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風喚雨、降妖除魔!道教法師的權利從何而來?

王靈官聖像

如果說,「出神」是法師施行雷法的前提,「變神」是法師取得神聖身份的必需,那麼「召將」則是對道法權力的充分行使。「召」為召劾集結之意,「將」在清微雷法中主要是指天庭的雷部神將,以及地方上協同做法的各級神靈。《清微道法樞紐》謂「雷神往來,倏如飛電。世俗紛舉,難以久淹。召至疾遣,毋事虛文。」很明顯,清微法師對自身能夠召集神將是確信無疑的。其「召將」既包括召請神將各赴法壇,也包括對相應法術任務的分配及各類部屬的驅遣使役。而能夠調遣神將,本身就意味著對法師神聖身份的認定,也是其宗教角色神聖一面的真正展開。

對於法師能夠召請神將、大顯神通的原理,清微派的高道並未簡單地以信仰為借口避而不談。現存的清微道經,非常注重從哲理與修證相結合的高度,來闡明役使鬼神之奧妙。《道法會元卷一·清微大道秘旨》在繼承前代道家關於宇宙生成的「太易——太初——太始——太素——太極」模式基礎上,提出:「雷霆得天地之中炁。在人身,則虛無一竅收在內。是以至人窮造化之源,握洪濛之柄,命二炁於無象之先,役萬神於已形之後,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這與前述「出神」和「變神」的基本原理一致,強調包括人、鬼、神在內的萬物都是「元炁」所化,只是存在形態有所不同。而「至人」(暗指得道的清微法師)一旦掌握了元炁運行的規律,就可以通過相應的道法手段,來控制鬼神的活動。

馬元帥聖像

在《道法會元卷四·清微宗旨》中,有專門的「召將內訣」:

「師曰:先澄心如鏡,存金光從念起,便覺虛空之炁,升入無形之內。到神室,少駐片刻,才若意到,便見神光自兩規出,散滿虛空,天門金光,下接地戶,雷光上沖,三合為一,身立於中,為造化之主。便呼召雷神,從天下降,自地湧出,皆有大身,上拄天,下拄地,威光赫奕,拱立聽令,隨意役遣。然雖如是,動則有神,何勞存想呼吸出入?元神自靈。不聞雷經云:不自我,不自你,不自神,不自鬼。一念所至,夫復自然。法子猶當深會此理。」

很明顯,內丹功夫仍然是「召將」的根基,元神是其靈驗的根本。而「為造化之主」則是「召將訣」中一個至關重要的概念。也就是說,法師在進行「召將」的過程中,其所變之身乃是與生天生地之「道體」相等同的無量法身。非是肉身濁軀的法師來召將,而是法師的元神道體發起妙用,召喚萬千威猛神將,聽候法令調遣。

岳元帥聖像

據《道法會元卷六》的「玄一碧落大梵五雷秘法」所載,法師施行雷法的「召將」,亦稱「召合法」。其作法為:

「凝神定炁,密念金光咒,存天地之間,悉化光明。次收視規中,靜定良久,一念初動,便運神光,上沖頂門,以天目光望巽方虛書圓像金篆,念後密咒,召諸帥將,存見諸將悉在金光之中。」

這裡召將的手段,是法師將自身所開發的元神之光,通過洞開的天眼虛空劃符,並配合以密咒,如此感應所需召請的雷部將班。因此,「召將」的儀式無論如何演繹,實際也不外是一個「內丹外用」的過程。只不過,這種「內丹外用」更多滲入了道教神靈信仰的元素,從而成為一種「人行神威」的獨特法術現象。《道法會元卷三十六》的「神捷勒馬玄壇大法」,是召請玄壇元帥趙公明一系雷部神將的雷法:

「凝神定息,內外俱忘。以舌柱上齶,念『那微吒欽攝』,就以五字書成符,吹出巽方,成一大金○,內有主帥分明。微妙真空坎,神霄玄通坤,驅雷役電震,走火行風巽,何神不使中,何鬼不從乾,天兵發噉兌,煞炁英雄艮,聞吾急召離,速出巽宮午剔出。急急如正一老祖天師律令。謹召某將速降。」

趙元帥聖像

這個召請過程,清楚地記載了法師內丹功夫的運用,存神之道的發揮,以及手訣術數的配合。可以說,「召將」的行為本身,既折射了清微雷法作為生命操作的基本特質,亦體現了清微派對人神關係的事實認定。玄壇趙元帥本是法師平時信仰叩拜的對象,但在雷法施行的特殊時空狀態下,他反而成為可受法師調遣的對象。當然,這種情勢通常不會長久維持。如「上清飛捷五雷祈禱大法」即認為:「法師依內法召雷神至,隨事宣意後,急遣。切不可輕易,務在至誠。」法師以「至誠」的心性來召感神將下降,他所代表的不是自己,而是道教的「道統」和「天威」。法事結束後,法師的角色回歸世俗,於是要「急遣」神將、「不可輕易」,亦是表現了其對「道統」和「天威」的尊崇。這正是雷法「召將」的內在邏輯。

值得注意的是,「召將」往往與「存思(神)」緊密結合在一起。因為道壇法事中所召之將,有些是由法師自身神炁通過存想所凝結而成的「神」,更多則是由這些「神」所感召而來的外神。這也正是清微雷法最重要內容。《道法會元卷十八》的《清微發遣儀》即有如下記載:「眾諷金光咒,師叩齒上香。飛三台北斗蓋頭,左玉訣或雷局,右劍訣,叉腰。返聽收視,滅念定息。良久,即運神光上朝,出大金○,瞪目望巽方,卻密念召將心咒,精思所差雷神,頂天履地,赫然現前,焚召將符,下令。」從中可見,清微法師通過一系列法術操作,特別是在咒語的配合下,對所召請的雷神法相精誠存思,於是諸雷神即可來壇聽候差遣。《道法會元卷十九》的《玉宸鍊度請符簡儀》謂:「師行凈存神,依法召將告符。杳杳冥冥,天地同生。散則成氣,聚則成形。以神馭炁,以炁召神,聞呼即至,遇召即臨。」這就進一步揭示了法師內煉的「神」「炁」如何能夠感召神將的道理。上述「神捷勒馬玄壇大法」也記載,法師會「焚香謹召:九天雲路神捷勒馬上將玄壇趙元帥,左右垣王高二大神,五方馳烈上將,十二直令大神,西華八威大神,外輔六轄大神,猛烈忠衛二副帥,捷疾糾察符使,興雷直事使者,合部吏兵,聞今召命,火速降臨。(法師)存至分明如對,隨意役遣。」可見,只有法師的存思功夫達到了雷部將帥之相「分明如對」的境地,方可隨意役使雷部諸神。這也是符籙道壇中,神仙畫像及塑像普遍存在的一個重要原因。

溫元帥聖像

在清微雷法「召將」的過程中,法師神聖權力最典型的外在體現,莫過於各種各樣的「召將符」,以及配合誦持的「召將咒」。從這些符咒中,還可以進一步探究,清微法師的權力能夠調遣何種配置的神將班子。

比如,《道法會元卷九》的「清微梵炁雷法」中有「召將符」,「召將符」的使用,並非是書於紙上,而是「念咒畢,以舌書此符於上齶,吹出巽方。存所召諸將速出巽宮,念頭動處,倏忽便在面前。」類似的「召將符」,在《道法會元卷十三》中亦有。

該經認為:「隨用愛將,不拘此符,可於各法中取用,於理不舛。」[2]這裡的「隨用愛將」與趙宜真所謂武當清微派宗師張守清「止以愛將神烈一階授」兩相對照,可知清微法師所召請的雷部神將,並非是隨機選擇。相反,很多雷法高道都有自己較為固定差遣的雷神或雷神組合,稱之為「愛將」,以示親密。當然,「愛將」一詞也只能是法師在獲得相應的仙官品秩,或變身為具有特定身份的神明後,方能使用的。當然,在清微雷法的施行中,法師召請神將更多的還是召請某個「神將團體」。因為法事的執行,往往需要神將們分工協作,各司其職。下面來看《道法會元卷三十三·上清龍天通明鍊度玄科》中,一個召請神將團體的典型例子:

「恭奉道旨,謹召上清神烈陰陽苟畢二雷君,玉清左右衛主水火王趙二將軍,流金火鈴威雷大將劉天君,龍天飛元攝魂徐符使,神虎何喬二元帥,三部使者,七真玉女,天醫諸大功曹從官符吏,所佩法籙中雷霆岳酆諸司將吏,當境城隍里域社令祀典土地正神,壇靖真官,贊化威靈,當願不違弘誓齊集行壇,列職分司,濟幽拔滯,勉宣神化,茂建殊勛。一如元降,疾速奉行。」

三十六天將聖像

這裡所召請的一套神將班子,品秩參差有別,職能互為補充,恰好構成了一個較為標準的雷法執行團體。尤其苟、畢二神君,更是清微雷法高道常為召請的「愛將」。如在該鍊度法行儀中,又特別召請苟、畢二神君的這個神將團體來協助鍊度:「疾速承符受命,運陰布陽,請降日月真精,建立水火池沼,伺候攝煉,濟度幽冥。」而鍊度往往需要經歷一番較為複雜的法術程序,需要諸多的神將遵循其既定的神職來履行職責。

可見,法師能夠召請神將集團,這本身即意味著其對於道教天庭的神仙官僚體制,具有相當深度的參與。他們本身也多是清微一系的「仙官仙吏」,而「變神」特別是「召將」的行為,更加放大了他們的「神職」權力。清微法師很在乎他們作為天庭「臣子」的身份。我們來看《道法會元卷十三》中的「遣將符」。

在這裡,法師所具有的「臣子」身份,明顯是相對於三清、四御等道教天界的統治尊神而言。而「策役」雷部神將的權力,則是承襲所謂的「誥」,即天界尊神意旨而來。只有在「承誥」的神聖環境和身份下,法師才能對本來是崇奉對象的天界雷神進行「召合」。《道法會元卷十一·清微天寶玄經上》中的「都督神符」,後附清微祖師之解釋:「神可呼,將可召,炁可會,道可明。役使萬靈,強名而曰都督。」[1]所謂「都督」,本為中國古代官制中軍事長官的官名。清微雷法用其來指稱法師召役神將的權力,是非常貼切的。原因即在於,法師的權力(從自身的內修成果到天庭的神聖賦予),均在都統號令諸神的活動中集中展現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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