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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宗「不作不食」思想略探 

文/聖凱法師    一、序言    按照印度佛教的傳統,僧尼是屬於不生產的階層,經濟生活全部依靠民眾的布施,比丘以托缽乞食得到食物。佛教傳到中國,隨著佛教的發展,僧尼人數增加,國家財政困難,再加上僧尼素質低下,所以大量的僧尼已經成為社會問題。這樣,當然會發生「廢佛」的不幸事件。所以,中國佛教的祖師大德以戒律精神為基點,制定符合中國社會特點的佛教制度,便出現清規。於是,僧尼便由不生產變為重視生產作務,而且以「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為僧尼的生活準則。    在律典中,明文規定比丘不得掘地,如《四分僧戒本》中說:「若比丘自手掘地、教人掘者,波逸提。」《行事鈔·隨戒釋相篇·掘地戒》說不掘地有三大好處:    《多論》,不掘地壞生,三益:一、不惱害眾生故;二、止誹謗故;三、為大護佛法故。若佛不制此二戒者,國王大臣役使比丘。由佛制故,王臣息心,不復役使,得令靜緣修道,發智斷惑,是名大護。    由於不掘地有三種好處,所以僧人不能從事生產勞動。    在東晉時代,羅什所譯出的《佛遺教經》中說到,沙門禁止的諸種行為中,便有「安置田宅、一切種植、斬伐草木、墾土掘地」,所有田野園林生產的行為都是被禁止的。《遺教經》在中國具有相當的權威,十分普及,唐太宗曾下令書寫《遺教經》,以作為僧尼遵守的規範。    隨著禪宗的興盛,祖師大德開闢山林,創造了「農禪合一」的僧伽經濟制度。到了唐代中期,各種生產勞動已是禪林常課,「農禪合一」成為固定的傳法形式。大致在唐憲宗時期,一個散置江河南北無數淺山丘壑之中的叢林體系得以確立。而對於佛陀所制定的戒律,依靠菩薩戒與僧制,以中國方式轉化成中國人的佛教,根據時代與社會環境的調整改觀,在歷史的步伐中,終於出現了中國式的戒律,即所謂「禪門清規」。    二、「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提出    禪宗史上,最先制定清規的是百丈懷海(749—814),可是懷海所制定的《百丈清規》早已散佚,無從知其原形。現存的《百丈清規》雖是同名,卻是元代所成立的《敕修百丈清規》,與唐代的《百丈清規》內容不完全一樣,這是眾所周知的。至於百丈所制定的清規是否確實存在,日本近藤良一先生說:    百丈清規當初並未以成文律存在。百丈所創的規矩被稱為百丈清規,是在十二世紀後半,禪宗宣布成立,當時因編纂了燈史類,為使自己的法規權威化,而出現百丈清規。    依近藤先生的說法,百丈清規是十二世紀在編纂燈史類時,將口傳的法規權威化的作法,從而對百丈清規的真實性提出懷疑。但是,中國僧團很早就存在某種形式的「僧制」以作為生活規範,而眾多修行者共同生活時,必須要讓共住者知悉規矩,所以也就必須提示成文的規矩,始能維護叢林生活的權威。在後世燈史作者的歷史眼光中,百丈親自製定的清規,當初應該就已成文。宇井伯壽先生也認為百丈本身有制定清規,而且《景德傳燈錄》中「百丈傳」所附錄的「禪門規式」便採用當時的百丈清規,所以,我們可以肯定百丈清規存在的真實性。    在百丈清規中最特別之處,便是將「普請法」制度化,提倡「一日不作,一日不食」,這是我們討論的重點。《敕修百丈清規》卷六說:    普請之法,蓋上下均力也,凡安眾處,有合資眾力而辦者……當思古人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之誡。    普請就是「上下均力」,也就是全山大眾齊力勞役,甚至從事生產行為,叫做「作務」。而「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已成為禪門的根本思想,深深地影響著後來的中國佛教。    那麼《敕修百丈清規》中所說的名言,其來源何處呢?《百丈山大智禪師語錄》中可以見到:    師凡作務,執勞必先於眾。眾皆不忍,密收作具,而請息之。師云:吾無德,爭合勞於人,師既遍求作具不獲,而亦忘食,故有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之言,流播寰宇矣。    所以,我們可以明白「一日不作,一日不食」是百丈山懷海禪師的名言,成為中國叢林的千古名訓,這標誌著禪宗僧團在經濟上的獨立,擺脫了檀越依存制度的困惑。    原來,佛教僧團禁止從事生產,以乞食為正命,而百丈積極提倡不作不食,這是基於一定時代背景而提出的。道端良秀先生認為有內外因緣,第一外在因緣,便是對儒道二教及當政者攻擊沙門不耕不織、浪費衣食所作出的強有力的反擊;第二內在因緣,脫離佛教形式化及律法主義,在中國建設真正的佛法,這是很大的佛教革新運動之一。    佛教傳到中國,由於中國國土廣大,對勞動力的要求比較迫切,所以沙門不耕乞食為生,當然會招來非難。如《廣弘明集》卷十三中所載,唐代道士李仲卿《十異九迷論》其中之一「迷」即是:    若一女不織,天下為之苦寒;一男不耕,天下為之少食。今釋迦垂法,不織不耕,經無絕粒之法,田空耕稼之夫,教缺轉練之方,業廢機絍之婦。是知持盂振錫誰憑?左衽偏衣於何取托?故當一歲之中,饑寒總至,未聞利益,已見困窮,世不能知,其迷四也。李仲卿所攻擊的正是僧尼不耕不織,增加不生產者,從而給人民生活帶來許多困難。    從儒家當政者來說,隨著僧尼人數的增多,給國家的財政上造成困難,如唐代宗大曆十三年(778),都官員外郎彭偃「刪汰僧道議」:    今天下僧道,不耕而食,不織而衣……一僧之食,歲計三萬有餘,五丁所出,不能致此。    所以,歷來的廢佛法難事件,其中大部分原因是由於寺院經濟的膨脹,形成與國家財政對抗性質,從而引起當政者想廢除寺院經濟,歸國家所有。    儒道二家對佛教不耕不織的攻擊,從佛教界來說,則做出一定的回應,如法琳《辯正論》對李仲卿第四迷的回答:    謀道不先於食,守信必後於飢。是以桀溺矜耕,孔子譬諸禽獸;樊須學稼,仲尼譏於小人。稷下無位而招祿,高其賢也;黔婁非仕而獲賜,尚其清也。善人之道,何必耕稼。    法琳則是從古來儒道聖人的事迹,認為修道比經濟問題更加重要,並且從佛教的三世因果來闡明耕與不耕各有因果。這樣的回答,在理論上雖然十分恰當,在現實社會,難以令人信服。    從佛教僧團本身來說,由於寺院經濟的長期發展,所以寺院逐漸貴族化、特權化,特別是私度偽濫僧,形成與朝廷對經濟、勞動力方面對抗的局面,引起朝廷的不滿,所以才出現「三武一宗」的「法難」。所以,出現佛教僧團的革新運動,這也是僧團本身為了佛教的發展而產生的自覺行為。    但是,對於出家僧尼從事農耕作務,戒律明文禁止,所以必須突破印度戒律的限制,制定符合中國佛教的清規。自達摩以來,至百丈懷海三百年間,禪僧居於律寺。百丈懷海清規的創立,標誌著禪宗教團的正式獨立,大闡宗風。同時,中國所奉行的是大乘佛教,而實踐的是小乘佛教的戒律,百丈就是打破這矛盾局面的劃時代的禪師。所以,《宋高僧》卷十「懷海傳」中提到,懷海住在百丈山時,很多禪客前來,所以堂室十分擁擠,懷海說:    吾行大乘法,豈宜以諸部阿笈摩教為隨行邪?或曰:《瑜伽論》、《瓔珞經》是大乘戒律,胡不依隨乎。海日:吾於大小乘中,博約折中,設規務歸於善焉。乃創意不循律制,別立禪居。    所以,百丈從大小乘戒律中選擇適合中國佛教禪僧生活的戒律,從而制定成清規,使禪寺從律寺分離出來,推動禪宗教團正式走向了獨立,為禪宗的發展給予了制度上的保證。    三、「不作不食」理論上的證明    而允許僧尼從事農耕作務,首先必須解決兩個問題:一,不殺生戒的問題;二,修道坐禪與農耕的關係,這是困擾佛教徒生活的基本問題。農耕作務犯不殺生戒,如何解決這個矛盾?在《古宿尊語錄》,對於戒律違犯問題,百丈作了如下的說明:    問:斬草伐木,掘池墾土,為有罪報相否?    師云:不得定言有罪,亦不得定言無罪。有罪無罪,事在當人。若貪染一切有無等法,有取捨心在,透三句不過,此人定言有罪;若透三句外,心如虛空,亦莫作虛空想,此人定言無罪。    又云:罪若作了,道不見有罪,無有是處。若不作罪,道有罪,亦無有是處。如律中本迷殺人及轉相殺,尚不得殺罪。何況禪宗下相承,心如虛空,不停留一物,亦無虛空相,將罪何處安著?    本來,戒律禁止墾田掘池伐木,因為會犯不殺生戒。但是,百丈認為有罪無罪由行為者的心來決定,這是從大乘佛教的精神來闡釋農耕作務與不殺生戒的矛盾,如果能夠與空、中道相應,便無有罪過。這樣,從思想上為僧尼從事農耕掃除了障礙。百丈的這一持戒態度,對於恪守戒律的要求而言,是革故鼎新,而對中國佛教青睞大乘菩薩戒、重戒在內心、倡無相戒法、以乘攝戒、攝戒歸禪的持戒風尚而言,又是承先啟後。    所以,百丈將「普請法」制度化,將出家修行者的生產勞動合法化。對於「作務」與「普請」,《宋高僧傳》卷十說:「行普請法,示上下均力也」,《禪林象器簽》第九類「叢軌門」中說:「忠曰:集眾作務,曰普請」,所以,作務即是勞動作業,而作務是個人行為,普請則是大眾共同勞動,無論尊卑上下,普同平等,體現平等性、共同性、大眾性原則。    但是,出家以修道為本,若整天于田園耕作,則與農民有何區別?這是修道與作務的矛盾問題。元代明本《幻住庵清規》中說:    公界普請,事無輕重,均力為之,不可執坐守靜,拗眾不赴。但於作務中,不可譏呵戲笑,誇俊逞能,但心有道念,身順眾緣,事畢歸堂,靜默如故,動靜二相,當體超然,雖終日為而未嘗為也。    從上文我們可以看出,在禪宗的思想中,作務與坐禪,動靜二相,無二無別。因為在作務中,不得戲笑,專心存念道業,行動隨順眾緣,歸禪堂後仍然如如不動,所以終日從事作務,與默然坐禪是相同的。那麼,作務便不是農耕作業,而提升到修行的高度,成為修行的一種形態,從而解決了修道與作務的矛盾。    同時,隨著禪宗的發展,寺院逐漸移到深山的偏僻地區,隨著施主供養的減少,寺院的經濟已經是人不敷出,再加上中國封建社會自給自足自然經濟的影響,僧團自己從事生產勞動,也是勢所必然的事情。    四、結語    從印度戒律規定僧尼不得從事生產勞動,到百丈提出「不作不食」,禪宗做出創造性的詮釋。中國禪宗祖師面對農業經濟的壓力,提供僧尼「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從而為禪宗的發展提供了根本的適應性基礎。    中國佛教的祖師大德從大乘菩薩戒的無相戒法與以修行為重,從理論上解決了農耕與殺生戒、修道坐禪的矛盾,攝戒歸禪,從而使「不作不食」作為中國佛教的優良傳統而得到確立。從佛教寺院對生產作務的變化,可以看出佛教中國化在寺院經濟及戒律上的變遷,為我們更好地了解中國佛教的特色提供了一條很好的途徑。    隨著農業經濟的解體,市場經濟的蓬勃發展,我們也看到中國佛教的寺院經濟也出現巨大的變化。但是,中國佛教界如何面對市場經濟的挑戰,而維持其宗教性與神聖性,則值得我們關注與擔憂!如何亦能像古代禪宗祖師,對市場經濟背景下的寺院經濟,作出自己的創造性詮釋,則是目前佛教界與舉術界所面對的重大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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