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戀、演戀與婚戀(戀愛分類)[圖]
陪戀、演戀、婚戀(戀愛分類)
小老鄉阿彥要結婚了。3個月前,他還沒有女朋友。阿彥不是閃婚。未婚妻是阿彥以前的戀人,他的高中同學紅。阿彥和紅2002年大學畢業後,談了兩年多的戀愛,結果分手了,因為一個冰激凌。分手後,阿彥和紅沿著各自的軌跡,走了一大圈,都相了許多次親,談了一兩次短暫的戀愛,但都沒有結果。5年後的一次同學聚會,讓兩人又重新走到一起。我見到阿彥時,紅挽著阿彥的胳膊,滿臉的幸福。我知道他們的事,便笑他們。阿彥嘻嘻笑,笑罷說,他感覺,戀愛其實分三種。
阿彥說,其實,那次晚上9點半要吃冰激凌,是紅故意找茬。因為此前,她聽到阿彥的媽媽電話里問,你們什麼時候結婚?接完電話,紅和阿彥的心就和北京的夏夜一樣燥熱煩悶,他們都根本沒想過結婚的事,他們戀愛只是為彼此吸引。所以,當結婚這個詞一出現,兩人便找了冰激凌這麼大的借口,逃避了。這種戀愛其實就像軍事演習一樣,只是一種對愛情的感受和體驗,是「演戀」。阿彥說,這次與兩年前比,他和紅工作沒變,性格沒變,收入也沒變多少,變的,是他們的心理———想成家了。這時,他再遇到紅,重新戀愛,心理準備已經成熟,戀愛的目的也比較明確,就是為了結婚,所以這種戀愛,叫「婚戀」。
而與紅分手後,他相過十幾次親,其中不乏美女。中間,他也曾經談過一次戀愛,但當對方提出結婚時,他還是退縮了。對方雖然做好了結婚的心理準備,但阿彥沒有,所以對方是在「陪戀」,陪阿彥戀愛。現在將心比心,感覺「陪戀」就像在陪一個人慢慢長大一樣,一定很痛苦,所以,我一直對那女孩感到很抱歉。阿彥說得很鄭重。他說,今天,我在網上看到了幾個徵集「陪戀」對象的帖子,我就將自己的經歷寫在後面,最後告訴發帖的樓主,最好不要招「陪戀」,因為往往到最後,「陪戀」都是要傷人的。
婚戀是最高尚的,我只為婚戀談戀愛。
http://www.360doc.com/myfiles.aspx
積木式時鐘
(2011/09/22雨霖轉載/編輯/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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