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達松:經濟法研究中的思想史視角

   【摘要】經濟法學術史和經濟法制度史方面已有不少研究成果,但經濟法思想史的相關研究則仍為欠缺。為釐清經濟法思想發展脈絡,總結經濟法思想發展過程中的成就和經驗,發現問題和汲取教訓,有必要對不同時期不同派別的經濟法思想進行梳理,進而擴展、豐富和深化經濟法學科體系,推動經濟法學進一步走向精細和成熟。

   【關鍵字】經濟法史;經濟法思想史;研究方法;研究設計

  

   經濟法學研究在中國雖起步較晚,但發展迅速且不乏創建。自1978年改革開放始,經濟法學從無到有,從幼稚逐漸走向成熟。總體而言,對經濟法學的研究,主要包括現當代經濟法、經濟法史及比較經濟法等門類。其中,就經濟法史的研究,又可細分為經濟法學史或經濟法學術史、經濟法制度史、經濟法思想史等方面。截至目前,經濟法學術史和經濟法制度史方面已有不少研究成果,但經濟法思想史的相關研究則仍為欠缺。為釐清經濟法思想發展脈絡,總結經濟法思想發展過程中的成就和經驗,發現問題和汲取教訓,有必要對不同時期不同派別的經濟法思想進行梳理,進而擴展、豐富和深化經濟法學科體系,推動經濟法學進一步走向精細和成熟。這關涉如下基本問題:思想與視域;意義與價值;方法與架構。

  

   一、思想與視域

   按照國內法史學者的看法,楊鴻烈在1936年發表的《中國法律思想史》(商務印書館),是法律思想史學科在中國確立的標誌{1}序言。楊鴻烈先生認為「中國法律思想史是研究中國幾千年以來各時代所有支配法律內容全體的根本原理,同時並闡明此等根本原理在時間上的『變遷』與『發達』及其在當時和後代法律制度上所產生的影響」{2}(P.1),這算是對中國法律思想史的一種學科界定。楊先生強調,對法律思想史進行研究,既要注意其靜的方面,即支配法律內容的基本精神,亦要注意其動的方面,即相關基本精神的變遷及其所產生的影響。概言之,法律思想史即是對法律思想的靜態描述和動態變遷及其影響的綜合研究。

   中國經濟法思想史作為經濟法學和法律思想史的交叉學科,在研究趣旨上,與法律思想史並無不同,惟其研究對象限縮為中國經濟法方面的觀念體系而已。申言之,中國經濟法思想即是以我國有史以來的全部經濟法觀念的演變進程及其對當時和後世經濟法制度所產生的影響為研究對象的一門學科。就研究對象而言,顧名思義,中國經濟法思想史包括「經濟法思想」和「史」兩部分內容,而又以中國為限。其中,「經濟法思想」即各種有關經濟法的觀念和認識體系,而「史」則意味著根據對相關史料的梳理考證,準確還原真相,探尋其發展規律{3}(P.1-8),發掘其對當時及後世經濟法學科及經濟法律制度之影響,歸納總結中國經濟法學界對世界經濟法學理論發展的貢獻。

  

   二、意義與價值

   歷史學作為一種對真理性的研究,其出發點或目的首先在於準確還原事實真相{4}(P.46)。雖然,某些哲學家可能認為,真相本身在過去的時間裡,已經永遠地消逝了,無論是用客觀實證的科學技術,還是主觀的猜想拼湊,即使我們可以無限接近真相,但是永遠無法還原真相。[1]甚至有人認為,「大多數歷史是編造出來的」{5}導言。但退一步講,「當時發生了什麼,我們認為當時發生了什麼,證據證明當時發生了什麼,這是不同的三件事。而法律只承認最後一件。」 {6}(P.170)在此,歷史科學的求實和法律科學的嚴謹,得以達成共識:滌除主觀臆想,對經濟法思想史料進行嚴謹考查,完全可能還原中國經濟法思想以真相。相較而言,對中國經濟法思想史進行研究的一個特殊性在於,現代經濟法學在中國起步較晚,迄今僅三十餘年歷史。因此,作為中國經濟法思想的各種載體,大多有跡可循。

   作為史學大家的錢穆先生曾倡言:「研究中國學術史(思想史),必特別注意各學者之人格,即學者其人之本身」{7}(P.73)。就中國經濟法思想史之研究而言,雖然就古代經濟法思想源流及近現代的經濟法思想發展只能倚靠史料考辨,但自改革開放迄今經濟法思想日趨成熟,眾多經濟法思想的論述者豁然於世,或可對其進行訪談,[2]或可對其思想進行考辨與爬梳。以此為基礎,梳理經濟法思想史料,探求經濟法思想的變遷和規律,是為研究中國經濟法思想史的基本價值。

   應當看到,經過三十餘年的發展,經濟法學科已走向成熟。作為經濟法史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經濟法思想史將與經濟法制度史、經濟法學術史一起,進一步擴展、豐富和深化經濟法學科體系,推動經濟法學進一步走向精細和成熟。就目前的條件來講,改革開放至今,中國社會經濟飛速發展,中國經濟模式初步形成,而在這模式後面,存在著怎樣的中國經濟法思想予以支撐和指導,亦亟須通過對中國經濟法思想史的研究予以歸納總結。

  

   三、方法的運用

   中國經濟法思想史的研究,既要遵循思想史研究的一般方法,也要考慮中國經濟法思想史的學科特點。

   總體而言,但凡思想史研究,均應遵循從現象到本質的基本方法。胡適先生在對中國哲學史的早期探索中,曾提出哲學史或思想史的研究任務即在於「明變—求因—評判」{8}(P.2-3)。其中,「明變」作為哲學史或思想史研究的「第一要務」,即在於弄清古今思想變遷之線索。在中國經濟法思想史研究中,首先應對經濟法思想史相關文獻進行考辨,在此基礎上歸結出各家具有代表性的經濟法思想派別及其主要思想淵源,對其主要思想結合相關史料進行敘述和解釋,以期發掘整理出相關經濟法思想的本質。

   拉夫喬伊在《存在巨鏈》一書中說,「對觀念史的研究,要穿越不同的歷史時代,因為一個觀念及其表達會在不同時代延續和傳播」,並且「要穿越不同的歷史領域,因為觀念史的生成、流傳和變化,必然涉及很多歷史、社會和技術等問題」。[3]在經濟法思想史研究而言,隨著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的不斷變遷,各種派別的經濟法思想也在不斷形成和湮滅,或不斷地自我修正和完善。對經濟法思想的梳理,其目的更在於深究其演變進程及規律,發掘經濟法思想的源流與嬗變及其內在聯繫,並注意其對當時和後世學科建設及經濟法制度建設的影響,由此達致歷史與當下的統一。

   正如李弘祺先生論及的那樣:「思想如果放在更大的範圍加以觀察,把思想看作是思想者對他本身環境的認識和意義上的反映的話,那麼我們應該能夠因此看出歷史現象如何塑造了個人的思想,以及思想如何決定人面對其環境」{9}(P.134)。鑒於經濟法思想與社會經濟背景息息相關,因此在對經濟法思想進行研究之前,須先就其產生之社會經濟背景進行宏觀研究,以此作為經濟法思想史研究的基石。這是其一;其二,思想史之研究,尤其注重對史料的考證。甚至於有學者認為,「史學便是史料學」。對經濟法思想史來講,可供考證之對象或史料,當以具有代表性學者及其代表著述為主{10}(P.4-9)。在此,所謂著述,不僅包括專著、教材、論文、講稿,也應包括經典的徵引、注釋與解說,以及相關學者的自述或傳記,即所謂「口傳史」{11}(P.118)。雖然,葛兆光先生曾略帶諷刺意味地認為,「翻開叫做『思想史』或『哲學史』的著作,接踵排衙而來的,是睿智的哲人系列和經典系列,從孔子到康有為,從《詩經》到《大同書》,天才似乎每個時代都成群結隊地來,經典也似乎每個時代都連篇累牘地出」,「(這)就構成了一直籠罩著中國思想史敘述與解釋的『新經典話語系統」』,即所謂「精英與經典的思想史」{12}(P.9-23)但是就連葛先生自己也不能否認,精英和經典確實在思想史中佔了大部分篇幅。同樣,在經濟法思想史的研究當中,具有代表性的學者、流派及其著述,也就成為最重要研究的指向。

   與一般思想史不同,法律思想與法律實踐有著密切關係,法律思想源於法律實踐又作用於法律實踐。在經濟法思想與經濟法制度而言,尤其如此。一方面,可以對經濟法原則、制度和規範進行分析,從中概括和提煉出某些經濟法思想;另一方面,某些經濟法思想的提出者亦曾直接參与經濟法或經濟政策的制定,作為某些法案的起草者或表決者,其經濟法思想直接滲透於經濟法制度與規範當中。因此,對經濟法思想史進行研究,必須注重將經濟法思想與經濟法制度相結合。

   法律思想作為思想史的一部分,本身與政治思想、道德倫理思想、宗教思想、藝術思想等密切結合,共同構成精神文化。甚至,在早期的法律思想史中,某些法律學家同時也是政治學家或藝術家。延至現代,雖然中國經濟法思想與我國傳統的儒家文明、道家文明等在耦合的同時亦體現出一定程度的判離,但在近代遭受西方文明衝擊以後,我國現代經濟法中幾乎隨處可見西方經濟學思想或政治思想。由此,對在中國古代經濟法思想進行研究時,就不得不與中國傳統文化相結合,而在對西學東漸後中西方文化衝突與融合進程中發展起來的近現代經濟法思想進行研究,更不得不將其與東西方文化相結合。

  

   四、基本架構

   基於中國經濟法思想的自身特點,對中國經濟法思想史的研究,其出發點和中心應在於經濟法理論中的核心問題,亦即與國家干預經濟作為經濟法思想的核心。此外,在對經濟法基本問題進行提煉時,應主要考查經濟法產生的社會經濟根源、經濟法的沿革與發展、經濟法概念、經濟法地位、經濟法調整對象、經濟法體系、經濟法律關係、經濟法主體、經濟法行為、經濟法價值、理念與原則、經濟法責任及經濟法分論的一般問題等方面。而就經濟法具體制度的研究,應屬現當代經濟法學及經濟法制度史的範疇。

   如前所述,中國經濟法思想史的相關史料,主要包括經濟法學科及相鄰學科的代表性學者、流派及其著述,包括但不限於歷史文獻、學者著述(如專著、教材、論文、講稿等)、書評、注釋和解說及學者自述等。[4]此外,為考察經濟法思想與經濟法制度之間雙向影響與被影響關係,亦應注意對相關經濟法思想產生時的政府文獻進行收集。此外,對具有區域特色或地方特色的經濟習慣或經濟倫理,亦可納入史料收集範圍。而就具體的文獻整理,可綜合考慮時間跨度、學術流派及基本論題等要素,分門別類予以分析。

   雖然中國古代並無「經濟法」這一稱謂,但只要有了國家,就有了國家干預經濟的行為{13}(P.103)。中國古代各時期的稅賦制度或田地歸屬,其背後都有著國家干預經濟的相關經濟法思想{14}(P.64-95)。事實上,從經濟法的核心特徵而言,中外歷史經驗均已表明,國家干預經濟是一個由來已久的社會歷史現象,甚至完全出現在資本主義社會以前的歷史時期{15}(P.3-6)。因此,在對中國經濟法思想史進行考察時,不應以現代經濟法思想為限。[5]

   尋本溯源,中國經濟法思想上可追溯至先秦時代。例如,早在春秋戰國時期,管仲就提出了「富民裕民,與民分貨」等經濟法思想,鼓勵發展農漁工商等行業,並以減稅方式鼓勵貿易{16}(P. 392)。此後二千餘年,中國古代經濟法思想史雖然未見蔚然大觀,但作為中國經濟法思想史的第一階段,不可不查。

   晚清以降,中華民族進入了步履維艱的變革期。在民國時期,雖然國民政府吏治腐敗法紀失常,但無論經濟法方面的教育和研究{17}(P.111),還是經濟法立法成果,其所體現的經濟法思想,均已漸顯現代經濟法思想特色。而在蘇區或解放區,在馬列主義和毛澤東思想的影響下,經濟法方面的立法成果和實踐也頗有創建。考查蘇區或解放區的經濟法制度,亦可解讀出其中所蘊含的經濟法思想,並可進一步將其與新中國的經濟法思想進行比較研究。

   新中國成立後,經過社會主義改造,以計劃經濟為核心的經濟法思想開始流行{18}(P.382-389)。此間,經濟法的相關思想和政策或許過激,但的的確確反映出強烈的國家干預經濟色彩。甚至延續至今,以計劃為手段的經濟法思想仍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發揮著重要的指導作用。

   改革開放前期,伴隨著社會經濟的巨變,真正的現代經濟法思想開始發展。其中,以1986年《民法通則》的施行,又可將經濟法思想分為1979年到1986年,以及1986年到1992年兩個階段{19}(P.14-17)在前一階段,「大經濟法」曾一度流行;而經民法通則對民法和經濟法的調整對象進行明確劃分,經濟法思想也進入了調整階段。

   自1992年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這一目標,以計劃經濟為主的經濟法思想,開始實現向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經濟法思想的轉變{20}(P.1353-1384)。中國經濟法思想由此日趨科學,並逐漸走向成熟。

   在對過去到現在的各種中國經濟法思想進行梳理的基礎上,注重發掘中國經濟法思想史的變遷及其規律,分析其對當時和後世經濟法學科或經濟法制度及實踐的影響,尋找不同經濟法思想之間的重疊共識及其爭議點,並在此基礎上分析中國經濟法思想的可能前景。

  

   【注釋】

   [1]馮友蘭先生也曾言,「哲學之方法,是直覺的,反理智的」,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上),上海三聯書店2009年版,第5頁。

   [2]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曾於2008年和2009年陸續出版過兩輯《海闊天空—中國經濟法(學)的過去、現在和未來》(均由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出版),收錄了我國眾多經濟法學者的學術歷程自述。

   [3]轉引自葛兆光:《思想史研究課堂講錄》,上海三聯書店2005年版,第269頁。

   [4]如單飛躍、盧代富等人為慶賀李昌麒教授七十華誕而編撰的《需要國家干預—經濟法視域的解讀》(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即匯聚了眾多青年學者對以李昌麒教授為代表的「需要國家干預說」的解讀。

   [5]關於思想史的選材與分期,可參見[意]貝奈戴托·克羅齊:《歷史學的理論和實際》,傅任敢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2年版,第83-89頁。

   【參考文獻】

   {1}武樹臣:《中國法律思想史》(序言),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2}楊鴻烈:《中國法律思想史》,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3}梁啟超:《中國歷史研究法》,中華書局2009年版。

   {4}[英]G. R.埃爾頓:《歷史學的實踐》,劉耀輝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5}[英]E. H.卡爾:《歷史是什麼》(導言),陳恆譯,商務印書館2007年版。

   {6}張勇:《遠見》,機械工業出版社2004年版。

   {7}錢穆:《中國歷史研究法》,三聯書店2005年版。

   {8}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

   {9}李弘祺:「試論思想史的歷史研究」,載康樂、彭明輝主編:《史學方法與歷史解釋》,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05年版。

   {10}勞思光:《新編中國哲學史》(第1卷),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11}王爾敏:《史學方法》,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12}葛兆光:《中國思想史導論:思想史的寫法》,復旦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13}張世明:《中國經濟發歷史淵源原論》,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14}呂思勉:《中國制度史》,三聯書店2009年版。

   {15}[德]沃爾夫岡·費肯傑:《經濟法》(第1卷),張世明等譯,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

   {16}司馬遷:《史記·管宴列傳第二》,中華書局2006年版。

   {17}孫曉樓:《法律教育》,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18}金春明:《中華人民共和國簡史》,中共黨史出版社2007年版。

   {18}岳彩申、李永成:「中國經濟法學三十年發展報告」,載《經濟法論壇》(第七卷),群眾出版社2010年版。

   {20}虞和平主編:《中國現代化歷程》(第3卷),江蘇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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