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限購奶粉應是權宜之計 治本還須增加供應
春節前,許多內地居民赴港購買奶粉,令香港一度出現奶粉荒。為此,港府出台有關攜帶奶粉離港的新規。根據《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例》,除非獲發出口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可從香港輸出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奶粉超過1.8公斤(約2罐),違例者可判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
新規自3月1日正式實施,為配合執行相關法例,香港海關已多管齊下,包括調派約200人在9個口岸加強抽查旅客和檢查行李,並在陸路邊境口岸檢查汽車,在各口岸設置X光機,提升檢查行李的準確性和速度。據香港商業電台3日報道,香港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當天稱,當局在1日和2日共拘捕了45名攜帶過量奶粉出境的人士,包括26名香港居民、18名內地人,以及一名持外國護照的人士,檢獲178罐奶粉。據稱,被拘捕的人包括8名跨境司機。據香港《新報》3日報道,海關人員1日在47歲男子謝國堅的隨身行李內搜獲11罐凈重共9.9公斤的配方奶粉,超出法例規定上限5.5倍,由於他未能出示有效出口許可證,因此被拘捕。該男子在法庭上聲稱,奶粉來自委內瑞拉,供其內地父母飲用,因對新規不知情才犯事。最後他被判罰款5000港元,成為新例實施後首宗判罰個案,9罐奶粉被沒收。據悉,超帶奶粉出境的非港人被拘捕後,會實時被判入囚,然後等待上庭聆訊;若是港人,則可保釋外出,再擇日上庭。熟悉香港警方運作的人士稱,相信港區監獄不會因此人滿為患。
香港限制奶粉出境,引起部分內地網民不滿,甚至有網友提出中央政府應限制對香港的肉類供應,以示報復。對此,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勇3日對香港《商報》稱,港府對奶粉推出「辣招」,限制外來人士攜帶奶粉的數量,會給內地母親帶來不便,因此激起內地民眾反彈。但他直言這是「無辦法中的方法」,因為最重要的是港府需確保香港母親有足夠奶粉供應。另外,對於「限制供港肉類」的提議,陳勇認為,這只是情感宣洩,現實上並不合理,中央政府不會貿然阻止對港供應產品,有關言論並不代表內地主流聲音。但港區全國政協委員蔡冠深卻認為,雖然應確保奶粉能照顧本地需求,但他不同意港府的新規定,因為香港是自由市場,新立法確實不太適當。香港《文匯報》2日發表社評稱,限帶2罐奶粉出境新規例實施後,水客活動明顯收斂,取得實時效果。為確保措施效用持續,當局須進一步加強處罰違規人士,以起阻嚇作用;同時,應針對走私集團,加強堵住其他偷運奶粉的渠道。但從長遠來看,內地對香港奶粉仍然存在龐大需求,當局應研究擴大香港奶粉供應渠道,保障香港居民需求之餘,也能滿足內地正常旅客的合理需求,拓展香港商機。香港《商報》3日的評論稱,作為非常時期的非常手段,香港政府不得不祭出嚴苛「禁」令,雖然產生立竿見影的成效,但僅應視為權宜之計、緩兵之策,好讓奶粉供應趕上並滿足需求,從而應對早前出現的奶粉危機。在治標之後還須治本,接下來,由港府到社會各界,誠應理性務實地將討論焦點放在旅遊消費的擴容問題之上,因為這也是解決其他諸多兩地矛盾的關鍵所在,套在奶粉、酒店、商鋪等等供不應求問題均同樣適用,也是保障本地民生、引導本港經濟及就業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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