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學史上的聖地杜甫草堂

中國文學史上的聖地杜甫草堂

中國是詩國。詩聖是杜甫。人們談到杜甫的時候,完全可以不提他的生地河南鞏縣與死所湖南耒陽,卻不能不提到成都。到成都旅遊,有兩個不可忽略的去處,一個是武侯祠,一個便是草堂。鄧小平一生五到草堂,他對家人說過這樣一句話:「不到杜甫草堂,就等於沒有到過成都。」朱德贈草堂的楹聯是:「草堂留後世,詩聖著千秋。」

一、杜甫為何到成都

公元759年在杜甫一生中,具有非同尋常的意義。這一年是杜甫的本命年(48歲),也是杜甫一生中最為顛沛流離的一年。「奈何迫物累,一歲四行役」(《發同谷》)就在這一年。寫「三吏」「三別」也在這一年。如果要為杜甫拍一部傳記片,只須拍《杜甫在公元759年》就行了。公元759年是安史之亂第五個年頭,杜甫經歷了太多的勞累、痛苦、恐懼、意外和失落。他曾經與關輔的難民一起逃難;曾經被安史叛軍虜獲押解至長安;曾經虎口脫險,投奔肅宗皇帝的行在,為官左拾遺(從八品上);曾經因觸怒唐肅宗,貶官華州;曾經目睹戰時徵兵,充當戰地記者,寫下了前無古人的「三吏」「三別」;曾經遭遇關輔的饑荒,終至棄官不作。這個期間,杜甫的生活一直是顛沛流離的,動蕩不安的。

棄官對於杜甫是一個痛苦的選擇,也是一個無奈的選擇。棄官之後,杜甫想找一個適宜居住之地,修建一個草堂。十年前他還懷有「致君堯舜上,再使風俗淳」(《自京赴奉先縣詠懷五百字》)的幻想,現在竟然要想做寓公——命運和他開的這個玩笑實在是太大了。

華州地處兩京之間的交通要衝,又有戰亂,又有饑荒。棄官之後,杜甫自然不能再呆在華州了。他必須遷徙,必須投親靠友。「滿目悲生事,因人作遠遊。」(《秦州雜詩》什麼是「因人」呢?「因人」就是依靠別人、依靠社會關係。

杜甫最先想到的是秦州(甘肅天水)——這裡離長安近,又有侄兒杜佐和故人贊公和尚,是杜甫最初想「因」之「人」。「何當一茅屋,送老白雲邊。」(《秦州雜詩》)——杜甫當時就打算把草堂建在秦州。「茅屋」就是草堂,「送老白雲邊」就是歸隱。然而,他在秦州的靠山力量太薄弱了。杜甫這時是一大家人,包括妻子、兒女和僕人,最保守的統計是七口人。夫人楊氏,加上二男二女——男孩是宗文、宗武,女兒不知名字——就是《北征》中提到的「床前兩小女」,此外應有一個僕人,加上杜甫,一共是七個。

杜甫一家在秦州的生計艱難。雖然打算把草堂建在秦州,卻沒有這個緣份。

正在為難時,杜甫又接到來自同谷(甘肅成縣,秦州南)縣宰(縣令)的一封信,這就像一根救命草,杜甫一家賡即就去了同谷。「食蕨不願余,茅茨眼中見。」(《積草嶺》)——杜甫有了一個新的打算,把草堂建在同谷。吃差一點也沒關係,只想有一個安居的草房。「蕨」是蕨菜,「茅茨」就是茅屋、草堂。雖然打算把草堂建在同谷,也沒有這個緣份。杜甫在同谷的境遇甚至比在秦州還慘。《乾元中寓居同谷作歌七首》,形象地、淋漓盡致地傾訴了杜甫一家人在同谷的悲苦境遇:

有客有客字子美,白頭亂髮垂過耳。

歲拾橡栗隨狙公,天寒日暮山谷里。

中原無書歸不得,手腳凍皴皮肉死。.......

長鑱長鑱白木柄,我生托子以為命。

黃精無苗山雪盛,短衣數挽不掩脛。

此時與子空歸來,男呻女吟四壁靜。.......

我生何為在窮谷,中夜起坐萬感集。.......

這已是759年的歲暮。這一年的早些時候,具體說是五月、杜甫去秦州的時候,高適獲任彭州刺史。六月、裴冕獲任成都尹充劍南西川節度使——這兩個人,一個是杜甫青年時代同游梁宋的舊友,一個是杜甫任左拾遺時的熟人。杜甫在同谷時,一定早已知道了消息。這才做出他一生中最重要的決定,跋涉蜀道,遠赴成都。事實證明,這是杜甫一生最明智的選擇。

作出這個決定並不容易。蜀道天險,古人視為畏途。李白《蜀道難》從自然環境(黃鶴之飛尚不得過,猿猱欲度愁攀援)和政治環境(朝避猛虎,夕避長蛇,磨牙吮血,殺人如麻)渲染過蜀道的險惡。杜甫須攜帶一大家人,攀山越嶺經過劍門蜀道,奔赴成都,實在不容易。

然而,這時的成都已經不是李白寫《蜀道難》時的成都。安祿山的叛亂,提升了成都的政治地位。隨著一個大人物的率先入蜀,蜀道的交通和治安一定得到大大改善。這個人不是別人,就是唐玄宗。「九重城闕煙塵生,千乘萬騎西南行。……黃塵散漫風蕭索,雲棧縈紆登劍閣。……行宮見月傷心色,夜雨聞鈴腸斷聲。」(白居易《長恨歌》)蜀道至今立有一塊石碑——「唐玄宗夜雨聞鈴處」。唐玄宗很傷心。成都很高興。

一時間關中士大夫爭隨大流,形成一股遷徙熱,移民熱——「關中比飢,士人流入蜀者道路相系。」(《新唐書·高適傳》)這股遷徙熱,使得成都人文匯萃,號稱南京,相當於一個戰時的陪都。就連寫過「蜀道之難難於上青天」、寫過「錦城雖雲樂,不如早還家」的李白,也完全換了一種筆墨來讚美成都:

九天開出一成都,萬戶千門入畫圖。

草樹雲山如錦繡,秦川得及此間無?(李白《上皇西巡南京歌》)

此時,杜甫在成都有一些親戚如舅氏崔明府、表弟王司馬,何況裴冕在作成都尹充劍南西川節度使,而高適在做彭州刺史。於是杜甫決定遠赴成都。

後來的事實證明,杜甫作出的這個決定是非常明智的。

二、杜甫怎樣建草堂

杜甫是臘月初一從同谷動身,於年底到達成都的。

杜甫剛到成都時,卜居西郭浣花里,是先住在一座冷清的寺廟裡,有詩云:「古寺僧牢落,空房客寓居。故人供祿米,鄰舍與園蔬」(《酬高使君相贈》)。在成都,是誰最初接待和安置了杜甫?這是個懸案,不過,在詩中有蛛絲馬跡可尋——「浣花溪水水西頭,主人為卜林塘幽」(《卜居》)杜甫詩中一說「故人」,又說「主人」,根據杜詩稱謂的慣例,「主人」應指地方長官,「故人」的指向也應是相同的。杜甫研究者大都認為,這個「主人」不是別人,而是當時的成都尹(相當於成都市長)兼劍南西川節度使——裴冕。

為什麼有這樣的判斷呢?理由有三條。杜甫為左拾遺時,裴冕官居相位,為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二人地位懸殊,卻是舊時相識。此其一。

杜甫入蜀至德陽,作《鹿頭山》詩,詩云:

仗鉞非老臣,宣風豈專達。冀公柱石姿,論道邦國活。斯人亦何幸,公鎮逾歲月。

詩中讚美的老臣、冀國公,都是指裴冕。這樣具有很強目的性的、明顯帶有吹捧性質的詩篇,按唐人慣例,按杜甫本人慣例,一定是要呈獻給裴冕的。換言之,杜甫到成都,是必然要干謁(求見)裴冕的。而裴冕給詩人一定的面子,也是情在理中的事。此其二。

按,裴冕在馬嵬事變後六次上箋擁戴肅宗即皇帝位,有人裴冕這人攀附權貴不擇手段,但政治品質與私交並非一碼事,一個人夠不夠朋友,並不取決於政治品質的好壞。當然,杜甫與裴冕,是干謁與被干謁的關係,不是親密關係。杜甫在詩中含蓄地稱對方為「故人」、「厚祿故人」,不指名道姓,正透露了這樣的消息。

杜甫《狂夫》云:「厚祿故人書斷絕」(《狂夫》),其時裴冕已離開成都。「厚祿故人」即高官,亦指裴冕。此其三。

公元760年的春天,杜甫開始實施構築草堂的計劃。是誰資助了杜甫第一筆資金?杜詩中有現成的答案——表弟王司馬。關於王司馬送錢的詩,題目是日記式的——《王十五司馬弟出郭相訪兼遺營草堂資》,詩中說:

憂我營茅棟,攜錢過野橋。他鄉唯表弟,還往莫辭遙。

一個「唯」字,它表明,建築草堂的第一筆資金來自表弟王司馬。順便說,杜甫草堂營建和修繕的資金,都是靠詩人籌集。在杜詩中,還保留有一首催款的詩,《王錄事許修草堂資不到聊小詰》,草堂需要修繕,有人答應給錢,但資金久未到位,所以寫詩催款:

為嗔王錄事,不寄草堂貲。昨屬愁春雨,能忘欲漏時?

為了建築草堂,在成都,贊助過杜甫的人很不少,遠不止於王司馬、王錄事二人。杜甫催款寫詩,拉贊助也寫詩。凡是這一類詩,在詩體上幾乎都採用絕句,即五言四句體或七言四句體。入蜀前,杜甫很少寫絕句。現存七言絕句中,能確認為到成都以前寫的,只有一首(《贈李白》),即出以戲筆。杜甫大量寫絕句,是與經營草堂時拉贊助這件事密切相關。

奉乞桃栽一百根,春前為送浣花村;

河陽縣裡應無數,濯錦江邊未滿園。(《蕭八明府實處覓桃栽》)

這首詩是要桃樹苗的,是寫給一位叫蕭實、行第為八(稱行第是唐代人的習慣)的縣長的,「明府」是唐時對縣令的稱謂。所要數量為一百根,送貨地點為浣花村。「河陽縣」是用典,西晉潘岳為河陽縣,大搞花木種植,古稱河陽為花縣,借指蕭實所在之縣。

華軒藹藹他年到,綿竹亭亭出縣高;

江上舍前無此物,幸分蒼翠拂波濤。(《從韋二明府續處覓綿竹》)

這首詩是要竹子的,是寫給綿竹縣縣長韋續(行第為二)的。詩人入蜀,早先曾經拜訪過韋續。華軒,代指綿竹縣署。藹藹,是竹子成陰的樣子。後二句是說,用你那裡的一片蒼翠,來拂我這裡的波濤。這兩句最有詩味。如今綿竹縣公園內立有一個詩碑,刻有杜甫寫給韋續的這首詩。這個詩碑使我對綿竹縣的當家人看法很好,認為這是用歷史、用文化、用名人、用詩歌打造城市名片的一個範例,做法相當高明。

竹子既有經濟價值,又有觀賞價值,所以種竹是成為杜甫草堂重要的經營項目,最多時種到一百畝以上。杜甫在詩中寫道:「我昔游錦城,結廬錦水邊。有竹一頃余,喬木上參天。」(《杜鵑》)「我有江陰竹,能令朱夏寒……愛惜已六載,茲晨去千竿。」(《營屋》)一次砍竹就砍了上千竿,竹子成了草堂經濟收入的來源之一。

草堂塹西無樹林,非子誰復見幽心?

飽聞榿木三年大,與致溪邊十畝陰。(《憑何十一少府邕覓榿木栽》)

草堂當西晒,所以詩人計劃在浣花溪的西岸造一片樹林,打算一栽十畝。這首詩是要榿樹樹苗的,是寫給利州綿谷縣縣尉何邕(行第十一)的,「少府」是唐代人對縣尉(大致相當於今天副縣長)的稱謂。榿木是一種落葉喬木,生長快,易成林。在川北廣元縣級公路的兩邊可以看到,杜甫當年在入蜀行經利州時一定見過。樹苗要得很多,但對何副縣長來說不算什麼。

落落出群非櫸柳,青青不朽豈楊梅。

欲存老蓋千年意,為覓霜根數寸栽。(《憑韋少府班覓松樹子栽》)

這首詩是要松樹苗的,對方也是縣尉,姓韋名班,據別的杜詩推斷,韋班應是涪江(一說大邑)縣尉。落落出群、青青不朽、老蓋霜根等都是松樹的風格,都是對松樹風格的讚美,櫸柳(落葉喬木)、楊柳是順便拉來的陪襯。最後一句是寫詩的本意,要松樹樹苗。但平壩種松樹,不易成活。杜甫後來種活了四棵,特別愛惜。「新松恨不高千尺,惡竹應需斬萬竿。」(《將赴成都草堂途中有作先寄嚴鄭公五首》)杜甫其實也愛竹子,但竹子生長太快,和松樹不易成活形成了對比。

大邑燒瓷輕且堅,扣如哀玉錦城傳;

君家白碗勝霜雪,急送茅齋也可憐。(《又於韋處乞大邑瓷碗》)

這首詩是要瓷碗的,寫給同一個人即韋班的。大邑瓷碗屬邛窯,唐代名窯。一句寫質,一句寫聲(哀玉,當指磬類樂器),一句寫色。邛窟是唐代陶瓷工藝水平的優秀代表。這首詩也是關於邛窟陶瓷的寶貴資料。

草堂少花今欲栽,不問綠李與黃梅。

石筍街中卻歸去,果園坊里為求來。(《詣徐卿覓果栽》)

這首詩是要果樹苗的,點明要李樹、黃梅等樹苗。徐卿,據聞一多說,即成都軍閥徐知道。「果園坊」是徐卿住所。「石筍街」是詩人從城裡回草堂的必由之路。

以上諸詩,均以公關為目的,本屬應用文。但用詩來寫,也是美文。所以前人說是「以詩代札,乃公戲筆。」(明·王嗣奭)杜甫擅長書法,想當年,把詩寫在蜀箋上,應該是很有效的公關手段。在唐代,詩歌廣泛地應用於社交與公關,以呈、贈、送、別等字為題的詩歌,比比皆是。以詩代札的情況,也時常可見。不過,像杜甫這樣,成批寫作以拉贊助為目的的詩歌,又得以傳世的,在《全唐詩》中,仍然是獨一無二的。

從以引詩可以看到,贊助杜甫的人,大多是縣一級的官員。草堂動工的時候,杜甫到成都不過一兩個月,用四川話說「連地皮都沒有踩熱」,在成都周邊縣一級官員中,哪來那麼多的熟人?然而,杜甫只需要認識裴冕就行了。裴冕只需要在一次宴會上,發幾句話就行了。唐代有尊重詩人的社會風氣,杜甫在當時是著名詩人——「莫愁前路無知己,天下誰人不識君」(高適《別董大》)這兩句詩,用在杜甫身上也是很恰當的。

三、杜甫與高適

杜甫到成都後還有一個必須干謁的對象,就是高適。

高適(700~)是渤海蓨(今河北景縣)人,長杜甫十二歲。天寶三年(744)他正失意的時候,曾與李白、杜甫相遇於洛陽,同游梁宋,算得上是貧賤之交。高、李年紀相若,詩名都很大,對於杜甫來說是老大哥。

杜甫在成都期間,高適先後擔任彭州刺史、蜀州刺史和成都尹等要職。杜甫一到成都,就會主動與高適聯繫,這一點是不成問題的。正因為如此,高適才贈了他一首詩:

傳道招提客,詩書自討論。佛香時入院,僧飯屢過門。

聽法還應難,尋經剩欲翻。草玄今已畢,此後更何言?(高適《贈杜二拾遺》)

從詩中看,高適對杜甫在成都的情況,已了如指掌。也許送去了一些祿米,也許沒有——因為裴冕已給以照顧。詩末將杜甫比作漢代的揚雄,是抬舉的意思,末句的意思是——應該滿足了。杜甫就寫了《酬高使君相贈》答他。

古寺僧牢落,空房客寓居。故人供祿米,鄰舍與園蔬。

雙樹容聽法,三車肯載書。草玄吾豈敢,賦或似相如?(《酬高使君相贈》)

關於杜、高這兩首贈答詩的順序,一般認為是高先杜後。從兩詩皆結以「草玄」云云看,杜詩應是對高詩的回應。也有朋友認為,杜詩在先、高詩在後,因而認為高適對杜甫的委婉求助,是裝做沒有看懂。

我不作這樣看,但也承認,高適對杜甫沒有表現出足夠的熱情,只送一首詩,「秀才人情一張紙」。作為一位高官,這顯然是不夠的。不過還好,杜甫似乎不太介意,他在拜託一位崔侍御轉呈高適的絕句中說:

百年已過半,秋至轉饑寒。為問彭州牧,何時救急難。(《因崔五侍御寄高彭州一絕》)

從這種不見外的口氣上看,杜甫和高適的關係還是可以的。高適「救急難」沒有呢?我認為是救了的。因為在高適改任蜀州刺史後,杜甫還到蜀州拜訪他,呈詩讚美道:

當代論才子,如公復幾人。驊騮開道路,鷹隼出風塵。

行色秋將晚,交情老更親。天涯喜相見,披豁對吾真。(《奉簡高三十五使君》)

如果高適很簡慢,杜甫還能寫出這樣熱情洋溢的詩,是說不過去的。761年人日,高適寫了一首著名的詩寄到草堂:

人日題詩寄草堂,遙憐故人思故鄉。今年人日空相憶,明年人日知何處?

一卧東山三十春,豈知書劍老風塵。龍鍾還忝二千石,愧爾東西南北人!(《人日寄杜二拾遺》)

這首詩有很強的滄桑感和漂泊感,寫出了地位懸殊的兩個人的同情,沒有客氣假象,是一首打動過對方的好詩。杜甫在漂泊湖湘時重新翻出這首詩,追酬道:

自蒙蜀州人日作,不意清詩久零落。

今晨散帙眼忽開,迸淚幽吟事如昨……(《追酬故高蜀州人日見寄》)

不過,杜甫與高適的交情總體而言是比較矜持的,而不是親密的。這從一件事上可以看出來。那就是762年,高適任成都尹,照理說兩人的關係應該有進一步發展了。偏偏在這個時候,杜甫因送嚴武去了綿州,接著舉家遷往梓州,依託梓州刺史兼東西川留後章彝去了。

對杜甫來說,高適可親的程度還不如這個章彝。雖然這個章彝是個飛揚跋扈的武人,是個飽受爭議的人物,但杜甫在他那裡不感到拘束。杜甫為他寫了不少的詩,就集中所見,在題上或注中標明者就有十一首之多。

為什麼對高適,杜甫顯得拘謹呢?郭沫若說,只須想到唐玄宗和唐肅宗父子之間的矛盾便可迎刃而解了。經過安祿山叛變之後,高適和李白、杜甫已經站在敵對者的方面。高適是肅宗一邊的人,李白和杜甫是靠近玄宗的。(《李白與杜甫》)對李白可以這樣說,對杜甫不可以這樣說。杜甫在玄宗朝並未獲得實際的官職,怎能因為他靠近房琯,就把他說成玄宗的人呢。

其實,世上交情的深淺,取決於雙方的默契。杜甫對高適,當然是一往情深的。高適呢,他雖然將杜甫視為詩友,但還沒有真正認識到杜甫的價值。他認識杜甫時,在詩壇已是人五人六,《河嶽英靈集》上就選了他十三首詩,與王維(十五首)、王昌齡(十六首)相差無幾,而這本盛唐名家詩選中,尚未收杜甫的詩。十五年過去了,高適本應該對杜甫刮目相看,但他並沒有刮目相看。而杜甫對高適的態度,卻比過去更加敬畏。

杜甫在成都有一首《賓至》,詩云:

幽棲地僻經過少,老病人扶再拜難。豈有文章驚海內,漫勞車馬駐江干。

竟日淹留佳客坐,百年粗糲腐儒餐。不嫌野外無供給,乘興還來看葯欄。

這首詩寫得客客氣氣,與《客至》(舍南舍北皆春水)的真情流露形成鮮明對照的。有人認為這首《賓至》是寫高適造訪草堂的,因為高杜二人的關係就是這樣客客氣氣的。

四、杜甫與嚴武

杜甫在成都所遭遇的幾任長官中交情最深的是嚴武。

嚴武(726~765)是華陰(今屬陝西)人,杜甫在行在為左拾遺時,嚴武與之同列,又比他小十四歲,是杜甫的傾慕者。在政治上,嚴武與杜甫同是與房琯接近的人,也因房琯的失敗而遭受挫折。不同的是,嚴武被貶為巴州刺史,處分較輕,且不久就恢復了他的宦海航程、一帆風順。在草堂落成那一年(762)十二月,嚴武由綿州刺史升任成都尹兼御史大夫。這不能不使杜甫感到意外的驚喜。

嚴武一到成都,就帶著小隊人馬,拜訪草堂:「元戎小隊出郊坰,問柳尋花到野亭。」(《嚴中丞枉駕見過》)有時還親攜酒饌,竹里行廚,花邊立馬,一點也不矜持。嚴武對杜甫不僅在生活上照顧,而且在政治上予以關心,贈詩道:「莫倚善題鸚鵡賦,何須不著鵔鸃冠。」(《寄題杜二錦江野亭》)

寶應元年(762)年玄、肅父子相繼去世,嚴武奉命監修山陵,七月入朝。杜甫親送至綿州,由此也可見二人的親密。徐知道兵變,逾月而定。高適任成都尹,杜甫轉赴梓州依靠章彝,就在這個時候。

廣德元年(763)杜甫作《聞官軍收河南河北》,第二年(764)攜家往閬州,正擬由水路南下出峽,三月聞嚴武再任東西川節度使,杜甫十分欣喜,於是舉家重返成都草堂。

常苦沙崩損葯欄,也從江檻落風湍。新松恨不高千尺,惡竹應須斬萬竿。

生理只憑黃閣老,衰顏欲付紫金丹。三年奔走空皮骨,信有人間行路難。(《將赴成都草堂途中有作先寄嚴鄭公五首》)

這次嚴武回到成都,給杜甫弄到了一個頭銜——節度使署中參謀、檢校工部員外郎(從六品)、賜緋魚袋,於是杜甫才有了一個「工部」的頭銜。這在看來無關緊要,然而對當事人來說,有和沒有是大不一樣的。

至於幕府那份工作,對杜甫來說並不愉快,他和同僚相處得不好,很快辭去了幕府的工作。但杜甫還是非常看重「工部員外郎」這個頭銜的,在詩中不斷地提到「省郎」、「台郎」、「朱紱」、「紗帽」、「緋魚」等字面。

然而,人生無常。就在杜甫作了工部員外郎的第二年(765),嚴武英年早逝。杜甫悲痛之餘,歸心似箭,五月即攜家離開成都。

杜甫滯留三峽時,作《八哀》詩,將嚴武與王思禮、李光弼、張九齡等同列,比以諸葛亮、文翁,表現出由衷的敬愛。同樣性質的詩還有《諸將》之五。用馮至的話說:「這對於在史書里並沒有得到多少好評的嚴武,是一種無上的光榮。」(《杜甫傳》125頁評《遭田父泥飲美嚴中丞》詩)

錦江春色逐人來,巫峽清秋萬壑哀。正憶往時嚴僕射,共迎中使望鄉台。

主恩前後三持節,軍令分明數舉杯。西蜀地形天下險,安危須仗出群材。(《諸將》)

五、杜甫歌詠成都

「五載客蜀都,一年居梓州。」(《去蜀》)杜甫在成都實際居住時間為三年零九個月,加上其間在梓州、閬中等地雲遊的一年零八個月,跨七個年頭。實際上是五年多。

杜甫在成都,受到了幾任成都長官的關心,生活相對安定。甚至產生「卜宅從茲老,為農去國賒」(《為農》)的想法,有點「來了就不想走」的意思。當然,這也不能太認真,因為有些詩句是相互抬杠的,如《奉送嚴公入朝十韻》就有「此生那老蜀,不死會歸秦」之句。

《舊唐書·杜甫傳》說:「甫於成都浣花溪里種竹植樹,結廬枕江,縱酒嘯詠,與田夫野老相狎盪,無拘檢。」將杜甫在成都的生活,說得十分悠遊。可能夠不全面,但你不能說他毫無根據。不曾有那一個城市像成都那樣,帶給杜甫那麼多愜意的感受。

杜甫剛到成都,寫過一首《成都府》的五古,那首詩對成都還有一點排斥,充滿去國懷鄉的憂思。只有「喧然名都會,吹簫間笙簧」是寫觀感的,完全找不到感覺。但草堂一落成,杜甫就找到了感覺,於是佳作聯翩而出,就是「錦城絲管日紛紛」(《贈花卿》)那首詩,就比「喧然名都會」兩句好得多。它的妙處在於,不作諷刺詩讀,實在是對成都的一種讚美,很有興會。與草堂有關的詩都寫得很好,為公元八世紀的成都和錦江的一幅幅珍貴的寫真:

清江一曲抱村流,長夏江村事事幽。自去自來堂上燕,相親相近水中鷗。

老妻畫紙為棋局,稚子敲針作釣鉤。但有故人供祿米,微軀此外更何求!(《江村》)

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見群鷗日日來。花徑不曾緣客掃,蓬門今始為君開。

盤餐市遠無兼味,樽酒家貧只舊醅。肯與鄰翁相對飲,隔籬呼取盡餘杯。(《客至》)

去郭軒楹敞,無村眺望賒。澄江平少岸,幽樹晚多花。

細雨魚兒出,微風燕子斜。城中十萬戶,此地兩三家。(《水檻遣心》)

好雨知時節,當春乃發生。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

野徑雲俱黑,江船火獨明。曉看紅濕處,花重錦官城。(《春夜喜雨》)

這些詩與杜甫以往的名篇如《兵車行》《麗人行》《前出塞》《後出塞》《自京赴奉先縣詠懷五百字》《春望》《月夜》《羌村三首》《北征》《三吏三別》等等,完全不同。在沉重以外,有了輕逸。

「自古文人多入蜀」,杜詩今存一千四百多首,有一千首以上是在他生命的最後十年,即到成都以後才寫的,有不少詩可以稱為王冠上的明珠。如果杜甫沒有到過成都,當然也就不可能到梓、閬和夔州,那他最後十年的寫作又將如何,不可想像。

當然,杜甫回首往事,有很強的挫敗感。這表現在以《蜀相》為題材的一系列詩作中。然而,作為一個詩人,他的關注並不局限於個人的不幸,而是把這種不幸和國家人民的命運聯在一起。即使輕逸,依舊沉鬱頓挫(此辭首見杜甫《雕賦》的表文,「沉鬱」指內容的深厚,「頓挫」指行文的跌宕)。

杜詩的魅力特別表現在善於將對時局的憂傷和對宇宙人生的感喟熔鑄在精練的七律中,造成一種蒼涼而闊大的意境,具有崇高的美——這種詩美造極於夔州詩,而在成都詩中已見端倪:

清秋幕府井梧寒,獨宿江城蠟炬殘。永夜角聲悲自語,中天月色好誰看。……(《宿府》)

花近高樓傷客心,萬方多難此登臨。錦江春色來天地,玉壘浮雲變古今。……(《登樓》)

「錦江春色來天地,玉壘浮雲變古今」是杜甫獻給成都的最好的詩句,比李白的「九天開出一成都,萬戶千門入畫圖」好得多。

成都,圓了杜甫的草堂夢。草堂雖好,擋不住八月的秋風。公元761年秋天的那個夜晚,杜甫做了一個廣廈之夢。他說,只要能實現這個夢,自己甘願獻出草堂和生命——我們應該相信詩人的真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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