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遺忘」的上海老大學:持志大學
民國13年(1924年) 12月,何世楨辭去上海大學學長職務, 繼承他們祖父何芷舠的遺志,啟用何芷舠留存的資金,與其弟何世枚在上海體育會西路興辦「私立持志大學」。校名源自何園主人何芷舠的別字「汝持」。但推其始,當出於南宋理學大家朱熹提出的「六大讀書法」,即循序漸進、熟讀精思、虛心涵泳、切己體察、著緊用力、居敬持志。所謂「居敬持志」,就是說讀書時必須專心致志,持之以恆。何世楨、何世枚鄭重地將何芷舠尊為創辦人,何聲煥(字仲呂)為繼志創辦人,何世楨擔任第一任校長職務。何世枚任副校長兼教務長。因校長世楨忙於政務,校務則多由他承擔。持志大學就是今天上海外國語學院的前身,可以說何氏一家為中國近現代化的發展做出了傑出的貢獻。當時的政界要人和社會文化名流如居正、于右任、孫科、蔡元培、何應欽、劉海粟等人都曾為持志大學寫過題詞。何應欽的題詞:「與年俱進」。蔡元培書寫「進德修業」,于右任親題「成德達才」。
持志大學的校訓:好學近乎知,知恥近乎勇,力行近乎仁。後來校訓是「敬業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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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志大學校歌 持志大學的校歌這樣唱道:「讀書非為己,學問無所私」;「持我此志,努力社會(國家、民族)無窮期」。
持志大學校徽、校歌、校門 民國19年,因無理工科,持志大學改稱易名「持志學院」。在這一年,持志名譽校董胡漢民被蔣介石囚禁。國民政府教育部與上海特別市黨部企圖接管「持志」,因校內
民國20年,日軍進攻上海,持志學院首當其衝,七年心血毀於一旦。民國20年戰後,何世楨又籌措經費,於上海東體育會路(今水電路廣靈二路西首)重建校園。這年秋,持志學院部遷入水電路新舍複課。 民國26年(1937) 持志校舍兩度毀於炮火,何世楨率全校師生共同努力,或重新建設,或賃屋上課,使學校保持弦歌不斷。 「八一三」淞滬抗戰後,日軍佔領上海華界,立即著手扶植傀儡政權,推行「以華制華」的殖民統治。從1937年12月至1945年8月,日軍在上海先後操縱建立了「上海市大道政府」、「督辦上海市政公署」和「上海特別市政府」等傀儡政權。 民國28年(1939年)
1942年日本人在此建立第二日本高等女學校(即女子高中)。光復後一度作為暨南大學校址。解放後改建為外國語學院即現在的上海外國語大學。 持志大學是一所愛國的名校 民國20年(1931年)九一八事變發生。 民國24年(1935年) 12月14~20日,持志大學與東吳大學法學院、上海法學院、麥倫、粵東、愛國女中等大、中學校先後集會聲援北平「一二·九」抗日愛國運動。19日夜晚,暨大700餘名學生,會同交大、大夏、光華、持志、大同、稅專等校學生共8000餘人,迎著寒風,摸黑上路。當隊伍走過安和寺路(今法華路)親日派汪精衛、曾仲鳴的公館時,學生振臂高呼「打倒日本帝國主義!」「打倒漢奸!」等口號。沿途女同學高唱《畢業歌》,男同學唱《開路先鋒歌》。第二天凌晨,到達江灣上海市政府大樓門前。學生不斷高喊「吳市長快出來!」「再不出來,我們衝進去!」吳鐵城被迫出見。學生代表送上意見書,上面寫著:「制止華北當局壓迫學生愛國運動」、「請政府出兵討伐殷汝耕」、「反對華北自治」、「維持領土主權完整,出兵收復失地」、「請市長保護全上海愛國運動」等7項要求。在吳表示「絕對保護」愛國運動和保護言論、集會自由之後,學生隊伍離開市政府,到市區遊行。 民國26年(1937年)
持志大學重點學科:法學 由於持志大學校長何世楨和教務長何世枚的法律出身背景緻使持志大學的法科在當時中國很有名氣。何世楨於1921年東吳大學法科(Comparative Law School of China)畢業,同年赴美留學,美國密歇根大學法學博士。曾任上海大學法學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院刑事訴訟法教授。何世枚於民國十年(1921)從上海東吳大學法學院(Comparative Law School of China)畢業被保送美國密西根(今譯「密執安」)大學研究院,獲法學博士學位。民國十二年(1923)回國應聘為東吳大學法律學院刑法教授、上海大學法學教授,兼律師。 30年代上海持志學院的法科,學制4年,設置必修課程40門:第一學年9門,為國學概論、英文文學、英文修詞及作文、社會學、政治學、經濟學、民法總論、黨義、軍事教育;第二年7門,為憲法、債權概論、物權法、羅馬法、行政法、刑法總論、刑法分則;第三年12門,為債權各論、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國際公法、土地法、公司法、親屬法、法院組織法、軍事教育、繼承法、訴訟實習、選修;第四年11門,為中國法制史、國際私法、民事訴訟法二、保險法、破產法、勞工法、海商法、監獄學、強制執行法、訴訟實習二。此外還設有7門選修課:刑事政策、法醫學、犯罪學、公文程序、指紋學、中國法律思想史、歐美法律思想史。在注重書本學習的過程中,持志學院也並沒有忽視實際的操作,設有訴訟實習的課程內容,讓學生在模擬法庭上通過自己的實踐掌握法律知識技能。 持志大學法科法律系名師雲集。他們成立持志學院法學研究會。
新中國第一位國際大法官、中國當代國際法學家倪征噢出生於江蘇省吳江縣。倪征日奧進東吳法學院不久,即萌生留學美國之念。跨進東吳大門的倪征日奧很快給斯坦福大學寫信。當時,美國不少大學法學院進修博士生都要求具備「雙學士」(既要有法學士學位,也要有文或理學士學位)。斯坦福大學法學院的回函也提及此要求。當時,倪征日奧距東吳畢業還有一年,可同時兼讀文科,以便第二年夏天同時取得兩個學位。於是,倪征日奧想到了在滬 倪征噢 周枏(1908--2004),字叔廈,被人稱為「羅馬法的活字典」。1908年5月,他出生於江蘇溧陽歌歧中村,1922年從溧陽縣城裡的"乙科商業學校"畢業後考入無錫"公益工商中學"商科,1926年周枏考入中國公學大學部商科學習銀行會計。 1928年8月,經校長鬍適和一些留學歸 周枏 路式導1935年,在上海執行律師業務的同時,也還在持志學院教授羅馬法,講授夜班。當時中國留學生在比利時魯汶大學求學者頗多,攻讀法學博士的中國羅馬法大家路式導、陳朝壁、徐直民、徐鑄、宋玉生等。攻讀法學博士的5年級學生有路式導、在4年級學習的有陳朝壁和徐直民、在3年級學習的有徐鑄和宋玉生。 法學家楊兆龍(1904~1979)字一飛,江蘇金壇人。早年考入燕京大學哲學系,在兩年內即完成全部學業,經燕大校長推薦,於1922年赴上海東吳大學法學院學習法律,從此開始了以法律為業的生涯。曾在哈佛大學、柏林大學深造,二十四歲時即受聘為持志大學教務長兼教授,曾當選為海牙國際法學院在世界範圍內評出的五十位傑出法學家之一;早在1928年,年僅24歲的楊兆龍就受聘為上海持志大學教務長兼教授,次年又被聘為東吳法學院、上海法政大學教授,他的講義《證據法概論》《商法概論》等作為專著於1930年出版。 我國當代著名的學者、法學工作者之一陳朝壁(號大白)教授,江蘇鹽城人。1922年入國立中央大學(現南京大學前身),1929年考取比利時魯汶大學,1932年他獲得法學博士學位後,如當時同意留比利時工作,是會被該國教育界聘請教學的。但是,他志在振興中華、以法治國和為人民教育事業效力,還是執意回國。 1933年回國後,他雖有較高的學術造詣,竟未能受到當時政府的重用,一度冷遇,無從就業。後來,經過親朋好友的多方努力,才推薦到上海當了「開業律師」,兼任上海私立持志大學、新中國學院、蘇皖聯立技藝專科學校(原名為「蘇皖聯立臨時政治學院」,後又改稱「江蘇學院」)、廈門大學等校教授,講授羅馬法、國際私法和民法等課程。同時又擠出時間,從事法學著作,經過3年時間,孜砣筆耕,終於完成《羅馬法原理》一書的全稿,不久就得以出版。還著有《中比通婚中的國際私法問題》(法文)、《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卷》等。 曾擔任過江浙地區法庭推事、庭長的施霖辭退公職後,歷任國立暨南大學、中國公學、復旦大學、上海法學院、持志大學等校的法律教授,並執行律務。主要著作有《中國民事訴訟法論》、《民事訴訟法通義》、《民事訴訟法釋義》、《訴訟須知詳解》。 持志大學法學畢業生大都從事法律工作。上海舊社會,正式加入律師公會的律師,總人數為1300人左右,其中以持志大學、東吳大學、法政學院和法學院4校畢業的為最多。他們在律師公會中也最有勢力。外界人士稱東吳出身的為「東吳系律師」,持志出身的為「持志系律師」,法政出身的為「法政系律師」,法學院出身的為「法學院系律師」。 柳璋,字北野,號芥藏樓主、江南五鐵等,四明人。從小德其家庭熏陶,酷好傳統文學藝術。早年肄業正風文學院,問業於朱大可、潘蘭史、胡樸安、胡寄塵諸宿老。其後轉學持志學院法科,然不息對文藝的孜孜追求。上海持志大學畢業後,曾講學於江浙一帶的大學,並從事律師職業,又為上海半江詩社社長。解放後工作之餘,仍不綴吟詠、臨池、治印。特別是離休以後,廣交社會名賢,常在一起探討學問。被邀至各大專院校講學,深得好評。並與施蟄存、周汝昌、蘇步青、陳從周等時有唱和,刊有《芥藏樓詩抄》和《望海樓詞抄》。柳在《望海樓詞弁言》中說:「予二十而為詩,三十而後始倚聲填詞」。 柳著《芥藏樓詩鈔》。詩集為自印本,郭紹虞題籤,共收詩十卷,後附《望海樓詞》三卷。柳北野晚年常居滬上,故集中與海上名流多有酬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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