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為自已立法--康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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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為自己立法--康德
【導語】康德把宗教擺在一邊,要以理性作為道德的基礎。他被稱為「住在科尼斯堡的中國人」,這是因為西方人認為中國讀書人即使不信上帝,也會表現高尚的道德行為。
【正文】在西方哲學史上,如果選擇兩位代表,那麼「前有柏拉圖,後有康德」,大概最能獲得共識。康德有什麼特殊之處,可以扮演這樣的角色?
他認為自己的哲學有如「哥白尼的革命」,從日動說改變為地動說。也就是:從前人類認定自己能夠認識世界,現在則須翻轉過來,先探索清楚人類自身的認識能力是怎麼回事。在他之前,「理性論」由於主張「人有天生本有的觀念」而走向「獨斷論」,「經驗論」則全靠後天經驗來構成知識,因而陷於「懷疑論」。康德面對的是空前的挑戰,要設法同時化解雙方面對的困境,他採取的方法是:先以批判方式研究人類的認知能力。當人類質疑自己所認識的世界是真是假時,上上策是釐清自己的認知能力有何限制。
答案揭曉了,人所能認識的是「現象」,「本體」則是不可知的。自我不可知,世界不可知,上帝不可知。不可知並不等於不存在。若想跨過這一步,就要把焦點轉向人的道德行為。康德的學術志在於依序探討四大問題:「我能知道什麼?我應該知道什麼?我可以希望什麼?人是什麼?」其中第二項的答案最有創見。
所謂「我應該做什麼」是就人的道德行為而言,「應該」一詞涉及了自由與責任。首先要肯定的是:所有的人都有道德的經驗。譬如:誰不曾「後悔」過?後悔就是一種道德經驗。但是,若是沒有「自我」,則無所謂自由;若是不須負責,則自由只是幻想。負責是就行為善惡的後果而言,亦即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如果人的生命到死亡為止,則善惡報應只是一句空話,因此,人的靈魂必須在死後繼續存在。那麼誰來執行善惡的公平報應?是上帝,因此上帝存在。以上這段推論在尋找道德經驗的「先驗」根據。
既然人有道德經驗,那麼當然要問:這種道德經驗之所以可能的條件是什麼?康德提出三大設准,就是:人的自由、靈魂不死與上帝存在。由道德經驗的省認,肯定了自我與上帝。他的說法稱為「道德形而上學」,就是經由人的道德行為而找出真實的本體。這顯然才是真正的革命。
在中世紀一千多年的宗教文化熏陶下,西方人習慣了「以宗教作為道德的基礎」。你問一個人為何要有道德,他會回答:因為我信上帝,上帝是全知、全善、全能的。康德則另闢坦途,把宗教擺在一邊,要以理性作為道德的基礎,也就是著名的「理性為自己立法」之說。由此推出的倫理學成為義務論。西方倫理學的三大主流是:效益論、義務論與德行論。
譬如,我在自己開設的商店門口,貼上「童叟無欺」的標語。如果我心裡想的是「誠實是最好的策略」,如此的作風將帶來長期的效益,那麼我的立場屬於效益論。其次,我之所以貼出「童叟無欺」一語,完全是因為我認為這是我的義務,我應該尊重義務,那麼我是個義務論者。至於德行論,則是鼓勵人從小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由此培養德行。一般人在考慮「應不應該」時,往往兼顧了上述三種立場,但是哲學家的特色就是要分辨何者為真正正確的觀點。
於是,學習康德的義務論者,難免表現出一些不近人情的作法。譬如,我到醫院探望一位朋友,我對他說:「我來探望你,是因為你是『朋友』,而不是因為我喜歡你或者我樂於獲得你的感謝。」試問誰能接受這樣的說法?康德為何會有這樣的觀點?因為他認為:你做一件事,如果牽涉到任何快樂,那麼你就可能「為了快樂而做此事」,如此一來不是接近效益論?以致減損了道德價值?
為此,康德哲學在西方受到不少批評,但是我們不能忽略他對道德的創見,就是:每個人都有理性,也因而都是道德主體,不能被當成手段或工具來利用。說得清楚一些,「你不能僅僅把別人當成手段,而不同時把他當成目的。」這句話讓人振奮。人的社會分工合作,也因為互相服務,當我用到別人時,自然會以他為工具來達成我的需求。但是我「同時」也要以他為目的,就是尊重他是一個人,是一個有理性、有尊嚴、有價值的主體。
由於康德的道德學說十分特別,他被人稱為「住在科尼斯堡的中國人」,這是因為西方人認為中國讀書人即使不信上帝,也會表現高尚的道德行為。康德死後,他的墓碑上刻著:「在我頭上,是眾星之天空;在我心中,是道德的法則。」人的價值不在於他擁有自然界的多少,而在於自由界,在於他自由選擇道德行為所形成的特殊尊嚴。
【綴文】康德認為,每個人都有理性,也因而都是道德主體,不能被當成手段或工具來利用。 「你不能僅僅把別人當成手段,而不同時把他當成目的。」這句話讓人振奮。
「在我頭上,是眾星之天空;在我心中,是道德的法則。」康德的墓志銘也像他的哲學一樣影響深遠。
本文原載於《心理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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