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未必是真金《解放日報》

「沉默」未必是真金

2011年10月27日 稿件來源:解放日報 作者:趙暢

  文/趙暢說到「沉默」,人們就會立即想到西方國家公民的基本權利——「沉默」權。「沉默」權的好處就在於:可以免遭刑訊逼供,不必自誣誣人,迫使警方提高辦事效率。難怪,有人說國家的司法公正自公民擁有「沉默」權始。在中國,「沉默」倒是自古就有。有人何以選擇「沉默」?大凡因人因事而異。有的人面對權貴的剛愎自用而選擇「沉默」,是因為迫於權貴的淫威;有的人面對街頭惡少的大打出手而選擇「沉默」,是因為害怕受到報復;有的人面對朋友的不軌行為而選擇「沉默」,是因為考慮到他的面子……「沉默」,並非麻木不仁,視而不見,更非是要去做「幫凶」,而是從另一個側面表明了自己的觀點和立場——對權貴行徑的不屑一顧,對惡少行為的內心憤慨,對朋友品行的嗤之以鼻。在一些人看來,選擇「沉默」,也就等於選擇了智慧。可不是,「沉默」者因其暫時的「沉默」,似乎從表面上給了別人面子,也因此保護了自我,同時又在無言中很好地表達了自己的觀點。可謂「一石三鳥」矣。「沉默」,固然必不可少,然而,「沉默」並非萬全之策。一味「沉默」,有時會被人視為忍讓、默認,甚至會被一些別有用心者利用。因而,還是應該打破「沉默」,亮出自己的觀點,表明自己的立場。想起廬山會議期間,有人開導黃克誠對彭德懷「反戈一擊」。黃克誠堅決地回絕:「『落井下石』也得有石頭,可是我一塊石頭也沒有,我決不做誣陷別人、解脫自己的事!」其凜然正氣和無畏勇氣可見一斑。無獨有偶,開國上將張愛萍,1967年以「假黨員」、「日本特務」、「為敵人提供情報」等罪名被關入牢房,5年後才解除監禁。在宣讀被解除監禁的通知後,有人提醒他是否應該表個態度。張愛萍的回答是:「強盜把你抓進去再放出來,你還去感謝強盜嗎?」真可謂一語中的、見智見勇,讓提醒者啞口無言、狼狽不堪。想一想吧,如果黃克誠選擇「沉默」,不就被心懷叵測者們抓到了「把柄」?如果張愛萍選擇「沉默」,在別有用心者看來不就是其「悔過自新」的表現?哲人說:「沉默是臨產前母腹中的胎動,沉默是爆發前地下運行的岩漿,沉默是春寒里芽苞中萌發的新綠。」暫時的「沉默」,是一種鎮定、一種策略;衝破「沉默」,更是一種堅強、一種品格。百歲老人楊絳接受採訪時說過這樣一番話:「我這也忍,那也忍,無非為了保持內心的自由,內心的平靜。你罵我,我一笑置之。你打我,我決不還手。若你拿了刀子要殺我,我會說:『你我有什麼深仇大恨,要為我當殺人犯呢?我哪裡礙了你的道兒呢?』」楊絳的這番話,恰恰是對「沉默」最生動的詮釋——「沉默」,有時也得看時機,不該「沉默」時就不必「沉默」,這就叫「該出手時就出手」。「沉默」,說到底也是一把雙刃劍,處置不當,有時也會傷人傷己,以至損害事業。作家馮驥才在涉及「講真話」這一議題時說過,「從現在的情況看,知識分子大部分是既得利益者。儘管講真話不會像在「文革」時期那樣有性命之憂,卻可能對自己的現實利益有所損害。或者,他們也可以找到理由說,即使自己說了真話,也改變不了現實,還不如保持沉默」。「千人之諾諾,不如一士之諤諤」,從中包含著太多的哲理。一方面我們要為「沉默」者打破「沉默」創造寬鬆的環境,另一方面,作為「沉默」者則更應堅持真理,有所擔當。法國聲名卓著的小說家、散文家和劇作家阿爾貝·加繆在1953年答記者問時說:「從前的藝術家們,在暴政面前至少可以保持沉默。如今的暴政有了很大的進步,它們不准你沉默,也不准你保持中立,你必須公開表態:是擁護它還是反對它。好吧,既然如此,我就聲明反對。」這便是無法「沉默」也不甘「沉默」的知識分子的一種風骨,這種風骨過去需要,現在必要,將來也必不可少。近日,馬丁·路德·金的一句名言在微博上廣為流傳:「我們這一代人終將感到悔恨,不僅僅因為壞人的可憎言行,更因為好人的可怕沉默。」走出「沉默」,每個人洞察點什麼,思考點什麼,呼籲點什麼,並去做點什麼,這是公眾的希望,也是社會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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