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董收藏品買賣中的陷阱
「你有藏品要賣嗎?」一段時間,手上有點袁大頭、青花瓷等古董、藝術品藏品,且在趕集網、58同城等網站的藏品收藏界面,發布過古董古玩出手信息的藏友,時常能接到這樣的詢問電話,看起來,還真有人關注藏品並有交易市場呢。但是,你不要高興太早,當你滿懷興奮,期望手中的藏品出手且能賣個好價錢時,搞得不好,你就掉進了一個詐騙陷阱里。
近日,合肥市包河區檢察院便辦理了這樣一起詐騙案件。一個自稱專做銅錢、銀幣、瓷器以及青銅器等買賣的公司——安徽某文化藝術品有限公司(下稱文化公司),卻是專門詐騙客戶古董收藏品鑒定費的公司。不少被忽悠前來意欲出手藏品的客戶,不僅藏品未出手,還白交了少則6000元、多則1萬餘元的鑒定費。
今年7月3日,該案葉某某、吳某、翁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詐騙犯罪被包河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既是真品 鑒定後怎麼不收購了?
今年4月20日,一姓錢的客戶接到一個電話,對方自稱是安徽某文化公司的客戶經理。一番介紹後,對方便問錢某手裡有沒有古董古玩玉器之類的藏品。錢某手上正好有一枚銅幣「袁大頭」,很想出手。該經理便問錢某希望多少錢出手。錢某自報價800萬。隨後該經理便要錢某發張圖片看看,錢某將銅幣照片發了過去。過不多久,客戶經理便讓錢某將銅幣帶到該文化公司鑒定。見真有公司有意收購,錢某興奮地帶著藏品從外地趕到合肥。在該文化公司專門接待客戶的貴賓室里,客戶經理與公司總監吳某,以及被稱為該文化公司文物鑒定專家的翁某某接待了錢某。他們裝模作樣地看了看銅幣後,翁某某說:這個「銅幣是個老東西,有一定的年代和價值,有八成的把握確認東西是真品」。吳某問錢某出手價格多少,錢某報出800萬的價格。吳某說:「這麼貴重的藏品,這麼大的一筆數目,我們需要一個保障,需要你去權威機構出一份鑒定證明。」錢某說自己不知道哪裡有鑒定機構,吳某便推薦了合肥某「文物鑒定」公司,說估計要大幾千塊錢的鑒定費。既然有公司願以800萬的價格收購這個銅幣,鑒定費又算什麼呢?於是,錢某興沖沖地要了地址,就去了「文物鑒定」公司做鑒定。交了8400元鑒定費,等了近3個小時後,鑒定報告終於出來。當錢某將密封的鑒定報告書帶回該公司,並在現場拆開鑒定報告後,卻被告知他的藏品銅幣的含量達不到標準,該文化公司無法收購。滿懷希冀的錢某,交了那麼多的鑒定費,最後卻竹籃打水一場空。不明所以的錢某隻得帶著藏品失望返回。
像錢某這樣的客戶還有很多,都是交了鑒定費後,被告知這樣那樣的不合標準,無法收購。一個自稱專做古董古玩買賣交易的公司,竟沒有交易和收購過一件藏品。
2017年3月31日,客戶吳某也與錢某一樣,交了七八千元鑒定費,卻被告知藏品不夠收購標準,不予收購。在心痛、不解和氣憤之餘,吳某懷疑其中有詐遂報警。同年4月8日,合肥包河公安分局對此立案偵查,沒想到由此破獲了一個打著收購古董古玩藝術品的幌子,與相關文物鑒定公司相互勾結,騙取客戶藏品鑒定費的詐騙案件。
合同陷阱 忽悠客戶鑒定收藏品
該文化公司成立於2016年8月,主要從事古董古玩的買賣、收購和拍賣。
案發後,該文化公司總經理葉某某在回答民警訊問公司如何經營、盈利時,葉某某答:「就是以高額的藏品回收價格吸引客戶,讓業務員帶客戶去我們指定的鑒定所去做藏品鑒定,收取客戶的鑒定費後,我們讓鑒定所修改鑒定報告,不讓鑒定結果達到我們的回收標準。主要靠這個方式來盈利。」葉某某的回答,道出了該文化公司經營盈利的真相。
自2017年4月以來,該文化公司便與某文物鑒定公司合作,該文化公司業務員先在有關網上獲取一些藏品持有者,也就是客戶的聯繫方式;公司專家翁某某也會在網上購買一些相關客戶信息,發給業務員,由業務員打電話給客戶,問客戶有沒有收藏品要出手,若客戶感興趣,就加客戶微信或QQ,進一步與客戶溝通。
為更好地誘騙客戶,新應聘到該文化公司的業務員,會接受必要的話術培訓,主要就是指導業務員怎樣與客戶溝通,怎樣把握客戶的心理,怎樣誘騙客戶將收藏品拿來鑒定的說話技巧。通常,業務員先自我介紹自己是某文化藝術品公司的,可以幫客戶代賣或收購客戶的收藏品,並勸說客戶將手中藏品帶到公司來鑒定一下,以便就具體收購事宜進一步洽談。許多客戶,包括外地客戶,為了能出手掉所持有的藏品,一般都會趕到該文化公司。到公司後,業務員與業務總監在接待時,會繼續誘騙客戶,誇大藏品價值,謊稱有意收購。為讓客戶信任,專家部的翁某某也會以所謂藏品鑒定專家身份出面,稱客戶帶來的藏品肯定是真品且價值數百萬元等等。經這一番忽悠,客戶也以為自己持有的藏品是真品且價值不菲,因此,在數百萬元價值的吸引下,客戶當然想變賣手中藏品。此時,該文化公司會和客戶簽一個回收合同,合同中特別標明了收購的條件:物(藏)品的成分、質地、年份、含量、價格、備註,並註明只要一項不符合就不回收。這些標準依據都是該公司業務員從「博寶網」等一些文物收藏網站上面找到的,一般也是行業標準。如一個古錢幣,網上搜到的信息為含銅量需要90%,於是合同中就會設置一個含銅量90%的標準。
這個看似專業的合同,再加上假冒專家翁某某的認定,會讓客戶相信該文化公司確實是一個專業的公司,從而放心簽了合同。這時,客戶很難會注意到其中早就設置好的陷阱——「如果達到就回收,達不到就不回收,而且只要有一項不符合就不回收」。這個回收要件其實已為後面的不回收埋下了伏筆。
隨後,負責接待的業務員和總監,會要求客戶去其指定的文物鑒定公司對藏品進行鑒定。
為避免客戶懷疑,他們先假裝提供4家文物鑒定公司讓客戶自己選擇,其中3家在外地,本地的就只有他們推薦的這家文物鑒定中心,然後口頭規定在外地所做的鑒定結論必須在48小時內拿到公司。在這樣的一個時間限制下,客戶沒得選擇,只能去該文化公司指定的文物鑒定公司做鑒定了。
修改數據 借收購名義詐騙鑒定費
當業務員帶著客戶前往與該文化公司對接的文物鑒定公司進行鑒定時,該公司總經理葉某某已提前把這個藏品的資料以及鑒定價格發給了該文物鑒定公司的鑒定檢測師,鑒定報告結果出來後,鑒定中心也會提前通過微信把結果反饋給葉某某。對於結果不符合標準的藏品,毫無疑問地會被剔除掉,但是對於結果符合回收標準的,為達到不回收的目的,葉某某會讓鑒定檢測師將該鑒定結論中某種物質的含量降低,讓其既達不到收購標準,又看起來不那麼假。修改後,葉某某會和鑒定師約定一個出報告的時間,之後由客戶經理將鑒定報告和客戶帶回公司,假裝不知道鑒定結果,併當著客戶的面打開密封的鑒定報告。而打開的結果,這個數據被修改後的鑒定報告,肯定是不符合收購條件的,因此該文化公司名正言順地不予收購後,還名正言順地將客戶交的鑒定費用騙到手。而鑒定費該文化公司早和那個文物鑒定公司事先有過預謀,起步費用是6000元,但是可根據客戶的職業、穿著、談吐了解客戶的經濟狀況等靈活掌握,有錢的報價高一點,沒錢的報價少一點。按照約定,每名客戶交的鑒定費用,文物鑒定公司分得1000元,其餘的則被該文化公司非法佔有。
據初步統計,自2017年4月至5月,短短一個月期間,該文化公司詐騙總額約200萬元,被騙人數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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