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簡體、馬新簡體、港澳繁體和台灣正體區別

第一部分:簡體

  1. 簡體中文,是指使用簡化字的中文,與繁體中文相對。通常,簡體中文的語言因素為由北方話辭彙和現代白話文語法規範組成的普通話(華語),文字因素 為由傳承字和簡化字構成的規範漢字系統。有時特指簡體中文的文字因素,或轉指主要用於儲存和交換簡體中文信息的漢字編碼系統。簡體中文作為規範語文主要在 中國大陸、馬來西亞和新加坡使用,在東南亞的一些華人社區也有使用。聯合國的正式文件曾經以兼取簡體字記錄的繁體中文為正式語文之一,後改以簡體中文作為 聯合國的正式語文。
  2. 計算機媒介,作為術語的「簡體中文」大多在計算機(電腦)媒介上使用,如各種軟體操作界面或文檔的「簡體中文版」。儘管這些軟體也通行於其他使用 簡體字甚至簡化字的社群,但由於使用簡體中文的主要是中國大陸,故而這裡的「簡體中文」事實上等同於「中國大陸語文」,意即絕大部份軟體的「簡體中文版」 採用大陸普通話的語法和辭彙,特別是IT術語的翻譯,可能與海外華語不盡相同。
  3. 漢字編碼,簡體中文自 1980 年代以來通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總局公布的 GB 2312-1980 以及其後繼的 GBK 和 GB 18030-2000 作為在計算機等電子通信設備上儲存和交換漢字信息的編碼系統。近年來 CJK 和與之向下兼容的 Unicode 跨語言編碼集也逐漸得到廣泛使用。GB 2312 之後的大字符集均包含巨量繁體字,因而往往並非僅可供簡體中文使用。
  4. 所謂「簡體用語」,簡體中文由於在語言因素上與繁體中文不同,特別是在辭彙上存在明顯分歧,因而出現「簡體用語」一說。例如繁體中文裡多用的「原 子筆」,在簡體中文中多用「圓珠筆」等等。不過需要注意,辭彙上的分歧根本上並非由文字因素決定,而決定於經常使用不同的規範文字系統的人群的語言因素, 尤其是中國大陸和台灣在 20 世紀中葉由於某些原因後交流較少,這樣造成的用詞習慣的差異。這種現象在 1980 年代以來由於科技術語的不同而更加明顯。同樣使用簡化字的中國大陸和新加坡等地,也存在一些用詞習慣的不同。繁體中文的文獻如果僅在文字上轉換為簡化字形 式,根據規範的要求,通常還不算作簡體中文。文字因素和語言因素之間是一種社會規範上的外在統一,只有相關關係,沒有內在的、必然的因果關係。因此,有人 指出正確的提法應為「中國大陸用語」、「新加坡用語」等,或直接指明為普通話或華語用法,總之不宜喚作「簡體用語」。

第二部分:繁體

  1. 繁體中文指傳統中文漢字的標準書寫方式。這一概念在中國大陸與簡體中文相對應。不使用中文的國家通常將繁體中文稱作「傳統中文」 (Traditional Chinese),而對簡化後的中文則稱作「被簡化的中文」(Simplified Chinese)。繁體中文作為中文的書寫體系已有二千年以上發展演化的歷史。直到 20 世紀中葉,它一直是各地華人中通用的中文書寫標準。繁體中文的名字由來,緣於 1956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推行簡化字時,把簡化前的傳統漢字稱作繁體字,因此形成了對傳統的中文冠以繁體中文的稱呼。漢字簡化形成的新的中文書寫標準,稱為簡體中 文。傳統中文中被簡化字代替,而不再使用的漢字被稱作繁體字,而未經簡化並在簡體中文中沿用下來的漢字則被稱作傳承字。目前,繁體中文主要使用於台灣、香 港與澳門地區,以及韓國、北美、澳洲等部份海外華人社區。
  2. 所謂」正體中文」,所謂台灣正體中文是台灣當局教育部門明令使用的一套有明確準則的繁體中文文字,制定有明確的書寫規範以及選字原則供政府各級單 位及民眾遵循。另外有人認為「繁體」只是相對簡化字而言,其本身是由古代中國傳承而來,故應稱為正體中文、正體字(和「簡化字」、「俗體字」、「異體字」 相對)。有人認為(如前台北市市長馬英九)應將繁體中文稱為正體中文,表明它才是中國歷史上正統的漢字寫法。不過,亦有人認為文字變革是自然的事,沒有 「正」與「不正」之分,而且漢字自甲骨文以來多經演變,要去分辨孰「正」孰「不正」被某些人認為是說不清楚,也沒有必要的。到目前為止,「繁體中文」這個 名稱仍使用得更為普遍,由於使用繁體中文並不是只有台灣,以香港來說,字量和用量方面有更高的要求,「正體」一詞富有政治意味,而且中文早以正體字一詞指 稱正規漢字,與之相對的是異體字,以「正體」來稱呼「繁體」被認為有攻擊簡體字的意味,因此許多大陸人、香港人以及海外華人對此名稱不予接受。因此,一些 港台兩地合作關於中文翻譯的計劃,基於台灣方面以政治理由極力堅持使用「正體中文」這一名稱,面臨決裂。其原因在於香港習慣上稱為繁體中文,可是這樣與台 灣的名稱有出入,而且香港有些地方用辭的習慣和台灣的也不同(例如「裡」和「裏」字);原香港和台灣一般上是不分開翻譯的,多數電腦軟體都只有台灣版本, 香港人會遷就台灣用法。但近來種種原因的堆積,致使需要分開處理。
  3. 「繁體用語」,大陸與港台二地的用詞有所差異,例如大陸用詞多用「圓珠筆」,台灣用詞多用「原子筆」等等。由於有這種差異,而且大陸人用簡體、港 台人用繁體,是以「繁體用語」這種說法隨之產生。不過其實這並非繁簡中文本身的差異,而主要是由於使用兩者的人群,尤其是中國大陸和台灣方面由於在 20 世紀中葉後交流較少,造成了用詞習慣的差異。這種現象在 1980 年代以來由於科技術語的不同而更加明顯。而且,在同樣使用繁體中文的台灣、香港等地也存在一些用詞習慣的不同。因此,有人指出正確的提法應為「台灣用 語」、「香港用語」等,而非「繁體用語」。實際上除了港、台以外,海外華人用繁體的不少,大陸人亦有人用繁體,他們的用語也可稱「繁體用語」,但他們同時 又用簡體,其用語也可視為「簡體用語」,一用語可以同時是「繁體用語」及「簡體用語」。顯然試圖以「繁體用語」及「簡體用語」來區分大陸及港台的用語是完 全行不通的,「繁體用語」一詞只是一種錯誤將字體與用語混為一談的產物。
  4. 電腦中的使用 用語 由於台灣較早開始發展中文電腦和人口較多,電腦中的「繁體中文」長期以來其實代指「台灣中文」,意即絕大部份軟體的繁體中文版(所謂正體中文版)使用 的是台灣的用語和翻譯,此等軟體亦通行於香港、澳門或其他使用繁體字的社群。但由於台灣和香港的用語分別越來越大,不少開放原始碼軟體,例如 GNOME 和 KDE 的繁體中文版都已經分拆為「台灣中文版」和「香港中文版」兩個版本,分別使用兩地的翻譯用詞。 編碼 繁體中文自 1980 年代以來通常使用Big5中文編碼。台灣當局曾公布一套名為 CNS 11643 的官方編碼,但並未被廣泛採用。近年來隨著 Unicode 跨語言編碼集的出現,也得到了廣泛使用。香港政府所使用的即為採用 Unicode 的 UTF-8 編碼,同時因香港本身存在的一些口語詞,政府也用 UTF-8 發行香港增補字符集。

第三部分:繁體字如何簡化成簡體字的

  簡化字的產生方法,有許多並不依從漢字原來的六書系統。然而簡化字也不是一個獨立的、新的系統,依賴對繁體字之改造,因此也不能完全脫離於六書系統自成體系。8 項簡化原則,包括:

  1. 假借字,採用一個同音或者近音的字代替。其中有些是採用了更古的漢字,例如:豐與豐;臘與臘。有時候,使用同一個字的更古代的簡單版本(如從與從)。
  2. 形聲字,借用形聲字的原理,將原有的形聲字更換形旁或聲旁使之更簡單。
  3. 草書楷化,將草書的寫法轉成楷體,如專和專。
  4. 特徵字,原來的字可能有多個部分,現在僅保留其具有特徵的一部分,如醫與醫。
  5. 輪廓字,保留原來字的輪廓,如鳥和鳥等。
  6. 會意字,借用會意字的造字原理,用較簡單的表意部件來代替原來的複雜筆畫。如淚和淚;塵與塵。
  7. 符號字,將原來字中筆畫較繁複的部分變成簡單符號,例如雞與鷄。
  8. 偏旁類推字,從簡化的偏旁部首類推出由它們合成的字的簡化。

  然而,這些原則頗為籠統,而且不能涵括實際的漢字簡化方法。實際簡化方法在制訂簡化字的過程中,政府採用了以下的方法:

  1. 以簡單符號替換原來的偏旁。 例:對(對)、鄧(鄧)、觀(觀)、歡(歡)、嘆(嘆、歎)、難(難)、雞(雞)、聶(聶)、鳳(鳳)、岡(岡、崗)、風(風)
  2. 省去字形的一部分。(注1) 例:廣(廣)、誇(誇)、滅(滅)、習(習)、寧(寧)、佇(佇)
  3. 省去字形的一部分後,再加以變形。 例:婦(婦)、麗(麗)、歸(歸)、顯(顯)、務(務)、寬(寬)
  4. 採用繁體字的輪廓特徵。 例:飛(飛)、龜(龜)、齒(齒)、奪(奪)、門(門)
  5. 行、草書楷化。 例:書(書)、長(長)、樂(樂)、車(車)、頭(頭)、興(興)、發(髮)
  6. 同音或近音代替,以普通話為準。 例:谷(穀)、丑(醜)、後(後)、只(隻)、干(乾、幹、榦)、余(餘)
  7. 新造會意字。(注2) 例:灶(竃)、體(體)、塵(塵)、眾(眾)
  8. 採用筆畫較少的古字。(注3) 例:淚(淚)、從(從)、雲(雲)、網(網)、與(與)、傑(傑)、無(無)
  9. 採用筆畫較少的古字,再加以變形。 例:異(異)
  10. 採用筆畫較少的異體字。 例:貓(貓)、狸(貍)、侄(姪)
  11. 改換形聲字的聲旁,多以普通話為準。 例:斃(斃)、蠟(蠟)、鍾(鐘)、潔(潔)、鄰(鄰)
  12. 新造形聲字,多以普通話為準(注2)。 例:護(護)、驚(驚)、膚(膚)、艦(艦)、藝(藝)、響(響)、華(華)
  13. 偏旁類推字使用簡化的偏旁重新構造: 頁(頁):顏(顏)、頜(頷)、順(順)、額(額) 專(專):傳(傳)、轉(轉)、磚(磚) 學(學):覺(覺)、黌(黌) 擇(擇):譯(譯)、澤(澤)、擇(擇)、驛(驛)
  14. 注意部份類推並不一致,如: 難(難):漢(漢)、嘆(嘆、歎)、灘(灘)、癱(癱)、攤(攤),但 歡(歡)、勸(勸)、觀(觀)、權(權);(然而「灌」,「罐」則不簡化。) 僅(僅);雞(鷄);鄧(鄧);對(對);戲(戲); 樹(樹)。(然而「廚」則簡作「廚」,「澍」則不簡化。) 盧(盧):鸕(鸕)、顱(顱)、鱸(鱸),但 爐(爐)、驢(驢)、蘆(蘆)。 湯(湯):楊(楊)、場(場)、殤(殤)、煬(煬),但 陽(陽);傷(傷);盪(盪)。 門(門):悶(悶)、問(問)、聞(聞),但 開(開)、關(關)、閑(閒、閑); 鬧(鬧)、鬩(鬩)。(然而「鬥」則簡作「斗」。) 與(與):嶼(嶼)、歟(歟),但 譽(譽)、舉(擧、舉)。(然而「興」是「興」的簡體。)

注釋

  1. 廣、寧又都是古罕用字,意義讀音和廣寧均不同,還有其他這種情況的。
  2. 當中以採用民間既有的手頭俗字,所謂「新造」是指對應傳統正字而言,一般是由魏晉南北朝、宋元戰亂時所造的俗字,也有新至解放區或當代民間所造的俗字。而_{眾}-字並不是古字,它不見於古書或字典,有人指它是古字,是以訛傳訛。
  3. 雲本作雲,象形,又借作表示說話的雲,後人因本意假借而作雲。 對於漢字簡化,一直以來存在著兩種完全對立的觀點。近年來對於漢字簡化的反思和爭論開始升溫。贊同漢字簡化的人,認為從甲骨文到楷書,漢字在演化過程 中不斷簡化。漢字的簡化減少了漢字的筆畫數和漢字的數目,因而降低了漢字學習的難度,同時加快了書寫的速度,有利於普及教育。反對的觀點,主要集中在漢字 簡化後,不利於對中國傳統文化的繼承。漢字的發展並非只是簡化,繁化亦占很大的比重。簡化字違反了六書造字原則,但又不是另行建立一套完整的造字系統,削 弱了漢字的科學性與邏輯性。而簡化字的不少問題,例如以一個簡體字代表多個於普通話同音但意義不相關的繁體字,結果並沒減輕學習負擔,甚至因為系統混亂, 比繁體字更難學。當然,在經過實際以簡化字及繁體字兩組教學比較後,簡化字學習者在書寫速度優於繁體字,繁體字學習者在整體布局感優於簡化字,比如寫書 法。

第四部分:繁簡轉化出現的問題

  本有其字的簡化字雖然被視作簡化字收入《簡化字總表》中,但實質是本有其字,這在簡繁轉換時經常引起問題。字本義 被視作簡化字時對應的繁體字表 表示、表達                 錶卜 占卜、(姓氏)               蔔廠 山崖(古字)                廠斗 (古代容器/容量單位)、(星座名)     鬥范 (姓氏)                  範谷 山谷、(姓氏)               穀壞 修補(古字)                壞松 松樹                    鬆附:馬新簡體

  新加坡:1969 年公布第一批簡體字 502 個,除了 67 字(稱為「異體簡化字」),均與中國公布的簡化字相同。1974年,又公布《簡體字總表》,收簡體字 2248 個,包括了中國公布的所有簡化字,以及 10 個中國尚未簡化的,如「要」、「窗」。1976 年 5月,頒布《簡體字總表》修訂本,刪除這 10個簡化字和異體簡體字,從而與中國的《簡化字總表》完全一致。所以說中國簡體字和新加坡的簡體字是沒區別的,倒是部分台灣的網站硬要將兩者區別開來。新、馬、泰、日、韓狀況新加坡在 1969 年也公布第一批簡化字 502 個,1974 年更把中國的簡化字總表全部照抄使用,並多簡化了十字。馬來西亞於1981 年也公告華人使用中國「簡化字總表」。泰國則於 1983年規定華人可使用繁或簡兩種字體。在日本與韓國則進行了自己的漢字簡化工作。日本早於中國在 1946 年 11 月內閣訓令公告 1850個《當用漢字表》其中 131 個是簡化字,日本稱為新字。韓國則因民族主義的緣故,很少使用漢字。現行簡體字是於 1983 年在朝鮮日報公告使用90 個簡化字。其餘則是傳統漢字。韓國人寫「韓」國,用的就是傳統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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