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歲才領悟的:別把自己當人看,別不把別人當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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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歲才領悟的:別把自己當人看,別不把別人當人看 小拿卡 2017-02-16 13:13
寫作和人生其實一模一樣,我們都是這個世界上的迷路者,我們都是按照自己認定的道路尋找方向,也許我們是對的,也許我們錯了,或者有時候對了,有時候錯了。在中國人所說的蓋棺論定之前,在古羅馬人所說的出生之前和死去之前,我們誰也不知道在前面的時間裡等待我們的是什麼。
做人還是平常點好,爭這個爭那個,爭來爭去賠了自己的命。像我這樣,說起來是越混越沒出息,可壽命長,我認識的人一個挨著一個死去,我還活著。
不可否認,自由總是讓人嚮往,在我們心中,它意味著逃離過去、苦惱、約束和煩人的責任。如果你認為快樂的生活主要來自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那你就錯了。上帝把快樂放在我們周圍每一件事中間,我們能經歷的任何事物里都會感受到快樂,人們要做的只是改變他們對事物的看法。
人生有得有失,聰明的人懂得放棄,幸福的人懂得超脫。能安於真實擁有,超脫得失苦樂,保持內心的安靜,是一種至上的人生境界。
不管是誰,想把自己改造成「完人」是不現實的,反而應當發現並培養自己的長處,形成獨特的亮點和優勢。
四十歲以後,要明白:別把自己當人看,別不把別人當人看。對別人好一點,善意一點,別人也會知道,記得你的好。就算別人不記得你的好,你也要對別人好點。總會有一個人能記得你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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