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悶死病重母親投河」算不算「解脫」
浙江:女子悶死病重母親投河,曾申請安樂死遭拒。49歲的女兒葉某在溫州市區的小南門河結束了悲苦的一生,只給兒子留下一張紙條:媽媽在河裡。她走後,這個家就剩下她兒子了。此前,她爸爸中風6年,媽媽又癱瘓4年,都是她一個人在照管。今年3月,葉某和醫院簽署了「拒絕或放棄醫學治療告知書」,醫院停止給其母親用藥。葉某先後兩次問過能不能安樂死,醫生告訴她,中國不能實施安樂死。隨後葉某將母親悶死。(4月26日《華商報》)
「母女倆都解脫了。」聽到噩耗,鄰居張大媽不斷重複著這句話。一句「解脫」,蘊含著多少悲哀和無奈,聞之令人鼻酸。對這樣一個不幸的家庭,除了同情,我們更應有所反思。
安樂死不該再是禁區。一直以來,在我們傳統的觀念里,不惜一切代價延長病人的生命——哪怕只是一秒鐘,是醫護人員特別是病人家屬義不容辭的責任。果真如此嗎?生命當然是最可寶貴的,但生命除了時間的延續,是否「有尊嚴」也是生命質量最重要的指標之一。不惜一切代價延長病人存活時間的過程,往往成為增加病人痛苦甚至剝奪病人尊嚴的過程。社會發展到今天,安樂死不該再是禁區,應允許討論、允許爭議,也應該允許朝著更科學更合理的方向轉變。一方面,要充分尊重病人本人的意見,誰的生命誰做主;另一方面,還要從制度和立法上對相關程序進行規範,保證病人的自主選擇權不受干涉。
應建立醫養護一體的醫療服務體系。現行醫療體制下,一旦家裡有重病病人(特別是長年病號),不僅會給家庭帶來沉重的經濟壓力,護理負擔也往往壓得人喘不過氣來。而人們以前更關注經濟方面的問題,對護理方面重視不夠。「病有所醫」,當然是最重要的,但「病有所護」同樣重要。特別是對於許多失能、半失能以及身患重疾的老人來說,亟需的不僅是醫治,更是醫病、養病、護理一體的綜合性服務。隨著社會的發展,對長期病人的護理應引入更多的社會力量、給予更多的制度性關懷,並且這部分服務費用也應納入醫保,不能全部責任都讓家屬來扛。
如果醫養護一體的服務體系業已建立,葉某或許就不會因不堪重負而最終崩潰。如果安樂死突破了禁忌,老人或許也能有尊嚴地離去,而不致於被自己的女兒親手悶死。是的,她們母女都「解脫」了,但這樣的所謂「解脫」無疑卻是不折不扣的悲劇,與這個時代極不相稱。並且,她們得到了另類「解脫」,還有無數跟她們面臨同樣苦難的人還在苦苦掙扎、求告無門。讓病人及其家屬都能得到真正的寬慰和解脫,需要全社會觀念的轉變,也需要做出醫療政策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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