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月未開電腦
06-15
本以為3天不開電腦就會著急,可是這次3個月沒開也過來了,主要是有其他的事情要做。 鄰居家有個大男孩今年36歲了,4年前交了個女朋友,可是女方家不同意,把戶口本和身份證藏起來,不讓辦結婚證。今年七月女孩回家找了10天也沒找著,還差點被軟禁,半夜乘家人睡熟後才偷跑出來。 男孩父親4年前去世了,母親是家庭婦女。母親雖文化不高,但待人熱心,4年前我來到這裡,專職給丈夫做飯,可是我不會發麵,不會炒菜,是她手把手地教我,總算有一個報答她的機會了。 由於是跨省婚姻,管理部門不一樣,這裡是民政部門管,那邊歸計生局管。加上語言不通,雖然費了些周折,終究還是辦成了。 前後總共去了4趟。 第一趟我與兩個孩子帶了2萬元去。可女方父母提出要8萬元禮金,男方出不起,見無法協商,只好撤退。女兒在前面跑,母親因為追不上,竟當眾在馬路上給女兒跪下,父親則握著大棒子在後面攆,我們只好狼狽逃走。後出5百元從女方妹妹手中買回女孩,否則回來如何給男方母親交代。回來後,我親自打電話給女方父母,對方說5萬元給戶口本,8萬元給戶口本和身份證。無奈,去婚姻登記部門辦了結婚證。 第二趟去還戶口本,{因為戶口本是背著她家人新辦的},並給有關部門寫了4封感謝信。回來後,帶新娘去買結婚用品,並舉辦了沒有女方父母參加的結婚典禮。 第三趟是去還價。因為女方父母突然襲擊來到這裡,主動提出願意降到2萬。由於不敢讓他們看到門窗上的大紅喜字,更不敢讓他們看見婚紗照,怕傷著他們。於是請大院主管與男孩一起將他們請進飯店,吃喝後答應等他們女兒回來後送去2萬。可是,結婚後男孩手中只剩一萬元,女孩又懷孕了。男方母親在外地打工,哭著給我打電話,我只好厚著臉皮獨自去還價,提出先給他們6千,餘1萬4打個借條,緩緩再給。他們讓我先把錢借給他們的准女婿。 第四趟去女方家送錢並認親。 小兩口問怎麼謝我,我說:你們將來過的好就是謝我了,勤勞致富,孝敬雙親。 很奇怪,沒有喜悅,只是提著的心放了下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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