經《提謂波利經》)。但中國化了的佛教,也沒能成為中華民族所信仰的宗教。且到寺廟燒香拜佛的信徒,大抵是為了求子、求財、求福祿、求平安,純屬一種功利心使然,這與基督徒到教堂懺悔、禱告、祈求上帝的寬恕是完全不同的(有幾個到寺廟燒香的信徒是去懺悔的?)。

當然,儒教作為中國的「國教」,存在和發揚已有兩千多年歷史,這充分說明其具有頑強的生命力與一定的正當性。它所倡導的社會公德和個人道德規範,為中華民族乃至人類文明留下了非常燦爛的篇章和寶貴的財富。但是,我們也應當清醒地認識到,中國近兩千年的文明史同時也是一部封建史。因此,儒家學說雖為中華文明之精髓,但隨著歷史的進步,特別經濟技術、高科技的發展以及「全球化」的興起,在這個懷疑一切的時代,我們有必要對我們的傳統道德觀進行反思與檢討。只有這樣,我們才可能更好地弘揚「國粹」,復興中華。其實,我們信仰了幾千年的某些儒家道德觀,只要稍加分析,就可以發現它的確存在悖論,邏輯上矛盾。例如「錢財如糞土,仁義值千金」――千金當然屬於錢財,而錢財又如糞土,那麼仁義也就如糞土了!再如,「毫不利已,專門利人」也是矛盾的,因為一個人「毫不利已」根本就沒辦法生存下去,如果連你自己都不存在了,如何「利人」?可以肯定的是,一個邏輯上存在矛盾的理論在實踐中是不可能行得通的。以這樣邏輯矛盾的道德價值觀來指導我們的行為,我們怎麼不迷茫、不困惑?人天生是利已的,只有在合法、合理地利已的前提下才談得上利他,才能具備利他的條件與基礎。否則,人們只有偽善才可能「兩全其美」——如某些當權者:一方面不擇手段地攫取權力與財富,一方面打著道德的旗號進行說教。他們在台上振臂高呼、口若懸河地大談反腐倡廉,暗地裡卻是男盜女娼的偽君子!亞當·斯密說:人們追求自身福利最大化的過程便是道德的建立過程。是的,讓我們去掉偽善,該你的你就應當毫不猶豫地去爭取、甚至去鬥爭,在你得到「上帝分給你的那一份」之後再去「道德」吧,那才是真正的道德。

法學家伯爾曼說得好:「社會正義、平等、法律的正當程序(還有個人忠誠、正派、對鄰人的愛)雖然實際上極為重要,卻未必能創造出神秘、美以及關於終極目的的意識,沒有宗教,生活將是一片荒蕪。」按照哈耶克的說法就是:如果迷信理性和唯物論而沒有宗教的話,這個社會將會變得非常淺薄,成為永遠也長不大的社會。

中華民族,雖有幾千年的文明史,但卻沒有自己的宗教信仰,這究竟是上帝開的玩笑還是我們祖先的疏忽,我們不得而知。當然,也不能就此說我們的生活是荒蕪的,我們的社會是淺薄和永遠也長不大的。不過,人們還是在迷茫中追問:我們生活的終極意義是什麼?我們有沒有值得用整個生命為之信仰的超驗價值?

不知道誰能夠回答。   

其實是我幾周前看的片子,但因為對裡面一句經典的台詞念念不忘,以至這部電影一直盤旋在我腦海,不寫篇影評推薦一下我想是放不下這部電影了。先把這句話寫下了吧,出自聖經,"god grant me the serenity to accept the things i cannot change,courage to change the things I can and wisdom to see the difference."我的很多困惑突然地就在這句話中迎刃而解,雖然沒有改變的是我仍然沒有足夠的勇氣和智慧。所以每天睡前我也想像男主角那樣默念這句話,期望隨著歲月的流逝,奪走我最美好的青春的同時,也能至少留下些勇氣和智慧陪伴我渡過老去的日子。

影片說的是一個以殺人為藝術的變態殺手的故事。主人公(帥哥Kevin Costner飾)有兩個人格,在眾人面前的他是知名企業家,像所有上流社會的人那樣熱心慈善,事業成功、家庭美滿,有美麗的妻子和正讀大學的女兒。 而他有個隱藏的人格則以殺人為樂趣,找到目標後悠閑的跟蹤目標的生活軌跡,找到最佳時間地點下手的同時也享受一切盡在掌握的那種感覺,想想死神的任務,是不是有點像?而且殺人之後還會擺出各種有創意的姿勢,總之,他enjoy這些,當成藝術來完成,直到有一天有個攝影愛好者拍到了他的殺人證據,並提出個古怪的條件,就是以後殺人帶上他。這時,他女兒也出事了,原來他女兒的基因有他的邪惡,也殺了同寢室室友並回來試圖說服他讓她繼承他的事業。因此他面臨著機智女警(Demi Moore )飾,個人認為她在此片里還是相當有魅力的,難怪能吸引老小帥哥呢)的追查、不自量力的年青人的敲詐、以及處理女兒的問題。最後結果如何我就不劇透了。主人公兩個人格都相當成功,即使是殺人,也是職業的,有勇有謀,絕對沒有任何錯誤讓人抓住,一切他都在控制中。即使想死了,也由他自己安排死法。我想男人肯定會很愛看這個片子,因為誰不享受這種一切盡在掌握的感覺呢?

這類心理影片總是會很吸引我。很多人都有個社會的身份,可能為了責任,或者為了謀生,可他們也有陰暗的一面,也想做點違反規則的事情作為對文明社會身份的一種叛逃,區別在於是只是想想還是真的做了,壓抑的程度越大肯定反面也越陰暗。感覺導演還有意圖探討人性本善還是本惡的問題。他的女兒一直在他極高的期望下長大,他希望她能有些不需要依賴父親的事業而能獨立的品質,可偏偏事於願違,她繼承了他同等的邪惡卻完全沒有同等的智慧,他欣賞demi的地方正是他期望在他女兒身上看到的品質。而demi只不過是反抗父親重男輕女而想證明給他看而已。我很好奇如果不考慮出生時間因素,這兩個女嬰掉換一下,他女兒也會像demi這樣代表正義嗎?究竟父親的輕視造就了現在的demi,還是只是激發了她本身的好的一面?無論何種方式demi始終是以後的demi嗎?we never know。

按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人性本善」和「人性本惡」前提都是錯誤的。因為兩者都把自然性看成是人的根本屬性,人的根本屬性應是社會性,只有社會性才能把人和動物區分開來。談人性不能離開社會實踐而抽象地認為人性本惡或本善。

幾千年來人們都是在錯誤前提下(即認為人的根本屬性是自然性)爭論善惡,當然沒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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