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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一個人,曾讓你卑微成狗

文 | 壹默瞭然

題記:「那個曾讓我哭成狗的人,再見了,再也不見。」

01

向宇愛上了一個女孩,女孩跟他在同一寫字樓里上班。

聊了一個多月的天后,女孩終於答應下周和他一起午餐。

向宇心花怒放,知道女孩喜歡優雅的餐廳,於是翻看大眾點評網,又忙不迭請教同學,刪選出一家符合女孩偏好的西餐廳。

為了保險起見,他還提前實地趕去了那家餐廳,試吃了一次。感覺環境、菜品和服務都很不錯,才約上女孩。

臨去餐廳前,他把車裡里外外擦洗得乾乾淨淨,備好女孩喜歡喝的飲料,和女孩喜歡聽的CD,還給副駕駛座添置了靠枕和頸枕,貼心到每一個細節。

那天,在精心選擇和布置的環境下,他和女孩交流得很愉快,兩人開始進一步交往。

女孩喜歡看村上春樹的小說,為了和女孩有更多的共同語言,向宇把村上春樹的全套作品買來,一本一本啃。

女孩喜歡聽音樂,向宇下載了所有女孩喜歡的曲子,一有空就聽。看到女孩喜歡的演奏會,無論多麼熱門,想盡辦法買上票,邀請女孩一起去觀看。

女孩練習書法多年,向宇收集來很多的書法帖子瀏覽,到碑林之類的景點旅行,也不忘花高價給女孩帶上一份拓片。

雖然向宇自身並不喜歡這些,可是出於對女孩的愛,他都甘之如飴地做著。

女孩住城市東邊,向宇住城市西邊,他每天早晚都繞大半個城市,接送女孩上下班。除了出差,風雨無阻。

那情形,就像電影《真愛至上》中那句台詞,「一天中我最愉快的時刻,就是送你回家。」

心裡有愛,做什麼都浪漫。他把女孩寵上了天,絲毫不感到疲倦,反而有濃濃的幸福感。

那時候,他還不知道,卑微的開始表現,就是遷就。

02

幾個月後,女孩愛上了另一個男孩,慢慢開始疏遠他,也不回他的微信。

向宇不願相信這個事實,每次舔著臉找她聊天,結果幾天都沒迴音。

忍不住厚著臉皮打電話,女孩草草敷衍兩句,說我很忙,有空打給你,就掛了。

她的冷淡,讓向宇的心空落落的,心痛到窒息。

他怕女孩反感,不敢輕易再打電話,只能時刻隱匿在黑暗裡,偷偷關注著她的一舉一動。

女孩的一個不以為然的承諾,他卻眼巴巴地苦苦守侯。可是兩個禮拜過去了,女孩依然沒有打電話給他。

向宇滿心的期待轉為失望,象從高空狠狠墜落。他按捺不住,鼓起勇氣又去找女孩。

女孩說,我已經有喜歡的人了,你以後不要再來找我了。

向宇的世界在那一刻瞬間崩塌了。

他已經習慣了圍著女孩轉,不知道沒有女孩的日子,自己該怎麼活下去。

他擠出一絲苦笑,問女孩,我有什麼做錯的地方嗎?告訴我,我改。

女孩突然很煩躁,說你這人怎麼這麼不爽快啊,我們又沒確定戀愛關係,請你以後不要再來找我。

可是向宇捨不得,還是想和女孩在一起。他越心急,就表現得越糟糕。

他天天等女孩上下班,但女孩看到他就繞道走,不願意再坐他的車。

很快,女孩的男朋友開車來接送她上下班了。看著女孩和他親昵的樣子,向宇感覺自己的心在滴血,那一刻,恨不能衝上前去砸了那輛車。

晚上,他瘋狂地開車來到了女孩樓下,發微信讓女孩下來說清楚。

女孩說,沒必要,我已經說的很清楚了,請你以後不要再來打擾我。隨後拉黑了他的微信和電話。

那晚,向宇在車裡像頭困獸,一支煙接著一支煙,把自己的肺都要熏黑了。

煙抽完了,他淚流滿面,趴在方向盤上哭成了狗。

直到早上,小區里的人開始陸陸續續出門上班了。他知道糾纏不清的樣子特別丑,不想女孩出來看到自己沒志氣的樣子,才發動車子離開。

馮唐在《萬物生長》中說過,「一個人經過一個女友就像一個國家經過一個朝代,好像清乾淨了,但是角落裡的以及腦子裡的印記會時常冒出來,淋漓不凈。」

幾年後,向宇偶爾想起那個晚上,依然能感覺到那種錐心的痛。

03

向宇渾身的精氣神都被抽空了,請了一天假,回家倒頭就睡。可是腦袋就像炸開了似的,怎麼也睡不著。

次日清晨,強打起精神去上班。可是身體不聽使喚,每走一步都要用盡全身的力氣,好讓自己不會隨時倒下。

那是他最難過的一段時間,他愛她,卻無法聯繫她。

世上最難斷的,大概就是感情,明知不可能,還是令人不能自拔。

才下眉頭卻上心頭,日日夜夜的折磨。衣帶漸寬終不悔,分分秒秒的牽掛。

向宇整夜整夜地睡不著,陷入自我評價極低的狀態里,情感和理智不斷拉扯,難分勝負。

他知道自己應該瀟洒地揮揮手,不回頭。可是,內心卻依然願意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去迎合女孩,全心全意想要表現好一點、更好一點,只要女孩不離開她。

誰說過,離開一個人的時間,大約是戀愛時間的二倍。

向宇也記不清過了多久,也許是三個月,也許更長。

某天清晨醒來,看到窗外的微光從窗帘的縫隙透進來,突然感覺胸口不再那般疼痛了。

他感受到了一絲久違的輕鬆和喜悅,覺得該讓過去過去了。

不被愛只是不走運,而不會愛始終不幸。越是沒人愛,就越是要愛自己。

04

若干年後,兩人已各自成家。

當他在街頭和女孩再次相遇,竟覺得非常陌生。

他感覺難以置信,當初怎麼會對她如此迷戀,在她面前那麼低聲下氣,那麼不由自主地恐慌和軟弱。

那種感覺,就像尼采研究叔本華時的獨白,「我自問,在他那麼不愛的世界裡,我怎麼能夠表現出那麼多的愛?」

我們都曾在某個時間段,為了某一個人,忘乎所以,失去理智,做什麼都心甘情願。

我們以卑微的姿態,在那場關係里存活,認為對方遠比自己更重要,拚命去適應對方,以至於放棄自我。

其實對方一直就是那個樣子,是我們自己,助長了那份不平等的情感契約。

時過境遷,才慢慢發現,其實那並不是愛。

因為,在愛情里迷失了自我,其實是一種索愛,也不會真正有利於所愛的對象。

因為,沒有任何的愛情,可以讓你卑微至此;如此卑微的愛情,也是不會得到善終的。

愛你的人,她會疼惜你的尊嚴,絕不會讓你那麼卑微。

不愛你的人,你做什麼都沒有用,你的卑微只會讓Ta更看不起你,更加不懂得珍惜你。

05

道理都懂,可是,縱然你再高冷,卻總有那麼一個人,讓你卑微成狗。

生性涼薄的張愛玲,也曾在送胡蘭成的照片背後寫道,「當她見到他,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里,但心是歡喜的,從塵埃里開出花來。」

然而張愛玲的低眉順眼,還是無法阻止胡蘭成一而再再而三地出軌。最終,張愛玲還是主動和他斷絕了來往。

我們曾經那麼卑微地愛過一個人,愛到把最初的自己都忘了。

卑微到任何尊嚴都可以失去,甚至超越自己底線,還笑著原諒。

我們忘了,自己也是被父母捧在手心裡的寶。

我們忘了,自己愛一個人卑微到了塵埃里,可是沒有人會愛塵埃里的你。

愛情是不相信卑微的,從你放低自己的那一刻,你就已經在消耗掉最好的自己了。

無底線去愛一個不愛自己的人,付出越多,被嫌棄得越重。 用情至深的結果,是萬劫不復。

有沒有那麼一個人,讓你卑微到塵埃?如果有,果斷放手吧!

想要愛別人,想要得到他人的愛,都要先學會愛自己。

作者簡介:壹默瞭然,滬上女子,曾是媒體人、地產人,現為自由撰稿人。文字里詩意,煙火中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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