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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殺不了岳飛 ------------魏得勝

寫完《大宋帝國亡國錄》這本書,發現總缺點什麼,回頭一看,沒寫秦檜,而且壓根就沒有寫他的計劃。平心靜氣一想,寫宋史,尤其寫南宋史,秦檜這個人,無論如何是繞不開的。可要寫他,又何其難。秦檜實在複雜,其歷史的爭議,前所未有。本書旨在探討兩宋是如何亡國的,秦檜雖負有某種歷史責任,究竟他只是一個大臣,還當不了趙氏的家。不幸的是,這個倒霉鬼,一直被不屈不撓的中國人當做反面教材,讓他及其夫人,跪在史冊里,跪在我們的視野里。二十一世紀的雕塑家金鋒,斗膽讓秦檜夫婦站了起來,並把他們的雕像展於上海一家藝術館,其遭致的非議,不難想見。

秦檜官至宰相,封太師、魏國公,死後加封申王。他精通歷史,知識豐富,具有很高的文化修養,並寫得一手好字。其性格沉穩,理智而機敏,有明確的政治主張和政治謀略。金人未破開封前,秦檜一直主張抗金,反對割地求和。靖康之難後,金帝國要求宋割讓太原、河間、中山三鎮,身為職方員外郎的秦檜堅決反對。當時同意割地的有以范宗尹為首的七十人,而反對派則有以秦檜為首的三十六人。在金軍的威逼下,宋帝國百官議立張邦昌為帝,秦檜也是為數不多的反對者之一。金軍因此將其北擄。

秦檜的一生,毀就毀在他於1130年的南歸(從金帝國回到南宋帝國)——賣國是他;害岳飛是他;獨攬朝政、排除異己、大興文字獄還是他。在南宋,如果說還有什麼壞人,那就只有一個秦檜。在中國歷史上,第一奸相,恐怕也非秦檜莫屬。一個堅定的愛國者,一回國就成了堅定的賣國賊,這在邏輯上何以自圓其說呢?

秦檜真如世間所言那麼奸惡,他死後,當朝皇帝趙構何以為其題碑,盛讚他「決策元勛,精忠全德」呢?又何以追封他為申王呢?尤其秦檜回國之初,趙構更是將他比作常持漢節的蘇武。朝中重臣如范忠尹、李回等人贊秦檜為忠臣,李綱甚至書贊秦檜「精忠許國」、「立大節於宗社傾危之秋」。這是時人同時也是主流社會,對秦檜的一個基本定論。但我也不會就此說,秦檜是什麼好人。專制社會的官場,幾無好人;而且官銜越大,越是十惡不赦,秦檜自不例外。但這並不等於說,南宋的政治爛賬,應由秦檜一肩挑起。我還是那個話,秦檜再厲害,也當不了趙氏的家。像岳飛這樣握有軍權的人,說個殺都殺了,你個文官算得了什麼?

至於說秦檜富可敵國,那也不是什麼罪責。兩宋的大臣,幾乎全是富可敵國的主兒。而且,人家趙宋皇室就願那樣(大臣都生活糜爛了,也就失去鬥志,沒法政變了),局外人也無話可說。

從2006年出土的秦檜親筆遺囑中,我們意外地發現,秦檜對岳飛的戰功給予很高的評價,認為岳飛驍勇善戰,為其議和提供便利空間。但同時指出岳飛的人格缺點,認為他性格孤僻不合群,功名心切易招忌,甚至與皇帝談話時,一語不合即撂挑子走人。岳飛的這些性格缺失,早為很多史料所證實。可見岳飛引來殺身之禍,與他自己的性格密切相關。趙構絕後,岳飛卻偏偏催促立太子,從而犯了為臣之大忌,趙構是以對其大開殺戒。秦檜在遺囑中表示,他已竭盡全力保全岳雲和張憲,但趙構指示一個都不留,他亦無可奈何。

岳飛被殺,沒有法律依據,同僚不敢問皇帝,只好都來質問秦檜。秦檜不便說是皇帝的意思,只好說「莫須有」含糊應對。岳飛死後三年,即1145年(秦檜時年五十五歲),秦檜作此遺囑,當然可以視作自我辯護。但他在遺囑中告誡子孫遠離政治,應該說是實話實說。因為他深知自己在政治上,將因議和、因岳飛冤案等,「獲譴汗青;蒙羞萬年」。這說明,在中國,政治的可怕,遠在法律之上。帝制時期是這樣,現在亦然。

(魏得勝著《大宋帝國亡國錄》,台灣秀威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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