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海的規矩之周恩來:總理的規矩之多,規矩之大,讓你無法想像 - 今日頭條(TouTiao.com)

建國後,周總理一直掌握著黨政大權,但他為人民兢兢業業工作,從不謀私利。為此,他給自己和身邊工作人員「約法三章」,規定了「三不沾」:私人的事不坐公車,不沾國家的便宜;親屬來機關探親,就餐自己買票,不沾集體的財富;不得以總理的名義接待或收受禮品,不沾機關和個人的利益。

不僅如此,周恩來與鄧穎超還對親戚晚輩進一步嚴格要求,具體約定了《十條家規》:晚輩來一律住國務院招待所;晚輩不準丟下工作專程來看望他;不許動用公家的車子;不可說出與總理的關係;不許請客送禮;凡個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別人代辦;看戲以家屬身份買票入場,不得用招待券;一律到食堂排隊買飯菜,有工作的自己買飯菜票,沒工作的由總理代付伙食費;生活要艱苦樸素;不謀私利,不搞特殊化。

遇上大的案件、事件,必須親自到現場

1949年4月25日,剛剛解放的北平電車廠遭敵特縱火破壞。上午8點,周恩來到東城區弓弦衚衕的中央社會部,聽取北平市公安管理工作和社會治安情況彙報時得知這一消息後,周恩來馬上說:「今天這個會暫停!都到現場去看看!」

從火災現場回來後,周恩來給北平(今北京)市公安局立了一個規矩,說:「前清時,縣太爺聽說哪兒著了火,都親自到現場。我們是人民政府,是為人民服務的。今後,你們公安局的領導遇上大的案件、事件,必須親自到現場。」

不許到小賣部買東西

在那個物質匱乏的年代,各省、市、自治區的交際處都設立了小賣部,將質高價廉的商品供應首長和外賓。總理對這種小賣部是很有看法的。

有一次去昆明,總理自己掏錢請隨行人員吃了頓炒鱔魚絲,飯後大家說說笑笑在院子里散步。有人說,"小賣部開了,我們進去看看吧?"

"你們不要去那裡買東西,那裡面有名堂!"總理皺起眉頭說:"什麼內部價格呀,你們不要佔這個便宜,要買什麼到街上去買。"

"街上沒有。"不知誰小聲嘀咕一聲。

"有就買,沒有就不買,幹嗎非買不可?"總理指指小賣部,"搞了這種特殊,再講清廉也是虛假的。人家5元錢買不到的東西,你l元就買走了,你的100元工資就變成500元了么。你再跟群眾說你只有100元工資,那算清廉還是算騙人?"

喝茶規矩,一天只泡一杯

周恩來對自己的要求很嚴。楊忠芳是原劉庄招待所副所長,接待了數十次周總理的他,最難忘的是周恩來的喝茶規矩。

「周總理不抽煙,僅喝茶,但一天只准泡一杯。有一次,我看到他杯里的茶水都變成白開水了,想倒了再泡一杯,他擺擺手說:『還可以喝嘛,再泡就浪費了。』」

嚴守黨的紀律,保守黨的秘密

周總理和鄧大姐是國人公認的模範夫妻,按說應該是無話不談,但其實不是這樣。那些周總理認為鄧大姐不該知道的事情絕不會對鄧大姐說。1927年,黨中央派周總理到南昌領導武裝起義。周總理在臨行前的那個晚上,才告訴鄧大姐:「今晚要動身去九江。」至於去九江做什麼,什麼時候回來,周總理都沒有講。鄧大姐也沒有問。後來,鄧大姐看了國民黨的報紙,才知道發生了南昌起義。

鄧大姐在一篇文章中曾寫道:「恩來同志在得癌症以後,有一次我們在一起交談,他對我說:『我肚子里還裝著很多話沒有說。』我回答他:『我肚子里也裝著很多話沒有說。』」當時,周總理和鄧大姐雙方都知道,最後的訣別馬上就要到來,然而,黨的紀律不允許說的話,不允許講的事,他們仍然沒有說,永遠地埋藏在各自的心底里了。

「文化大革命」結束後,有很多人來看望鄧大姐,談到一些事情,鄧大姐很吃驚地說:不知道啊。對方也很吃驚,問鄧大姐:周總理知道的事,你怎麼能不知道呢?鄧大姐說:不要以為恩來同志知道的事情我都知道,不該我知道的事情,他是從來不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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