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風異俗:少數民族的婚俗習慣大觀,上演搶婚、逃婚、交換婚

「尼查瑪」婚習俗

「尼查瑪」婚是以母係為主招夫而男不過門,僅到女家偶居為特點的一種古老婚俗遺風,過去僅存於雲南永勝縣的彝族支系他魯人中。但其婚俗中的原始形態卻非常突出。他魯人婚姻有正式和非正式兩種。非正式婚姻關係即為「尼查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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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婚習俗

在彝族社會中,搶婚這種婚俗尚留有古代掠奪婚姻的遺迹。過去涼山彝區這一婚姻形式有兩種情形。一為強行搶婚。同一等級可以通婚的男女由認識而相愛,進而有了完婚的要求,但因經濟狀況、社會性地位的某些差異等原因而被拒絕,以致不能不採取非和平手段來達到結婚的目的。

搶婚習俗

配婚習俗

這種婚俗是涼山奴隸制社會中特有的一種婚姻形式。一般呷西、阿加成年以後,主子為了穩定他們的情緒或獲得娃子就要為之配婚,彝語稱之為「鄂錯」,即配成雙之意,配婚之權力由主子操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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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婚習俗

這種婚姻俗是彝族男子在幼年時即至女家,替其服勞役,時間大約二年至十年不等,在此期間,男女同食同寢,同勞動,共嬉玩。如兩方感情相投,然後由女家擇定吉日,通知男方準備婚禮。屆時女家預備牛羊布花氈若干物件,男家兄弟騎馬、擔酒、背豬至女家將一對青年夫婦迎回。在男家住三日之後,新娘即返回娘家,居住半年或一年,叫做「承孕期」,至女子懷孕後,始返回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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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婚習俗

這種婚俗是兩男子彼此交換其姐妹為妻;或妻妾相應更易;或兩家互換女兒為媳。換婚時,雙方須宴請賓客,並舉行跳神及跳舞等活動,女家還需備牛羊若干,隨女歸男家,名曰「陪嫁」。婚日男女須披花衣,車馬一至,即互抱而跳,名曰:「成禮」。此時若一方舉止稍不親熱,另一發現即認為無意,當即撤銷婚儀,嚴重的還會就此釀成冤家戰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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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房習俗

這是過去彝族社會中的一個重要的婚姻慣制,但各地彝區實行情況又不盡相同。涼山彝族謂之為「喜瑪石」,凡有生育能力的婦女無子女或子女未成年者,在丈夫死亡後嫁與丈夫的兄弟或遠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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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婚習俗

雲貴許多彝區在過去都存有逃婚的形式。青年男女情投意合,私訂終身,若遭家庭或家支的阻撓,或因某一方由父母包辦訂有婚約,他們便會為著終身幸福而暗地約定時間地點,共同出逃。待有兒女,再設法請人向雙方的父母告罪請求如得到允許,便可回到故鄉,否則只好永遠流浪他鄉。逃婚相當危險,如被女方父母捉到,唯有死路一條。所以往往有逃婚不成的青年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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