崩潰:婚禮辦了女友卻不肯領結婚證

博友自述:

婚禮辦了,女友不肯領證,身份證也被丈母娘拿走了,將近7年感情被丈母娘幾句話就給報銷了,崩潰中!

本來安排是9月8號領證的,婚禮是9月10號辦的,9月7號回老家,當送她媽媽上火車回杭州時,她媽媽偷偷把身份證拿走了,等送走她媽媽後,我們也去趕火車了,過安檢時查身份證時,她說身份證忘中山家裡了,我當時就很著急,就說了她幾句。後來想婚禮都已經籌備好了,證等下次回老家再領也可以,所以就如期舉行婚禮了,沒想到她媽媽硬要拆散我們。蠱惑她搬出去租房子住了,我怎麼勸都勸不回來。我真是欲哭無淚,國慶這幾天我都渾渾噩噩的,不知道怎麼辦了,單位喜糖我都發了,我被害慘啦!

我女友是江蘇徐州人,她媽媽反對的理由很多,主要是說嫁得太遠,我還沒有車,讓她女兒上下班坐公交車和騎電動車辛苦,還有就是婚禮前她媽媽來了中山幾天,其中一些小細節上我沒做到位(男人通常本來就比較粗心嘛,她媽媽又特敏感),她媽媽就臆斷我對她女兒不好。然後就出了拿走身份證這個損招,然後不停地遊說她女兒離開我,不離開我就要和她女兒斷絕母女關係。我女友11歲時她爸爸就去世了,她媽媽一個人把她帶大,所以她媽媽的意見殺傷力太大了,我都說了接她媽媽來中山和我們一起生活,傢具什麼的都買好了,房子建築面積是106平方的,有三個房間,我爸媽、奶奶在興寧老家和弟弟一家生活,所以中山這邊完全夠住的,但是我就是勸不動她媽媽來中山住,非要回杭州去繼續給別人做保姆,做得腰肌勞損了還是要那麼拚命幹活,說是要趁能賺錢時要多賺點錢,總之就是掉進錢眼裡去了,還把我的老婆給忽悠沒了。

我都說了接她媽媽來中山和我們一起生活,我會盡孝的,就當是自己的親媽媽一樣對待她,可她還是嫌棄我目前經濟條件不夠優越,但我會努力的,我在中山甲級設計院做橋樑設計,我完全有能力在明年底買車,快7年的感情了,真得捨不得啊。我在蘇州科技學院讀的大學,2005年快畢業時認識了我女友,我們經歷了風風雨雨,畢業後因為換工作,從蘇州到杭州再到中山,我們一直都在一起,說沒有感情基礎那是不可能的,可我就搞不明白她變心怎麼就那麼快,太狠心了,太沒有良心了,我該怎麼辦啊,我廣東的親戚朋友和單位都知道我結婚了,因為我婚假是從9月1號開始請的,9月13號我一上班就去公司發喜糖了。

我一直都這麼認為,物質財富是可以通過兩個人的共同努力創造出來的,現在要求我什麼都要有是不現實的,我不是富二代,也不是官二代,白手起家,什麼都要靠自己打拚,從剛畢業時在蘇州工地住搖搖欲墜的工棚,到現在在中山港口擁有自己的住房,一步步走過來的,多麼不容易啊,日子是越過越好了,可她就是不懂得珍惜。現在一個人在家面對著空洞洞的新房和貼在門上的囍字,家裡到處都是她的痕迹,心裡真不是滋味,為什麼要這樣折磨我啊,蒼天啊,難道我上輩子做錯了什麼?這輩子要懲罰我!

從選房子,到收樓,到裝修,到置辦傢具家電,都是我們兩個一起去弄的,慢慢把家搞起來的,現在說走了就走了,說分手了就分手了,說什麼沒領證,婚禮無效什麼的話,只因她家那邊的親戚因路途遙遠沒來參加婚禮,但禮金是給她了的,婚禮上來的都是我在廣東的親戚朋友。女人狠心起來真恐怖,九頭牛都拉不回來了,現在我是飯都吃不下,每天就喝點粥,想到傷心處就流淚,我無法面對這個結局。怎麼這種小說里的情節會發生在自己身上?我想不通啊!

7年感情我割捨不下,在我的堅持勸說下,她曾經有點回心轉意的意思了,她說給她點時間考慮,我要把家裡打掃乾淨了,迎接她回家。可是,很快情況又急轉直下了,她媽媽一個電話給她,她又變得很堅決要分手了,想勸回來難啊!昨天晚上徹底地分了,我決定放手了,家裡鑰匙我也拿回來了,我累了,折磨的人都瘦了,還是長痛不如短痛,以後我也不管她了,隨她去吧,我也叫我嫂子以後不要提拔她了,讓她自生自滅吧,在國企沒有人脈看她怎麼混(她的工作是我給她找的,她公司老闆是我哥朋友,她公司副總監是我哥老婆),今天同事請我吃燒烤,喝了一些酒,同事的安慰讓我心裡好受些了,謝謝他了。

她就一個媽了,她媽媽拿出斷絕母女關係的核彈了,我是無力回天了,以前很長一段時間都是瞞著她媽媽,她媽媽從我倆一開始談的時候就反對,後來我倆是瞞著她媽媽在一起的,去年一起來中山後才告訴她媽媽的,她媽媽後來也就沒辦法了,同意我倆結婚,就是在婚禮前幾天,她媽媽來中山呆了幾天,對我有誤解,說我沒接她女兒下晚班吧(一直以來是我女友不讓我去接,這樣兩個人回家都太晚,洗澡睡覺就更晚了,根本就不是我不願去接),說我去中山北站坐輕軌不打的士(港口這地方其實的士很難打的,我等了快20分鐘都沒打到的,又要趕火車嘛,當時就有點著急),還有一些小事情都對我誤解,總之她媽媽從一開始對我就是不喜歡的,過來中山那是這也不順眼,那也不順眼了。我做什麼都是錯的。

我反思過了,就是我籌備婚禮時粗心了,她媽媽來中山那幾天招待不周,對我有誤會,我後來解釋也不起作用,她媽媽是個性格比較好強的人,自尊心也很強,也很敏感,她爸爸在世時,她爸媽是經常打架吵架的那種,甚至是動刀子的,家裡面砸得一片狼藉,她只有躲在牆角里哭的份,在她小時候,她媽媽經常打她掐她的,總之她媽媽的婚姻和人生都不幸福,有暴力傾向,我女友就慘了,有個痛苦的童年,我女友也很可憐,所以當親朋好友聽說她剛辦完婚禮就要離開我時,都很氣憤,讓我叫我嫂子解僱她,我沒那樣做,報復又有什麼意思呢?我只對我哥哥說,別提拔就是了,讓她自己混去吧,以後不要管她了。還有她家裡面的情況我也沒有都寫出來,總之她家裡以前發生的事真是太悲慘了,她媽媽受的刺激,遭的罪不是常人能想像的。因涉及到她家族的隱私,我就不寫了。她爸爸是軍人,轉業前是二炮部隊的團職參謀長,軍人性格一般都比較強硬一點的吧,她媽媽又那麼強勢作風,所以家庭暴力就出現了。

我女友在她爸爸還沒有去世之前,那生活過的是上流社會的生活啊,她爸爸去世後,擔子一下就全壓在她媽媽身上了,各位可以想像一下這個生活上的反差吧。她媽媽為了讓她過的比有爸的孩子還要好,真是什麼都寵著她,在經濟上物質上盡量滿足她,甚至自己省吃儉用,我女友也因此養成小公主作風了。我們在一起時,她對我也是頤指氣使,甚至一著急還會打我抓我,我真心喜歡她,所以我都忍著她,包容她,我覺得她身世可憐,我必須對她負責任,一直堅持著。從我女友身上,我體會到家庭暴力是會遺傳的,會潛移默化的複製到後代身上,影響孩子的一生。所以奉勸大家兩口子吵架最好不要當著孩子的面,更不能當著孩子的面打架。如果父母喜歡打小孩,那小孩長大後也喜歡打小孩的概率是很高的。

博主分析:

我是支持女方的,她不愛他了,不和他結婚,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他負責。

為什麼有的人父母不准他們在一起反而加速他們結合呢?只有一個原因,他們有愛。父母強行把他們分開,會讓他們產生強烈的饑渴感,饑渴的愛情會操縱他們不顧一切地要和對方融為一體,因為害怕再次饑渴,也因為饑渴感證明了對方的重要,只要他們自身條件允許,就會選擇通過法律的形式把關係固定下來——結婚。

很顯然,她對他沒有愛了,但畢竟在一起7年,已經養成了習慣,他是水,她是舟,他一直在往結婚的方向推進,對她很好,又沒犯什麼錯誤,她這隻小舟就只能被流水帶著走了。如果沒有她母親的反對,他們應該就已經順利結婚了,但她母親為何能得逞呢?因為她幫助她擺脫了習慣的控制。

她不愛他了並且克服了和他在一起的習慣,這是他失去她的外因,內因是他有受虐心理——「我們在一起時,她對我也是頤指氣使,甚至一著急還會打我抓我,我真心喜歡她,所以我都忍著她,我必須對她負責任,一直堅持著」——他喜歡被她折騰,為了能享受這種折騰,他就不能對她嚴格控制,她要是溫順如羊,他就會覺得索然寡味。如果他沒有受虐心理,對她有強烈的佔有慾和控制欲,他這次肯定能結成婚。

他現在很被動,她是有責任的,可是,她是女人,女人軟弱,善變,社會是能包容的,只能怪他自己不成熟,不強大。他本質上是個好男人,經過一段時間的療傷,他會找到適合他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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