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女人逛的不是街 是愛情
有些女人喜歡說:「愛我,就陪我逛街」,以及「我是為了你才逛街買衣服。」多麼具有殺傷力的話,按照這個假愛之名的邏輯,女人還可以提出:愛我,就不應該看球賽,看無聊視頻;愛我,就應該戒煙戒酒戒狐朋狗友;愛我,我和你媽一起落水,你得先救我……* 愛一個人就不會拒絕陪她做任何事,何況區區逛街。* 我辛苦打扮是為了讓他喜歡,讓他賞心悅目,他不陪誰陪?* 為了讓他買單,不一起逛街怎麼行?* 逛街是為了增進感情,否則我怎麼知道他品位有多高,喜歡什麼類型的打扮,為我付錢爽不爽快,是否有耐心陪我走到底呢。* 那你們男人說,不逛街,每次約會玩什麼?電影、餐館、KTV、戶外運動,你們的錢包可能經不起消耗哩。女人雖然愛逛街,但不是次次都買嘛,樂趣就在一個逛字!——摘自某論壇留言板男人憎恨陪女人逛街的理由英國科學家研究後發現,男人陪老婆逛一次商場受到的傷害,猶如戰鬥機駕駛員在飛行時,飛了兩個加速(用加速炮加速,會使駕駛員短暫昏迷)的人體傷害。陪老婆逛商場,簡直就是對丈夫精神和肉體的折磨! * 寧願硬著頭皮上床,也不願意硬著頭皮上街!* 你的錢包跟著去就行了,你不用去。* 要逼瘋一個男人很容易,拉上他逛逛街就可以啦。* 女人通常就是把時間浪費在這些地方,比如買個東西男人用10分鐘女人用3個小時。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釋了為什麼實實在在有用的領域都是男人做得比女人好,進而社會由男人把持著。——摘自某論壇留言板英國埃塞克斯大學科學家們研究得出結論,男人和女人一同逛商場的最長時間不能超過72分鐘。如果超過了72分鐘,他們就要因是否繼續行動而吵架,男人希望立即停止shopping行動,而女人則希望繼續shopping,而且女人一般都想逛滿100分鐘而要求再逛28分鐘。這一研究結果還發表在英國的《獨立報》上。倒逛派之男人的心聲男人逛街=女人看英超德魯伊復活(大學老師):對於大多數男人來說,陪女人逛街非常要命,她們可恨的地方不在於走十幾里路買一隻胸罩,而是走了那麼久,浪費了幾個小時,最後把看上眼的內衣一件件又摸又捏,換了又換,得出結論:不喜歡。兩手空空跟你回家。這也罷了,更可氣是她還埋怨,沒買到啊,心情不好啊。如果你要求她們陪你通宵看英超,她們會大叫:不!我要睡美容覺!女性同學們啊,在你們堅持要求男人陪著逛街時,想想你們陪男人看球賽、打牌、聊股經的痛苦吧。讓他的錢包陪你逛吧王不留(職業撰稿人):「他不陪我逛街,肯定是不愛我。」我建議女報可以把這句話列為女人最愚蠢的「愛情條件」之一。女人認為逛街是幸福,男人很難有共鳴(排除個別溫柔慈善的婦女之友),大多數男人都是被那句蠢話脅迫的。你經常可以看見在商場里陪女人買衣服的男人,兩眼無神,目光獃滯,女人換一件難看的衣服出來,他獃獃地說,好看。再換一件更難看的衣服出來,他還說,好看,你穿什麼都好看。何必要這具行屍走肉陪你逛街呢,除了拉低你的品位,他唯一的功能就是刷卡,不如讓他的錢包陪你逛吧。逛街可能導致男人報復紀純如(營銷策劃):他在旁邊像個遊魂一樣,老是遊離狀,逛久了還要擺臭臉,我當然不做這種蠢事,讓男人陪著逛街。不僅是我,身邊好多女友都不喜歡男人陪著逛街耶,不明白那位神勇的地下商場女俠怎麼有如此濃厚的興趣把男人搞殘的。逛街絕對是對男人的摧殘,而男人是很小氣的,難免不在其他方面報復你,給臉色看只是小意思,說不定通宵在網路遊戲中發泄,動不動抱怨和你在一起沒有歡樂,真是賠本買賣。如果實在想讓他買東西給自己,選好了讓他來付款即可。陪逛,男人戀愛初級必殺技連耳石(餐飲行業):實話說,現在的男人陪女人逛街,基本上歲數大點的,大多是被迫,有了穩定女朋友的,就沒那麼喜歡逛。20歲以下的小男孩,應該特別喜歡逛,尤其是沒有女友的,想泡妞,一要討好她們,二要自己衣著光鮮。其實大多數人男人都是這樣的,例行公事嘛。一直保持對逛街的熱度,可能也只有女人能辦到,男人肯定沒那本事。倒逛派之女人的心聲逛街是女人的私房樂趣靜飛(網站編輯):我覺得逛街是女人之間的樂趣。和閨蜜逛街的樂趣遠遠大於和男人逛。一件衣服我有可能不那麼有信心試穿,露出肥肚腩也好,把七分褲穿成九分褲也好,在閨蜜面前無所謂,在心愛的男人面前……他還不能笑,會忍成內傷的。此外,與閨蜜逛街是女人的重要社交活動,可以隨心所欲八卦,互相鼓勵亂吃東西。怎麼看,我都認為此生不和男人逛街是英明決定。挺逛派之男人的心聲我願意陪好女孩逛街達文西(IT公司經理):我很愛陪女友逛街。平時約會看電影、唱K不適合天天玩,吃過飯之後最好的娛樂項目當然是逛街,既能散步消食,又有眼福,高溫天氣還能享受免費冷氣。這也是戀人之間的一種互相尊重和遷就。有的男網友認為陪女友逛街要花好多錢,我想,如果她真心愛你,就不會把你當成提款機,好女孩都覺得花你的錢就是花她的錢。再說了,那種一進商場就刷卡刷個不停的敗家女要來做什麼?OUT!互相尊重才有逛的樂趣雀斑湯姆(動漫設計師):我和女友的矛盾在於,我喜歡逛街,她不喜歡。當然,她不愛逛可能有個原因是走不動,每次走完一個商場就喊起不來了,要吃冷飲,要坐著休息,有時說要回家睡覺,真是不像女人啊。不過,一周逛5次地下商場的女人也太誇張了吧,品位咱都不說了,關鍵是你也得看男人受不受得了啊。我覺得,逛街女和神經男先學學什麼叫相互尊重再談戀愛吧。 逼男人逛街是愛的恐怖主義「陪你熬夜聊天到爆肝也沒關係,陪你逛街逛成扁平足也沒關係。」這是幾年前聽五月天唱「戀愛ING」的歌詞。可以相信,戀愛之初有多少男人願意陪女人逛街啊。有些女人喜歡說:「愛我,就陪我逛街」,以及「我是為了你才逛街買衣服。」多麼具有殺傷力的話,按照這個假愛之名的邏輯,女人還可以提出:愛我,就不應該看球賽,看無聊視頻;愛我,就應該戒煙戒酒戒狐朋狗友;愛我,我和你媽一起落水,你得先救我……假愛之名等同於恐怖主義,足以讓人失去正常的理智,至於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在這強大的邏輯面前輕於鴻毛。因為一旦反對,就是不愛。這麼大的黑鍋哪個男人敢背?我覺得男女之間有個巨大的差異在於,男人認為感情水到渠成,漸漸歸於平淡,對婚姻和愛情的期望值不如女人那樣高,而女人,總希望把戀愛的熱度一直保持下去。所以,聊天聊到爆肝,逛街逛成扁平足,步子一開始,就無法停止。可是,要把熱戀期間的「神智失常」貫徹一生,實在很恐怖,非把人真的整瘋不可。好吧,我得承認,我是個堅定不移的倒逛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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