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調解組織去年化解糾紛933萬件
全國人民調解組織去年化解糾紛933萬件
來源:法制日報2015-03-06
本報記者李娜 記者5日從司法部了解到,過去的一年,全國廣大人民調解組織排查各類矛盾糾紛293.7萬餘件,化解糾紛933萬件,防止因民間糾紛轉化為刑事案件4.6萬餘件,防止群體性上訪6.8萬餘件,防止群體性械鬥1.5萬餘件。
據司法部基層工作指導司有關負責人介紹,2014年,全國81萬個人民調解組織、近400萬名人民調解員,紮根基層、貼近群眾,廣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堅持抓早抓小、就地化解,在做好婚姻、家庭、鄰里等常見性、多發性矛盾糾紛調解的同時,積極開展行業、專業領域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拓展人民調解工作領域,創新人民調解工作方式,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貢獻。
為進一步發揮人民調解化解行業、專業領域矛盾糾紛的重要作用,在總結各地開展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工作有益經驗的基礎上,司法部制定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行業性 專業性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從加強組織和隊伍建設、加強制度化、規範化建設和全力化解矛盾糾紛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各地大力加強醫療衛生、道路交通、勞動爭議等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去年,全國共設立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3.6萬個,化解行業性、專業性矛盾糾紛110多萬件。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積极參与完善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積極推動在公安派出所、信訪等部門和基層人民法院設立人民調解組織,推進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有效銜接,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矛盾糾紛調解工作體系中的基礎作用。去年,全國共設立派駐有關部門調解組織2.1萬個,共接受有關部門委託或移送的案件43.9萬餘件,比2013年同期增加12.6萬件;人民調解達成協議後司法確認16.2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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