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原歷史 講述一個真實完整的袁世凱(三)

從一開始,袁世凱這個大總統當的就不痛快。

南北議和,清帝退位,國家重新統一。首都定在哪裡成了第一個問題。孫中山和黃興傾向於定在南京,因為華東這時候基本是革命黨的地盤,他們認為南京做首都,革命黨可以看住袁世凱。宋教仁、章太炎等的意見是定都北京,他們認為首

都在北京可以增強國家對內蒙、東北這些邊遠地區的控制力,防止滿族和蒙古人聯合搞復辟。有利國家安定。

南京參議院投票同時投票選大總統和首都。結果,袁世凱全票當選臨時大總統,20:8多數票選擇北京做首都。

孫中山、黃興對選擇首都的投票結果很不滿意。孫中山把投票選擇北京的同盟會(國民黨前身,革命黨的主要力量)參議員痛罵了一頓,說他們是革命的敗類。黃興說得更直接,要求參議院必須重新投票選擇首都,如果不能選擇南京,他就帶兵去把參議員全部抓起來。重新投票的結果,自然是選了南京。

袁世凱不樂意去南京。於是有意拖延行程。這時候北京突然發生了部隊兵變,曹錕部隊的一部分人上街鬧事發生了點騷亂,借口是反對袁世凱扔下北洋軍不管,離開北京。事後有分析認為這可能是袁世凱的大兒子袁克定和曹錕搞的小把戲,但也沒有證據,是否是袁世凱幕後指使也只能靠猜。小把戲起了作用,南京方面妥協了。

南京方面還有一個內部分歧。在孫中山就任南京臨時政府總統的時候,宋教仁主張學習當時法國實行內閣總理負責制。孫中山則堅持他就任大總統必須實行美國的總統負責制。於是,後來公布實施的《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是按照總統負責制來寫的。但是現在要改袁世凱當大總統了,大家覺得袁世凱不是自己人,不能讓他權力太大。於是新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又按照內閣總理負責制來做了修改。因人而定法,這算是開了一個不好的頭。也為以後的衝突埋下了種子。

這個臨時約法有很多漏洞。包括把原來的總統制改成內閣制,並沒有改徹底,這個不徹底也是後面很多問題的禍根。

袁世凱剛開始對這個約法沒有表現出很在意。可能在他看來,當上了大總統,別的問題都可以慢慢解決。

1912年3月10日,袁世凱在北京宣誓就任大總統。

艱難的第一年

剛推翻帝制,迎來了共和的中國人,對民主的理解程度是各不相同的,諸多矛盾因此而生。

根據相當於臨時憲法的規定,內閣總理由總統提名,臨時參議院投票通過。第一任內閣總理唐紹儀,是袁世凱的老部下,同時也為革命黨認同,以至於在內閣成立前一天晚上,他在孫中山和黃興的介紹下加入了同盟會。這個有可能也是孫黃兩人希望制約袁世凱的一種手段。因為,總統發布的行政命令,必須總理簽字才能生效。

果然,後面唐總理和袁總統就摩擦不斷。袁總統做了幾十年的清朝官員,雖然開明,但是對於這種在他看來需要「下級」同意簽字才能發布實施命令的民主制度,還是表現得極不適應。而唐總理是受過西方教育的現代派,在其位謀其政,也不願意放棄憲法賦予自己的權力成為老上級的橡皮圖章。結果,不足三個月,因為任命直隸總督的問題導致矛盾激化,唐總理留了一封辭職信,走了。唐總理走後,幾個同盟會的內閣成員也都辭職了。他們辭職倒不是因為發生了什麼矛盾,而是他們要圖謀更大的事,我們稍後會講。

自唐紹儀後,北洋時期的內閣總理更換就非常頻繁。這其中的主要原因,我想就是孫中山等人當時提出把臨時約法改成內閣制來約束袁世凱,但是,臨時約法又沒有完全寫清楚內閣制。造成了不同人不同解讀,不同解讀後就產生矛盾衝突。(嚴格意義上,臨時約法條文所寫,有點像半總統制,有台灣學者認為這是因為寫臨時約法的人並沒有真正理解內閣制導致的)

袁大總統的麻煩不止這一個。在民國初年,革命黨人和各地方勢力都著迷於美國的聯邦制,堅持地方應該自治。而作為臨時憲法的臨時約法並沒有中央和地方關係的明確條款,連地方行政長官怎麼產生都沒有規定。結果是什麼呢?各省最高長官都督一職,袁世凱能真正自己任命並且指揮得動的只有直隸、河南和山東。(和他當直隸總督的管轄範圍一致了)。其實,任命直隸總督也不那麼容易。就是因為袁世凱堅持要按自己的想法任命信得過的親信擔任直隸總督,觸發了唐總理的不滿總爆發,憤而辭職。

而袁世凱本人,是相信中央集權的。這個可以理解為他作為一個成長成熟於封建帝制下的老派官員的慣性思維。也可以理解為他認為針對當時民國現狀的當然選擇。當時的中國,剛走出帝制,內憂外患不斷,也許在他看來,一個強大的中央政府是走出困境的前提。我想,這兩個因素可能都對袁世凱起了作用吧。

我們就來說說中國當時面臨的內憂外患。先說外患。落後就要挨打。大清末年任人宰割。現在到了民國,情況有所好轉,起碼不會鬧八國聯軍了。但是問題猶在。英國人希望染指西藏,俄羅斯人希望分割外蒙古。好在,談判是袁世凱比較擅長的,並且重用了一批從歐美回來的外交人才,英俄兩國這次的陰謀沒有得逞,袁總統保住了從前清繼承下來的國土。但是,後面來的日本人,就難對付多了,稍後我們會講到。

再說內憂。最大的內憂是沒錢。前清留下的是一個虛弱的國家。1911年的革命又耗費了巨大的軍費。以江蘇為例,清末有4萬4千軍人,辛亥革命期間不斷擴軍備戰,到1912年據統計有18萬軍人。這麼多軍隊,給不出軍餉,就會有士兵鬧事。孫中山在任臨時大總統的時候,就為錢從何而來頭疼不已。現在輪到袁世凱頭疼了。南北雙方都同意裁軍。北京臨時政府成立後,黃興留守南京,唯一的任務就是裁軍。但是,裁軍,要發遣散費。問題還是沒錢。除了軍費,前清政府吃敗戰後和外國政府簽的一大堆賠款條約,每年也要大筆錢拿出去還。當然,政府日常開支,承諾給皇室成員每年的費用等等,也都是要吃錢的。

一個新上任的國家元首,指揮不動地方各省不說(地方也基本不向中央財政繳稅),還在百廢待興之際,沒錢。你說難受不難受?

即使是不喜歡袁世凱的人也承認,袁不貪錢財,無玩物喪志惡習,不貪酒色,平生所好,就是做官做事,是天生的政治動物。

一個天生的政治動物,當然不會畏懼這些困難。事情一件件解決。先解決錢的問題。怎麼解決?找洋人借。借錢不是無條件的。孫中山做南京臨時大總統的時候,曾以招商局作為抵押以及漢冶萍礦山中日合辦為條件向日本借款簽訂合同,結果事後消息被媒體得知披露,輿論大嘩,各種賣國的批評指責接踵而來。合同被迫取消。

歐洲人更加信任袁世凱這個前清政治強人一些,1912年3月起,北洋政府開始和美、英、德、法四國銀行商議借款,並在合同最後簽訂之前,五次提前付款解北洋政府燃眉之急。其中,黃興負責的南京留守政府的裁軍,就用了800多萬。這個借款談判一直持續了一年多,中間換了幾任內閣總理,最後簽訂是在1913年4月。合同簽訂後,各種批評指責持續不斷。我們後面會分析。

解決了錢的問題,就贏得了解決其他問題的時間。

宋教仁之死

按照臨時約法,1912年12月到第二年3月,舉行了中國民國也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正式全國性選舉。選舉的結果,由宋教仁實際領導(孫中山作為名義領袖,未參與具體事務)的國民黨,取得了國會45%的議席,成為國會第一大黨。

對於黨派政治,袁世凱的態度是比較矛盾的。一方面,他支持也知道黨派是民主政治的一部分。所以,他在1911年10月就以要求滿清朝廷「開放黨禁」作為他重新出山的條件之一。另一方面,他本人其實對黨派是不感冒的。國民黨成立後曾經邀請袁總統加入,他曾表達過,黨派之間,紛紛擾擾,爭吵不休,於國於民,又有什麼好處呢。

可能在他看來,不管你是哪個黨的,只要是人才,只要不和我做對,就可以為我所用。所以,國會競選他是完全沒有操心的。否則,以他當時的威望人氣,自己組織一個政黨,大選壓過國民黨是完全有可能的。

宋教仁的想法則完全不同。在那個時候,年輕(31歲)氣盛的宋教仁自認為是中國最懂現代政治的人。他對中國政治的設想一直都是當時法國式的議會為基礎的內閣制(當代的法國已經放棄內閣制,改成半總統制了)。前面說到同盟會會員曾集體辭職退出內閣,原因就是他們寄希望於通過大選,成為議會第一大黨,從而成為執政黨,組成一黨內閣。在當時的國民黨領導層里,宋教仁是堅持通過議會和內閣參政與袁世凱合作的。

宋教仁的理想並沒有實現。1913年3月,袁世凱邀請宋教仁到北京共商國事。3月20日晚,在準備出發的時候,被人在上海火車站開槍刺殺,3月22日死於醫院。

宋教仁之死是民國的一件大事,也是一樁懸案。幕後兇手是誰,一直眾說紛紜。事情發生後,偵破工作一開始似乎卓有成效。根據線人舉報,是有著中華國民共進會的會長和江蘇駐滬巡查長頭銜的青幫大佬應桂馨指使退伍軍人武士英所為。很快,抓獲了這兩個人。並且在應桂馨的家中搜出了一些應桂馨和北京內務部秘書洪述祖、內閣總理趙秉鈞的來往密電。然而,幾天後武士英在上海獄中神秘死亡。事情變得蹊蹺起來。

上海是革命黨的地盤。當時是江蘇省管轄。搜出密電後,國民黨方面一致認為是趙秉鈞安排洪述祖、應桂馨策劃的這起謀殺案。當然,他們內心覺得,袁世凱是最終的主使者,但沒有證據。很快,北京內閣司法總長和江蘇都督程德全為了這個案件的管轄權爭了起來。在爭執的過程中,程德全將相關證據即那些密電全部在媒體上公布。國民黨人群情激奮,黃興隨後致電袁世凱,說「國務院總理趙秉鈞為暗殺主謀之犯」,司法總長本就是國務院中的一員,而其上司趙秉鈞為案中巨犯,在北京審理會擔心司法公正受到影響。請袁世凱「獨持英斷,毋為所撓」,將案件交由江蘇審理。

對於黃興的通電,袁世凱當時以司法獨立,自己作為國家元首不便干預為由予以拒絕。後來,他又在對來訪的國民黨高層講:案件公開的證據蓋有黃興的章。黃興本人不是法官,也不是行政官員,憑什麼在證據上蓋章?案件尚未審理,憑何咬定「總理為暗殺主謀之犯」。後來副總統黎元洪也說:刺宋一案,純屬法律問題,程德全等宣布證據,不出自法庭而出自軍政府,未免有違法之實。

後來,案件還是交給了江蘇方面由上海地方檢察廳全權負責。但是應桂馨拒不招供,洪述祖逃亡,趙秉鈞與應桂馨來往的密電只有3封,不涉及謀殺,趙本人不承認自己有關聯。第二年,趙秉鈞因病死亡,應桂馨在上海越獄逃跑。終成懸案。

從法律公正和司法程序來說,當時袁世凱的說法是完全沒問題的。也說明,他作為一個在前清就創辦了憲政研究會和中國第一個法政大學的官員,確實是比黃興,孫中山等人更懂法。

我們現在也無法確定幕後兇手到底是誰。但是,多數歷史學家目前傾向於認為袁世凱可能對此事沒有參與,也不知情(當時的宋教仁也不認為是袁世凱派人殺自己)。幕後兇手有可能是趙秉鈞,也有可能是洪述祖或者應桂馨自作主張,還有部分人認為是陳其美,甚至有人認為是孫中山。每種假設都似乎有點道理,但也都有不足,並且都缺乏足夠的證據。這裡我們就不具體分析了。

二次革命

宋教仁死後第四天,孫中山從日本回來,一口咬定肯定是袁世凱幕後指使人乾的,主張馬上發起「討袁」戰爭。但因國民黨內意見不一,黃興為主的多數派還是希望和平依法解決。

1913年4月26年,內閣一直和西方財團進行的借款談判簽下了合同。這個在歷史上稱為「善後大借款」。從必要性來說,沒有這個借款合同和事先西方銀行的預付款,政府可能就破產了。

從合法性來說,這個借款合同的簽署,沒有事先通過國會同意,程序上是違規的。(袁世凱後來說可以事後拿到國會討論,不通過的話可以不生效。不過,不久,國會就停擺了,不了了之。)

從合同內容來說,合同約定,借款以中國鹽稅、海關稅及直隸、山東、河南、江蘇四省所指定的中央政府稅項為擔保。中國的鹽務必須聘用洋人稽核和審計用途。這個遭到了不少非議。在當時和後來都有人因此認定喪權辱國。

不過,在拋棄各種政治偏見之後,現代學者是不這麼認為的。因為清末到民國初期,一貧如洗飽受戰亂的中國,國家信用如果按照現在的評級制度來說,顯然是不高的。(後來段祺瑞和日本人所簽的西原貸款,沒有擔保,錢就沒有還。)。答應這些條件是長達一年的談判後互相妥協的無奈之舉。而且,洋人參與稽核審計,但並不參與決策行政,所以也算不上完全乾涉內政。更關鍵的是,據後來的統計,洋人參與稽核後,協助引進了一整套先進的稅收制度和管理辦法,結果鹽稅收入逐年增加。而洋人參與審計後,保證了專款專用,挪用公款的行為得到了有效控制。更重要的是,因為審計的需求,1912年11月袁世凱頒布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審計法。現代財政管理制度因此得以逐步建立。

但是,當時對袁世凱已經充滿敵意的國民黨人顯然不是這麼看的。江西都督李烈鈞、安徽都督柏文蔚、廣東都督胡漢民通電反對貸款。副總統黎元洪做和事佬無效。6月,袁世凱罷免了這三個都督的職務。7月12日,在孫中山的指示下,李烈鈞率先宣布江西獨立,隨後,上海,安徽,江蘇,福建,廣東,湖南,四川相繼跟進宣布獨立討伐袁世凱。這就是歷史上的「二次革命」。

孫中山發動二次革命,他心中期望的最低目標是恢復到辛亥革命期間的南北分治。然而,實際參與的部隊遠遠少於孫中山事先的預計,就連南方的浙江省都沒有參與。獨立各省推舉江蘇都督程德全為南軍司令,程德全不幹,直接不辭而別,跑到上海閉門不出做了隱士。二次革命不到2個月就以國民黨方面的失敗而告結束。孫中山、黃興、陳其美逃亡日本。

從當時來看,二次革命是不得民心的。二次革命公開聲稱的理由是袁世凱派人刺殺了宋教仁。而那時國內主流意見都主張這個事情是應該走司法程序解決的,而且,也確實在司法進程中。袁世凱撤三位都督之職也可以算是職權範圍之內(臨時約法沒有說他無權任命更換省都督,只是事實上他的任命不會得到執行)。

後人對此見仁見智。一些人認為法治是解決國內一切紛爭的最後手段。只有走上捐棄武力、堅持法治的道路,一個國家才能長治久安。二次革命,實質上是民國期間的第一場內戰。有了第一次,就不怕沒有第二次。

短暫的二次革命,從實際效果來說,反倒幫了袁世凱。二次革命後,袁世凱的實力和威望都空前高漲,之前那種指揮不動各省,稅收收不上來的情況大為改善,堅持地方自治搞聯邦制的呼聲基本沒有了。有人甚至認為這時候開始,民國才第一次真正統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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