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一筆記——增值稅(2011.3.9)

第二章 增值稅一、增值稅納稅人的基本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單位租賃或者承包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經營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為納稅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1.增值稅的性質:屬於流轉稅性質的稅種(1)以全部流轉額為計稅銷售額,還同時實行稅款抵扣制度,是一種只就「未稅」流轉額徵稅的新型流轉稅。(2)稅負具有轉嫁性。增值稅屬於間接稅。(3)按產品或行業實行比例稅率,作用在於廣泛徵集財政收入,而不是調節收入差距。(一)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劃分的具體標準:具體規定基本劃分標準年銷售額的大小(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的納稅人,年應徵增值稅的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的,為小規模納稅人(2)以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為主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為小規模納稅人上述年應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稅務代開發票銷售額和免稅銷售額經營期是指在納稅人存續期內的連續經營期間,含未取得銷售收入的月份會計核算水平(1)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2)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特殊劃分標準(1)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2)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下列納稅人不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1)個體工商戶以外的其他個人(指自然人)(2)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非企業性單位(指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3)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指偶然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的非增值稅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的管理(新變化)小規模納稅人實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一般不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二)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的基本規則(新變化)小規模納稅人以外的納稅人(一般納稅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資格認定。要點規則向誰申請凡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均應向其機構(企業)所在地(縣、市、區)國家稅務局或者同級別的稅務分局(簡稱認定機關)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申請時間(1)新開業的納稅人,可在辦理稅務登記之日起30日內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稅務機關對有固定經營場所、有合法有效憑證賬簿並能提供準確納稅資料的納稅人認定為一般納稅人(2)已開業小規模納稅人轉為一般納稅人①主動申請認定:在銷售額達到一般納稅人標準的申報期(月份或季度)結束後40日(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認定機關應當在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並由主管稅務機關製作、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②被動通知認定:納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在期限結束後20日內製作並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年應稅銷售已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應當在收到《稅務事項通知書》後1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3)選擇性認定的納稅人不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也須申請得到批准相關規定(1)納稅人自認定機關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次月起,(新開業納稅人自認定機關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當月起),按稅法規定計稅並按規定領購、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2)除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納稅人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後,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3)主管稅務機關可在一定期限內對下列新認定一般納稅人的企業實行輔導期管理:①小型商貿批發企業——輔導期管理期限3個月②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企業——輔導期管理期限6個月(4)輔導期納稅人應在「應交稅金」科目下增設「待抵扣進項稅額」明細科目教材增值稅徵稅範圍的框架:一般規定(三項)徵稅範圍視同銷售(八項)混合銷售和兼營的稅務處理徵稅範圍的特別規定一、增值稅徵稅範圍的一般規定(1)銷售貨物;(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3)進口貨物。【解釋】「貨物」是指除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築物等一切不動產之外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和氣體在內。二、對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的徵稅規定下列視同銷售行為應徵收增值稅:(1)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2)銷售代銷貨物;(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4)將自產或者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5)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6)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7)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8)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三、混合銷售行為和兼營行為的徵稅規定【解釋】兼營和混合銷售的分類和稅務處理原則是《稅法(Ⅰ)》考試的重點內容。經營行為分類和特點稅務處理原則兼營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應稅項目要劃清收入,按各收入對應的稅率計算納稅;對劃分不清的,一律從高從重計稅納稅人兼營增值稅應稅項目與非應稅項目要劃清收入,按各收入對應的稅種、稅率計算納稅;對劃分不清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納稅人兼營免稅、減稅項目應當分別核算免稅、減稅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不得免稅、減稅混合銷售概念:一項銷售行為既涉及增值稅應稅貨物又涉及非應稅勞務特點:銷售貨物與提供營業稅勞務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和內在聯繫基本規定:按企業主營項目的性質劃分應納稅種。一般情況下,交納增值稅為主的企業的混合銷售交增值稅,交納營業稅為主的企業的混合銷售交營業稅特殊規定:納稅人的下列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別核算貨物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並根據其銷售貨物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不繳納增值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貨物的銷售額:(1)銷售自產貨物並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的行為(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四、徵稅範圍的特別規定(P88~90)與增值稅徵稅範圍相關的其他規定主要涉及兩大方面:一是與營業稅的劃分;二是伴隨貨物銷售的一些特殊價外費用的涉稅規定。(一)屬於增值稅範圍的規定(P88)1.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在期貨的實物交割環節納稅。2.銀行銷售金銀的業務。3.典當業銷售的死當物品,寄售商店代銷的寄售物品(包括居民個人寄售的物品在內) 。4.基本建設單位和從事建築安裝業務的企業附設工廠、車間生產的水泥預製構件、其他構件或建築材料,凡用於本單位或本企業的建築工程的,應視同對外銷售,在移送使用環節徵收增值稅。【相關鏈接】基本建設單位和從事建築安裝業務的企業附設工廠、車間在建築現場製造的預製構件,凡直接用於本單位或本企業建築工程的,不徵收增值稅。5.集郵商品(包括郵票、小型張、小本票、明信片、首日封、郵折、集郵簿、郵盤、郵票目錄、護郵袋、貼片及其他集郵商品)的生產、調撥,以及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與個人銷售集郵商品,應徵收增值稅。【相關鏈接】郵政部門、集郵公司銷售集郵商品,應當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6.執罰部門和單位查處取得的收入,如果上繳國家,不予徵稅,不上繳國家,應當徵稅。7.電力公司向發電企業收取的過網費,應當徵收增值稅。8.印刷企業接受出版單位委託,自行購買紙張,印刷有統一刊號(CN)以及採用國際標準書號編序的圖書、報紙和雜誌,按貨物銷售徵收增值稅。9.縫紉,應當徵收增值稅。(二)不徵收增值稅的貨物和收入1基本建設單位和從事建築安裝業務的企業附設工廠、車間在建築現場製造的預製構件,凡直接用於本單位或本企業建築工程的,不徵收增值稅。2.因轉讓著作所有權而發生的銷售電影母片、錄像帶母帶、錄音磁帶母帶的業務,不徵收增值稅。3.供應或開採未經加工的天然水(如水庫供應農業灌溉用水,工廠自采地下水用於生產),不徵收增值稅。4.對國家管理部門行使其管理職能發放的執照、牌照和有關證書等取得的工本費收入,不徵收增值稅。5.對體育彩票的發行收入不徵收增值稅。6.郵政部門、集郵公司銷售集郵商品,不徵收增值稅,應當徵收營業稅。7.對增值稅納稅人收取的會員費收入不徵收增值稅。8.代購貨物行為,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不徵收增值稅:(1)受託方不墊付資金;(2)銷貨方將發票開具給委託方,並由受託方將該項發票轉交給委託方;(3)受託方按銷售方實際收取的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如系代理進口貨物,則為海關代征 的增值稅額)與委託方結算貨款,並另外收取手續費。9.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涉及的應稅貨物的轉讓,不徵收增值稅。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是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10.納稅人代行政部門收取的費用納稅人代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收取的費用,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不屬於價外費用,不徵收增值稅:(1)經國務院、國務院有關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批准;(2)開具經財政部門批准使用的行政事業收費專用票據;(3)所收款項全額上繳財政或雖不上繳財政但由政府部門監管,專款專用。11.代辦保險費、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徵稅問題(P89)納稅人銷售貨物的同時代辦保險而向購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從事汽車銷售的納稅人向購買方收取的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牌照費,不作為價外費用徵收增值稅。12.計算機軟體產品徵收增值稅有關問題(P89)(1)納稅人銷售軟體產品並隨同銷售一併收取的軟體安裝費、維護費、培訓費等收入,應按照增值稅混合銷售的有關規定徵收增值稅,並可享受軟體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軟體產品交付使用後,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維護費、技術服務費、培訓費等不徵收增值稅。(2)納稅人受託開發軟體產品,著作權屬於受託方的徵收增值稅,著作權屬於委託方或屬於雙方共同擁有的不徵收增值稅。(三)增值稅與營業稅的劃分(P90)1.報刊(區分郵政部門與其他單位和個人發行報刊)2.提供建築業勞務同時銷售自產貨物3.公用事業收費對從事熱力、電力、燃氣、自來水等公用事業的增值稅納稅人收取的一次性費用,凡與貨物的銷售數量有直接關係的,徵收增值稅;凡與貨物的銷售數量無直接關係的,不徵收增值稅。4.融資租賃只有未經人民銀行批准,且所有權轉移的,才繳納增值稅。5.商業企業向供貨方取得返還收入的稅務處理凡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無必然聯繫,且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提供一定勞務的收入,例如進場費、廣告促銷費、上架費、展示費、管理費等,不屬於平銷返利,不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金,應按營業稅的適用稅目稅率徵收營業稅。凡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掛鉤(如以一定比例、金額、數量計算)的各種返還收入,均應按照平銷返利行為的有關規定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金,不徵收營業稅。一、增值稅稅率體現著貨物的整體稅負(p91)增值稅稅率=(貨物在本環節的應納稅額+以前環節已納稅額)/貨物在本環節的銷售額×100%二、確定增值稅稅率的基本原則以及增值稅稅率的類型基本原則: 盡量減少檔次,不宜多檔次。稅率類型:基本稅率——標準稅率——大多數商品勞務適用。低稅率——基本生活用品和勞務,採用低稅率的貨物勞務不宜過多。高稅率——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適用,採用高稅率的貨物勞務也不宜過多。零稅率——出口貨物適用。三、我國增值稅稅率根據確定增值稅稅率的基本原則,我國增值稅設置了一檔基本稅率和一檔低稅率,此外還有對出口貨物實施的零稅率。稅率和徵收率基本規定稅率基本稅率17%(1)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使用低稅率和零稅率的外,稅率為17%(2)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稱應稅勞務),稅率為17%低稅率13%(1)農業產品、食用植物油(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3)圖書、報紙、雜誌(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①音像製品;②電子出版物;③食用鹽;④二甲醚零稅率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徵收率一般納稅人在特殊情況下也會使用4%、6%的徵收率小規模納稅人使用3%的徵收率這部分有兩個容易被考生忽視的問題:一是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稅率不會涉及13%,只可能是17%的基本稅率或3%的徵收率。二是增值稅的徵收率不僅僅小規模納稅人使用,一般納稅人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也使用徵收率。四、適用13%低稅率貨物的具體範圍下表為易考知識點對比辨析:貨物13%低稅率範圍內不屬於13%低稅率範圍農業初級產品——植物類含高粱、穀子、麵粉、米、玉米面、玉米渣等;也含切面、餃子皮、餛飩皮、麵皮、米粉等糧食複製品以糧食為原料加工的速凍食品、速食麵、副食品和各種熟食品及澱粉含各種蔬菜、菌類植物和少數可作副食的木科植物;也含經晾曬、冷藏、冷凍、包裝、脫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鹹菜、醬菜和鹽漬蔬菜等各種蔬菜罐頭含各種毛茶精製茶、邊銷茶及摻兌各種藥物的茶和茶飲料含可供食用的果實。如水果、果乾(如荔枝幹、桂圓乾、葡萄乾等)、乾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以及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也含經冷凍、冷藏、包裝等工序加工的園藝植物各種水果罐頭、果脯、蜜餞、炒制的果仁、堅果、碾磨後的園藝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作中藥原葯的各種植物的根、莖、皮、葉、花、果實,以及利用上述藥用植物加工製成的片、絲、塊、段等中藥飲片中成藥農業初級產品——動物類含人工放養和人工捕撈的魚、蝦、蟹、蹩、貝類、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海獸類動物;也含干制的魚、蝦、蟹、貝類、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如乾魚、干蝦、干蝦仁、乾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藝品的貝殼、珍珠熟制的水產品和各類水產品的罐頭包含各種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的肉類生製品,如臘肉、腌肉、熏肉等各種肉類罐頭、肉類熟製品也包含蛋類產品,包括鮮蛋、冷藏蛋、經加工的鹹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各種蛋類的罐頭鮮奶用鮮奶加工的各種奶製品,如酸奶、乳酪、奶油自來水自來水公司及工礦企業抽取過濾通過供水系統提供農業灌溉用水、引水工程輸送的水不繳納增值稅居民用煤炭製品是指煤球、煤餅、蜂窩煤和引火炭工業煤炭飼料用於動物飼養的產品或其加工品。包括單一大宗飼料、混合飼料、配合飼料、複合預混料、濃縮飼料飼料添加劑農藥包括農藥原葯和農藥製劑。如殺蟲劑、殺菌劑、除草劑、植物性農藥、微生物農藥、衛生用藥、其他農藥原葯、製劑等等人類日常生活的各種類型包裝的日用衛生用藥(如衛生殺蟲劑、驅蟲劑、驅蚊劑、蚊香、清毒劑等)農機拖拉機;土壤耕整機械;農田基本建設機械;種植機械;植物保護和管理機械;收穫機械;場上作業機械;排灌機械;對農副產品進行初加工,加工後的產品仍屬農副產品的機械;人力車(不包括三輪運貨車)、畜力車和拖拉機挂車;畜牧業機械;漁業機械;林業機械;小農具(含不帶動力的手扶拖拉機和三輪農用運輸車)以農副產品為原料加工工業產品的機械;農用汽車;機動漁船;農機零部件 (按17%)食用鹽食用鹽產品的範圍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相關產品標準食用鹽以外的其他鹽(2009年起)五、徵收率徵收率是和簡易計算相對應的概念。1.現行實際工作中,增值稅的徵收率有3%、4%、6%、減按2%共四種情況。2.使用徵收率計稅就要求納稅人採用簡易徵稅辦法繳稅,不能抵扣該項目相關的進項稅。3.採用徵收率計算的稅額,不能稱其為銷項稅。除小規模納稅人3%法定徵收率之外,其他按照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的其他規定如下:特殊徵收率計算公式及適用情況注意事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減按2%徵收率徵收計稅公式: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應納稅額=銷售額×2%適用於:(1)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下同)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舊貨所稱舊貨,是指進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價值的貨物(含舊汽車、舊摩托車和舊遊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應按3%的徵收率徵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4%徵收率減半徵收計稅公式: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4%)應納稅額=銷售額×4%/2適用情況:(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2)納稅人銷售舊貨所稱舊貨,是指進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價值的貨物(含舊汽車、舊摩托車和舊遊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4%徵收率計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暫按簡易辦法依照4%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1)寄售商店代銷寄售物品(包括居民個人寄售的物品在內);(2)典當業銷售死當物品;(3)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機關批准的免稅商店零售的免稅品可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選擇按照6%徵收率計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下列貨物,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6%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1)縣級及縣級以下小型水力發電單位生產的電力。小型水力發電單位,是指各類投資主體建設的裝機容量為5萬千瓦以下(含5萬千瓦)的小型水力發電單位(2)建築用和生產建築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3)以自己採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生產的磚、瓦、石灰(不含粘土實心磚、瓦)(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產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的血液或組織製成的生物製品(5)自來水(6)商品混凝土(僅限於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1)可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2)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納稅人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用於不得從銷項稅中抵扣進項稅項目時,做進項稅額轉出,計算公式: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凈值×適用稅率主要減免稅規定歸併列表如下:第一組知識點:農業類——與農產品和農業生產相關的優惠(掌握)項目具體規定自產農產品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糧食和食用植物油1.對承擔糧食收儲任務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銷售的糧食免徵增值稅2.享受免稅優惠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可繼續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屬於一般納稅人的生產、經營單位從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購進的免稅糧食,可依照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的稅額抵扣進項稅額3.凡享受免徵增值稅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均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並進行納稅申報、日常檢查及有關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各項管理【提示】此項優惠限定了特定銷售方其他糧食企業經營的糧食用于軍隊用糧、救災救濟糧、水庫移民口糧、退耕還林還草補助糧免徵增值稅,用於其他方面的照章徵稅(13%稅率)【提示】此項優惠限定了特定用途對銷售食用植物油業務,除政府儲備食用植物油的銷售繼續免徵增值稅外,一律照章徵收增值稅(13%稅率)【提示】此項優惠限定了特定品目農業生產資料(P100)下列貨物免徵增值稅:(一)飼料(不含寵物飼料)(二)其他(P100~P101)1.農膜2.氮肥、磷肥及免稅化肥為主要原料的複合肥自2008年1月1日起,對納稅人生產銷售的磷酸二銨產品免徵增值稅3.批發和零售的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4.生產銷售、批發、零售有機肥(含有機肥料、有機-無機復混肥料、生物有機肥)第二組知識點:軍工類——與軍隊軍工系統和公安司法相關的優惠(了解)項目具體規定軍隊系統(含武警)對系統內供軍內使用的器材、裝備以及調撥給國家安全系統、公安系統的警服免稅;對外供應應稅貨物照章徵稅軍工系統(部、公司)列入生產計劃並按軍品作價給軍隊、武警、軍工廠的貨物免稅系統外其他工業企業生產武器、彈藥、雷達、電台等軍品,在總裝企業就總裝成品免徵增值稅軍隊、軍工系統進口專用設備免徵進口環節增值稅對系統外的銷售照章徵稅公安部門系統內銷售列明代號的偵察保衛器材產品的免稅;對系統外的銷售照章徵稅司法部門勞改工廠生產警服銷售給公安司法及國家安全系統的,免徵增值稅;銷售給其他單位的貨物照章徵稅第三組知識點:資源類——資源綜合利用和煤層氣抽采(熟悉)優惠政策具體範圍和規定免稅1.銷售下列自產貨物免稅:(1)再生水(2)以廢舊輪胎為全部生產原料生產的膠粉(3)翻新輪胎(4)生產原料中摻兌廢渣比例不低於30%的特定建材產品2.對污水處理勞務免徵增值稅3.各級主管部門委託自來水廠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免徵增值稅即征即退銷售下列自產貨物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1)以工業廢氣為原料生產的高純度二氧化碳產品(2)以垃圾為燃料生產的電力或者熱力(垃圾用量占發電燃料的比重不低於80%,並且生產排放達標)(3)以煤炭開採過程中伴生的捨棄物油母頁岩為原料生產的頁岩油(4)以廢舊瀝青混凝土為原料生產的再生瀝青混凝土。廢舊瀝青混凝土用量占生產原料的比重不低於30%(5)採用旋窯法工藝生產並且生產原料中摻兌廢渣比例不低於30%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即征即退50%銷售下列自產貨物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政策:(1)以退役軍用發射葯為原料生產的塗料硝化棉粉。退役軍用發射葯在生產原料中的比重不低於90%(2)對燃煤發電廠及各類工業企業產生的煙氣、高硫天然氣進行脫硫生產的副產品(3)以廢棄酒糟和釀酒底鍋水為原料生產的蒸汽、活性炭、白碳黑、乳酸、乳酸鈣、沼氣。廢棄酒糟和釀酒底鍋水在生產原料中所佔的比重不低於80%(4)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頁岩為燃料生產的電力和熱力。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頁岩用量占發電燃料的比重不低於60%(5)利用風力生產的電力(6)部分新型牆體材料產品先征後退1.對銷售自產的綜合利用生物柴油實行增值稅先征後退政策2.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採用先征後退政策第四組知識點:電力類(了解)(一)農村電網維護費。電管站改制後由縣供電有限責任公司收取的農村電網維護費應免徵的增值稅。(二)三峽電站、葛洲壩電站、黃河上游水電開發。其對外銷售的電力產品按照增值稅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電力產品的增值稅稅收負擔超過8%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的政策。第五組知識點:醫療衛生類(了解)項目具體規定避孕藥品和用具避孕藥品和用具免徵增值稅醫療衛生機構1.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產自用的製劑,免徵增值稅2.對營利性醫療機構的藥房分離為獨立的藥品零售企業,應按規定徵收各項稅收3.對於疾病控制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等衛生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取得的衛生服務收入(含疫苗接種和調撥、銷售收入),免徵各項稅收。不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取得的衛生服務收入不得享受這項政策血站對血站供應給醫療機構的臨床用血免徵增值稅供應非臨床用血人體血液的增值稅適用稅率為17%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單采血漿站銷售非臨床用人體血液,可以按照簡易辦法依照6%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但不得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可以按照銷項稅額抵扣進項稅額的辦法依照增值稅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第六組知識點:修理修配(熟悉)項目具體規定飛機修理自2000年1月1日起,對飛機維修勞務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6%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的政策鐵路貨車修理鐵路系統內部為本系統修理貨車的業務免增值稅第七組知識點:軟體產品(熟悉)2000年6月24日至2010年底以前,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體產品,按17%的法定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隨同計算機網路、計算機硬體和機器設備等一併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嵌入式軟體,如果能夠按規定分別核算嵌入式軟體與計算機硬體、機器設備等的銷售額,可以享受軟體產品增值稅優惠政策。凡不能分別核算銷售額的,不予退稅。第八組知識點:金融資產管理及債轉股(了解)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接受國有銀行不良資產,取得借款方抵債的貨物進行轉讓的,免徵增值稅。債轉股原企業將貨物資產作為投資提供給債轉股新公司的,免徵增值稅。第九組知識點:進口特殊項目貨物(了解)項目具體規定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無償援助項目進口物資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免徵增值稅在華採購物資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無償援助項目在國內採購的貨物免徵增值稅,銷售免稅貨物單位的免稅貨物進項稅可在其他內銷貨物銷項稅中抵扣進口免稅品銷售業務授權專業公司批發、調撥免稅貨物暫不征增值稅自1998年8月1日起,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機關批准的免稅商店零售免稅貨物,徵收率由6%調減為4%進口儀器、設備用於科研、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免徵增值稅第十組知識點:供熱企業(了解)對「三北地區」的供熱企業,包括熱力產品生產企業和熱力產品經營企業,在2009年至2010年供暖期間,向居民收取的採暖收入免徵增值稅。享受免徵增值稅的採暖收入必須與其它應稅收入分別核算,否則不得享受免徵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第十一組知識點:增值稅納稅人放棄免稅權的處理(熟悉)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可以放棄免稅,依照條例的規定繳納增值稅。納稅人應以書面形式提出放棄免稅申請,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納稅人一旦放棄免稅權,其全部增值稅應稅貨物或勞務均應按照規定徵稅,不能有選擇地針對某些項目、對象進行放棄,納稅人自稅務機關受理其放棄免稅權聲明的次月起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免稅。納稅人在免稅期內購進用於免稅項目的貨物所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一律不得抵扣。第十二組知識點:起征點(掌握)(P109)納稅人銷售額未達到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徵增值稅。【注意】增值稅起征點的適用範圍限於個人。增值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1.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2000~5000元;2.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1500~3000元;3.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150~200元。所稱銷售額,是指不包括其應納稅額的小規模納稅人的銷售額。第六節 銷項稅額與進項稅額(掌握)一、銷項稅額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或應稅勞務收入和規定的稅率計算並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額為銷項稅額。具體公式如下: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一般銷售的銷售額銷售額 價款和稅款合併收取情況下的銷售額視同銷售的銷售額特殊銷售方式下的銷售額價格構成公式:價格=成本+利潤+稅金(價內稅)價內稅:稅金是價格的組成部分,如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等。價外稅:稅金不屬於價格組成部分,如增值稅。1.銷售額的一般規定銷售額的包含項目銷售額中不包含的項目(1)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2)向購買方收取的價外費用(3)消費稅等價內稅金(1)向購買方收取的銷項稅(2)受託加工應徵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3)符合條件的代墊運輸費用(4)符合條件代為收取的政府型基金和行政事業收費(5)銷貨同時代辦保險收取的保險費、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2.價款和稅款合併收取情況下的銷售額銷售額=含增值稅銷售額÷(1+稅率)需要含稅與不含稅換算的情況歸納:(1)商業企業零售價(2)普通發票上註明的銷售額(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都有這種情況)(3)價稅合併收取的金額(4)價外費用一般為含稅收入(5)包裝物的押金一般為含稅收入(6)建築安裝合同上的貨物金額(主要涉及銷售自產貨物並提供建築業勞務的合同)3.視同銷售行為的銷售額納稅人銷售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或者有視同銷售貨物行為而無銷售額者,在計算時,視同銷售行為的銷售額要按照如下規定的順序來確定:(1)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2)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3)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價公式一: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銷售自產貨物的為實際生產成本,銷售外購貨物的為實際採購成本。用這個公式組價的貨物不涉及消費稅,公式里的成本利潤率使用10%。組價公式二: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消費稅或=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屬於應徵消費稅的貨物,其組成計稅價格中應加計消費稅額。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要按照消費稅一章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成本利潤率確定。4.特殊方式下的銷售額(111頁)複習時注意若干種特殊銷售方式下的銷售額的特殊計算規則。(1)採取折扣方式銷售①折扣銷售(商業折扣)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註明的,可按折扣後的餘額計算銷項稅。②銷售折扣(現金折扣)折扣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2)採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①一般按新貨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不得減除舊貨收購價格。②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按銷售方實際收到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徵稅。(3)採取還本銷售方式銷售銷售額就是貨物的銷售價格,不能扣除還本支出(4)採取以物易物方式銷售①雙方以各自發出貨物核算銷售額並計算銷項稅②雙方是否能抵扣進項稅還要看能否取得對方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是換入用於非應稅項目等因素(5)包裝物押金是否計入銷售額①一年以內且未過企業規定期限,單獨核算者,不做銷售處理;②一年以內但過企業規定期限,單獨核算者,做銷售處理;③一年以上,一般做銷售處理(特殊放寬期限的要經稅務機關批准);④酒類包裝物押金,收到就做銷售處理(黃酒、啤酒除外)。二、進項稅額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所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增值稅進項稅的相關基本規則匯總如下(重點):(一)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分以下兩類情況:1.一般情況下——憑票抵扣(1)增值稅專用發票(2)海關專用繳款書如果海關專用繳款書上採用了兩個單位名稱,只允許其中取得原件的一個單位申請抵扣進項稅。2.特殊情況下——計算抵扣特殊情況下,沒有取得專用發票、完稅憑證,自行計算進項稅的兩種情況:(1)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收購農產品的買價,包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在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價款。按照2009年17號文件的廢止目錄,已經不再包括按規定交納的煙葉稅。(2)購進或者銷售貨物以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支付運輸費用的,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註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①這裡所稱的准予抵扣的貨物運費金額是指在運輸單位開具的貨票上註明的運費、建設基金,但不包括隨同運費支付的裝卸費、保險費等其他雜費。②准予計算進項稅額扣除的貨運發票種類,不包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貨運定額發票。③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發票和國際貨物運輸發票,不得計算抵扣進項稅額。【提示】(1)如果發票所列項目不能把運輸費與其他雜費分開,則不可計算抵扣進項稅。(2)自行計算抵扣進項稅,是按規定的發票、憑證上的規定項目所列金額直接乘扣除率計算出來的,計算抵扣時的不必進行價稅分離。其他的關於進項稅抵扣的特殊規定:(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抗震救災期間增值稅扣稅憑證稽核問題(新增)(P115第8點)(2)不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的劃分問題——放在117頁(二)9中一併講解(P116第10點)(二)不得作為進項稅額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基本規則(P116~P117)1.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照銷售額依據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1)一般納稅人會計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2)除另有規定外,納稅人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未申請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3.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所稱個人消費包括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所稱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本規定不包括既用於增值稅應稅項目(不含免徵增值稅項目)也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以下簡稱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4.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所稱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注意:不包括自然災害損失)。5.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6.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納稅人自用的應徵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不包括汽車銷售公司,即車行對外銷售汽車時,其進項稅允許抵扣,如果轉為自用也不允許抵扣)7.上述3、4、5、6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相關鏈接】考生對比貨物來源區分兩類情況:一類是屬於視同銷售計銷項稅;另一類是屬於不可抵扣進項稅。這兩類情況是考試必考的內容,考生要注意掌握和區分:貨物來源貨物去向職工福利、個人消費、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投資、分紅、贈送購入不可抵扣進項視同銷售計銷項(可抵進項)自產或委託加工視同銷售計銷項(可抵進項)視同銷售計銷項(可抵進項)8.一般納稅人採取郵寄方式銷售、購買貨物支付的郵寄費,不允許計算進項稅額抵扣;9.兼營免稅或非應稅項目的不得抵扣進項稅的分攤方法(1)按照銷售額比例劃分一般納稅人兼營免稅項目或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按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額合計÷當月全部銷售額、營業額合計2)按照版面比例劃分(P116)文化出版單位用於廣告業務的購進貨物的進項稅應以廣告版面占整個出版物版面的比例為劃分標準,凡文化出版單位能準確提供廣告所佔版面比例的,應按此項比例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10.不得抵扣增值稅的進項稅的三類具體處理方法(重點和難點)不得抵扣增值稅的進項稅的兩類處理第一類,購入時不予抵扣:直接計入購貨的成本【案例】某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入一批材料用於不動產在建工程,增值稅發票註明價款100000元,增值稅17000元,則該企業不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該批貨物採購成本為117000元第二類,已抵扣後改變用途、發生損失、出口不得免抵退稅額:做進項稅轉出處理【案例】某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一批以往購入的材料毀損,賬面成本12465元(含運費465元),其不能抵扣的進項稅為:(12465-465)×17%+465÷(1-7%)×7%=2040+35=2075(元)由於運輸費465是按7%扣除率計算過進項稅後的餘額,所以要還原成計算進項稅的基數來計算進項稅轉出第三類,平銷返利的返還收入:追加沖減進項稅處理凡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掛鉤(如以一定比例、金額、數量計算)的各種返還收入,均應按照平銷返利行為的有關規定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金,不徵收營業稅當期應沖減進項稅金=當期取得的返還資金/(1+所購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所購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第七節 應納稅額的計算(掌握)本節結構: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進口貨物應納稅額的計算一、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應納稅額 = 當期銷項稅額 - 當期進項稅額憑票抵扣稅額①增值稅專用發票②海關專用繳款書計算抵扣稅額 ①購入農產品 ②運輸費用(一)關於「當期」的概念(新變化)關於當期銷項稅的「當期」,按照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第九節)規定執行。關於當期進項稅額的「當期」是重要的時間概念,有必備的條件:1.2010年1月1日以後的進項稅抵扣時限規定(新增內容)(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並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2)實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以下簡稱海關繳款書)「先比對後抵扣」管理辦法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海關繳款書,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包括紙質資料和電子數據)申請稽核比對。未實行海關繳款書「先比對後抵扣」管理辦法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海關繳款書,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後的第一個納稅申報期結束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2.2009年12月31日之前的進項稅抵扣時限規定(1)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專用發票的,在發票開具之日起90日內經稅務機關認證,在認證的當月計入進項稅;(2)海關專用繳款書進項稅抵扣時間的限定: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進口貨物,取得的2004年2月1日以後開具的海關繳款書,應當在開具之日起90天後的第一個納稅申報期結束前向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逾期不得抵扣;②納稅人進口貨物,凡已繳納了進口環節增值稅的,不論其是否已經支付貨款,其取得的海關專用繳款書均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憑證,在規定的期限內申報抵扣;3.扣稅憑證丟失後進項稅額的抵扣(新增)P119銷售方——存根聯、記賬聯;購買方——發票聯、抵扣聯。丟失的扣稅憑證抵扣所需辦理的手續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丟失前已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已報稅證明,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作為抵扣憑證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先進行認證,再憑銷售方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已報稅證明,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做為抵扣憑證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丟失前已認證的,用發票聯複印件留存備查;丟失前未認證的,用發票聯認證,用發票聯複印件留存備查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抵扣聯複印件留存備查海關繳款書在規定期限內,憑報關地海關出具的相關已完稅證明,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抵扣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申請後,應當進行審核,並將納稅人提供的海關繳款書電子數據納入稽核系統比對,稽核比對無誤後,可予以抵扣進項稅額(二)幾個特殊計稅規則特殊情況計稅規則扣減當期銷項稅額的規定一般納稅人因銷貨退回或折讓而退還給購買方的增值稅額,應從發生銷貨退回或折讓當期的銷項稅額中扣減扣減當期進項稅額的規定一般納稅人因進貨退回和折讓而從銷貨方收回的增值稅額,應從發生進貨退回或折讓當期的進項稅額扣減。如不按規定扣減,造成進項稅額虛增,不納或少納增值稅的,屬於偷稅行為,按偷稅予以處罰對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掛鉤(如以一定比例、金額、數量計算)的各種返還收入,均應按平銷返利行為的有關規定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額進項稅額不足抵扣的稅務處理納稅人在計算應納稅額時,如果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一般納稅人註銷時存貨及留抵稅額處理一般納稅人註銷或被取消輔導期一般納稅人資格,轉為小規模納稅人時,其存貨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其留抵稅額也不予以退稅納稅人既欠繳增值稅,又有增值稅留抵稅額的稅務處理對納稅人因銷項稅額小於進項稅額而產生期末留抵稅額的,應以期末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二、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實行按照銷售額和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簡易辦法,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小規模納稅人的銷售額不包括其應納增值稅稅額。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採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併定價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小規模納稅人因銷售貨物退回或者折讓退還給購買方的銷售額,應從發生銷售貨物退回或者折讓當期的銷售額中扣減。三、進口貨物應納稅額的計算進口貨物的納稅人是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辦理報關手續的單位和個人。進口貨物計稅一律使用組成計稅價格計算應納增值稅,進口貨物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解釋】(1)進口貨物的稅率為17%和13%,不使用徵收率;(2)在進口環節不能抵扣任何境外稅款;(3)貨物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的增值稅,會構成今後貨物銷售環節的進項稅;(4)進口環節增值稅、關稅、消費稅的組合出題是常考不衰的組合。第八節 特定企業(或交易行為)的增值稅政策本節結構: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規定(熟悉)電力產品徵收增值稅的具體規定(熟悉)核電行業增值稅規定(了解)油氣田企業增值稅管理規定(熟悉)黃金交易、鉑金交易、貨物期貨與鑽石交易增值稅(了解)再生資源增值稅政策(掌握)促進殘疾人就業政策(熟悉)一、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規定(P129)【兩點特殊】(1)按照現行稅法規定,對從事成品油銷售的加油站,無論其年應稅銷售額是否達到一般納稅人標準,一律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徵稅。(2)加油站應稅銷售額包括當月成品油應稅銷售額和其他應稅貨物及勞務的銷售額,其成品油應稅銷售額的計算公式為:成品油應稅銷售額=(當月全部成品油銷售數量 - 允許扣除的成品油數量)×油品單價易考點1:(P130)加油站通過加油機加註成品油,允許在當月成品油銷售數量中扣除的情形;(1)經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加油站自用車輛自用油。(2)外單位購買的,利用加油站的油庫存放的代儲油(代儲協議報稅務機關備案)。(3)加油站本身倒庫油。(4)加油站檢測用油(回罐油)。易考點2:發售加油卡、加油憑證時按照預收款處理。二、電力產品徵收增值稅的具體規定(P130)(一)電力企業的銷售額電力企業的銷售額由兩個部分組成:1.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價外費用是指納稅人銷售電力產品在目錄電價或上網電價之外向購買方收取的各種性質的費用。2.供電企業收取的電費保證金,凡逾期(超過合同約定時間)未退還的,一律併入價外費用繳納增值稅。(二)電力產品主要徵稅辦法見下圖:納稅人情況徵稅方法地點具體方法發電企業獨立核算機構所在地一般納稅人的計算方法非獨立核算,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或核算條件的非獨立核算且不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或核算條件的發電企業所在地(1)預繳且不得抵扣進項稅:預徵稅額=上網電量×核定的定額稅率(2)月末按照隸屬關係由獨立核算的發電企業結算繳納增值稅(上級結算):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應補(退)稅額=應納稅額-發(供)電環節預繳增值稅額供電企業在供電環節預征、由獨立核算的供電企業統一結算供電企業所在地(1)預繳且不得抵扣進項稅:預徵稅額=銷售額×核定的預征率(2)月末按照隸屬關係由獨立核算的供電企業結算繳納增值稅: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應補(退)稅額=應納稅額-發(供)電環節預繳增值稅額(三)發、供電企業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131~132)1.發電企業和其他企事業單位銷售電力產品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電力上網並開具確認單據的當天。2.供電企業採取直接收取電費結算方式,銷售對象屬於企事業單位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屬於居民個人的,為開具電費繳納憑證的當天。3.供電企業採取預收電費結算方式的,為發行電量的當天。4.發、供電企業將電力產品用於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個人消費的,為發出電量的當天。5.發、供電企業之間互供電力,為雙方核對計數量、開具抄表確認單據的當天。6.發、供電企業銷售電力產品以外的其他貨物,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按《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三、核電行業增值稅規定(了解)核力發電企業生產銷售電力產品,自核電機組正式商業投產次月起15個年度內,統一實行增值稅先征後返政策,返還比例分三個階段逐級遞減。四、油氣田企業增值稅規定(P133)(一)繳納增值稅的生產性勞務油氣田企業銷售的貨物、提供的加工和修理修配勞務,以及為生產原油、天然氣提供的生產性勞務應繳納增值稅。生產性勞務是指油氣田企業為生產原油、天然氣,從地質普查、勘探開發到原油天然氣銷售的一系列生產過程所發生的勞務。包括:地質勘探;鑽井(含側鑽);測井;錄井;試井;固井;試油(氣);井下作業;油氣集輸;採油採氣;海上油田建設;供排水、供電、供熱、通訊;油田基本建設;環境保護;其他生產性勞務。油氣田提供生產性勞務的增值稅稅率為17%。(二)跨省開採石油的特殊涉稅規定企業及地域情況計稅規則歸納總分結構企業總分結構跨省開採石油的的企業,採用總機構匯總計算,按井口產量分配的方法,各油氣田按所分配的應納稅額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油氣田企業跨省提供生產性勞務,應在勞務發生地按3%的預征率計算繳納增值稅,預繳的稅款可從其應納增值稅中抵扣母子結構企業母子結構跨省開採石油的的企業,採用各自登記各自納稅的方法新疆地域發生的生產性勞務新疆地域以外地區在新疆未設立分(子)公司的油氣田企業,在新疆提供的生產性勞務,按5%的預征率計算繳納增值稅,預繳的稅款可在油氣田企業應納增值稅中抵扣在新疆地域有設立的又如何交?五、黃金交易、鉑金交易、貨物期貨與鑽石交易增值稅(了解) (P138)進口自產自銷經營銷售交易所銷售個人交易標準黃金和黃金礦砂免稅免稅免稅即征即退照章徵稅鉑金免稅即征即退照章徵稅即征即退照章徵稅鑽石交易所免照章徵稅照章徵稅免稅照章徵稅六、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熟悉)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或減征營業稅的辦法。複習要點:認身份、定限額、退增或免營、優惠不累加、業務有限制。(一)認定部門申請享受《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92號)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的符合福利企業條件的用人單位,安置殘疾人超過25%(含25%),且殘疾職工人數不少於10人的,在向稅務機關申請減免稅前,應當先向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福利企業的認定申請。盲人按摩機構、工療機構等集中安置殘疾人的用人單位,在向稅務機關申請享受《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92號)增值稅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前,應當先向當地縣級殘疾人聯合會提出認定申請。申請享受《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92號)增值稅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的其他單位,可直接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二)退稅結轉主管國稅機關應按月退還增值稅,本月已交增值稅額不足退還的,可在本年度(指納稅年度,下同)內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稅扣除已退增值稅的餘額中退還,仍不足退還的可結轉本年度內以後月份退還。(三)退稅限度實際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每年可退還的增值稅或減征的營業稅的具體限額,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根據單位所在區縣(含縣級市、旗,下同)適用的經省(含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下同)級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資標準的6倍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每人每年3.5萬元。(四)可退稅業務收入的限定不適用於生產銷售消費稅應稅貨物和直接銷售外購貨物(包括商品批發和零售)以及銷售委託外單位加工的貨物取得的收入。單位應當分別核算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業務的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不能分別核算的,不得享受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七、再生資源增值稅政策(掌握)一是取消原來對廢舊物資回收企業銷售廢舊物資免徵增值稅的政策,取消了生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購入廢舊物資時按銷售發票上註明的金額依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政策。(P142)二是對滿足一定條件的廢舊物資回收企業按其銷售再生資源實現的增值稅的一定比例(2009年為70%,2010年為50%)實行增值稅先征後退政策。第九節 申報與繳納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掌握)本節結構 納稅期限(了解)納稅地點(了解)一、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基本規定: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進口貨物,為報關進口的當天。具體規定:1採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不論貨物是否發出,均為收到銷售額或取得索取銷售額的憑據,並將提貨單交給買方的當天。2.採取托收承付和委託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發出貨物並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3.採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4.採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5.委託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為收到代銷單位銷售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6.銷售應稅勞務,為提供勞務同時收訖銷售額或取得索取銷售額的憑據的當天。7.納稅人發生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為貨物移送的當天。二、納稅期限(一)增值稅納稅期限的規定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規定僅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二)增值稅報繳稅款期限的規定1.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一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於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2.納稅人進口貨物,應當自海關填發稅款繳納證的次日起15日內繳納稅款。三、納稅地點1.固定業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稅務機關批准,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2.固定業戶到外縣(市)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並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開具證明的,應當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補徵稅款。3.非固定業戶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補徵稅款。4.進口貨物,應當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其扣繳的稅款。第十節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使用和管理本節結構——七個問題增值稅專用發票概述專用發票的開具(重要,掌握)專用發票數據採集專用發票繳銷使用專用發票的若干具體問題(重要,部分內容與第六節重複)輔導期一般納稅人使用專用發票(較重要)稅務機關代開專用發票 (較重要)一、專用發票的開具(一)不得開具專用發票的情況(6項,單選或多選題)(P149)1.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2.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3.銷售自己使用過的下列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1)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包括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購進固定資產;(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固定資產;(3)納稅人自用的應徵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4)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4.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5.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6.銷售舊貨。註:商業零售勞保服裝、商業批發化妝品、典當業銷售死當物品可以開具專用發票(二)紅字專用發票的開具(P150)1.開具原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或銷貨折讓、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應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納稅人銷售貨物並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由於購貨方在一定時期內累計購買貨物達到一定數量,或者由於市場價格下降等原因,銷貨方給予購貨方相應的價格優惠或補償等折扣、折讓行為,銷貨方也可按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2.申請開具——什麼情況下由誰填開申請單?因專用發票抵扣聯、發票聯均無法認證的,由購買方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並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購買方不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發生銷貨退回與銷售折讓時銷售方應在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後將該筆業務的相應記賬憑證複印件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三)善意取得虛開增值稅發票的處理(P154)二、輔導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購增值稅專用發票預繳增值稅的處理(有改動)(P155)。(一)限量限額發售限量:每次發售專用發票數量不得超過25份;限額: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的小型商貿批發企業,領購專用發票的最高開票限額不得超過10萬元;其他一般納稅人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應根據企業實際經營情況重新核定。(二)增購預征輔導期納稅人一個月內多次領購專用發票的,應從當月第二次領購專用發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領購併開具的專用發票銷售額的3%預繳增值稅,未預繳增值稅的,主管稅務機關不得向其發售專用發票。三、稅務機關代開發票(P156)不得代開專用發票的情形: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銷售舊貨。第十一節 出口貨物退(免)稅本節結構:出口貨物退(免)稅概述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管理外貿企業出口貨物退(免)稅生產企業出口貨物退(免)稅出口貨物退(免)稅若干具體問題部分特准退(免)稅貨物出口應稅消費品退(免)稅一、出口貨物退免稅政策(一)概念(P157)出口貨物退(免)稅是指在國際貿易業務中,對報關出口的貨物退還在國內各生產環節和流轉環節按稅法規定已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或免徵應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二)我國現行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基本要素(P157)1.我國現行享受出口貨物退免稅的企業範圍(五類)一是經國家商務主管部門及其授權單位備案登記後賦予出口經營資格的外貿企業;二是經國家商務主管部門及其授權單位備案登記後賦予出口經營資格的自營生產企業和生產型集團公司;三是外商投資企業;四是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企業,包括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有進出口權的外貿企業和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無進出口經營權的內資生產企業;五是特准退(免)稅企業。2.出口退免稅貨物的範圍(1)一般退(免)稅貨物的範圍(熟悉)。(P157)一般應具備四個條件:一是必須是屬於增值稅、消費稅徵稅範圍的貨物;二是必須是報關離境的貨物;三是必須是在財務上作銷售處理的貨物;四是必須是出口收匯並已核銷的貨物。生產企業出口或代理出口,享受退免稅的貨物必須是自產的貨物或視同自產的貨物。(2)特准退(免)稅貨物的範圍(熟悉)(P157)對外承包工程公司運出境外用於對外承包項目的貨物;國內採購運往境外投資的項目。(3)出口免稅貨物的範圍(只免不退)如來料加工復出口貨物、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避孕藥品和用具、古舊圖書、花生果仁、油畫、雕飾板、郵票、印花稅票等。 (進料加工可享受退免稅)(4)出口不予免稅的貨物(P158)一般限制出口——原油、上羊絨、鰻魚苗等新增內容:經國務院批准,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稅:部分鋼材;部分有色金屬加工材;銀粉;酒精;玉米澱粉;部分農藥、醫藥、化工產品;部分塑料及製品、橡膠及製品、玻璃及製品。具體執行時間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海關註明的出口日期為準。3.出口貨物的稅種、稅率出口貨物退(免)稅的稅種僅限於增值稅和消費稅。退稅稅種退稅適用稅率增值稅退稅率消費稅徵稅率4.出口貨物退(免)稅的計稅依據(易出選擇題)出口貨物退(免)稅的計稅依據是指具體計算應退(免)稅款的依據和標準。退(免)稅的計算依據:稅種外貿企業生產企業增值稅出口數量和購進單價計算的金額為退稅依據出口貨物離岸價格為退稅依據消費稅從價征進貨時徵收消費稅的價格免徵不退從量征出口數量5.出口貨物退(免)稅的期限、地點和預算級次(三)出口貨物退(免)稅的方式(P159)出口貨物退(免)稅的方式主要有三種:退(免)稅的方式適用情況免稅從農業生產者直接購進的免稅農產品出口;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自產貨物;來料加工復出口;避孕藥品用具、古舊圖書等免、退稅適用於外貿出口企業免、抵、退稅適用於自營和委託出口自產貨物的生產企業二、出口貨物退免稅的認定管理30日內認定。三、外貿企業出口退稅計算(熟悉)(一)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基本流程(二)外貿企業申請退稅的主要單證、資料出口退稅提供或附送的原始單據:報關單、核銷單、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以及三種申報表。(三)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的計算1.外貿企業一般貿易出口貨物退還增值稅的計算。外貿企業出口貨物退還增值稅應依據購進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所註明的進項金額和出口貨物對應的退稅率計算。實行出口退稅電子化管理後,外貿企業應退稅款的計算方法有兩種:一是單票對應法;二是加權平均法。應退稅額=外貿收購不含增值稅購進金額×退稅率【免、退稅政策歸納】外銷免稅不計銷項;進項被一分為二。2.外貿企業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退還增值稅的計算進料加工貿易按進口料件的國內加工方式不同,可分為作價加工和委託加工兩種。(1)作價加工復出口貨物的退稅計算公式:出口退稅額=出口貨物的應退稅額-銷售進口料件的應抵扣稅額銷售進口料件的應抵扣稅額=銷售進口料件金額×復出口貨物退稅率-海關已對進口料件的實征增值稅稅額「銷售進口料件金額」是指外貿企業銷售進口料件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金額;「復出口貨物退稅率」是指進口料件加工的復出口貨物退稅率;「海關已對進口料件的實征增值稅稅額」是指海關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稅額。出口退稅額=出口貨物廠家作價×退稅率-(銷售進口料件金額×復出口貨物退稅率-海關已對進口料件的實征增值稅稅額)=(出口貨物廠家作價-銷售進口料件金額)×退稅率+海關已對進口料件的實征增值稅稅額教材例題可簡化成:(1500-1100)×13%+20=72(萬元)。(2)委託加工復出口貨物的退稅計算公式:應退稅額=購進原輔材料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的進項金額×原輔材料適用退稅率+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的加工費金額×復出口貨物退稅率+海關對進口料件實征增值稅退三塊:購料的稅(退稅率計算)、加工費的稅(退稅率計算)、進口被征的稅(實征)。四、生產企業出口貨物退(免)稅(掌握)(P163)免抵退稅的享受主體——生產企業生產企業享受免抵退稅的行為——自營出口自產貨物和視同自產貨物;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自產貨物和視同自產貨物。(一)相關主要政策匯總歸納要點政策視同自產貨物(四種情況)(P164)(1)外購的與本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名稱、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業註冊商標的產品(2)外購的與本企業所生產的產品配套出口的產品(3)收購經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認可的集團公司(或總廠)成員企業(或分廠)的產品(4)委託加工收回的產品對上述四類視同自產貨物的界定條件,稅法作了詳細的規定新發生出口業務的退免稅規定(P164)新發生出口業務的退免稅的政策歸納為三條:(1)新企業新出口,一般首筆出口之日起12個月內不按月退稅,但內外銷銷售金額較大且外銷比例高的企業,從嚴審批其按月退稅(2)老企業新出口,經核實有生產能力並無違法行為的,可按月退免稅(3)小型出口企業不按月退稅,小型出口企業的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根據企業上一納稅年度的內外銷銷售額之和在200萬到500萬幅度內確定統一的標準(二)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的計算(P165)1.「免、抵、退」稅的基本含義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免」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免徵本企業生產銷售環節增值稅;「抵」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與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退」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在當月內應抵頂的進項稅額大於應納稅額時,對未抵頂完的部分予以退稅。2.免抵退稅計算實際上涉及免、剔、抵、退四個步驟(1)增值稅計稅基本公式: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2)免、剔、抵稅環節體現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內銷銷項 為內銷進項外銷銷項 為外銷進項全部進項(需要修正,即需要剔除一部分)(3)對出口貨物增值稅進項稅的修正(剔):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外銷額乘征退稅率之差–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抵減額3.增值稅免抵退稅涉及三組公式(P165)第一組是綜合考慮內、外銷因素而計算應納稅額的公式(免、剔、抵的環節);第二組是計算外銷收入的免抵退稅總額(最高限)的公式(計算限額的環節);第三組是將一、二兩組公式計算結果進行比大小對比確定應退稅額和免抵稅額(明確退與免抵的金額的環節)。免、抵、退稅計算程序及公式:步驟公式第一步:免免徵生產銷售環節增值稅第二步:剔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徵稅率-退稅率)-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徵稅率-退稅率)簡化公式: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徵稅率-退稅率)第三步:抵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全部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的稅額)-上期留抵稅額第四步:退(1)首先計算免抵退稅總額:免抵退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簡化公式:免抵退稅限度=(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2)其次確認出口退稅,並確認退稅之外的免抵稅額:①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時當期退稅額=未抵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②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時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免抵稅額=0五、出口貨物退(免)稅若干具體問題(P167)視同內銷1.視同內銷的五類情況出口企業出口的下列貨物,除另有規定者外,視同內銷貨物計提銷項稅額或徵收增值稅:(1)國家明確規定不予退(免)增值稅的貨物;(2)出口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退(免)稅的貨物;(3)出口企業雖已申報退(免)稅但未在規定期限內向稅務機關補齊有關憑證的貨物;(4)出口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貨物;(5)生產企業出口的除四類視同自產產品以外的其他外購貨物。【相關鏈接】視同自產貨物包括以下四種:①外購的與本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名稱、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業註冊商標的產品;②外購的與本企業所生產的產品配套出口的產品;③收購經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認可的集團公司(或總廠)成員企業(或分廠)的產品;④委託加工收回的產品。2.視同內銷貨物銷項稅的計算(1)一般納稅人的出口企業視同內銷貨物計算銷項稅額公式為:銷項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1+法定增值稅稅率)×法定增值稅稅率(2)對一般納稅人以進料加工復出口貿易方式出口以及小規模納稅人出口,以上五種情況的貨物按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1+徵收率)×徵收率3.視同內銷貨物進項稅的處理基本原則:因出口做過進項稅轉出的,在視同內銷處理時,將轉出的進項稅再轉入進項稅抵扣。六、特定企業或特准貨物出口退(免)稅特定企業或特准貨物出口退(免)稅,是指我國對除一般貿易、加工貿易等貿易方式出口貨物以外的其他一些國家指定經營方式或通過特殊方式出口或交易的貨物,也准予退(免)稅。它是我國出口退稅制度的有益補充。幾個主要規定:1.小規模納稅人自營或委託出口的貨物,一律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或退稅。2.援外出口企業只能就利用援外優惠貸款和合資合作項目基金方式出口的貨物申報辦理退(免)稅,不得將其他援外方式出口的貨物辦理退稅。3.對外承包工程公司運出境外用於對外承包工程項目的設備、原材料、施工機械等貨物,在貨物報關出口後,比照外貿企業出口貨物退稅辦法,向主管退稅機關申請退稅。4.生產企業承接國外修理修配業務,應在修理修配的貨物復出境後,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抵、退稅申報,其應退稅額按照生產企業修理修配增值稅專用發票所列金額計算。5.企業在國內採購並運往境外作為國外投資的貨物,憑購進貨物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列明金額和相應的退稅率計算退稅。企業以實物投資出境的自用舊設備,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退(免)稅:應退稅額=增值稅專用發票列明的金額(不含稅額)×設備折余價值÷設備原值×適用退稅率設備折余價值=設備原值-已提折舊七、出口應稅消費品退還消費稅與增值稅的政策歸納1.消費稅出口退稅情況詳見下表:政策適用情況退稅計算企業狀況出口免稅並退稅外貿企業購進應稅消費品直接出口從價定率:應退消費稅額=出口貨物的工廠銷售額×稅率從量定額:應退消費稅額=出口數量×單位稅額受其他外貿企業委託代理出口出口免稅但不退稅生產企業自營出口無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出口不退(免)稅一般商貿企業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2.消費稅出口退稅規則與增值稅出口退稅的規則有許多差異,如下表:增值稅出口退稅消費稅出口退稅總政策零稅率免稅退稅比率使用退稅率計算退稅使用徵稅率計算退稅生產自產產品自營出口或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採用免抵退稅政策運用免抵退稅的公式和規定退稅率計算退稅採用免稅但不退稅政策不計算退稅外貿企業收購貨物出口採用先征後退政策用不含增值稅的收購價款和規定退稅率計算退稅採用免稅並退稅政策用不含增值稅的收購價款和規定徵稅率計算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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