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實施後 女人當如何應對

2011年08月19日17:49 來源:和訊網

  自2011年8月13日起,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釋正式開始實施。最新司法解釋出台後猶如一石激起千層浪,爭議聲不絕於耳,婚姻與財產、離婚與房子等婚姻理財話題再度成為近期的熱點,對此,東方華爾一位女性國家高級理財規劃師做出了總結:「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釋,老百姓最關心的主要有兩點核心:房子如果是父母出資買的,那麼誰的父母出資,房子歸誰;如果是婚前貸款買的,那麼誰首付,房子產權歸誰。」  國家高級理財規劃師表示,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釋可能會導致部分市民的理財觀念發生變化,婚前房產歸個人的規定將有可能打破許多年前延續至今的「男買房女買車」傳統模式。  現在人結婚,一般來說都是男方買房,女方買車,有的女方還包家用電器與裝修費用,這一模式恐怕將會改變。  「婚姻法新司法解釋出台後,女方可能需要改變策略了。結婚時,女方父母可以不再陪送汽車、家電等,而選擇和男方共同出資購房。我有一個客戶,她出嫁時陪嫁了價值 70萬元的汽車,房子是男方的,而女方的汽車每年都在貶值,男方的房子每年都在增值,萬一離婚的話女方財產實際上是貶值的,這樣下來女方就很虧。」 國家高級理財規劃師建議,「女方父母可以將買車、家電、裝修等費用與男方家長一起為新房支付首付或者一半首付,這樣女兒至少會保證有一半的房產所有權,婚姻出現變動時也不會太被動。」  關於婚前財產,普通人都有誤區,對此國家高級理財規劃師表示:「作為準新娘,只要是你的資產放在銀行里,存款證明上是你的名字,這筆錢就永遠是你的。關於這一點婚姻法新司法解釋是很明確的。那些歸屬不清的才有必要去做婚前財產公證,婚前公證無非是把財產做固化而已。但需要注意的是婚前財產的賬戶要保持連續性,不要把錢取光,不要轉到另一家銀行重新開戶,否則財產認定上可能會出現異議。目前面對年輕夫妻的理財方式多種多樣,如果有想法可以去諮詢理財規劃師,以免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隔閡。」  另一方面,最新司法解釋出台後也給很多辭了工作在家的家庭主婦們帶來了危機感,房子是老公一個人買的,財產也是老公的,如果離婚自己將分不到任何財產。「全職太太」們需要提前採取哪些措施,以防婚姻出現變故影響生活質量呢?  「家庭主婦沒有收入,將精力都奉獻在丈夫和子女身上,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釋出台後,這部分人的理財觀念也應該有所改變,可以側重多為自己購置一些保險。依照法律規定,指定受益人為夫妻一方的保險,其最終產生的利益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國家高級理財規劃師表示,「保險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婚姻發生變故,保險收益將屬於個人所有。全職太太應建立足夠的風險保障,為自己購買足額的重大疾病險、意外傷害險以及壽險,一旦家庭情況發生變化,至少還有風險保障,免得生活水平大幅下滑。」


推薦閱讀:

婚姻原本就是有缺陷的生活
我婚後出軌了,對出軌對象產生了感情,該離婚和出軌對象在一起嗎?
 長有這五顆痣的男人,財運不濟,婚姻不幸,很不好
一生註定婚姻不順,收穫不了幸福的女命生辰八字
我婚姻的見證

TAG:婚姻 | 婚姻法 | 新婚 | 實施 | 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