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因為新鮮感,而丟掉了一直陪伴你的人
以前覺得最讓人羨慕的是被很多人追求,但長大了卻發現,
最值得羨慕的,是遇見無論發生什麼事都不會放棄你的人。
分手說多了,也就成真了。
悠悠哭著打電話跟我說:「老蔣我現在怎麼辦?阿俊真的要跟我分開了。」我問了她事情的經過,原來是阿俊買錯了悠悠想要的口紅顏色,然後開始了爭吵,吵著吵著悠悠繼續翻舊賬責怪阿俊,最後為了讓阿俊更在乎自己,悠悠就像以往那樣輕易地提了分手。悠悠本以為阿俊會低頭「認錯」,但沒想到阿俊竟答應了分手,即使三天後悠悠放下了面子希望阿俊原諒她,阿俊也沒有回頭。兩個人在一起了兩年,阿俊頭一次刪了悠悠的微信,也狠心不再接她的電話。我無法告訴悠悠該怎麼辦,因為這一切都是自找的。他們在一起了兩年多,每次吵架悠悠都會用分手來「恐嚇」阿俊,只為了讓阿俊用更多的行動來證明他愛她。但分手說多了,感情自然而然也會變味,畢竟,再愛你的人,也禁不住你的任性。想起之前看的一部電影《不再說分手》,「永遠對小姐」周秀娜和「一定錯先生」鄭伊健相戀了八年,每次爭吵女孩都會以分手威脅,男孩就委身求和,女孩卻還會得寸進尺。直到她們第100次分手的時候,男孩雖然想用結婚來挽回這份愛情,但在這個想法的下一秒,他腦海中閃過了一個念頭,就是不知道自己該怎麼愛下去了,好像不愛,也就一瞬間的事兒。雖然電影的最後兩個人還是在一起了,但這份愛情的主動權也從周秀娜的手上,轉移到了鄭伊健手上,自此以後,不是周秀娜不再說分手,而是再也不敢說分手了。可遺憾的是,在現實生活中,像電影中女主角說了100次分手還在一起的情侶少之又少,更多的是像悠悠和阿俊那樣,分手說多了,也就真的不愛了的例子。
不要因為新鮮感,而丟掉了一直陪伴你的人。
Susan跟在一起五年的男友分開了,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她就有了新的男友。後來才知道,原來分開是因為Susan有了新歡。男人是她的上司,他很懂得小女孩的心思,在她生日的時候給她送了一條上萬的項鏈和不同的驚喜,帶她去以前男友請不起的餐廳。就因為這些「甜言蜜語」和禮物的轟炸,讓Susan一下子對相戀了五年的男友失去了興趣,好像男友做什麼都是錯的,她也藉此提了分手。一個月後她如願跟上司在一起了,也發生了關係,但不到三個月的時間,男人便開始對她忽冷忽熱。Susan也聽到了許多上司的傳言,說他正在追某個部門的實習生,說他的戀愛都談不過三個月。經受了男人忽冷忽熱的Susan,開始懷念起男友的好,懷念他會在冷冷的冬天給她暖被窩,懷念他不管多忙每晚都會跟她說晚安,懷念他總會買到自己喜歡的小吃來哄自己開心。她不敢重新聯繫男友,因為她知道自己已經毀了這五年的感情。不要因為新鮮感,而丟掉了那個一直陪伴你的人,如果感情淡了可以慢慢再培養,無話可說了可以再去找話題,要是累了就給彼此空間先做好自己的事情。找到一個相愛的人不容易,能跟一個人相愛四五年更不容易。
有句話說得很好:
錯過其實就這麼簡單,在男生的想法中,你愛我就不會走,在女生的世界裡,你愛我就會來找我。
可是現在的人啊,好像都特別擅長告別,因為一些小問題吵架就輕易說出「分手」兩個字,一旦遇上能給自己新鮮感的人,就忘了誰一直陪在自己的身邊,興趣習慣有一點不吻合,就覺得對方不是合適的人。有多少關係就這樣不歡而散,但最後想起時儘是「可惜」兩個字?說真的,現在我很想談戀愛,卻沒有喜歡的人,發獃的時候找個人想一下都沒有。不是沒有談戀愛的機會,而是覺得重新再熟悉一個人,再了解一個人,然後又要經過很長時間的磨合,真的很累呀,新人永遠不如舊人。真的很羨慕那些即使過了很多年,還依舊牽著手平平淡淡在一起的情侶,不管有沒有錢,不管生活有沒有新鮮感,只要兩個人有一起走下去的勇氣,就已經是最好的愛情了。如果現在你的身邊有值得去愛去珍惜的人,真的要好好牽緊TA的手,不要輕易說出「分手」兩個字,也不要再弄丟TA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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