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你如何辨識愛|《愛的藝術》節選 李連江譯

題圖|「剪刀手」愛德華譯者提要人,生來孤獨,但不能孤獨一生,否則會失心瘋癲。怎樣克服孤獨?這就是人生問題。唯有愛才能合理圓滿地解決人生問題。什麼是愛?愛首先是給予,但愛並不僅僅是給予,各式各樣的愛都永遠包含四個要素:關照,責任,尊重,相知。愛是藝術。要掌握愛的藝術,需要懂得愛的理論,也需要鍛練愛的能力。掌握任何藝術都需要自律、專註、耐心、重視,學習愛的藝術也不例外。學習愛的藝術,還有特殊要求,就是收斂自戀,深化謙卑,增進客觀,加強理性,樹立信心,鼓足勇氣,保持活躍。

《愛的藝術》新譯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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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理希·弗洛姆 著

李連江 譯

愛,從萌發到成熟,需要很多年。最終,孩子,年輕人,克服以自我為中心,不再首先把他人視為滿足自己需要的工具。他人的需要,變得與自己的需要同等重要,事實上更為重要。給予比接受更令人滿足,更令人快樂;愛比被愛更重要。年輕人自戀,以自我為中心,會身陷孤獨的牢籠。通過愛,能逃離孤立,能有全新的體驗,體會到合一,體會到同在。更重要的是,他能感到自己有能力用愛激發愛,不再依賴被愛,不再因為依賴被愛而不得不繼續幼小、無助、生病、或「乖巧」。幼稚的愛遵循的原則是:「我愛,因為我被愛」。成熟的愛遵循的原則是:「我被愛,因為我愛」。不成熟的愛說:「我愛你,因為我需要你」。成熟的愛說:「我需要你,因為我愛你」。

愛,並不首先是與某個具體人的緊密關係。愛是一種態度,一種性格取向,決定著一個人與全世界的關係,而不是僅決定他與另外某個人的關係。如果一個人僅僅愛另外一個人,而對其他所有人漠不關心,那麼他的愛就不是愛,只是一種共生依戀或者是一種擴大的唯我主義。然而,絕大多數人相信,愛的產生,首先是由於一個對象,而不是由於一種能力。實際上,在他們看來,只愛「心愛的人」 ,不愛任何他人,證明他們的愛有多麼強烈。這個錯誤與我們在前面提到的錯誤相同。他們沒有認識到,愛是心靈在做工,是心靈的一種力量。所以,他們認為人們只需要找到正確的愛的對象,其餘一切都會自然發生。這種態度好比是這麼一個人,他很喜歡畫畫,但他不去學繪畫藝術,聲稱他只需要等待正確的對象,一旦他找到那對象,他就能畫出傑作。如果我真的愛一個人,那麼我就愛所有的人,我就愛這個世界,我就愛生命。如果我可以對另一個人說:「我愛你」 ,我必須也可以說:「我也愛你身上的其他所有人,我通過愛你而愛全世界,我也愛你身上的我」。

我們天賦不同,智力各異,知識有別,但是與我們共同具備的人性內核相比,這些差別是次要的。要體驗人與人的同一性,必須從外表深入內核。如果主要從外表看他人,我只看到把我們彼此分開的差異;然而,如果我深入內核,我就會看到我們的同一性,我就會注意到我們是兄弟。這種從內核到內核的相關,不同於從外表到外表的相關,是一種核心與核心的相關。西蒙娜·威爾對此有絕妙的表述,關於男人向女人表白「我愛你」,她指出:「同樣這幾個字,說法不同,可能空洞無物,也可能不同凡響。怎樣說,取決於內心深層。這幾個字從說者內心深層發出,意志無法影響這內心深層。憑藉一種近乎奇妙的契合,這幾個字達到聽者內心,進入相同的內心深層。只要聽者具有分辨能力,就能知道這幾個字的價值」。

母親把對生命的愛傳遞給孩子,不是僅僅給孩子求生的意志。聖經的另外一個象徵表達了同樣的思想。應許的土地(土地永遠象徵母親)被描述為「流奶與蜜之地」。奶象徵著愛的第一個方面,即關照和肯定。蜜象徵著生命的甘甜,象徵著對生命的愛,象徵著生活的幸福。絕大多數人能給予奶,然而只有少數人也能給予蜜。若想給予蜜,僅僅是「好母親」還不夠,還必須是幸福的母親。只有少數母親能達到這個目標。這一點對孩子的影響極為深遠,怎麼估計都難以過分。母親對生命的愛富有感染力,正如她的恐懼富有傳染性。這兩種態度都深刻影響孩子的個性。無論是孩子還是成人,哪些人只得到了奶,哪些人「奶與蜜」兼得,區別昭然若揭。

圖|艾理希·弗洛姆

現代人異化了自己,異化了他人,異化了自然。他把自己變成了消費品,把自己的生命力當成資本,用來在當下的市場條件下為自己贏得最大限度的利潤。人與人的關係本質上變成了異化的機器人之間的關係。於是,如果一個人儘可能合群,思想、感情和行動與他人沒有兩樣,他就相信自己是安全的。然而,每個人都儘可能靠近他人,同時每個人都完全孤單,內心深感不安全,深感恐懼,深感愧疚,正如人不能克服孤獨時會發生的那樣。我們的文明提供了許多麻醉品,令人意識不到他的孤單:首先,等級分明的、機械的嚴格工作常規妨礙人們意識到最深刻的需求,即對於超越與合一的需求。如果工作常規還不夠,人們就用下列手法克服他們意識不到的絕望:一是常規的娛樂,而是被動地消費娛樂業提供的音像商品,除此之外,就是滿足於不斷購買新產品,然後很快就更換它們。現代人實際上很像赫胥黎在《勇敢的新世界》這本小說里描繪的那樣:營養良好,衣冠楚楚,性慾滿足,然而沒有自我,與他人的接觸永遠停留在最膚淺的水平。現代人奉行的格言,赫胥黎表達得極為貼切:「個人有了情感,社會感到暈眩」;「若可今日快樂,切勿推到明天」;最重要的一條是:「當今之日,人人幸福」。人的幸福在於「有樂趣」。有樂趣,就是「獲取了」消費品、圖畫、飲食、香煙、他人、雜誌、書籍、電影,就是消費一切,吞食一切。世界之所以存在,是為了滿足我們的胃口。世界是個巨大的蘋果,巨大的瓶子,巨大的乳房,我們是嬰兒,時刻有所期待,時刻懷抱希望,時刻遭遇失望。我們的性格取向,就是通過交換獲取物品,就是交易和消費。不論是精神的還是物質的,一切都變成了交換和消費的對象。

勢所必然,現代人的愛符合他們的社會性格。機器人沒有愛的能力,他們把「個人的優勢」打包交換,希望實現公平交易。關於愛,特別是關於具有這種異化結構的婚姻,最重要的說法之一是「團隊」。連篇累牘的文章把幸福婚姻的理想模式描繪為平穩合作的團隊。按照這種描述,夫婦與彼此平穩合作的僱員幾乎沒有區別,都「適度獨立」,願意合作,既包容,又有抱負,還勇於進取。於是,婚姻顧問告訴我們,丈夫應該「理解」妻子,幫助妻子。妻子購置新衣,烹制美味,丈夫應當讚不絕口。在妻子這一方,丈夫回家後疲憊不堪,心情欠佳,她應當理解;丈夫工作不順發牢騷,她應當用心傾聽;丈夫忘記了她的生日,她不應生氣,相反,應當寬宏諒解。這種關係,其實是二人平穩相處的關係,終其一世,兩人彼此陌生,從不心心相印,只是彬彬有禮,相互扶助。

拜偶像式的愛是虛假的愛,它並不罕見,時常被認為是「偉大的愛」(動人的電影和小說常常以它為題材)。一個人,如果還沒有創造性地發展他自身的能力,從而形成完整的自我,建立自我意識,就容易把心愛的人「偶像化」。然後,他會把自己的各種能力外化,投射到心愛的人身上,把心愛的人當成具備一切愛、一切光明、一切祝福的完人敬拜。在這個過程中,他徹底失掉了對自身力量的感覺,不是在心愛的人身上找到自我,而是在她身上喪失自我。一般來說,面對把他當偶像愛的人,任何人都無法長時間符合其期望;失望不可避免,於是又到新偶像身上尋找補償,有時周而復始,陷入無限循環。這種愛的特點是,對愛的體驗既強烈,又突兀。人們經常把這種拜偶像式的愛稱為真正的偉大的愛。其實,雖然拜偶像式的愛彷彿體現了強烈深沉的愛,事實上它表達的是這些人的饑渴和絕望。我們大約不需要特別提到,在不少情況下,兩個相愛的人彼此把對方當偶像,極端情形,就是法語所說的「folie à deux」(二人同瘋)。

另一種虛假的愛可以稱為傷感的愛。這種愛的本質特徵是只能在想像中體會,無法在此時此地與一個實實在在的人的關係中體驗。這種愛最普遍的表現方式就是替代滿足,也就是通過看愛情電影、讀愛情故事、聽愛情歌曲得到的滿足。人們通過消費這些產品,滿足他們那得不到滿足的對愛、對合一、對與人親近的渴望。一男一女,在婚姻中不能拆除孤單的壁壘,但是,觀看銀幕上情侶悲歡離合的愛情故事,會感同身受,潸然淚下。對許多夫婦來說,銀幕上的這類表演是他們唯一一個體驗愛的機會,不是體驗彼此的愛,只是作為他人之「愛」的共同觀眾。只要愛還是白日夢,他們就能夠分享;然而,一旦愛變成現實,變成兩個實實在在的人之間的關係,他們就凍成了冰人。

傷感的愛還有一個方面,就是忽視愛的現狀。因此,可能發生這樣的情況,一對夫婦滿懷惆悵,追憶他們逝去的愛情,儘管他們過去從未感到彼此相愛,一如現在,或者他們只是在想像未來的愛。有多少訂婚情人與新婚夫婦,憧憬著未來愛的幸福,卻眼下就開始憂傷!這種傾向,與現代人特有的一種普遍態度契合。現代人要麼活在過去,要麼活在未來,卻不活在目前。他要麼憂傷地懷念童年,懷念母親,要麼為未來制定幸福的計劃。分享創作出來的他人的愛,獲得的是二手的愛,把愛從現在搬到過去,或者運到未來,這些抽象的異化的愛都像藥品,緩解現實的痛苦,舒減個人的孤獨與隔絕。

圖|愛的「姿態」

另一種病態的愛,利用投射機制逃離自己的問題,反過來忙於糾正「心愛的」人的錯誤和不足。這些人的行為方式很像一些團體、國家和宗教。他們對別人身上微不足道的瑕疵看得格外分明,對自己的缺點卻心安理得地視而不見,他們時刻想著去指責別人,教導別人。如果夫婦雙方都這樣做,事實上也經常如此,那麼他們的愛戀關係就變成了相互投射的關係。我自己專橫霸道,優柔寡斷,或貪圖佔有,卻以此指責伴侶,然後,按照我的性格,要麼糾正他,要麼懲罰他。另一方也這樣做。如此一來,雙方都忽視自己的問題,因而也就邁不出有助於他們發展的步伐。

另外一種投射是把自己的問題投射到孩子身上。我們觀察一下對自己孩子的希望,就可以看到這種投射,毫不稀奇。在這些情形下,我們對孩子的希望首先對應了一點,那就是我們會把自己生活中遇到的問題投射到孩子的生活中。如果一個人覺得他沒能讓自己的生命有意義,他就會嘗試在他孩子的生命中尋找自己生命的意義。但是,這種嘗試必然失敗,對自己是如此,對孩子也是如此。對自己失敗,原因是每個人只能為自己解決人生問題,任何人都無法代勞;對於孩子來說也失敗,原因是,要指導孩子自己尋找一個答案,需要一種能力,但是這個人恰好沒有這種能力。遇到解除不幸的婚姻時,孩子也一定會成為投射對象。在這種情況下,父母的主要論點是,他們不能分手,因為他們不想讓孩子喪失完整的家庭。然而,所有的精確研究都證明,這種「完整的」家庭緊張不幸的氣氛對孩子的傷害,比公開分手更嚴重,公開分手至少讓孩子懂得一個道理,那就是,只要勇敢決斷,就可以終結一種無法忍受的處境。

這裡需要提到另外一個常見的錯誤,就是幻想愛必然意味著不發生衝突。人們通常認為,必須盡量避免痛苦和悲哀,同樣,他們相信愛意味著沒有任何衝突。人們持這種看法,理由很充分,那就是在他們周圍發生的爭執顯然都是破壞性的交鋒,對交戰任何一方都無益。原因在於,在現實生活中,絕大多數人陷入的衝突其實是嘗試迴避真實的衝突。他們的衝突是關於細枝末節的意見紛爭,而這些瑣事根本說不明白,也解決不了。如果兩人之間發生衝突,不是為了掩飾,也不是為了投射,相反是發自兩人共屬的內心現實深處,這樣的衝突才是真實的,沒有破壞性。真實的衝突讓伴侶澄清問題,共同經歷心靈清潔,深化相知,增加力量。這樣就我們就回到了前面已經論述過的一個觀點。

兩個人發自生命內核彼此依戀,相戀出於對自身生命內核的體驗,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才可能有愛。只有這「發自內核的生命」才是人性的真實,是生命的活躍,是愛的基礎。這樣體驗到的愛是永恆的挑戰,它不是休憩場所,相反,它意味著推動,意味著成長,意味著合作。和諧也好,衝突也罷,歡樂也好,悲哀也罷,相對於根本大事,都是次要的。而根本大事,就是兩人體驗他們存在的本質,彼此合一,即與他們的自我合一,而不是匆匆逃避他們的自我。愛只有一個證據,就是關係的深厚和相愛雙方各自的活躍與力量。唯有在這果實中,才能辨認出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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