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各類公章爲什麽是圓的
圓形國印目前除特殊用途的比如發票章、銀行章爲橢圓形或三角形,其它政府機構、企業公司的公章都是圓形的,這是爲什麽?中國古代一直是方形的章,使用圓章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而且目前公章的洋子比較奇怪,下面一個圓,上面是一個細細的把手,這種造型是什麽時候開始用的,出處在哪裏? 在1931年中國最早的圓形官印出現之前,方形印章曾是不二之選。與中國國印設計傳統相似的日本和韓國,至今也仍保留著傳統的方形印璽樣式。但是,方形印章在當代中國卻有了不同命運,如今只在一個地方碩果僅存——人民幣背面的「行長之章」和「副行長章」,相反,圓形公章已通行於世。中國的官印爲何由方變圓? 中國最早的印章出現於春秋時期,當時文字寫在竹簡上,印章主要是用來鈐印封泥。《周禮·地官·司市》有「凡通貨賄,以璽節出入之」的記錄,《左傳》襄公二十九年魯襄公參加楚康王葬禮,從楚返魯,到達方城時,魯國正卿季武子佔領了卞邑,然後派人去見襄公,「璽書追而與之」。當時公私印章都可以稱爲「璽」。秦始皇規定璽爲天子專用,臣民印章只能稱爲「印」。 秦始皇曾經命李斯把著名的和氏璧製作成傳國璽。璧是中間有孔的圓形玉,但西漢末年王莽篡位,向其姑母孝元太後索取傳國璽時,王太後怒擲玉璽於地,「損其壹角」,可見這時傳國璽已變成方形,不知是用原先圓形的和氏璧磨製成方形,還是李斯另找了一塊玉來製作傳國璽。 史書稱和氏璧曾在楚威王時期失蹤,後來被趙國太監繆賢購得;秦始皇巡遊至洞庭湖時也曾爲平息風浪而將傳國璽投入水中,八年後有人獻璽於路旁。 可見傳國璽本身的早期傳承史也是撲朔迷離的,很可能前後指的不是同壹塊玉璽。【方形的中國印】 中國印章圖案完全由文字組成,字形的形體美對印章布局之美起決定作用,最常見的大篆、小篆和漢篆,宋元以後隸書、楷書和各種宋體書也開始出現在印章中。由於漢字本身結構,無論採用何種文字入印,漢字整體形狀都成方塊狀,爲體現對稱之美,從秦代到明清,皇帝、王侯、官署的正式印章都是方形的。
中國現存最早的西漢皇後之璽玉印(山西博物館藏) 《大明會典》和《大清會典》對印章的規格和尺寸做了規定。皇帝、皇後、太後、太子、親王的璽印稱爲「寶」或「璽」,用玉和金製作,印鈕爲盤龍、交龍、蹲龍或龜。正一品至九品官員的印章用銀或銅鑄造,印的邊長從三寸四分到一寸九分,厚度從一寸到二分二厘不等。文官的印鈕均爲直鈕,只有禦史的印鈕上面有穿孔,便於隨身攜帶,而總督、將軍等高級武官的印綬爲虎鈕。明清頒予朝鮮、安南、琉球等國國王,以及授予蒙藏回部王公的印章,是鍍金銀印或銀印(朝鮮國王爲金印),印鈕爲龜或駱駝。
朝鮮國王之印 雖然現在青玉價格低於白玉和碧玉。但古代璽印中青玉地位高於白玉。明初六璽中,等級高的天子之寶、天子信寶、天子行寶是青玉制,次一級的皇帝之寶、皇帝信寶、皇帝行寶是白玉制。金璽再低壹級,主要是皇後、太後、太子用。金滅北宋,從皇宮運走兩枚青玉璽(傳國寶、受命寶),十四方白玉璽,九方金璽。 明清未入流的官署衙門印章稱爲「條記」,是銅做的長條形印章。用於鈐印非正式文件的印章有「圖記」、「圖書」等稱呼,清朝領隊大臣、八旗佐領和各省協領的印章也叫「圖記」。清朝臨時派遣的官員印章爲長方形,叫做「關防」,這個傳統始於明初。明太祖發現各布政司使用蓋有戶部印章的空白錢糧文書,遂興起大獄,叫「空印案」,之後爲防止官員作弊,改用半印,以便拼合驗對,後來發展爲長方形的「關防」。
清和碩智親王寶(南京博物館藏) 《大明會典》中記載的明朝傳國寶璽有二十四方,其中十七方製作於明初,七方製作於嘉靖年間。這些寶璽分別用於不同的場合,比如祭天時用「皇帝奉天之寶」,頒發詔書用「皇帝之寶」,祭享百神用「天子之寶」,調兵征伐用「皇帝信寶」,調發番兵用「天子信寶」,冊賞賜勞用「皇帝行寶」,賜封藩邦用「天子行寶」等。 清朝的傳國璽在乾隆時期最終完備,大體上仿照明朝,但增加了一顆「大清嗣天子寶」,變爲二十五方寶璽,存放於交泰殿。此外,乾隆帝傳位嘉慶後,又用青玉製作了一方「太上皇帝之寶」,用於任命正三品以上官員,但這方寶璽只使用了一代。 清朝各帝製作的「古稀天子之寶」、「十全老人之寶」、「嘉慶禦覽之寶」、「禦賞」等印璽,大多屬於鈐印書畫用的閑章,故並不限於方形。不過鹹豐帝在熱河避暑山莊臨終時,曾把「禦賞」和「同道堂」(圓明園內一處建築)兩方閑章交給皇後鈕祜祿氏和皇子載淳(同治帝),成爲頒布諭旨的憑證。由於載淳年幼,「同道堂」印章被其生母慈喜太後控制在自己手裏,作爲垂簾聽政的印信,一直使用至同治十二年。 1912年袁世凱就任中華民國大總統後,曾設立總統府政事堂印鑄局,製作了「中華民國之璽」、「封策之璽」、「榮典之璽」、「大總統印」和「陸海軍大元帥之印」五方印璽。1915年袁世凱稱帝前,還曾製作了一套帝國用璽,包括黃金鑄造的「中華帝國之璽」和「皇帝之璽」,以及特製的「誕膺天命,曆祚無疆」玉璽。
江南長江水師提督之印【日本與韓國的印璽】 1927年國民政府完成北伐、統壹全國後,將舊有的璽印截角銷毀,並著手製作五方新國璽,其設計尺寸均大於袁世凱時期的舊璽。但由於沒有合適玉料,只製作了兩方國璽,分別是用從緬甸購買的青玉製作的「中華民國之璽」,以及用新疆主席金樹仁進獻的和田羊脂玉製作的「榮典之璽」。 前者用於鈐印國書、批准書、接受書、全權證書、領事證書等官方文件;後者爲頒發勳章、勳位專用。至於其他三方玉璽,至今沒有找到製作記錄。1940年汪僞政府也用銅鑄造過一方「中華民國之璽」。
中華民國之璽(現藏台灣) 東亞國家傳統上視印璽爲權力的象徵。明清乃至民國時期對公印的管理非常嚴格。民國時期所有的官府印信都由南京的國民政府文官處印鑄局製作頒發,舊印則要截去一角後封固,上交給印鑄局統一銷毀。明清時期也有類似規定,製作和銷毀官印的衙門爲禮部鑄印局。 明朝頒給朝鮮、琉球、安南的印信,在清朝時都被銷毀了,由清朝禮部另行頒發滿漢文合璧的新印信。近代日本吞並琉球和朝鮮後,也銷毀了清朝頒贈給兩國的金質「朝鮮國王之印」和銀鍍金「琉球國王之印」;清朝頒發給越南的「安南國王之印」則在20世紀初被法屬印度支那當局銷毀。 在日本和韓國,公私印章至今仍具有至高無上的法律效力,因此必須妥善保管。日韓兩國用於鈐印重要文件的名章需要在專門的政府機構登記,然後頒發「印鑒證明書」,稱爲實印(日本)或印鑒(韓國);沒有登記的人名章被稱爲「認印」或「圖章」,只能用於非正式場合。至於兩國的國印——大日本國璽和大韓民國國璽,也是傳統的正方形印璽。
日本國璽 韓國現在使用的國璽已是第五代,第壹代韓國國璽爲玉篆龍鈕,璽文爲漢字「大韓民國之璽」,1962年樸正熙「軍事革命」後下落不明。第二代韓國國璽爲銀鑄龜鈕,使用至1998年。第三代韓國國璽爲鳳鈕,2008年因發現裂縫而被棄用。第四代國璽是在2007年鑄造的,因鑄造工匠貪汙黃金的醜聞而棄用,隨後在2011年鑄造了新國璽,重3.38公斤(用金2.6公斤)。
韓國國璽 舊式公文在蓋印時,要把印的上邊蓋在年份(比如「鹹豐六年」、「光緒十五年」、「民國廿三年」等)的第一個數字上,或者將印的下邊壓蓋在月份上,這叫做「齊年蓋月」。明清皇帝禦璽動輒重達數公斤,「中華民國之璽」也重達3.2公斤。由於尺寸和重量過大,因此在鈐印時通常採用「倒蓋印」的方法:將玉璽倒過來固定好,刷上印泥(平時用朱紅,國喪時用藍色),然後把公文正面向下蓋在印璽上,用小象牙尺刷印。明清時期宮中使用玉璽之後,要用蜂蜜、熟艾、白芨、皂莢熬制藥水,在皇極門(太和門)「洗寶」,以免硃砂印泥日久滲入玉中。 1949年以前中國普遍使用方形公章,例外情況一是圓形的郵政印章(郵戳),一是中國海關日戳。後者是蓋在海關單據上用的。這種日戳爲雙線圓形,上爲「中國海關」英文,中間是年月日,下面是地名。民國時期,海關總署以及北京、漢口、鎮江、大沽、牛莊等地的海關日戳一共有三十餘種。 另外,古代中國還有一種與今天的個人簽名類似、具備法律效力的簽字方式,叫做花押。南宋周密在《癸辛雜識》中寫道:「古人押字謂之花押印,是用名字稍花之,如韋陟五雲體是也」。至於周密所說的這個「古」究竟有多古,宋朝有人考證到了北齊、南梁,還有人推到了戰國的田嬰。 花押在宋朝得到廣泛應用,出現在紙幣和公用器物上,宋徽宗的畫作上也有一個類似於拉長了的「天」字的花押,意思是「天下一人」。宋太祖趙匡胤即位前的花押是「廣」字裡面一個阿拉伯數字「5」的圖案,底下加上一橫;宋太宗即位前的花押是「仁」 字上面加一橫,宋哲宗花押是上立下巾,宋甯宗的花押是「可」字去掉最後一筆的豎提。 明朝崇禎帝朱由檢的花押類似「由檢」二字。恭親王溥偉之子毓嶦回憶說,僞滿時期溥儀每次派人去關內天津的銀行取存款、字畫,也都要在憑據上簽上自己的花押。1840年中英《南京條約》是一份很有意思的樣本,在其末頁既可以看到西式的火漆印章和簽名,又可以看到清朝的滿文關防和騎縫章,還有中方簽約大臣耆英、伊裏布等人的花押。
《南京條約》中既有東西方的印章,也有西方的簽名和東方的花押【由方變圓】 目前收藏於國家博物館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印應當可以算作中國最早的圓形官印。這枚印章從1931年使用至1937年,用從蘇區徵收的白銀鑄造,印鈕爲木柄,印章的上下呈弧形排列著隸書「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和「中央執行委員會」兩行字,字的兩端各有一枚五角星。印章中間是地球和鐮刀錘子圖案,兩旁環繞著麥穗,上方有一顆五角星。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印章(中國國家博物館館藏)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這枚印章屬於典型的西方式印章,與同時期蘇聯及共産國際所使用的公文印章相似。它與傳統中國印章最大的區別是將圖徽符號加入印章,打破了以往中國印章只有文字而無圖徽符號的結構,爲追求對稱以及必須將鐮刀錘子圖案置於中央,只能選擇圓形。這也是西方國家印章多爲圓形的原因。 不過,我們很容易在網上看到文物鑒定或拍賣機構展示的各種更早的圓形公章,這些「中華民國」各類公章時間跨度涵蓋1912年至1949年。若推敲細節則不難發現,它們幾乎都用的是電腦出現後才有的字體,並且機構名稱還使用了1957年後才出現的現代漢語拼音,因此基本可以判定爲僞造。
網上的「中華民國南京政府財政部動款令」 這種西式印章的前身是用來給火漆封印——早期用蜂蠟和樹脂調和而成,中世紀後期加入松節油、蟲膠、白堊和石膏,以及龍涎香或麝香香料——蓋上戳記的印章。 火漆印章不僅用來密封重要信件,而且條約、合同、地契、證書、文憑、遺囑等法律文件上面都要附上火漆印章,做法通常是在羊皮紙文件的末尾剪開一個洞,穿過一條絲綢或羊皮紙的帶子,將其兩端打結,用火漆粘合到一起,然後蓋上印章。如果僞造者想把火漆封印從一份文件上揭下來,火漆就會破碎。這種做法直到1919年簽署《凡爾賽和約》時仍然沿用。
《凡爾賽和約》文本上的火漆封印 印章在西方也被視爲王權和主權的標志之一。君主頒發的詔書用蓋上戳記的黃金來封印,被稱爲「黃金詔書」或「金璽詔書」。曆代教皇都有專用的印章戒指,圖案是耶穌門徒聖彼得(被視爲第一位教皇)捕魚,上面還有教皇的稱號。每屆教皇去世後,這枚印章戒指都要在樞機主教在場的情況下,被教廷總司庫用鑿子鑿毀,新教皇即位時獻上新的印章戒指。 從19世紀中葉開始,隨著西方工商業的發展,傳統的火漆封印和印章戒指不再適合日常需要,於是出現了用金屬或橡膠製作的帶柄圓形圖章,蘸取墨水後蓋在文件上。 如今在英美系的國家,個人簽名被視爲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但在中歐和東歐國家,在簽署文件、合約時,印章的法律效力仍然高於簽名,或者至少與其平等。這與今天中日韓等國情況相似。在今天的中國,個人(自然人)的簽名也被視爲具有法律效力,但在80年代以前,許多場合是只認私人印章的,比如在銀行存取款、或單位發放工資時。 由於西方國家官印除文字外,通常還包含徽記,印章布局以徽記爲中心,文字分上下兩排從左至右環繞徽記,故其印章多圓形。西方印章的圓形布局結構影響了今日世界大多數國家,日本、韓國和台灣等則成爲少數例外。
納粹德國時期的各種印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初,曾經請北京琉璃廠同古塘的張越丞製作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之印」,於1949年10月31日使用。它是邊長9厘米的直鈕銅印,用於鈐印國家主席和中央人民政府頒發的各種法令和公文。與以往印璽使用篆書不同,該印章使用的是宋體字。1954年頒布憲法後,這枚印章停止使用,並交給國務院,目前存於中國國家博物館。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之印 實際上在50年代前半期,新政權各級機關和地方政府所使用的印章都是方印。 1949年,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委員會一成立,周恩來便要求設計籌委會的公章,因爲會議通知,來往函件等都要加蓋公章。 過去,公章叫做「關防」,大多是方形或長方形,有寬寬的紅邊,用起來很笨重,而且不好看。接到設計公章的任務後,設計人員想:新中國即將成立,應該打破過去的條條框框,有一個新的面貌。 設計人員在苦苦思索時,突然想起設計的中南海出入證是圓形的,中間有一顆星,於是設計人員在圓形的邊框內,將「新政治協商會議」7個字排成弧形,下面橫排「籌備委員會」5個字,正中偏上是壹顆五角星。 畫好之後,設計人員將這個圖案親自呈送周恩來審查,周恩來看了之後很高興,並稱贊設計很有新意。 開國大典以後,幾乎全國的機關、學校、工廠等單位都模仿這枚公章的樣式刻本單位的公章,圓公章蔚然成風。 從此以後,全國所有的公章幾乎全改爲圓形,中間都有顆紅五角星(代表黨的領導),甚至生産出大量的橡皮公章印坯,有各種大小不一的型號供選擇,它們大都用仿宋字體,而且一直沿用到現在。 但是到1955年之後統一改成了圓形公章。1955年國務院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國家機關印章的規定》,規定國家機關公章改爲圓形,省部級以上公章中央爲國徽,其餘機關公章中央爲五角星,並且規定了各級印章的尺寸。 其中等級最高的是國印,直徑七公分,中央爲國徽,國徽外刊印「中華人民共和國」七字,使用時由國務院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鈐用。其次爲國務院、國防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印章,直徑六公分。這份文件對其他各級政府和機關的印章洋式也做出了規定,全國的公章全都統一改為圓形。
圓形國印 在這之後,規範印章格式的類似文件還有1971年中央辦公廳發出的《關於各級黨組織印章問題的規定》,以及1979年、1993年和1999年《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印章的規定》等。這些文件規定各級黨組織印章的中央爲鐮刀斧頭;有行政職能的國務院部委,駐外使館,以及省、自治區、市、縣的政府公章中央爲國徽;地區行政公署和鄉鎮政府,沒有行政職能的機關、企業、公司、社會團體,公章中央爲紅五星。印文均用間化的宋體字(自治區域加上民族文字),自左而右環行。
政府公章 此外這些公文對各級單位公章的直徑、印邊寬度也做出了規定。 黨章一律爲圓形,中央刊鐮刀、斧頭,直徑爲4.2cm, 圓邊寬爲0.1cm,鐮刀、斧頭外刊黨組織名 稱,自左而右環行,印章使用間化的宋體字。 工會章一律爲圓形。直徑爲4.2cm,外邊爲雙邊,外邊爲粗邊,邊寬爲0.1cm,內邊爲細邊,邊寬爲0.01cm.上弧爲單位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印文使用間化的宋體字。 國有企業、國營股份制企業等公章(包括公司章、部門章)壹律爲圓形,直徑爲4.2cm,中央一律刊五角星,星尖直徑爲1.4cm, 圓邊寬爲0.12cm,五角星外刊單位名稱,自左而右環行,或者名稱的前段自左而右環行、後段自左而右橫行,即單位部門名稱放在星下方作橫排,印文使用間 化的宋體字。 專用章一律爲圓形,中心部位一律爲空白,直徑爲4.0cm,圓邊寬爲0.1cm, 上弧爲單位名稱, 自左而右環行,專用章內容放在章的下邊作橫排,印文使用間化的宋體字。 集體所有制所屬部門及個體、私營企業的印章規格爲圓形,直徑爲3.8cm,圓邊寬爲0.1cm,中央刊五角星,印章上刊刻營業執照上核准的企業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印文字體一律使用間化的宋體。 工商企業合同專用章不論何種經濟成分一律爲圓形,直徑爲5.8cm,圓邊寬爲0.15cm,上刊企 業名稱,自左而右環行,中央不刊五角星,企業開護銀行、銀行帳號、電話號碼及企業地址, 自上而下橫排,如刻多枚合同專用章,印章下端應加刻編號,印文使用間化的宋體字。 有限責任公司印章一律爲圓形,直徑爲4.0cm,專用章和公司所屬部門印章直徑爲3.8cm,圓邊寬 爲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業名稱,自左而右環行,或者名稱前段自左而右環行, 後段自左而右橫行,印文使有間化的宋體字。 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一律爲圓形,直徑爲4.2cm,圓邊寬爲0.12cm,專用章和公司所屬部門 印章 直徑爲4.0cm,圓邊寬爲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業名稱,自左而右環行,或者名稱前段自左而右環行,後段自左而右橫排, 印章使用間化的宋體字。 中外合資(合作)、外商獨資經營企業的印章規格爲橢圓形,橫徑爲4.5cm,豎徑爲3.0cm,中央 不刊五角星(要求刻企業標志可准予),企業名稱自左而右環行,或自左而右橫排,根椐用章單位的要求,可刻制鋼印和中英文印章。 地方性社會團體的印章規格爲圓形,直徑爲4.2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社會團體名稱, 左而右環行,印文使用間化的宋體字。 學校及其所屬職能機構的印章一律爲圓形,高等學校印章,直徑爲4.2cm,中心部位刊五角星或校徽,所刊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其所屬職能機構印章,直徑爲 4.0cm,自左而右環行學校名稱,職能機構名稱垂直於學校名稱自左而右橫向排列,中心部位壹律空白,中等(含中等)以下學校印章,直徑爲4.0cm,,中心部刊五角星或校徽,所刊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其所職能機構印章直徑爲4cm,自左而右環行學校名稱,能機構名稱垂直於學校名稱自左而右橫向排列。中心部位一律空白,各級各類學校鋼印,直徑一律爲.3.6cm。 國稅規格爲4.0x2.8cm,地稅規格爲4.5x3.cm。 1955年將公章由方形改爲圓形,主要是爲了配合1954年新憲法的頒布,使公章的文字環繞國徽、黨徽或五角星,從而構成更加合理美觀的印章構圖,並且與蘇聯這洋的「先進國家」接軌。如今在中國,只有在一個地方還能看到碩果僅存的正方形官方印章,也就是印在人民蔽背面的「行長之章」和「副行長章」。而且目前流通的第五版人民蔽取消了「副行長章」,只在背面的右下角保留了「行長之章」的鈐印。《歡迎進入三味書屋754個人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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