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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為法本--「自知其心」

二、「自知其心」

《正法念處經·畜生品》佛偈云:

心為系縛、解脫本,是故說心為第一。

是心這個主子,起惑造業,系縛眾生流轉生死,備受諸苦,不得自在;欲得解脫生死系縛,永享涅槃常樂,也只有依靠心。心,實在是世間萬物中居於首位者,理應予以最大重視,列為全部人類文明、科學文化關注探索的第一要務。然而,自心這個主體,總是被人們遺忘、輕忽。佛陀因此諄諄教誡人們關注自心,「自知其心」,「自治其心」,「自凈其意」,並以此為從諸苦系縛中獲得解脫的訣要。

佛陀多次強調:心是世間力量最大的東西,《五苦章句經》佛言:「一切壯無過心。」任何力量,都無法與心力相比,任何高超技術、科技產品,都奇妙不過人心,都是人心的作品。《本事經》卷二佛言:

我觀世間,無別一法,速疾迴轉,猶如其心。

是心於境,速疾迴轉,世、出世間,無可為喻。

世界上任何運動,速度都快不過心意,陽光射到地球,須8分鐘,而我人想像太陽,瞬間可至。《雜阿含經》稱心「獨行遠逝」,有獨自運作、無遠不屆的能力,隱藏在身中,微細難睹。當人不能如實了知自心,不能制伏心而被心所制伏時,這被異化了的自心,便會成為一種極為強大、極為可怕的異己力量,拘系人出入生死,流轉五道,備受苦毒。佛陀在臨終前所說《佛遺教經》中教誡徒眾說:

心之可畏,甚於毒蛇、惡獸、怨賊,大火越逸,未足喻也。

被自心所誘引、拘系的凡夫愚人,就像手捧一個裝滿蜜糖的缽,輕狂地奔走,眼睛只盯著那缽中的蜜,而忘了察看路途,難免墮坑落塹;又如同那無鉤的狂象,上樹的猿猴,奔走跳躍,難以禁制。《五苦章句經》佛言:

心是怨家,常欺誤人。

眾生被自心所生的感覺、慾望等欺騙誘惑,只知跟著感覺走,跟著感情、慾望走,而不知省視這樣做的害處,不能高瞻遠矚,結果是被業所系,被心所縛,墮於生死苦海,常落入三惡道的陷阱中,不能自拔。《五苦章句經》佛言:

能伏心為道者,其力最多。吾與心斗,其劫無數,今乃成佛。

能制伏自心這個世間力量最大者,才真正稱得起陽剛之氣充足的「大丈夫」、力大無比的「大雄」。佛陀修道成佛,歸根結蒂,便是與自心作不屈不撓的鬥爭,歷劫不懈,頑強奮鬥,終於完全制伏自心,成為世間力量最大的英雄,因而被尊稱為「大雄大力」。只要能征服自心,便征服了世間的一切。《勝天王般若經》卷七佛言:

若能伏心,則伏眾法。

能降伏自心,便能降伏一切。《菩提行經》卷一佛偈云:

若能系一心,一切皆能系;

若能降一心,一切自降伏。

只要獲得自宰其心的自由,便獲得了主宰一切的自由。《大乘寶雲經》卷五佛言:

若能於心得自在者,則於諸法而得自在。

就像體育競賽,只要能戰勝冠軍,當然便能戰勝冠軍以下的其它所有競爭對手。

佛陀確信:人完全可以自宰其心、制伏其心,「得大自在」,成為有力量宰制一切的大雄。宰制其心,當然還是得靠自心,《中阿含經》卷十四佛陀教人「以心治心」。以心治心,靠自心本具能自宰自製的那種最為奇妙、最為寶貴的能力,這種自宰自制能力,由「智」(如實覺知)、「慧」(明斷是非)、「念」(記憶)、「定」(專註)、「勝解」(理解)、「思」(正確決定)、「善法欲」(合理願望)及「精進」(意志、毅力)等心理功能(「心所法」)組合而成。《大般涅槃經》卷二九佛言:

一切眾生皆有念心、慧心、發心、勤精進心、信心、定心。如是等法雖念念生滅,猶故相似相續不斷。

依靠這些心理功能,人們得以修道乃至獲得解脫。實際上,人類改造世界、創造文化的一切活動,及行為與道德的自律,都是靠了這種本具的能力而進行。這種能力的大小,是難以界定的。佛陀力圖將人的這種能力作極度的發揮,獲得自宰其心的絕對自由。

自治其心、宰制其心,須先「自知其心」,如實認識自心,了知心的結構及各種功能,善於識別自心所起心念的善惡,明了煩惱生起的因緣與次第,如實認識心的活動規律、性質、本性(心性)。《中阿含·自觀心經》中,佛陀教誡比丘,應該「善自觀心,善自知心」。《大般涅槃經》卷十八佛教導菩薩應該「善知心界,知心生界,知心住界,知心自在界。」

心之性相極為複雜,極為神妙,須以智慧冷靜反觀。心有能自我覺察的奇妙功用,只要迴光返照,自觀其心,必能見其性相。心內省自己功能的精密,自今尚沒有一種用於觀測心的儀器可以相比。佛陀教法,從分析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羅列煩惱,到談如來藏、心性,無不是講「如實知自心」,這可謂佛陀教法的核心,西方心理學家從而將佛陀教法看作一門心理學。

佛陀觀察心,首先在辨別自心所起有害的煩惱,列舉出三毒、十使、八纏、九結、七縛、十六心垢、二十一心穢等煩惱,將心識的基本功能分為眼、耳、鼻、舌、身、意六識,受、想、行、識四蘊,並列舉了隨六識所起的數十種善的、不善的、無記的「心所法」(「心數」)——心理活動或心理功能。《阿含經》其實也說了六識表層之下的深層心識:六根(眼等六種感知器官)中的意根及十二處中的「意處」、十八界中的 「意界」(皆指發生意識的器官、機制),被看作一種心識作用,《雜阿含經》卷十三第331經佛言:

意內入處者,若心、意、識,非色,不可見無對,是名意內入處。

說產生意識的根本是非物質性的、不可見的深層心識作用,部派佛學據此立「七識界」(六識加意根),大乘經中以意根為第七末那識。《雜阿含》卷十二第287經等載,佛比喻名色與識如三捆蘆葦互相依靠始得豎立,而解釋名色之「名」為五蘊中受、想、行、識四蘊,是則此與名色相依賴的識,當指六識、四蘊之下更深層的心體。《長阿含經·大緣方便經》、《中阿含經·大因經》等,佛說若沒有此與名色相依賴的識入胎,父母便不會懷胎,出生後若沒有此識的作用,嬰兒就不能成長,會「壞敗」。南傳《增一阿含經·如來出現四德經》名此識為「阿賴耶」,釋為著落處、依處、窟宅、家、藏,指被執為內在自我的深層心識或心體,為應斷滅的煩惱之根。唐譯《本事經》1也數處講到阿賴耶,如卷三說阿羅漢「能除滅驕慢渴愛,害阿賴耶」,卷六說當修行者出離無色界時,「滅阿賴耶,斷諸徑路(截斷輪迴於三界之路)。」此阿賴耶識,與大乘所立的第八雜染的阿賴耶識同一意趣。《長阿含經·堅固經》佛答比丘此身四大何由得滅之問說:

應答識無形,無量自有光,

此滅四亦滅,粗細好醜滅,

於此名色滅,識滅余亦滅。

此與名色相對而言、此滅則名色亦滅的識,具有無量的光明,顯然不是指眼等六識,而是指六識所依的更為根本的心體。光明,梵巴語原義當為「極光凈」、「白凈」,與大乘經中描述心性之「清凈」同,則此「無量自有光」(今譯「心體無形,光明無量)與大乘如來藏系經典中所言「自性清凈心」實際上相同。《雜阿含》卷二第39經佛言,阿羅漢自知不受後有:

我說彼識不至東西南北、四維上下,無所至趣,唯見法,欲入涅槃,寂滅清涼,清凈真實。

《大般涅槃經》卷三九佛謂因滅無常的受想行識,「獲得解脫常住之識。」聖者所證真實清凈、解脫常住之識,與大乘所謂涅槃心、阿摩羅識實際同義。

大乘唯識系及如來藏系經中說深層心識更為詳明。《解深密經》中說有作為眾生最初心識,起著維持生命和世界作用的阿陀那識、阿賴耶識,儲藏著一切種子,是一恆常運作如同暴流的潛在心識之流。《楞伽經》、《密嚴經》等將心的結構分為前五識、第六識、第七識、第八識四個層次,八種心識,或加第九真識、阿摩羅識,對各層心識的作用作了明皙的解說。說眾生現行的一切心理活動及語言、行為,皆在自己的阿賴耶識倉庫中播下種子,成為能生起心識活動、身口意三業及身心世界的「種子」——猶如能出生一切植物的種子。後來唯識學依據經典進一步發揮,建立了體系十分嚴整的心識學說,其對深層心識的解析之細密,猶為當今的深層心理學所不及。

佛陀還仔細分析了煩惱及業生起的因緣,及凈化自心的訣要,此即作為佛法綱要的所謂「染凈因果」:造成三惡道等苦果的殺盜淫妄等惡業,由自心所起的貪慾、瞋恨等煩惱發起,而煩惱則是以長期積累的認識方式(名言習氣)種子為因,決定了天生的認知程式,當眼、耳、鼻、舌、身、意六種感知器官開放時,被從六大門戶進入的色、聲、香、味、觸、法六種感知對象(「六塵」)所誘引,因不能如實知見六塵及自身無常、無我、無相的本面,以阿賴耶識中所藏煩惱的「習氣」(種子)為因,六塵為緣,不自覺地生起貪愛,產生佔為己有的慾望。對妨礙自己實現貪占欲及不喜歡的人和事物,則生起嫉妒、瞋恨。由貪占欲生種種追求,追求難得時便有偷盜、詐騙、貪污等;對妨礙自己利益者嫉恨至極時則有讒害、毀謗、殺戮。如《水滸》中描寫的西門慶,便是出於喜愛潘金蓮的美色,因而設計誘騙私通,毒死潘金蓮的丈夫武大郎,將潘金蓮霸佔為己有,因一念貪色之心,而造邪淫通好、殺人兩大罪業,終遭被武松報仇殺死的報應。現實生活中,此類因貪色、貪財、貪權位、貪名而追求、陰謀、偷竊、貪污、勒索、詐騙、嫖賭、巧取豪奪、勾心鬥角、謀財害命等活劇,時時都在上演,新聞媒體天天都在暴光。究其起因,無不由貪愛色、聲、香、味、觸、法六境,不能自制其貪慾瞋嫉而致。正如《雜阿含》卷三九第1103經佛陀所指出:

色、聲、香、昧、觸,及第六諸法,

愛念適可意,世間唯有此,

此是最惡貪,能系縛凡夫。

克實而言,被色聲香味等「六塵」誘騙吸引,而造殺盜淫騙等業,也不能怪色聲香味觸法和自己的眼耳鼻舌身等官能,只能怪罪於自己不如實知見、不善攝製自心而生的貪慾等煩惱。西門慶貪愛潘金蓮的美貌而誘姦害命,不能怪潘金蓮的美貌和西門慶的雙眼,只能責咎於他貪占殺害的噁心。如《雜阿含》卷二一第972經諸上座佛弟子所言:

非眼系色,非色系眼,乃至非意系法,非法系意,然於中間,欲貪是其系也。

進一步窮追貪瞋等煩惱生起的淵源,則「我執」——以自我為中心的立場,乃孳生眾煩惱的根蒂,可謂萬惡之本。謀財害命、劫奪欺詐、嫉恨中傷等,無不是圍繞著私我的軸心而轉動,無不是出於私我的利益,乃至行善布施,求神拜佛,也往往難出維護私我,令我得美名、善報、長壽福樂等目的。我執,以執身心為自我的「身見」起著最為直接的作用。《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佛言:

貪慾、嗔恚,及以愚痴,皆悉緣我根本而生。

《雜阿含》卷二一第570經佛謂我見、眾生見、壽命見及五逆十惡等一切惡見,皆由身見而生,「諸見一切皆以身見為本。」若更深究,則不能如實知見五蘊等一切現象皆悉無常無我的無明,乃身見之本。《本事經》卷四佛言:

一切世間惡、不善法,皆以無明為其前導而得生長,以無慚愧為其後助而不損減。

反之,「一切世間善法、清凈法,皆以慧明為其前導而得生長,以慚與愧為其後助而不損減。」以智慧光明為主導,斷除一切我執、法執,被大乘強調為自凈其心,徹底出離一切生死、解脫成佛之要。

摘自:?佛陀的智慧?,陳兵著

第五章「心為法本」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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