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卡沒拔他悄悄取3000塊 回家等警察找上門
06-15
揚子晚報訊 (記者 任國勇 通訊員 陸公軒) 6日下午,林先生在六合區玉帶街道的郵政儲蓄銀行的ATM機上取錢後,忘記退卡。隨後,一名王姓男子偷偷從中取了3000塊,此人回到家仔細一想,這事肯定會暴露,錢一分不敢花,戰戰兢兢等到了民警找到他。當時,林先生在ATM機上取錢後急忙去辦事,忘記將銀行卡從機器上退出。此時,身後一名男子發現這張卡在機器內沒退,而且已經輸入了密碼,他操作一番,取了3000元。不久,林先生髮現手機上有一條未讀的簡訊,提示他的銀行卡被人取款3000元,這才意識到忘了取卡。林先生立即到派出所報警尋求幫助。民警調取當日銀行監控錄像,發現取走林先生錢款的男子年齡約30歲,此人是駕駛一輛銀色別克轎車來取錢的。民警又通過路口監控系統截獲該車輛的號牌,通過警務信息平台鎖定了取走林先生錢款的男子為玉帶居民王某。當民警驅車趕到了王某家,王某表示自己當時一時糊塗,回家後後悔不已,料想銀行有監控,自己遲早被查出來,他取出的這些錢都擺在桌上沒敢花一分,並且向林先生致歉,願意把錢全部歸還。民警對王某批評教育說,冒用他人信用卡(銀行卡)取款的行為可按照信用卡詐騙立案,立案追訴標準為5000元,雖然他只取了3000元,如拒不歸還也可按照侵佔來追究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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