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應監管「幼兒教育貴族化」

法規應監管「幼兒教育貴族化」2010年05月29日 08:32法制日報【大 中 小】【列印】 共有評論13條

(資料圖片)

「在一些家長的眼中,收費低廉的公辦幼兒園,就是一個『帶孩子的園』,這『助推』了高價私立幼兒園的火爆。」一位教育界人士說。

「幼兒教育屬『非義務教育』,願者上鉤。」一位民辦幼兒園負責人如是說。

記者了解到,目前在我國部分地區,一個孩子上幼兒園的花費已經堪比一個大學生的學費,形成了「孩子上得起小學,上得起中學,卻上不起幼兒園」的怪狀,「幼兒教育貴族化」的趨勢越來越明顯,而相關規定也沒有對民辦幼兒園的管理費用作出任何限制。

有關專家建議,政府應該在大力加強對民辦幼兒園監管的同時,將幼兒教育納入公共服務範疇。

上幼兒園貴過上大學

胡先生家住上海浦東,他的兒子今年到了入幼兒園年齡,按照規定,他們家對面的是一家二級幼兒園。胡先生聽說這家幼兒園老師都很兇,怕兒子日後要吃苦頭因而有些顧慮。恰巧胡先生家旁邊有一所相當出名且口碑很好的民辦幼兒園,胡先生動起了腦筋。可一打聽,他被高昂的學費嚇倒了:「每月要2500元,再加上餐點費、活動費、雜費等等,一個月差不多就要3000多元,一年下來將近4萬元,簡直比上大學還貴。」

而汪先生為孩子安排的幼兒園的費用更離譜。他對記者說:「全年費用大概在9萬多元,月均八千吧。」這家位於東湖路上的民辦幼兒園,老師給出的價格讓汪先生看不懂:「我們是上海地區唯一具有國際『蒙特梭利』協會認證的幼兒園,收費自然會高一些。」

進入4月下旬,滬上幼兒園紛紛開始招生報名。一面是每月僅需幾百元的公辦幼兒園,一面是「雙語教學」、「藝術特色」等眼花繚亂的民辦幼兒園,令許多家長非常困惑:「進公辦吧,怕質量不夠高;進私立吧,又覺得太貴。」

記者調查發現,民辦與公辦幼兒園學費相差達數千元。民辦幼兒園收費每月在一兩千元到四五千元不等,雙語幼兒園還要貴。

「浦東的碧雲耀華幼兒園,普通班一個月2100元,雙語班是5000元。我一個月工資就沒了。」一位家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大念苦經。

不過同為家長每個人卻心態各異。張女士說:「在普通的公辦幼兒園裡,孩子每天都做著重複的活動。而在高水平的私立幼兒園裡,每天播放著世界名曲。這種先進的寓教於樂的氛圍,對孩子的教育當然更有利。」

對此,上海宛南實驗幼兒園園長衛曉萍認為:「很多家長覺得收費高的就是好幼兒園,這樣的想法是不對的。家長的攀比、跟風,從某種程度上助長了民辦幼兒園高價風氣。」

贊助費攤入管理費中

有業內人士透露,民辦幼兒園的費用之所以高出公立幼兒園一倍甚至幾倍,是因為教育部門明令禁止幼兒園收贊助費,如此一來民辦幼兒園就將贊助費平攤到了每個月的管理費中。

一所民辦幼兒園園長告訴記者,沒有政府投入,加上需要優質的設施條件吸引生源,民辦幼兒園運營成本更高。她說:「要想留住好的老師,民辦幼兒園開出的年薪起碼八九萬,外教的薪水更不用說了。即使有家長覺得幼兒園的收費高了,其實這些錢還不足以維持正常運作。」

實際上,上海市的幼兒園體制與中小學不同,無論民辦公辦,都被統一划分為示範性、一級和二級三種級別。

「幼兒園民辦與公辦的界限實際已經被淡化了,費用逐漸傾向於根據等級來變化。」華東師大學前教育與特殊教育學院副教授王順妹指出,有些軟硬體條件好的公辦幼兒園,收費也會很高。

針對目前在滬上各民辦幼兒園中較為風靡的「蒙氏教學法」,上海市盧灣區思南路幼兒園園長、上海幼教研究會理事、幼兒園管理研究專業分會主任郭宗莉表示:「『蒙氏教學法』是一套很好的教學方法,但我們的幼兒園是否已將其精髓融合到了育兒實踐中呢?『蒙氏教學法』本身也有利有弊。一方面,它能很好地培養孩子的專註度、次序感,但在培養孩子的社會性發展方面,顯得較弱。」

一位教育界人士認為,民辦幼兒園中確有一些口碑不錯的學校,但同時,也有部分民辦幼兒園打著「國際先進育兒理念」的旗號,以此作為「賣點」和「噱頭」。

「對一個孩子來說,幼兒園的影響只佔25%,而家庭的影響要佔到70%以上。」郭宗莉指出,很多從國外引進的教育理念,其實更應該針對家長而非孩子。如果用這樣、那樣的教學理念替代家庭教育,對孩子的個性發展是不利的。

收費不該成監管盲點

據了解,民辦幼兒園是以自身的特色、教學質量等作為制訂費用的依據。整個運作都是靠企業、機構自己出資,收費沒有最高上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收取費用的項目和標準由民辦幼兒園制定,報相關部門備案並公示。相關規定沒有對民辦幼兒園的管理費用作出任何限制。

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尹後慶表示,目前除了義務教育外,其他教育都採取的是成本合理分擔的方式。根據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公辦大學收費只能占生均教育成本的25%以下,因此學生家長所承擔的費用並非大學的全部成本。但對於學前教育,目前沒有全國的統一規定,因此家長需要分擔的就相對較多。

有識之士指出,優質幼兒教育資源「供不應求」和幼兒教育過度的市場化,必然導致幼兒教育資源的配置失衡。吸引社會資本,讓社會來分擔幼兒教育責任本無可厚非。但是如此的分擔機制絕不意味著天價收費,更不能亂收費。政府把提供幼兒教育公共服務的責任推給社會,轉嫁給市場,而監管的責任卻沒有履行到位。

「民辦幼兒園收費不該成為治理教育亂收費的盲點。」許多家長呼籲,學前教育作為教育事業的重要鏈條,不能任由市場調節。政府應針對幼兒園的辦學成本展開調查,而後為不同等級的幼兒園制定不同的收費標準。

全國政協委員張曉梅、洪梅香等建議,政府應該大力加強對民辦幼兒園的監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幼兒教育收費標準或者實行最高限價,杜絕幼兒教育高收費、亂收費。同時應把幼兒教育納入義務教育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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