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蓉離婚案宣判:王寶強綠帽白戴了?懲罰不忠遠比你想像中艱難
娛樂圈炸了。
王寶強離婚案昨天下午一審宣判,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兒子由王寶強撫養,女兒由馬蓉撫養。
至於馬蓉起訴王寶強侵犯名譽權,法院判她敗訴。但王寶強提出的精神損害賠償,卻沒戲。
為什麼?
因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馬蓉與宋喆同居,不符合婚姻法相關規定,法院無法支持。除非王寶強能拿出新的證據。
沸沸揚揚的這件事,看似有了結果,卻又遠遠沒有結果。王寶強被「黑」的那些錢呢?怎麼辦?
法院判決稱:「關於財產分割問題,因線索較多、雙方爭議較大,尚待進一步查明,法院將依法另行處理。」
也就是說,王寶強被馬蓉母女和宋喆聯手轉移的巨額資產,到底能不能追回、財產怎麼分,都還懸而未決。
吃瓜群眾這顆心,還是沒有落下。
很多人印象里,被綠了,最解恨的做法當然是:抓住出軌證據,讓他(她)凈身出戶!
你想錯了,或許是狗血電視劇看多了。
知名律師嚴嫣女士曾從專業角度解讀《婚姻法》,分析王寶強事件:
大家最關心的是「出軌」,但婚姻法里,壓根沒有「出軌」「凈身出戶」這些詞。
婚姻法懲戒的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有配偶的情況下,與婚外異性(同性戀除外)不以夫妻名義,長期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生活。」
一般所說的出軌,是和異性發生一夜情、婚外性行為,充其量是證明夫妻感情已破裂。如果不能拿出有效證據,證明他(她)跟小三是長期同居,那麼想讓他(她)凈身出戶,基本沒戲。
所以,真的特別替王寶強(的錢)擔心。
關於出軌取證,大家需要知道的是:
○如果不是捉姦在床,就不能確定是出軌。
○「私家偵探」在現有婚姻法中是違法的,偷拍偷錄的內容,如果侵犯對方的隱私,就是無效的,沒有法律效力。
○婚外情露餡,一方寫下「保證書」、「道歉書」,可以作為證據,法院會取信。
○出軌男女的書信、簡訊、電子郵件等,除了書面證據外,電子文件都要先做公證。
○可以用拍照攝像等方式捉姦在床,但不能侵犯隱私權,所以收集這類證據難度特別大。
○親子鑒定是鐵證如山,這樣的證據跑到月球上也會有效。不過,千萬不要傷害到無辜的孩子。
懲罰不忠,遠比人們想像中艱難。
雖然很喪很喪,但事實如此。
說到底,婚姻的穩定,靠的還是真愛與自律。
這個橫跨三年的狗血大事件,最後結果會怎樣?一起坐等吧。
最心疼的,還是兩個可愛的孩子。希望他倆堅強、快樂、陽光地長大。
雖然,很難。
希望兩個孩子身邊的成年人,多一點慈悲和修為,不要在他們面前一再重複,更不要取笑羞辱,讓他們盡量擺脫這片陰影和恥辱。
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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