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小伙為「掙錢」養狗 半年盜竊現金首飾40餘起

齊魯壹點消息,自去年11月份以來,招遠市齊山鎮、夏甸鎮接連發生入室盜竊的案件,這一盜賊專偷現金和金銀首飾。而且常在光天化日之下瘋狂作案。近日,招遠市公安局調度轄區派出所及相關警種合成作戰,強化信息研判,組織精幹警力對該系列案件進行全力攻堅,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

事發:農戶家中被盜

3月31日早上7時許,市公安局夏甸派出所接到轄區村民曹某某報案稱:大約在3月30號上午八點多鐘,自己出門後,家中五千元現金和部分金銀首飾被盜,總價值六千餘元。

接警後,夏甸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場,經過對現場勘察,民警發現,報案人家中門窗沒有被撬、破壞痕迹,在門口院牆上有攀爬的痕迹,初步認定為爬牆入室盜竊。跟以往的盜竊案件有所不同,報案人家中翻動痕迹不明顯,柜子門都是關好的,但是裡面的現金卻沒有了。盜賊侵財目標明確,就是現金和金銀首飾。農村都有出門只鎖街門,正間門、廈子門只關不鎖的習慣。民警確定該嫌疑人應該熟知農村這個習慣,至少有在農村生活的經歷。

經過深入的摸排走訪,民警發現案發地周邊有監控,但是3月30號當天上午有大霧,能否拍到嫌疑人、獲取清晰的圖像資料民警心裡真是沒底。

偵破:撥雲見日發現端倪

只要有一絲線索,就決不能放棄,夏甸派出所民警調取了案發地的監控資料進行反覆甄別。發現在3月30日上午8點左右,有一輛黑色的轎車曾經在報案人家附近停留過,從轎車上下來一個年輕男子抽著煙從監控畫面走過。雖然畫面被霧氣籠罩,但監控還是拍下了這一幕。

民警根據獲取的監控資料,繼續追蹤發現在另一處監控中,拍下了犯罪嫌疑人實施盜竊作案後翻牆跳出的畫面,儘管畫面有些模糊,但是根據身材、衣著和年齡判斷,跟從黑色轎車上下來的男子應為同一個人。

民警組織村幹部經過辨認,均稱不認識該男子,該男子的體貌特徵不是本村人,也沒有見過這輛黑色的轎車。根據該男子逃跑的路線,民警一路追蹤,反覆比對,終於在一個監控點獲取到了該嫌疑人駕駛轎車的車牌號碼:魯D3XXX3。

至此,嫌疑人特徵基本刻畫出來,年齡二十三四歲、身高一米七左右,偏瘦,駕駛一輛黑色大眾速騰轎車,車牌號碼:魯D3XXX3。

抓捕:人贓俱獲

在獲取這一線索後,夏甸派出所辦案民警立即將這一重要情況上報市公安局指揮中心,部署對這輛黑色大眾轎車進行重點監控。指揮中心接獲該線索之後,立即安排專人通過視頻監控系統圍繞這輛黑色速騰轎車開展查控工作。

經過幾天的排查,民警初步掌握了該嫌疑車輛的活動軌跡。4月20日中午十一時許,監控民警在金城路發現該嫌疑車輛,指令巡警大隊出警,最終在金城路保安公司附近,將該車輛截停,並將犯罪嫌疑人劉某抓獲,同時在劉某的車上查獲了其盜竊的部分贓款贓物。

巡警大隊民警將劉某移交夏甸派出所審訊,開始劉某抱有僥倖心裡,避重就輕,僅僅交代了4月份在夏甸等地入室盜竊五起和2016年11月在齊山鎮入室盜竊一起等共六起案件,而且這其中有兩起未竊得財物,最多的一起在齊山鎮某村一戶村民家僅僅盜竊現金2200元。對於3月31日在曹某某家盜取五千元現金和首飾的違法犯罪事實百般抵賴。在民警出示大量的監控視頻證據和其他事實證據之下,劉某才不得不承認該起入室盜竊的犯罪事實。

審訊:抽絲剝繭再現端倪

在劉某歸案後,民警通過對劉某的審訊,和對其作案手法的判斷,結合轄區發生的其他類似盜竊案件,感覺其身上還隱藏著大量不為人知的秘密,肯定有餘罪沒有交代。夏甸派出所領導高度重視此案,專門成立由副所長王彬虎為組長的專案組,抽調專門力量辦理此案,並將此案向市公安局刑偵大隊進行了通報,為了儘快突破此案,市公安局又從刑偵大隊抽調三名民警協助夏甸派出所參與對犯罪嫌疑人劉某的審訊,進一步加強辦案力量。

經過對犯罪嫌疑人劉某的深入審訊,犯罪嫌疑人劉某在前期交代入室盜竊作案七起的基礎上,又交代了在本市齊山鎮、大秦家街道辦事處、夏甸鎮和萊西市瘋狂入室盜竊作案三十三次,總共作案四十起的犯罪事實。

由於劉某對案發地環境不熟悉,他經常是開車沿著行走的路線,隨機選擇村莊和住戶進行爬牆入室盜竊,沒有規律。他盜竊過的村莊、住戶都不知道名字,由於作案次數太多,根本記不清有些住戶家盜竊的財物數額和種類,以及具體位置。

根據犯罪嫌疑人劉某的交代,要想落實其如此之多的入室盜竊犯罪事實,僅僅有劉某的供述是遠遠不夠的,必須根據其交代的犯罪事實,逐一進行落實受害人,進行現場辨認,加以固定證據。而這四十多起的入室盜竊案件,時間跨度大半年,地域涉及本市的三個鄉鎮、街道和萊西市,逐一落實不僅工作量大,而且因為部分受害人案發後根本沒有報案,查找受害人難度也相當大。

因為辦案時間緊迫,夏甸派出所副所長王彬虎帶領民警楊少賓、楊少光和兩名協警員,加班加點推進該案的辦理;先後四次押解犯罪嫌疑人劉某到入室盜竊犯罪現場進行指認、辨認。為了確保辨認的準確性和真實性,民警嚴格落實辦案程序,全程在見證人的見證下進行辨認,並錄音錄像、拍照固定證據。

在每次辨認結束之後,對曾經報案的群眾到相關的派出所調取報案材料,對沒有報案的群眾及時補充報案筆錄。有的群眾在民警帶領犯罪嫌疑人辨認現場時,都不知道家裡曾經進來小偷,曾被盜過。有的家中沒有丟什麼東西,有的家中被盜物品價值很小,根本沒有報案,還有少數群眾或出於恐懼、害怕嫌疑人報復的心理,不充分配合派出所組織的辨認現場,在多次通知後仍以種花生農忙、沒車等各種理由不到公安機關製作報案筆錄,人為給公安機關的偵破工作帶來很大阻力和壓力。根據這些情況,夏甸派出所專案組民警就利用中午、晚上農忙結束間隙,主動到這些群眾家中製作詢問筆錄,推動案件的順利偵查工作,及時、準確的收集證據,確保在法定期限內辦結案件。

經過一個月的艱苦努力,專案組民警針對犯罪嫌疑人劉某的供述,完成了對所有犯罪現場的辨認工作,最終落實入室盜竊案件三十五起,涉案價值四萬餘元。犯罪嫌疑人劉某於4月20日被刑事拘留,此案在進一步的偵查中。

荒唐:盜賊酷愛養狗因難以為繼走上犯罪路

犯罪嫌疑人劉某,男,1994年5月生,招遠市金嶺鎮人,曾經在地質隊工作,2016年干過一年快遞,2017年開始在城區經營水果店,有著不錯的收入。

談及劉某走上犯罪道路的緣由卻讓人瞠目結舌,劉某酷愛養狗,但很快發現自己的收入遠遠不夠,又沒有一技之長和其他掙錢門路,因為他覺得,盜竊這是來錢最快也是最輕鬆的一種快速「掙錢」方法,即使他會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也不惜鋌而走險。由於農戶一般都出門只鎖上街門,正間門不上鎖,家裡多少都會放一些現金。

再加上劉某體格輕巧,善於攀爬,不容易被發現,於是他就找到了這條「致富門路」,自2016年10月開始,入室盜竊作案四十餘起。但是犯罪嫌疑人劉某忘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等待劉某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原標題:招遠90後小伙為"掙錢"養狗,半年盜竊現金/首飾40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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