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節牌坊
貞節牌坊
收藏日期:2011年11月10日「貞節牌坊」,通常是古時用來表彰一些或死了丈夫長年不改嫁,或自殺殉葬,而符合當時年代道德要求,流傳特異事迹的女性,為其興建的牌坊建築。
每一處牌坊下,不是埋葬了一個活潑潑的生命,至少也埋葬了一個女子數十年的青春。
貞節牌坊
然時至現今,對於「貞節牌坊」的批判已經由過去對傳統封建的否定變得理性化: 從道德上說,貞節,是對愛情的最終升華,長相斯守,不與他人。但是,從古至今,戰爭,災難,人為不斷。守寡婦女無數,而立貞節牌坊者可數。物以稀為貴,貨幣天然是金銀。可見,正因為守節的婦女少,所以上層帝皇為其立牌坊!這並非君主無聊之作, 進而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法不責眾,自宋代開始,宋律已經有條件地允許婦女"休夫",如:夫外出三年不歸者,妻可出...如同今天我們的婚姻法,分居兩年,宣告失蹤,死亡都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一般...對於已婚婦女,我們從古到今都不會沒有限制地保護, 可見,我們的先祖對於婦女是否保守自己的貞節並沒有強加於其身,貞節牌坊只是從物質和形式的結合上將愛情的更高境界給予推崇,這是人類社會有別於獸類社會的表現之一。竊想,不論古今,人們對"風流寡婦"是褒是貶??現代的法律對婚外情是否定罪?舉輕以明重,喪夫風流者只能在道德上被遣
貞節牌坊
責...如果這樣,對於喪夫者立牌坊是毒害,對於風流者是遣責...那麼,是否喪夫者改嫁就是此類人的最完美結局...婚姻自由,是指人民有結婚的自由,也有不婚的自由,這叫才做"權利"。 貞節牌坊當然只能授予放棄再婚之人,如同我們現在考會計師要求大專學歷,考醫師要求醫科出身,考律師要求本科以上學歷。限制是應該的,不然「貞潔」就變得一文不值了。 何為貞節牌坊呢?所謂牌坊實際是一種古代形狀似門的高大建築,一般是由封建帝王為表彰臣子功績所建。貞節牌坊是特指為了表彰封建女性對自己的丈夫堅貞不渝,一生恪守貞節而建立的牌坊。牌坊這種東西到現在已經完全成為歷史。偶爾你會在田間,或者有著古老歷史的鄉村中看到幾座,它們已經成為文物部門保護的對象。目的來源 牌坊的一種。牌坊是封建社會皇帝給有貢獻的人立的一種碑,用來記載這個人的功績。貞節牌坊是為了
貞節牌坊
表揚婦女的貞潔而立,比如長期孀居並且為教育或社會有一定貢獻的婦女。 中國在漢、唐時,婦女所受的壓迫與剝削遠較後世為輕,唐代婦女能成群結夥地騎馬外出郊遊,能穿半裸裝,男女交往較為自由,有些女子追求愛情也比較大膽,女子離婚也不受歧視。但是,自宋代中期推行程、朱理學以後,婦女就越來越受壓迫,被封建禮教壓得不能翻身,從而成為男子發泄性慾的工具、生兒育女的工具和家務勞動的工具了。 在一夫一妻制建立以後,在女子淪為男子的附屬品和工具以後,妻子要為丈夫盡許多義務,第一個義務是為丈夫生兒育女,第二個義務是為丈夫恪守貞操。當然還有其他許多義務,但是這兩個義務是最重要的,又是互有聯繫的。 在原始時代群婚雜交的情況下,當然談不上什麼貞操。在私有財產和一夫一妻制出現以後,妻子變成丈夫的私有財產,既然是私有財產,當然不許別人來染指。但是更重要的是,丈夫為了能把自己的私有財產傳給確是出自自己血統的子女,所以對妻子的貞操要求越來越嚴格了,否則,自己的財產豈不是落入「野種」、「他姓」 之手了? 自古以來,直至現代,貞操總是對女子而言的,這是男子作為統治者對女子的要求,而女子作為被統治者來要求的。男子拈花惹草,至多被認為是「失德」,這不叫「失貞」,甚至還被認為是風流韻事。而女子一旦「失身」,不論是出自什麼原因,那就不得了,即使是被施暴,自己毫無過錯,也永遠是「不幹凈的女人」,「跳進黃河洗不清」了。 貞操是個比較籠統的名詞,其內涵大致可分為婚前、婚後兩種,而婚後方面又區分為夫在、夫死兩種情況。其含義即:一個女子,或是一輩子不和任何男子性交,或是一輩子只和丈夫一個人性交,這才叫保持了貞操,如果私通、再嫁、被施暴等,都叫「失貞」。女子在婚前要「守童貞」,婚後夫在時要「守貞」,夫死要「守節」。 中國古代對女子貞操的重視,是有一個發展過程的:秦始皇統一中國以後,巡視各地,在一些地方立碑刻石,刻上一些自我歌頌和昭示天下的話,如泰山刻石、琅刻石、會稽刻石等,在這幾處都提到了女子的貞節問題。例如會稽刻石云: 飾省宣義:有子而嫁,倍死不貞。防隔內外,禁止淫佚;男女潔誠。夫為寄,殺之無罪;男秉義程。妻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見《史記·始皇本紀》三十七年事。 ) 可是在漢、唐兩代,社會風氣比較開放,對女子的貞操要求並不嚴格,女子再嫁,社會上並不認為有什麼不好。 有唐一代,公主再嫁的有23人,有的甚至結婚三次,在社會生活中男女交往也比較自由。因此,後世的道學先生才罵這個時代是「臟唐爛漢」。
貞節牌坊
可是,到了宋朝中期以後,情況就不同了。在統治者的支持和倡導下,程、朱理學興起,在「存天理,滅人慾」的思想指導下,極力地提倡女子守節,寡婦不能再嫁。《近思錄》有一段記載說: 或問:「孀婦於理,似不可取;如何?」伊川先生(即程頤)曰:「然,凡取以配身也,若取失節者以配身,是己失節也。」又問:「人或有居孀貧窮無者,可再嫁否?」 曰:「只是後世怕寒餓死,故有此說。然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 這一來,「餓死事小,失節事大」 就成了一句至理名言,為統治階級大力提倡。 自宋代中期以來,直至明、清,性禁錮越來越嚴酷,對女子貞操的要求越來越嚴格了。宋代中期以後有這樣大的變化,是有其社會和歷史的原因的。漢、唐兩代,是中國封建社會上升、發展和全盛的時期,統治階級強大而有信心,民眾的生活相對地比較穩定,所以統治階級對民眾的控制相對地寬鬆,不太壓制人們對自由、幸福的追求。宋朝中期以後,中國的封建社會已開始走下坡路,當時民變蜂起,民不聊生,徽、欽二帝被擄,更顯露出統治階級內部的虛弱。在這種情況下,統治者十分害怕民眾為自由、幸福而鬥爭,所以千方百計地加以壓制,因為當時千千萬萬的民眾是不自由、不幸福的,如果允許他們追求自由、幸福,無異於鼓勵他們造反。 因此,所謂「存天理,滅人慾」,就是要維護封建社會的統治秩序(這被稱為「天理」),不要追求個人的自由、幸福(這被稱為「人慾」);所謂「餓死事小,失節事大」,說穿了就是寧可餓死,也不能破壞封建的倫常秩序。 封建的倫常秩序主要表現為「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如果妻子不為夫守節,就把「夫為妻綱」這一條重要內容破壞了。 正因為這個緣故,近七八百年來,統治階級大力提倡女子為夫守節。他們採取的方法,一是叫人編許多「女子讀物」以毒害女子的思想,如《內訓》、《訓女寶箴》、《古令列女傳》、《閨範入》、《母訓》等,在此以前還有《女四書》、《女誡》等;二是采《大明會典》卷七十八:《族表門·大明令》取許多獎勵的形式,如立貞節牌坊、烈女祠,甚至以「誥命」褒獎「相夫教子」或「立節完孤」的女子。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曾下詔令,族表節婦,同時規定了「凡民間寡婦,三十以前,夫亡守志,五十以後,不改節者,旌表門閭,除免本家差役。」這是中國有史以來第一個為嘉獎貞節的特別命令。 在那種社會條件下,對於女子的貞節不僅是倡導的問題,而且對「失貞」的女子要嚴加懲罰,輕則趕出族門,重則施以沉河、火燒甚至凌遲處死等酷刑。清乾隆時,山西有個姓李的人,是個「隱宮」者,即無性功能,他的妻子陳氏不安於室,常常逃回娘家。有一天,她的父親陳維善親自把她送到婿家,然後回去,可是走到半路,女兒又跑口來了。陳維善氣得不得了,就活活地把女兒縊死,自己也上弔死了。這類事在封建社會並不少見。 封建社會中的父親為什麼這樣殘酷呢?這是因為如果女兒喪失貞節,是奇恥大辱,全家都抬不起頭來;相反,如果女兒恪守貞節,則光宗耀祖。清代學者方苞寫過一篇《康列女傳》,康烈女是個商人的女兒,許配給貧家之子張京,還沒過門張京就死了,康烈女卻以張氏媳自居,上吊自殺殉夫。 張家原來是個破落之家,張京的父親品行又不好,本來人們是看不起他們的,但是由於康烈女這一死,張家馬上身價百倍,在京師出了名。正因為這樣,所以都要以女子做犧牲品。
貞節牌坊
在這種社會風氣下,所謂「烈女」、「節婦」越來越多,什麼「以身殉夫」、「守節終身」的事比比皆是。 據《古令圖書集成》記載,「烈女」、「節婦」唐代只有51人,宋代增至267人,明代競達36000人,而到了清代,僅安徽省休寧縣這一個縣,就有2200多人。當時全國人口不多,加以還有不少女子未被記載,這個數宇是很驚人的。 寡婦守節是十分痛苦的。 寡婦守節,多數當然是思想受了毒害、麻痹後的「自願」,但有很大的迫於環境、迫於形勢、不得已而為之的成分在內。幾十年的寡居,青燈熒熒,孤眠獨宿,個中的矛盾和痛苦,實在是難以想像的,也是外人所難以知曉的。這正如魯迅在《我之節烈觀》中所說:「節烈難么?答道,很難。男子都知道極難,所以要表彰他。」「節烈苦么?答道,很苦。男子都知道很苦,所以要表彰他。」 清人沈起鳳撰寫的《諧鋒》卷九有《節婦死時箴》一則,敘述:荊溪某氏,年十七,適仕族某,半載而寡,遺腹生一子,氏撫孤守節;年八十歲,孫曾林立。臨終召孫曾輩媳婦,環侍床下,曰:「吾有一言,爾等敬聽……爾等作我家婦,盡得偕老白頭,因家門之福;倘不幸青年寡居,自量可守則守之,否則上告尊長,竟行改醮,亦是大方便事」。眾愕然,以為昏髦之亂命。氏笑曰:「爾等以我言為非耶?守寡兩字,唯言之矣;我是此中過來人,請為爾等達往事。……我居寡時,年十八;因生在名門,嫁於宦族,而又一塊肉累腹中,不敢復萌他想;然晨風夜雨,冷壁孤燈,頗難禁受。翁有表甥某,自姑蘇來訪,下榻外館;我於屏後覷其貌美,不覺心動;夜伺翁姑熟睡,欲往奔之。移燈出戶,俯首腎慚。回身復入.而心猿難制,又移燈而出;終以此事可恥,長嘆而回。如是者數次。後決然意去,聞灶下婢喃喃私語,屏氣回房,置燈桌上。倦而假寤,夢入外館,某正讀書燈下,相見各道衷曲;已而攜手入幃,一人趺坐帳中,首蓬面血,拍枕大哭,視之,亡夫也,大喊而醒。時桌上燈熒熒作青碧色,譙樓正交三鼓,兒索乳啼絮被中。始而駭,中而悲,繼而大悔;一種兒女之情,不知銷歸何處。自此洗心滌慮,始為良家節婦。向使灶下不過人聲,帳中絕無惡夢,能保得一身潔白,不貽地下人羞哉?因此知守寡之難,勿勉強而行之也。」 命其子書此,垂為家法。含笑而逝。 《諧鐸》還說,這家人後來宗支蕃衍,代有節婦,間或也有改嫁的女子,但百餘年來,家風都很好,沒有傷風敗俗的事發生。以上這段敘述說明了很多問題,把年輕守節婦女的性心理刻畫得十分深刻。「人非草木,孰能無情」,可是必須嚴加壓抑,這幾十年的守寡實在太痛苦了。許多人自身受了這種痛苦,到「十年媳婦熬成婆」 以後,卻逼迫他人也走自己的老路;而這「荊溪某氏」可貴之處是「己所勿欲,勿施於人」,自身親歷這種痛苦,也不要後繼者也經歷同樣的痛苦了,她那「勿勉強行之」的遺囑既然是受害者經驗之談,也是人類性心理的真實寫照。赤峰貞節牌坊 清咸豐四年(1854年)為表彰貞潔婦楊某而建的碑坊,坐落在內蒙古赤峰市松山區打糧溝門鄉,由正額和側坊組成,通高4米,寬8.4米,砂岩鑿制,保存完整。牌坊正面雕刻「門提沛相」,背面「遙波冰雪」。 明清統治者在許多地方修建表彰婦烈女的貞節牌坊,鼓勵寡婦殉夫或守節。
昭化貞節牌坊
廣元昭化貞節牌坊 位於四川廣元市昭化鎮昭化古城縣衙街,街正中矗立著一座貞節牌坊。貞節牌坊為清道光十九年(1839年)皇帝親自批准為昭化的貞節女子吳梅氏建立的石牌坊,現為復建。高7.8米,寬5.6米,兩面分別雕刻有「孟母三遷」、「岳母刺字」和「湧泉躍鯉」、「唐氏乳姑」等與貞節和孝道相關的圖案,兩邊的門楣上分別刻有「冰清、玉潔」和「竹香、蘭馨」等文字,表示吳梅氏高尚品德的意思,上面的碑文記述了吳梅氏的感人事迹。她在三十二歲時丈夫身患重病,臨終囑咐她再嫁,她堅守貞節,曾用鐵錐刺破自己的頸部抗拒了男人對她的非禮。她恭謹孝順父母,贍養雙親,辛勤撫育兒子成才,活到古稀高齡。當時吏部知道她的事迹後,上奏皇帝誥封建坊,表彰她的品德,教化百姓。[1]
推薦閱讀:
※【講堂】既想做婊子,又想立貞節牌坊
※古代貞節牌坊等
※【原創】無形的牌坊
TAG:貞節牌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