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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玉·甄玉·石頭·神瑛10

十, 觀 點 總 結

經過前面九個部分的分析、論證,我們可以將本文的主要觀點,總結如下:

1.在《紅樓夢》的第1回中,並存著兩個各自獨立,且「交而不叉」(俞平伯語)的神話故事。一個是頑石無材補天,幻形入世的神話,一個是神瑛施惠,絳珠還淚的神話。後世讀者往往習慣性將兩個神話的主角——頑石與神瑛視為一體,一併當成是小說男主人公賈寶玉的前世之身。但實際上,這完全是受了程高本誤導的結果。在曹雪芹的原著中,頑石是頑石,神瑛是神瑛,兩者卻是根本不能混為一談的!

2.圍繞著上述兩個神話故事——「石頭」神話與「神瑛」神話相互平行、並立的問題,我們看到,作者則有過一前一後兩種截然不同的構思。前一種構思,我們可以稱之為「人石兩分」的構想:把賈寶玉和他脖子上的那塊通靈玉,視為完全獨立的兩個主體。讓「神瑛」神話的主角——神瑛侍者,去充當全書男主人公賈寶玉其人。而讓「石頭」神話的主角——頑石,幻化為賈寶玉脖子上的通靈玉,然後作為一個虛擬的獨立觀察者,來代替作者對全書展開敘述。而後一種構思,我們則可以稱之為「以假混真」的構想,卻與前述那個「人石兩分」的構想全然不同:此時,曹雪芹已不再將賈寶玉和他脖子上的通靈玉視為完全獨立的兩個主體,而是毅然取消了通靈玉的獨立主體地位,把它與賈寶玉在人格上融為了渾然的一體。那個瀟洒、帥氣的神瑛侍者,也不再充當賈寶玉本人,而是成了另一個神秘人物——甄(真)寶玉的前身。反過來,那塊本性粗蠢的頑石,倒成了賈寶玉真正的前世。而頑石(賈寶玉)在癩僧、跛道的幫助下,於太虛幻境中竊得了神瑛的形貌和一部分靈性,又冒名頂替地投胎入世,佔有了原本屬於神瑛(甄寶玉)的身份和因緣,這樣才造成書中兩個寶玉一模一樣,幾乎難分真假的所謂「假作真時真亦假」的複雜局面。——顯而易見,曹雪芹當初正是出於前一種「人石兩分」的構想,才一口氣為小說安排了「石頭」神話與「神瑛」神話兩個楔子。但隨著「人石兩分」構想的被廢棄,兩個神話中的「石頭」神話本也應該被淘汰出局。然而,作者「以假混真」的構想的及時生成,卻又賦予了「石頭」神話全新的內涵。在經過了相當幅度的修改以後,這個「石頭」神話又獲得了重新的起用。所以,又恰恰是後一種「以假混真」的構想,才使得《紅樓夢》把兩個神話並立的局面一直保存到了現行的脂評本系統當中!而毫無疑問,從「人石兩分」到「以假混真」,這又正是《紅樓夢》在其成書過程中所發生的最為重要的一次轉折!

3.而具體來說,作者為實現這樣的創作構思上的轉折,他又至少在三個方面,都作出了巨大的努力。一是中途廢止了他原先為小說設計的以「石頭」視角來展開敘事的寫法,使那個曾經饒舌之極的、自稱為「蠢物」的「石頭」,徹底喪失了其獨立主體性,而與書中男主人公賈寶玉完全融為了一體。二是又強化了賈寶玉本人與「石頭」、通靈玉三者血脈相通、命運相聯的特性,特別是通過小說第25回,僧、道「持誦」通靈,挽救賈寶玉性命一事,突顯了賈寶玉和他脖子上那塊通靈寶玉(實際上就是那個頑石遺蛻的化身)之間那種無法割裂的神秘聯繫。三是又增設了甄寶玉這麼一個看似「多餘」的人物,以照應真正的赤瑕美玉——神瑛侍者的下落,並同時起到象徵小說之「背面」寓意的作用。——毫無疑問,正是有了包括以上三個方面在內的若干努力,作者才最終得以在整體上完成了小說神話構思由「人石兩分」向「以假混真」的轉變。只是「天不假其年」,曹雪芹的短壽,使其直到去世,也未能來得及對他的作品進行最後的拋光打磨。小說神話構思雖然在整體上已完成了由「人石兩分」向「以假混真」的轉折,但仍有若干「人石兩分」時期留下的舊痕未能盡行刪除,而是一直殘存到現行的脂評本系統當中。這種新舊交雜、新中有舊的情形,一方面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裡,極大地干擾了人們對於《紅樓夢》之神話構思的認識,但另一方面,這樣的新舊對比,卻又為我們探究曹雪芹在創作小說時,其心路轉變的過程,提供了莫大的方便。這也就是所謂「有失有得」吧。

4.那麼,曹雪芹又為什麼要放棄原先業已成形的「人石兩分」的構想,轉而採用更為複雜難寫的所謂「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的設計呢?說到底,這又是出於確立所謂「大色空」的題旨作為小說第一主題的需要。種種跡象無不表明,《紅樓夢》在其早期階段,尚且是一部表現男女風月艷情的作品。其核心乃是賈寶玉與以林黛玉為首的一小群女子之間發生淫亂的故事。那時候,以「石頭」這麼一個既可以很方便地出入於閨幃秘室,又不失冷言旁觀之立場的神奇觀察者的視角,來展開整部小說的敘事,自然是比由作者來直接講述,或者由賈寶玉、林黛玉這樣的當事人來自述,要合適得多了。然而,隨著對人生、對世界的認識的加深,曹雪芹卻最終選擇了近乎於佛教、禪宗的「大色空」的思想來作為小說的第一主題。整部小說的風月艷情色彩幾乎被一洗殆盡,書中的若干主要人物亦由「濁」轉「清」。這樣也就沒有必要再藉助什麼神異的觀察者來講述那些雲雨秘事了。而更重要的,既然確立「大色空」來作為小說的第一主題,那麼,男主人公走向「悟道」的心路歷程,則肯定將成為全書所描繪的又一個重中之重。而賈寶玉與通靈玉「雙主體」的結構,卻會對這種追摹心路歷程的描寫,形成極大的障礙和干擾。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作者廢止「石頭」視角,取消通靈玉的獨立主體性,轉而使其與賈寶玉合而為一,變「人石兩分」的思路為「以假混真」的思路,也就是勢所必行的了。

5.且不要小看這種由「人石兩分」向「以假混真」的轉折!因為賈寶玉、「石頭」與通靈玉,這三者之間的關係,正是小說中所有人物關係的中樞和軸心。任何涉及這方面的改動,都必然會對整部作品產生「牽一髮而動全身」的影響。譬如,首當其衝的一個影響就表現在「石頭記」這一書名的確切含義之上。仔細考察「石頭記」這一書名,我們不難發現,它完全可以作兩種不同的解釋:一是「石頭之所記」(The Witness of the Stone),一是「石頭之傳記」(The Story of the Stone)。那麼,兩種解釋,哪一種又更符合作者的本意呢?如果從「人石兩分」的角度上看,自然是「石頭之所記」更符合小說舊稿以「石頭」視角來展開敘事的寫作思路。但如果從「以假混真」的構思來看,作者則又無疑是更多地偏向了「石頭之傳記」的立場。在現行脂評本的第1回中,那個《石上一偈》有云:「此系身前身後事,倩誰記去作奇傳」。這不就是在明明白白地告訴讀者:曹雪芹的整部小說都是在講述關於那個「石頭」,即賈寶玉本人的身前身後、前世今生的故事嗎?顯而易見,即使是同一個書名,作者對其含義所強調的側重點,也有過一個由彼及此的轉變過程。而這又直接影響了這部小說其「第一書名」的演變歷程。根據甲戌本第1回曹、脂諸人的一段自述,我們知道,整部小說的正式書名,或者說「第一書名」,亦有過一段曲折、反覆的演變經歷:作者先是以「石頭記」作為小說的「第一書名」,而後又換成了「情僧錄」、「紅樓夢」一類的書名,最後「至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作者又接受了脂硯齋的建議,恢復了「石頭記」一名的主名地位,並最終把小說定名為「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為什麼會有這麼一個由「石頭記」到「情僧錄」、「紅樓夢」,再由「情僧錄」、「紅樓夢」回到「石頭記」的反覆過程呢?顯然,作者在第一次使用「石頭記」這一書名的時候,他所要強調的正是「石頭之所記」的含義。而那時候,整部小說的神話構思尚處於「人石兩分」的階段。但如前所述,隨著全書「大色空」之題旨的確立,原先的「石頭」視角遭到了作者的廢棄,整個「石頭」神話亦面臨著被淘汰的危險。這樣,「色空」含義更為直接的「情僧錄」、「紅樓夢」等書名也就自然取代了「石頭記」一名的地位。然而,作者「以假混真」的思路的及時生成,又再次改變了這一切。隨著「以假混真」的思路的形成,本來已面臨被淘汰的命運的那個「石頭」神話,又被作者賦予了嶄新的意義,獲得了重新的起用。而當「石頭記」三字的含義,由原來的「石頭之所記」轉變為「石頭之傳記」以後,這種「假作真時真亦假」的寫法,不僅不與「大色空」的主題相矛盾,相反,還更能夠把那種「人生如夢」、「人生如戲」的思想給發揮到極致,故而,作者最後還是採納了脂硯齋的建議,重新把「石頭記」的名稱定作了小說的第一書名。

6.這種由「人石兩分」向「以假混真」的轉折所帶給全書的第二重影響,則集中體現在《紅樓夢》的情感主線之上。當通部小說的神話框架由「人石兩分」的構想轉到了「以假混真」的設計上時,書中的所謂「木石前盟」與所謂「金玉良姻」,也就隨之需要重新定義了。首先需要重新定義的,便是賈寶玉與林黛玉之間的所謂「木石前盟」。按照傳統的觀念,寶、黛二人似乎應該是天造地設的一對兒。但實際上,從小說「以假混真」的構想來看,寶玉與黛玉之間的情緣,卻不過是一種陰差陽錯的誤配!林黛玉作為絳珠草的後身,其真正應當與之相配的,恰恰應該是作為神瑛侍者之後身的那個甄寶玉。而現在,頑石卻竊取了神瑛的形貌和一部分靈性,並冒名頂替地投胎為賈寶玉,佔據了原來本應當屬於甄寶玉的身份和因緣。那林黛玉(絳珠)對於賈寶玉(頑石)的所謂「還淚」,也就不能不說是根本性地弄錯了對象了!反過來,賈寶玉與薛寶釵之間的所謂「金玉良姻」,卻恰恰是癩僧、跛道專門為賈寶玉(頑石)量身定製的一段真正的姻緣!如前所述,那頑石正是在癩僧、跛道的幫助下,才得以成功地竊取神瑛的形貌和一部分靈性,並冒充其身份而投胎入世的。這一僧一道既然將頑石帶入塵世,並引入了與神瑛之配——絳珠的這麼一場錯位的訛緣之中,他們自然也就有責任、有義務,再將頑石從這些註定沒有好結果的塵緣當中拔離出來。這樣,他們才特意從陪同神瑛、頑石下凡的那「一干風流孽鬼」中,選中了與頑石本性最為接近的寶釵(寶玉有所謂「情極之毒」的「偏僻」處,寶釵亦有所謂「香可冷得,天下一切無不可冷」的「古怪」秉性;寶玉最痛恨賈雨村一類的贓官,而寶釵作《螃蟹詠》罵世最狠,她所譏刺的也是賈雨村一類的橫行霸道者——二人都有那麼一股子憤世嫉俗的「獃性」),讓她與寶玉配為夫妻,承擔了引導寶玉「悟道」,並最後推動他出家為僧,復返大荒的任務!也恰恰是出於上述這些原因吧,所以,在《紅樓夢》的現行脂評本中,寶玉、黛玉之間的那個假「木石前盟」,實際上更多地象徵了小說所批判和反思的「入世」迷情,而寶玉、寶釵之間的所謂「金玉良姻」,則實際上更多地承載了作者所肯定和宣揚的「出世」精神!

7.不難想見,當《紅樓夢》的神話構架還處於「人石兩分」的階段的時候,小說的情感主線還尚且停留在一種比較原始、單一的形態之中。那時候,寶黛愛情就是全書愛情主題中唯一的一條主線。然而,在《紅樓夢》的神話構架由「人石兩分」,轉向「以假混真」以後,早先那種原始、單一的狀態,則演變成了一種複雜的多,也精彩的多的局面。這時候,寶黛愛情已不再是全書愛情主題中唯一的主線,而是變成了寶黛愛情與釵玉姻緣,一顯一隱,一虛一實的雙螺旋結構!毫無疑問,與這一個過程相伴隨的一個過程,就是黛玉在書中的地位大幅度地下降,而寶釵在書中的地位卻大幅度上升。——黛玉由全書唯一的女主角,下降成為了小說的兩大女主角之一。相應地,寶釵卻從原來無足輕重的小配角,而一躍成為全書的又一位女主角。甚至,其意義和重要性還越來越具有一種超越黛玉之上的趨勢!而與這種「釵升黛降」的趨勢相照應的是,作者對於釵、黛於小說中正式出場的時序,也進行了很大幅度的調整。——他將寶釵進入賈府的時間,由原來相當於今本第16回前後的位置,提前到了現行脂評本中的第4回,幾乎是緊接在黛玉之後就進入了榮國府。同時,作者又將黛玉初進賈府的年齡,由舊稿中的六歲,改成了今本中的大約十一二歲,可以說是向後推延了五、六年之久!顯然,作者只有將黛玉初進賈府的年齡,由原來的六歲改成現在的十一二歲左右,這樣才能取消寶、黛二人原來的一段青梅竹馬、兩小無猜的童年生活,進而徹底消除讀者頭腦中關於木石姻緣「天經地義」的舊有印象。反過來,亦只有把寶釵首次出場的時間給大幅度地提前,緊接在黛玉進入賈府之後,形成一種林、薛幾乎是前腳跟著後腳進入賈府的局面,這樣才能在書中造成寶玉、黛玉、寶釵三人的「鼎足」之勢。同時,也只有這樣,才能給讀者留下另外一種深刻的印象:頑石(賈寶玉)深陷那個假「木石前盟」的情誤,而寶玉與寶釵的「金玉良姻」,即是作者為挽回前者的錯誤,而專門寫來對其進行匡正、補救的真正姻緣!而更進一步,作者為了適應這種寶釵的地位迅速上升,黛玉的地位迅速下降的趨勢,他甚至對於小說第1回中兩個神話並立的敘事結構,也進行一定的調整和補充。——他在那個「石頭」神話與「神瑛」神話之外,還增設了小說中第三個頗具神秘預言色彩的讖語,這就是賈雨村的詠懷一聯。所謂「玉在匱中求善價,釵於奩內待時飛」,其真正的含義,即在於提示讀者:作者即將充分利用賈雨村這個人物在小說結構上的作用,將黛玉與寶釵一前一後地「送」入賈府,讓所謂「二寶合傳」幾乎是緊接在所謂「二玉合傳」之後展開,以使得寶玉、寶釵的「金玉良姻」能夠迅速地形成對於寶玉、黛玉的那個假「木石前盟」的匡正和補救之勢!

8.那麼,從「真」、「假」二端來看,書中的所謂「金玉良姻」與所謂「木石前盟」,又何者為「真」,何者為「假」呢?從全書敘事的角度上講,自然是「木石前盟」為「真」,「金玉良姻」為「假」。因為在那西方靈河岸邊,確實有一個神瑛與一個絳珠定下了「前盟」。而寶釵金鎖與通靈寶玉的配對,卻是癩頭和尚人為地製造出來的。然而,從賈寶玉本身的角度來看,一切就都應該反過來了:恰恰是「金玉良姻」為「真」,而「木石前盟」為「假」!因為所謂的「木石前盟」,其實只應該是神瑛(甄寶玉)與絳珠(林黛玉)之間的「前盟」,頑石(賈寶玉)與絳珠(林黛玉)之間並不存在任何真實的盟約,不過是陰差陽錯的誤會而已。而寶玉、寶釵的「金玉良姻」,才是癩僧、跛道,也即作者本人,專門為頑石(賈寶玉)量身定製的真正姻緣!——看似「假」者,實際為真;看似「真」者,卻又實際為假。而這,又顯然照應了脂硯齋所指出的所謂「釵與玉遠中近,顰與玉近中遠」的情形!後世讀者往往習慣於將寶玉與黛玉想像成「志同道合」的一對戀人,但實際上,在最為關鍵的幾個問題上,寶、黛二人卻恰恰是「志不同,道不合」,相互之間疏離、隔膜得很的!寶玉平生最痛恨賈雨村一類的贓官。可賈雨村卻偏偏是林黛玉的啟蒙老師。而黛玉對她恩師這一類的人物,從來沒有表示過任何形式的異議或不滿。賈雨村曾經作《詠月》詩,渴望高官厚祿,飛黃騰達,「人間萬姓仰頭看」。而林黛玉平生所念念不忘的,也恰恰是「何幸邀恩寵,宮車過往頻」、「主人指示風雷動,鰲背三山獨立名」、「雙瞻御玉座引朝儀」一類的世俗的榮耀!但賈寶玉卻顯然不可能有黛玉這種「邀恩寵」、「獨立名」的思想。如果是換了他,別說安安靜靜地做賈雨村的學生,跟他學習,只怕連見上賈雨村一面,他也是極不情願的吧!反過來,寶玉、黛玉之間的這些「似近而實遠」的地方,卻恰恰是寶玉、寶釵之間的「似遠而實近」之處!世人皆知,賈寶玉最反感賈雨村一類的世俗官僚。而在小說中,除了寶玉以外,也還有一位女子,也像他一樣憎惡那些「峨冠博帶」之徒,並且對於天下那些那些讀書做官的男人抨擊最力。這位女子,不是別人,她就是寶釵!譬如,第32回,寶釵即對於賈雨村的投機鑽營行為,進行了尖刻的諷刺。第38回,寶釵所作之《螃蟹詠》,罵世最狠,刺貪譏俗最毒。大觀園眾姐妹看畢,都說:「這方是食螃蟹的絕唱!」而寶釵這樣的憤世嫉俗,不也正好與寶玉那種憎惡官場中人的立場不謀而合了么?不僅如此,寶玉、寶釵還共同地由「憤世」的立場走向了佛、道的「出世」的境界。而事實上,小說第22回,所謂「聽曲文寶玉悟禪機」,那寶玉在書中的第一次「禪悟」,也正是由寶釵特意向他推薦的一首《山門·寄生草》給引發出來的。而深受寶釵喜愛的這麼一首道鋒機曲,竟然又引起了寶玉內心的強烈共鳴,使得他又是「拍膝畫圈,稱賞不已」,又是盛讚寶釵「無書不知」,則脂硯齋所指出的那種「釵與玉遠中近」、「釵、玉二人形景較諸人皆近……二人之遠,實相近之至」的情景,也就很清楚地浮現在我們的面前了。——那麼,從《紅樓夢》神話框架的角度來看,小說中又何以會出現這種「釵與玉遠中近,顰與玉近中遠」的情形呢?原因無它,就因為寶玉、黛玉的所謂「木石前盟」,不過是一種張冠李戴的誤配,所以,那賈寶玉註定不能像甄寶玉那樣,提攜著黛玉夫貴妻榮,以滿足其渴望「大展抱負」、「將眾人壓倒」的勢利要求。反過來,又正因為寶玉、寶釵的所謂「金玉姻緣」,乃是癩僧、跛道,也即作者本人,專門為頑石(賈寶玉)量身定製的真正姻緣,所以,在小說中,也只有寶釵才能夠與寶玉構成心靈最深處的相通,並最終幫助其走上「悟道」之路!

9.由「人石兩分」向「以假混真」的轉折所帶給全書的第三個重大影響,則是決定了書中男主角賈寶玉最後必然出家為僧的結局。如果是從「人石兩分」的構想上去考慮,那賈寶玉究竟出家與否,其實是一件可有可無,甚至還有不如無的事情。因為那時候,賈寶玉尚不是頑石的後身,而是神瑛的後身。他不需要像頑石那樣最後還要返回大荒山,以完成對小說篇首的照應。而且,那時候的《石頭記》,尚且是一部借「戒淫」之名,行「宣淫」之實的作品。與其讓神瑛侍者這麼一個雲香雨濃的行淫者,有一天忽然轉而「悟道」,轉而出家為僧,使得小說的情節顯得特別地突兀。還不如乾脆讓這位神瑛侍者徹底地為所謂「幻緣」所困,一路行淫到底,直到油盡燈枯,一命嗚呼的那一天,就如同今本中那個「正照風月鑒」的賈瑞一樣,為天下的紈絝子弟、風月痴兒作一反面教材,反倒更符合此類作品的通例。然而,當全書的神話框架轉向「以假混真」的設計以後,情況就大不一樣了。這時候,賈寶玉自己成為了頑石的化身。最後跟隨癩僧、跛道出家,復返大荒,也就成為了一種必然。更何況,新稿的《石頭記》已確立了「大色空」的主題,若不能使小說的男主人公由「情迷」轉向「情悟」,最後選擇出家一途,作者又如何能夠展現出佛教之「空」、「了」的境界,對於世人的強大感召力呢?這就更決定了賈寶玉的出家,乃是一種必然!而具體來說,作者則又為賈寶玉的出家,安排了一個大背景、一個小背景、一個觸發誘因和一個外部助力:賈府的盛極而衰,構成了賈寶玉出家的大背景。其主要作用是,通過那種強熱強冷的前後對比,讓書中的人物充分感受到世事的無常。大觀園群芳的風流雲散,則構成賈寶玉出家的小背景。其主要作用是激起了賈寶玉心中越來越強烈的所謂「情極之毒」的情緒。而「甄寶玉送玉」一事,則又為賈寶玉的出家,提供了一個直接的觸發誘因。顯而易見,當甄寶玉拿著通靈玉出現在賈寶玉面前的時候,那必然會給賈寶玉的帶來一種巨大的驚愕。而妻子寶釵的從旁點撥和及時引導,則又無疑會把賈寶玉心中的這種驚愕,轉變為一種洞徹一切的領悟力,從而推動他將所謂「情極之毒」的意念,轉化成毅然決然,出家為僧的行動!

10.而如此一來,那個通靈寶玉之「背面」的十二字——所謂「一除邪祟,二療冤疾,三知禍福」,其含義便也洞然可解了。——那正象徵了癩僧、跛道,也即作者本人,引領賈寶玉拔離凡塵,返回大荒的三部曲!第一部曲:「除邪祟」。其表面的一層,指的是小說第25回,癩僧、跛道「持誦」通靈,挽救寶玉性命之事。而其更深的一層,則是在暗喻,對於所謂「聲色貨利」的欲求,正是人生許許多多痛苦的根源。一個人只有根除了這樣的執迷,才能找到解除此類痛苦的途徑。第二部曲:「療冤疾」,則隱指賈寶玉與林黛玉之間那個陰差陽錯的誤配,即是那種可以誘使人深陷於「情迷」的「冤疾」。而癩僧、跛道,也即作者本人,又將通過那通靈寶玉與寶釵金鎖遙相配對的性質,設計出一場真正的「金玉良姻」,來專門幫助頑石(賈寶玉)從那種「情迷」之中拔離出來。而第三部曲:「知禍福」,則又預示了那塊通靈寶玉,其最後一次的失而復得,即是將來促使賈寶玉最終徹悟到人生禍福相倚,而終究歸於虛幻的佛、道至理的一個契機。正如前面所敘述的那樣,「甄寶玉送玉」一事,帶給賈寶玉的,將是一種巨大的驚愕。而寶釵的及時引導,則又會把寶玉心中的這種驚愕,轉化成其「悟道」和出家的一種精神動力。而這樣的話,那癩僧、跛道先前選擇寶釵,而不是別的什麼女子,來作為賈寶玉的真配,其意義也就再次顯現出來了。

正如本文開頭部分所指出的那樣,神話是上古時代人類的瑰麗想像。流傳至後世,它既是許多文學家展開創作的靈感來源,也是小說家們藉以開啟全篇,或收束全文的一種有效手段。在這一點上,曹雪芹的《紅樓夢》也不例外。只是我們今天所說的脂評本《紅樓夢》,它又是一部經過了多次重大修改而大體成書,卻又未能來得及進行最後的拋光打磨的作品。這樣,它的神話構架也就疊壓進了作者不同時期的創作構思的影響。這種情形,一方面使局面看起來變得複雜,但另一方面,通過對這種多層疊壓之情況的抽絲剝繭的分析,卻又無疑會幫助我們打開一扇通往曹雪芹心靈深處的大門,並破解《紅樓夢》之創作構思的中途轉變之謎。本文無意對《紅樓夢》中的神話故事進行專門的神話學、社會學的研究,筆者也實在無心糾纏於後世評家附加這些神話故事上的什麼「反封建」、「階級鬥爭」,或者什麼「人性覺醒」、「女權主義」的意義。而這篇小文之所以林林總總談了這麼多與《紅樓夢》的神話構架直接有關或間接有涉的內容,亦無他意,不過是希望以這樣的分析,向天下有志於紅學研究的朋友們,提供一種新的研究視角和途徑罷了。然而,既曰是新視角、新途徑,內中自然也少不了足可以開罪於傳統,開罪於世俗的東西。讀者諸君若是讀後以為不妥,且勿急於發怒,還是先平心靜氣地想一想,筆者之言到底切實與否。若仍然感覺無法接受,那就權當這是在下小子的一次拋磚引玉的行動吧。

2006年9月於成都。

附註:

【注1】除此而外,程高本中還有兩個頗能混淆視聽、誤導讀者的地方。一個是程高本第98回的回目:「苦絳珠魂歸離恨天,病神瑛淚灑相思地」,一個是第116回寫賈寶玉再游太虛幻境時,被仙宮侍女呼為「神瑛侍者」的情節。這些文字,也都是與曹雪芹確立賈寶玉為頑石後身,而非神瑛後身的本意相悖離的內容。對比《紅樓夢》的程、脂兩大系統,程高本在涉及小說神話構架的問題上,其所有的改動,幾乎都指向一個方向,即盡其可能地將「石頭」神話與「神瑛」神話合而為一,以恢復賈寶玉作為神瑛後身的地位。而這樣的改動方向,又是與程偉元、高鶚之流對原著主題的篡改相一致的。眾所周知,程高本《紅樓夢》與脂評本《石頭記》相比,其最大的一個不同就是迴避了賈府徹底衰敗的問題,迴避了那種「落了個白茫茫大地真乾淨」的結局。與此同時,在小說的情感主線上,程、高等人也背離了曹雪芹設定的那種釵黛並秀,「兩兩出嬋娟」的對稱結構,而採取了從作品整體中,抽出寶、黛愛情悲劇這一單股情緒,予以強化的寫法。這樣,也就使得整部小說從一部表現「人生如夢,萬境歸空」之「大色空」主題的作品,下降成了一部更符合世俗審美口味的青梅竹馬的戀人被拆散,好事不能成就的戀愛悲劇。曹雪芹批判、反思那些世俗的愛情,並以「空」的結局來警醒讀者,勸告世人儘快從世俗的「情迷」之中拔離出來。程、高之流卻迴避了曹雪芹對情慾的反思,反而無條件地盛讚那些以世俗名利為指向的愛情,並將其最終的破滅歸咎於一些外在的原因,如主事者(具體來說是賈母)的一時糊塗,以及「小人」(具體來說是王熙鳳)的撥亂、破壞等等。彷彿若不是出於此等原因,寶、黛二人就可以夫榮妻貴,男做大官,女做夫人,最後白頭到老似的(事實上,像《後紅樓夢》一類的程高本續書的續書,所感興趣的就是這類東西)。而這樣的話,將書中寶、黛愛情寫得越天經地義,同時將其破滅寫得越外在、越偶然,也就越能夠迎合一般世俗的審美觀,越能夠煽起世人的悲情與怨怒,進而也就越符合程、高等人大量印製、銷售此書的商業利益。——畢竟,迎合大眾口味的東西,永遠比大拂世俗意志,特立獨行的作品要好賣得多!而恢復賈寶玉作為神瑛後身的地位,將書中的寶、黛愛情重新變成一個前世結盟,今生還願的故事,也就恰恰符合了這樣的要求。所以,程、高之流採取這樣的改寫,便幾乎是一種必然。只是在程高本《紅樓夢》付印之前,脂評本《石頭記》畢竟已經在北京旗人中流傳了三十多年。程高本的整理者們還沒有膽大到乾脆將那個「石頭」神話全部刪掉,使小說直接以「神瑛」神話開篇的地步。故而,他們才煞費苦心,採用了這種將「石頭」神話與「神瑛」神話偷偷摸摸地合為一體,以冒充原作的小伎倆。而這恐怕也就是發生程高本書外的又一個「掉包計」了!

【注2】實際上,早就有人指出,在《紅樓夢》中,並存著一個「清寶玉」的形象和一個「濁寶玉」的形象。從總體上看,賈寶玉應該是一個比較清純的,多情而不濫淫的「絳洞花王」的形象。有時候,他甚至在性愛方面,顯得特別地無知。比如,小說第7回,寶玉與鳳姐同乘一車而行,聽到焦大的咒罵,他竟然不懂什麼是「爬灰」,還以此向鳳姐詢問。又比如,小說第80回,寶玉向王一貼討要「療妒方」,王一貼揣測說:「想是哥兒如今有了房中的事情,要滋助的葯。」寶玉聽了,居然也不明白這個「房中的事情」指的是什麼。但另外一些時侯,賈寶玉卻又顯得污濁不堪,甚至頗有幾分風月老手的味道。除了我們在正文中列舉的那些事例之外,最典型地莫過於列藏本對寶玉調戲賈環之愛婢——彩霞的描寫。在列藏本第25回中,那賈寶玉竟然伸手去強拉彩霞,與之調笑,「一面說,一面拉他的手,只往衣內放」(夢稿本略同,諸本無「只往衣內放」一句)。難怪稍後賈環會殺心頓起,拿一盞油燈去潑寶玉的臉。——而賈寶玉的這些與今本清純形象毫不相融的「濁臭逼人」之處,顯然都應該是舊稿中「濁寶玉」形象的未能刪盡的遺存。而這樣一來,書中林黛玉那種超乎尋常的嫉妒心理,也可以得到某種程度的解釋。黛玉為什麼是那樣地愛吃醋?為什麼她對於寶玉的那些「嫌疑」始終不能釋懷?因為舊稿中的寶玉本來就是一個浪蕩子的形象,他雖然與黛玉「一桌吃,一床睡」,一起「長的這麼大」,甚至二人早早地訂下了婚約,早早地偷嘗了禁果,但寶玉卻並不專寵於黛玉,反而四處拈花惹草。這樣才引得黛玉醋心大發,口角不斷,亦如今本中賈璉與鳳姐的關係一般。只是到了今本中,賈寶玉已由「濁」變「清」,雖然多情,卻不再到處濫淫。可林黛玉的醋心卻並沒有出現任何減弱的跡象,於是,也就變得很沒有由頭,反而成了刻畫其由於被世俗情慾所迷,因而變得心理陰暗、刻薄多疑的最佳寫照!

【注3】今本中清純的林黛玉形象,其實也是由舊稿中所謂「淫奔女」的形象脫化而來的。而關於這一點,除了正文中提及的賈寶玉暗想寶釵的手臂若長在黛玉身上,就可以趁機「摸一摸」這一事例以外,列藏本第64回的那首標題詩——《哀五美吟》,也多少向我們泄露了這方面的秘密。此詩首、頷、頸三聯歌詠的俱是黛玉的才情和她「悲題五美吟」一事:「深閨有奇女,絕世空珠翠。情痴苦淚多,未習顏憔悴。哀哉千秋魂,薄命無二致。」惟有尾聯的一句「嗟彼桑間人,好醜非其類」,卻忽然將林黛玉與尤二姐、尤三姐一類的「蕩婦」給聯繫了起來。「桑間」,亦作「桑中」,古地名。相傳是商紂王城的桑園,是紂王與群妃逸樂處。商亡後,成為沫邑的一個小聚落,據說此地風俗放蕩。《詩·鄘風·桑中》即有曰:「雲誰之思?美孟姜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宮,送我乎淇之上矣。」後遂以指代男女私會野合之處。而這裡的「桑間人」則明顯指的是同賈珍、賈璉輩私通的尤二姐、尤三姐之流。然,林黛玉又何以會這些「淫奔女」扯上關係呢?固然,這句話字面的意思是說尤二姐、尤三姐那樣的桑間淫奔之人,其「好醜」與林黛玉那樣的大家閨秀根本不是一類,完全不能相提並論。但在這麼一首讚揚黛玉才情的標題詩中,忽然拿出一些「桑間淫奔女」的形象來和黛玉作對比、作反襯,怎麼看都脫不了「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味道。但其實,如果我們換一個角度來看,作者這麼寫,就是頗有幾分道理的了。因為林黛玉的形象,本來就是從二尤那一類的淫蕩「尤物」中脫化出來的。再聯繫書中大量的關於賈寶玉與林黛玉動不動就相互拉手、扯袖(如第25回,寶玉中邪時,他就是扯著黛玉的袖子嘻笑時,忽然發病的)一類的描寫來看,舊稿中那林黛玉作為「濁寶玉」之主要情人的「淫奔女」形象,就更加明確了。只是在後來的修改中,林黛玉卻由「濁」變「清」,甚至向完全相反的方向轉化,變成了一個至少在口頭上嚴守閨訓婦德、貞節禮教的人(如第48回,黛玉和探春一起堅決反對寶玉將她們的筆墨傳給外面男人觀看,成了遵守所謂「內言不出於閫」的好榜樣),所謂「質本潔來還潔去,強於污淖陷渠溝」。這樣,再與她原來所出身的那一群「桑間」的「美孟姜」們作對比,自然也就是「貞」、「淫」兩端,「好醜非其類」了。

【注4】關於「大色空」主題與「以假混真」之神話構想的關係,現在基本可以肯定的是,「大色空」的主題形成在前,「以假混真」的設計出現於後。而且,後者正是前者在被確立為小說第一題旨以後,得以進一步深化的產物。而關於這一點,己酉本上的一處異文,或許能給我們帶來更多的啟示。眾所周知,太虛幻境宮門牌坊上的那副對聯,在曹雪芹的前八十回中,一共出現過兩次。這兩次,諸本皆作「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惟己酉本第1回乃作「色色空空地,真真假假天」。但到了己酉本第5回,則又與諸本相同,變成「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了。太虛幻境牌坊上的對聯一共出現了兩次,但己酉本中的異文卻只有一次。所以,這不應該是出於抄錄者的有意篡改,而應該視為是作者由於疏忽而遺漏出來的舊稿的殘跡。那麼,從藝術性的角度來看,兩種寫法又何者更佳呢?很明顯,所謂「色色空空地,真真假假天」的寫法,遠沒有所謂「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那樣意味深遠。前者僅僅是直白地道出了人生「色」與「空」兩種追求,以及「真」與「假」的兩種境界,而遠不像後者那樣,還包蘊進了一層頑石「以假混真」,僧、道「以真救假」的寓意。所以,那個「色色空空地,真真假假天」的寫法,顯然正應該形成於那個「大色空」的主題業已成型,而「以假混真」的設計還尚未出現的時期,屬於一種中間過渡的類型。而我們從這種中間過渡的寫法當中,又不難窺見曹雪芹之創作構思的嬗變是按照怎樣的順序來完成的了。

【注5】關於林黛玉在曹雪芹後三十回佚稿中的結局,周汝昌等人曾提出過一個流傳甚廣的說法,即認為黛玉後來是因為被趙姨娘母子誣陷與賈寶玉有染,而憤然自盡而死的。但此說卻實在是大悖於曹雪芹自己的意志,斷沒有成立的可能!須知,《紅樓夢》第1回,曹雪芹開宗明義,他所堅決反對的,就是那種「假擬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間撥亂」的庸俗的小說模式!假如在曹雪芹筆下,黛玉居然就是由於趙姨娘一類的「小人」造謠中傷而死的,那麼,作者那樣理直氣壯地批判這種「才子、佳人加小人」的模式,他豈不是在自打耳光么?此其一也。其二,第63回,黛玉抽取的花名簽,所謂「莫怨東風當自嗟」,更是明白無誤地告訴讀者,寶、黛愛情悲劇並非什麼外力所致,其真正的根源恰恰出在他們自己的身上!若黛玉真是死於什麼他人的「陷害」,作者還會告誡她什麼「莫怨東風當自嗟」嗎?其三,若真要比較起雙方的心計來,所謂黛玉被趙姨娘母子「陷害」而死的說法,就更是一種可笑的臆想了。要知道,早在小說第19回,作者就借賈寶玉之口,把黛玉比做了「偷香芋」的「小耗子精」,還說她「雖年小身弱,卻是法術無邊,口齒伶俐,機謀深遠」。結合黛玉拚命討好賈母、元春,以「冷笑進讒」的方式攻擊寶釵,對寶玉先不急於固執死勸以抓牢其心,之後再徐徐誘導其「上進」等諸多情節來看,那黛玉的心機、法術,就更不可令人小視!而這麼一個富於心機,且時時不忘左盤算右盤算的林黛玉,她又怎麼可能輕易地將自己的把柄落到趙姨娘之流手上呢?倒是趙姨娘反而被作者稱為了「愚妾」,她連討好王夫人都討好不來,反倒弄巧成拙,碰了一鼻子灰(見小說第67回),真要論起心機來,她又哪裡會是黛玉的對手呢?若她真打算與黛玉硬斗,只怕倒霉的恰恰會是她自己了。而像這類毫無來由的所謂「黛玉受誣」說的競相出籠,說到底,仍然不過是讀者頭腦中那種舊有的「才子、佳人加小人」的庸俗模式作祟的產物。其思維依舊沒有脫離所謂「好人談戀愛,壞人搞破壞」的那種水平!

【注6】在《紅樓夢》中,釵、黛二人都是由賈雨村的故事引出,並「送」入賈府的,但從賈雨村詠懷一聯的遣詞用句來看,二者還是有一個顯著的不同。黛玉是所謂「求善價(價)」,寶釵卻是所謂「待時飛」。一個是「求」,一個是「待」,前者明顯要比後者主動得多!何以如此呢?對照小說中對釵、黛性格的大量描寫,答案就非常清楚了。因為黛玉是把同寶玉的愛情婚姻,與提升自己在賈府中的地位這一現實目的,緊密地聯繫在一起的。她當然要十分主動地去「求」了。而寶釵卻根本不屑於世俗的名利,不屑於同黛玉去展開什麼「婚姻角逐」,她最後是由於癩僧、跛道所設置的機緣撮合,才自然而然地嫁給寶玉的。這當然就是相對被動的所謂「待」了。而作者借一個「求」字,一個「待」字,則又巧妙地向讀者暗示了黛玉的「入世」之欲求和寶釵的「出世」之淡泊!

【注7】關於賈府之盛被作者有意地予以誇張、拔高,還有一個證據,就是元春的身份問題。在今本中,元春的身份被設定為皇妃。但實際上,在舊稿中,元春身份卻和她生活原型——曹寅之女、曹雪芹之姑母、平郡王訥爾蘇之福晉一樣,是「王妃」,而非「皇妃」。而這一點,又是作者在小說第63回中給無意地泄露出來的。當時,探春抽了一個「必得貴婿」的花名簽,眾人皆笑道:「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難道你也是王妃不成?」足見,元春最早的時候確實是一位「王妃」,而今本雖然已將其升格為「皇妃」,但作者的下意識中仍然保留著原來「王妃」的印象,於是一不小心也就說漏了嘴。不過,這裡需要指出的是,此處「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一句,雖然確實反映了《紅樓夢》之舊稿的影響,但這句話本身卻應該是作者頭腦中有關舊稿記憶的下意識的再現,而並非直接是舊稿所遺留下來的原始文字。因此,這句話也就並不會像有的紅研者(如張愛玲等人)所認定的那樣,可以用來證明所謂「第六十三回必然寫得極早」(張愛玲《紅樓夢魘》)。我們之所以能作出這樣的判斷,是因為小說第63回「壽怡紅群芳開夜宴」一段,倒恰恰有很多跡象可以證明其文字形成得極晚!比如,這一段沒有任何以「石頭」口吻敘事的內容,這隻能是在那個「石頭」視角被作者中途廢棄以後才會出現。又如,這一段將寶釵奉為「艷冠群芳」的花王牡丹,還說「此為群芳之冠,隨意命人,不拘詩詞雅謔,道一則以侑酒」。像這樣特尊寶釵的文字,顯然也只有在寶釵的地位被作者大幅度地提高,其首次出場的時間亦被大幅度地提前以後,才能出現。不然的話,我們則很難想像曹雪芹會把一個出場甚晚,戲份亦不甚重的女子奉為「群芳之冠」。此外,還有《邯鄲夢·賞花時》的曲文,那也只有在寶釵最終引導寶玉「悟道」,並推動其出家為僧這一構思形成以後,才會被曹雪芹完整地引錄進自己的小說。所以,小說第63回的文字,不僅不可能「寫得極早」,相反,必然是寫得極晚!而雖然寫得極晚,但仍然夾雜了個別與舊稿設計有關的字句,這就只能說是作者那些舊記憶的無意間的流露了。

【注8】關於「療冤疾」三字,周汝昌等人的解釋是:黛玉被趙姨娘母子誣陷致死以後,寶玉病倒。然後,僧、道復現,指玉為「符錄」而製藥。於是,寶玉「病果霍然」(見周汝昌《紅樓奪目紅》)。而這也是一種不大站得住腳的說法。關於所謂的「黛玉被誣」,前面的注釋中,我們已經指出,這是完全不符合曹雪芹之本意,以及小說之實際描寫的說法。此處不再多論。但看這「僧、道復現」一說,就明顯與作為小說知情人的脂硯齋的說法相衝突。庚辰本第25回,那脂硯齋說的很清楚:「通靈玉除邪,全部百回只此一見,何得再言?僧道蹤跡虛實,幻筆幻想,寫幻人於幻文也。」(庚辰本第25回眉批)——僧、道直接現身,以「玉」為工具,挽救寶玉的事,在全書一百多回中,只有第25回這麼一次,哪裡還有什麼第二次呢?周汝昌老先生卻偏要曹雪芹去「再言」,去寫那些近乎於重複文字,這又是什麼道理呢?真不知道,周老先生平時在口頭上是那樣地推崇脂硯齋,卻為何一到關鍵之處,就忍不住要與脂批的觀點唱起反調來!此外,關於「知禍福」三字中的那個「福」字,周汝昌等人的解釋,也是嚴重違背作者之本意的。什麼是「福」呢?周汝昌說,寶玉與湘雲「得續舊盟」,最後「雙星偕老」,「這方是真正的『清福』與『情福』」(亦見周汝昌《紅樓奪目紅》)。但事實上呢?庚辰本中卻有兩條脂批,對於這種所謂的「寶、湘成婚」說,作出了最為有力的否定!其一曰:「金玉姻緣已定,又寫一金麒麟,是間色法也。何顰兒為其所惑?故顰兒謂『情情』。」(庚辰本第31回回前總評)其二曰:「後數十回若蘭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綱伏於此回中,所謂草蛇灰線,在千里之外。」(庚辰本第31回回末總評)——前一條脂批說的很清楚,作者之所以又寫一個有關「金麒麟」的故事,不過是在寶玉、寶釵的金玉姻緣「已定」的情況下,用來間隔、陪襯一下釵、玉情感主線的次要線索而已。僅僅是所謂「間色法」也。那湘雲根本不可能與寶玉成婚的。這一點,連「顰兒」都不必為其所惑。那周老先生又何以偏要自欺欺人於此呢?後一條脂批則說的更明白了,將來配戴著另一枚金麒麟,與史湘雲成婚的,恰恰不是寶玉,而是衛若蘭!所謂「因麒麟伏白首雙星」,指的亦不過是湘雲與若蘭成婚以後,感情不合,於是成為白首不相見的參、商二星罷了。哪裡與賈寶玉的婚事相干?而以周汝昌等人為代表的讀者,卻偏要把作者出於「間色法」而設計的那個「金麒麟」的故事,硬說成是所謂的「真金玉」,反把癩僧、跛道,也即作者本人所賜予寶玉、寶釵的真正的「金玉良姻」,硬說成是所謂的「假金玉」,如此地真假顛倒,這恐怕也就是《紅樓夢》在另一個意義——接受美學的意義上的所謂「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了!

主要參考書目:

影印《脂硯齋甲戌抄閱重評石頭記》,沈曉輝/責編,瀋陽出版社。

影印《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庚辰本),沈曉輝/責編,瀋陽出版社。

《脂評紅樓夢》(程、脂混合本),劉世德/點校,北京燕山出版社。

《紅樓夢資料彙編》,朱一玄/編,南開大學出版社。

《紅樓夢成書研究》,沈治均/著,中國書店。

《草根紅學雜俎》,鄧遂夫/著,東方出版社。

《紅樓奪目紅》,周汝昌/著,作家出版社。

《俞平伯說紅樓夢》,俞平伯/著,上海古籍出版社。

《情解紅樓》,崔躍華/著,中國友誼出版公司。

《紅樓解夢》,霍國玲、霍紀平/著,新世界出版社。

《紅樓一家言》,[台灣]高陽/著,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中國古典小說史論》,[美]夏志清/著,江西人民出版社。

《紅樓夢鑒賞辭典》,上海市紅樓夢學會/編,上海古籍出版社。

《紅樓夢新補》,張之/著,海燕出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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