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傳說:苦命女人

有時候,讀明朝和清朝的一些作品,會不由自主地佩服那些做了寡婦,卻守節不再改嫁,含辛茹苦撫養孩子的女人,那得多堅強呀。

清朝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山東陳氏的丈夫死了,留下三歲和六歲的兩個兒子。清朝時期,雖然提倡女人守節,但是只要夫家沒意見,女人還是可以改嫁的。但陳氏沒有改嫁,至於原因,可能是為了守節,也可能是拖著兩個兒子不好再嫁。而那時嫁出去的女人是潑出去的水,原則上都是不能再搬回娘家住的,所以,陳氏帶著兩個孩子,生活過得異常艱難。

到了清朝嘉慶初期,兩個兒子終於長大,相繼成家立業。含辛茹苦一輩子的陳氏,眼看苦盡甘來該享清福安度晚年了,可是他的大兒子卻在清仁宗嘉慶四年(1799年)突然生病去世,白髮人送黑髮人,那種悲痛無法形容,更兼新婚不久的二兒子和二兒媳婦朱氏又不孝順,讓陳氏更是傷心絕望。好在大兒媳婦李氏雖然還沒生子就成了寡婦,但並沒有因為男人死了就變心,經人介紹將男人留下的錢財借貸出去,靠掙利息維持她和婆婆陳氏的生活。

就像如今的一些民間借貸有風險一樣,借李氏錢款的那人欺負李氏和陳氏是兩個弱勢寡婦,漸漸以周轉不過拿不出錢為由,不給利息不退本金了。生活成了問題,錢又要不回來,李氏慪氣傷身,神經就出了點問題,變得瘋瘋癲癲,餓不餓,冷不冷都不知道。娘家人見陳氏已經老了,無力照顧瘋了的李氏,就把李氏接回娘家調養。

清朝的無賴

清朝的人崇尚節義孝順,二兒子再忤逆,也怕被鄉鄰的口水淹死,只得將老娘接到他家去住。只是這二兒子也是做生意的,經常不在家,新媳婦朱氏又看不順眼婆婆,總是找借口回娘家,也是夠可惡,她一走十來天,卻只給陳氏準備五六天的口糧,陳氏要想不被餓死,還得挖些野菜樹根湊合著吃。

再說李氏稍微清醒的時候,就會去看婆婆陳氏,陪她住幾天。朱氏對婆婆都那麼苛刻,對有點瘋癲的嫂子更是厭惡之極,根本不給她飯吃。陳氏儘管自己都吃不飽,但心疼大兒媳,總是將不多的食物分給她一起吃。李氏瘋病上來了,會將地上的干樹枝,破瓦片,甚至樹葉爛棉絮都撿起來往陳氏床底下塞,說:娘,等這些東西變成錢了,你就不會被餓死了。此情此景,連鄰居看了都忍不住要抹眼淚。

一晃,就到了清朝嘉慶十一年(1806年),這年秋天,朝廷派出的一個高官途徑此地,無意中聽聞了陳氏和瘋兒媳的慘狀,對陪同他的地方官員怒喝道:這一切,表面上看是那個無賴侵佔錢財造成,實則是爾等父母官的不作為使然!

地方官們嚇得聞風而動,官府一介入,事情就好辦了,那個無賴馬上連本帶利將錢款係數還給李氏。奇蹟出現了,李氏看到桌上堆著的錢款,突然清醒過來,折磨她幾年的瘋病,竟然不藥而癒。病好了,有錢了,李氏回到丈夫家,把老屋整修一番,接回婆婆一起住。

清朝嘉慶十四年(1809年),陳氏的二兒子因為在生意上與人起了糾紛發生打鬥喪命,朱氏帶著丈夫的遺產改嫁他人。新男人爛賭,很快敗光家產,還欠下一屁股債,最後被逼無奈,跳河自盡。已經人到中年的朱氏,生活沒了依靠,只好帶著幼小的兒子乞討,李氏聞訊後,不計前嫌地將朱氏母子接來一起生活。

清朝道光七年(1827年)李氏死後,她為丈夫守節,孝敬公婆,還以德報怨對待朱氏的事迹被當地衙門上報朝廷請旌表,朝廷著當地縣衙建節孝牌坊,以嘉彰李氏。

清朝的李氏,可謂最美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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