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教導(參考經文)

作者:本站文章來源:本站原創點擊數: 25265更新時間:2009-7-14

有關婚姻的教導:參考答案:一:婚姻的設立婚姻是神所設立的。(創2:22/25)神設立婚姻是:一夫一妻,一生一世,一男一女。二:婚姻的目的神設立婚姻是:祝福人。(創1:28 神就賜福給他們……)是滿足人的需要:(創2:18 耶和華 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生活的需要情感的需要生理的需要:(林前7: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養育兒女的需要:是榮耀神或彰顯神的榮耀是象徵基督和教會:弗5:22/33三:擇偶的教導舊約:必須以相同的信仰為前提:用律法的方式傳達:(申命記7:3 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7:4 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侍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速速地將你們滅絕。)新約:也提到相同信仰的重要性:(林後6:14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聖經在具體的擇偶上,只提供信仰方面的原則性的教導。具體的方面並未詳細提及。不過,現實當中許多人會非常迫切想知道,具體哪一位是主為自己預備的配偶。這需要個人和主的關係建立在親密中,尋求主的引導和帶領。四:未婚時的相處持守聖潔,尊重婚姻,不要未婚同居,輕易同居。(來13:4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 神必要審判。)未婚同居,導致墮胎,又導致許多分手之後,帶給雙方心靈和身體極大的傷害。所以成為戀人而未有婚姻時,要有情而無性。(以下幾題,請參考下面的答題內容)五:離婚的問題六:婚姻的相處七:面對一方未信的相處八:婚姻中夫妻的關係九:維持婚姻的關鍵十:婚姻的警告---以下是幾位答題的肢體所查考的,非常不錯。可以給予我們在自己的婚姻生活,以及教導當中,提供參考:一:六,婚姻的相處,(1)不信的妻子或丈夫的婚姻相處。 經文:林前:7:12---16(2)是永遠的約 。 經文:太:19:6(3)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 經文 瑪:2:15---16(4)以愛和順服為基礎。 經文:弗5:21---23七,維持婚姻的關鍵:(1)有愛情的維繫「因為愛情如死之堅強----愛情眾水不能熄滅。」經文:創:29:10---11 歌:8:6---7(2)彼此順服。 經文:弗:5:21---22(3)彼此饒恕。 經文:太:6:12—14 (約瑟饒恕)創:45:8---15(4)彼此相愛。 經文:約:13:34---35八,婚姻中夫妻的關係:丈夫:(1)愛妻子。(以撒) 經文:弗:5:25---33(2)不可休妻。 經文:太19:3---9(3)忠貞不移。 經文:瑪:2:14---15(4)知足。 經文:箴:5:18---19(5)教妻學道。 經文:林前:14:34---35(6)敬重妻子。 經文:彼前:3:7(7)同商共謀。 經文:創:31:4---16(8)看顧妻子。 經文:提前:5:8(9) 管轄妻子。 經文:創:3:16妻子:(1)順服丈夫。 經文:彼前:3:5---6(2)敬重丈夫。 經文:弗:5:33(3)愛丈夫。 經文:多:2:4(4)向丈夫學習。 經文:林前:14:34---35(5)輔助丈夫。 經文:箴:31:11---12(6) 守貞潔。 經文:多:2:5(7)治理家務。 經文:提前:5:14九,婚姻的警告:(1)不可再嫁娶。主吩咐「妻子不可離開丈夫------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經文:林前:7:10---11 (2)不可犯姦淫。 經文:太:5:23 (3)近親不可通婚。經文:利:18:6---18 (4)不可與非信徒結合。 經文:林前:7:39(答題:pyshuqian 選擇其中最佳的部份)二:擇偶的教導: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到了結婚年齡,考慮大事不要耽誤時間。靠上帝的預備和自己的尋求與努力。1必須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哥林多後書6:14)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 (阿摩司書3:3)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侍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速速地將你們滅絕。(申命記7:3—4)因為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耶和華你神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申命記7:6)2必須仰望神的指引與帶領。你求告我,我就應允你,並將你所不知道、又大又難的事指示你。(耶利米書33:3)亞伯拉罕差遣僕人去給兒子以撒娶一個妻子,禱告出去,禱告回來,得著了主人兄弟的孫女利百加。(創世記24章)房屋錢財是祖宗所遺留的,惟有賢慧的妻是耶和華所賜的。(箴言19:14)3有一個共同的目標。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里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立比書3:13—14)未婚時的相處:婚前不要有性行為,保守自己和對方身心靈的純潔和聖潔,保持貞潔。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不放縱私慾的邪情,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帖撒羅尼迦前書4:4—5)離婚的問題:聖經里的婚姻觀,不許基督徒離婚。不得已時,可以離婚。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馬太福音19:4—6)「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馬太福音5:31—32)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姐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哥林多前書7:15)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馬可福音10:11—12)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哥林多前書7:10—11)婚姻的相處:愛護對方,同心同行,坦誠地溝通。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哥林多前書11:3)丈夫當用合宜之份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哥林多前書7:3—5)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她們。(歌羅西書3:19)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瑪拉基書2:15—16)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提摩太前書2:12)只要以裡面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神面前是極寶貴的。因為古時仰賴神的聖潔婦人,正是以此為妝飾,順服自己的丈夫,就如撒拉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你們若行善,不因恐嚇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兒了。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軟弱,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彼得前書3:4—7)智慧婦人建立家室,愚妄婦人親手拆毀。 (箴言14:1)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語暴戾,觸動怒氣。(箴言15:1)少有財寶,敬畏耶和華,強如多有財寶,煩亂不安。吃素菜,彼此相愛,強如吃肥牛,彼此相恨。(箴言15:16—17)生死在舌頭的權下,喜愛它的,必吃它所結的果子。(箴言18:21)「……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約書亞記24:15)他們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傳16:31)面對一方未信的相處:自身生命被改變,無論對方如何,以神的標準待對方,為對方恆切禱告,適時傳福音,二人共同追求愛主。接納夫妻關係中可能的衝突,培養謙卑,多加包容,停止破壞,決心建立,預防勝於治療,建立共同的目標和興趣。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凈,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哥林多前書7:12—14)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哥林多前書7:16)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彼得前書3:1—2)婚姻中夫妻的關係:患難與共,終生相守。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以弗所書5:21—25)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以弗所書5:28)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以弗所書5:31—33)維持婚姻的關鍵:舍己,有愛心。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約翰一書4:8)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哥林多前書13:4—8)惟有愛心能造就人。(哥林多前書8:1)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以弗所書4:2)婚姻的警告: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希伯來書13:4)(答題:qqqzhh22)三:三、擇偶的教導:要選擇敬畏耶和華有才德的人為伴侶經文:箴言31:10-12才德的婦人,誰能得著呢,他的價值勝過珍珠。他丈夫心裡倚靠他,必不缺少利益。他一生使丈夫有益無損。31:30 艷麗是虛假的。美容是虛浮的。惟敬畏耶和華的婦女,必得稱讚。四、未婚時的相處:男女之間不要親近,更不要做淫亂的事。經文:林前7:1論到你們信上所題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太1:18-19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1:19他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的羞辱他,想暗暗的把他休了。九、維持婚姻的關鍵:愛經文:林前13:4-8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十、婚姻的警告:不可行詭詐、強暴。經文:瑪2:14-16 你們還說,這是為什麼呢。因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她雖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約的妻,你卻以詭詐待她。雖然神有靈的能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么。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答題:0632.4747886 節選)四:4、未婚時的相處:(1)婚姻是神設立的,因而是神聖,只有成為夫妻後才能行婚姻的事,否則就是犯罪。(2)未婚時的相處是一個相互了解的過程,從相識到相知的過程,可能成為夫妻,也可能成不了夫妻。即是情投意合也不可同居。(3)未婚相處「願女人廉恥、自守」(提前2:9),男人也應自重。(4)未婚同房,得罪神的行為,意外懷孕,也會給身心造成創傷,人流更是一種犯罪。(出20:13)5、離婚的問題:(1)原則上不可離婚,因為「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耶穌在馬太福音19章9節中告訴我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2)「妻子不可離開丈夫,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林前7:10-11)。(3)可以離婚,第一種情況是因對方犯淫亂,上面說到「若不是」,由此可推導出「若是」因淫亂的是可以離婚的;第二種情況是由於信仰上的分歧,林前7章15節保羅說「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姐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6、婚姻的相處:(1)妻子當順服、敬重丈夫,丈夫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弗5:22-33)。(2)「丈夫當用合宜的份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林前7:3-5)(3)「作丈夫的要與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軟弱,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彼前3:7)。(4)女人行經未潔凈時不可與她同房(利20:18)9、維持婚姻的關鍵:丈夫愛妻子,妻子順服丈夫,夫妻都不可有婚外情,婚外戀,更不可保養二奶,夫與妻都不可對對方有隱私,一切都應該是赤(身)露(體)敞開的。(創2:24-25)10、婚姻的警告:(1)不可姦淫(創20:14);(2)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創20:17);(3)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包括母親,繼母,姐妹,異母同父或異父同母姐妹,孫女外孫女,姑母,姨母,伯叔母,兒媳,弟兄妻子;(4)不可露了婦人的下體又露她女兒、孫女、外孫女下體;(5)你妻子還在不可另娶;(6)不可男人與男人苟合;不可與獸淫合(利18:6-23)。(答題:sx w )感謝本次參與答題查考的幾位弟兄姊妹:pyshuqian、qqqzhh22、cwqzjyb、0632.4747886、sx w。本次幾位的答題都比較好,我們選擇其中的一部份作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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