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韌:加拿大種族觀念嬗變

  ——20世紀80年代以來的教訓與借鑒

  【內容提要】本文回顧了20世紀80年代以來加拿大各種類型種族主義的發展和變遷,描述了在此期間種族主義所呈現出的多樣性趨勢,突出強調了種族主義產生的根源不僅來源於政府政策和教育系統,在很大程度上也源於移民者群體自身。本文運用全方位視角,採用歷時結合共時研究的方法,在細緻分析訪談資料的基礎上,對加拿大現有的種族主義模式和思想根源進行了深入挖掘和探討。其中,特別注意到了文化和宗教對不同種族中所產生的種族主義的影響。同時,本文通過對加拿大處理移民問題的經驗的總結,對中國可能會應對的移民和在華外國人問題進行了思考。

  【關鍵詞】加拿大 族群關係 關係轉型 種族主義

  從歷史上看,加拿大是個具有移民傳統的國家,但一直是以歐裔,尤其是來自中歐和西歐的移民為主,其文化也是歐洲中心主義文化為絕對主流。①然而,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世界各地移民而來的人口急劇增加,越來越多的異文化因素隨之進入加拿大。也就是說,他們的到來也帶來了通過自身文化和意識形態熏陶而存在的觀念。同時,這些新移民在當地和國家事務中開始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於是,也讓人們越來越關注以前從未意識到的新型的種族關係。直到現在,當加拿大人談到種族歧視、社會及個人偏見、刻板印象時,一般是指主流社會群體②。少數族裔,尤其是「顯性」少數族裔③,總是認為他們是由主流人群所制定的不公平的待遇而成為了傳統種族歧視的受害者。這裡就發生了一個問題,是否加拿大的少數族裔只是種族主義的受害者而對其他族裔,包括主流人群沒有偏見、刻板印象及種族歧視呢?

  本文的目的是探討除我們一般所接受的加拿大社會的種族歧視之外,還包括逆向種族歧視、種族內歧視和種族間歧視等三種種族觀念。這三者是主要產生於少數族裔中的種族觀。本文將基於文化、權力和意識形態的不同觀點,嘗試分析這些種族觀念及與其相關的社會現象。本文的主旨不是把加拿大的少數族群標籤化,以此認為他們都是種族主義者,而是通過整體性檢討加拿大的社會現實,嘗試去發現可以避免和解決這些問題的可能性,從而可以更加全面而深入的理解和分析這一問題。

  一、1980年以前的少數族裔

  由加拿大政府歷年針對少數族裔的政策,可以看出政府對於少數族裔,尤其是顯性少數族裔的態度變化經歷了幾個階段。彼得·李以在加華裔的經歷得出排斥(Exclusion)和融入(Emergence)兩個階段④。但是筆者認為應從政府的態度轉變、華人的奮鬥和國家的立法來細緻劃分:二戰之前的歧視態度;二戰時期到上世紀80年代初期的正名時期;80年代至今的法律平等時期。

  在羅斯所著的《精神之舞》中,開篇提及當卑詩省西北部的印第安人於1887年1月要求取得他們祖居地的合法使用權時,當時的省長威廉·史密茨說道:「當白人第一次與你們接觸時,你們比原野上的野獸好不了多少。」⑤同時,在負責印第安保留地事務的機構即土地與工作委員會的工作人員中,也普遍存在著這種歧視性的工作態度。譬如,約瑟夫·卓渠在1872年說道:「我們在卑詩省所面對的問題無非是如何應對3萬名野蠻人而已。」⑥

  在立法上,白人政府通過了帶有歧視性的《印第安法案》⑦和《排華法案》⑧,以應對日益頻繁的族群矛盾和衝突,於是形成了對少數族裔的制度性歧視(Institutional Racism),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前。例如,在《在加拿大的中國人》一書中,彼得·李指出,為了限制中國人入境加拿大的人數,加拿大政府立法要求中國人繳納高昂的人頭稅,此稅種直到1943年才宣告廢除。⑨1886~1943年,加拿大國庫中的中國人人頭稅收總額超過了2300萬加元。此外,《印第安法案》中,相關法令強制印第安人入教會,講英語,必須留在保留地,否則人身安全無法保障。更慘無人道的是,大量的印第安兒童被政府從父母身邊強行奪走,送入教會的寄宿學校,遭受到了精神虐待和肉體體罰。因為在教會學校,這些兒童不能講本族語言,也不能夠進行本部族任何形式的儀式活動,否則將受到嚴厲的體罰,所以造成了整整一代印第安人的文化斷層,這些印第安人被稱為「迷失的一代」(the Lost Generation)。直至現在,還有許多迷失的一代生活在加拿大各個角落裡,仍然飽受寄宿學校所帶來的精神和肉體上的折磨。

  從19世紀末到1996年,大約有15萬原住民的子女,入住加拿大130所寄宿學校就讀。1996年最後一所寄宿學校才關閉。寄宿學校的目的是,「開化」原住民兒童,教他們英文或法文,將其轉換為基督教徒,結束其傳統生活方式。在這些學校里,印第安、梅蒂斯和伊努伊特等民族的大量兒童受到包括性虐待在內的各種身心傷害。公開進行文化同化的寄宿學校制度,標誌著加拿大歷史上最大的文化悲劇之一。⑩

  此種情況在二戰之後有所改善,其根本原因是由於全世界人民都目睹了德國、義大利的納粹政權和日本的軍國主義給世界人民所帶來的創痛,而他們關於種族的解釋是完全基於種族科學(Race Science),並將其作為實踐種族滅絕政治的指南。

  根據斯蒂夫·芬頓的整理,種族差異具有四個主要特徵:第一,它可能根據體質的和可視的差異,將全人類劃分為數量不多的幾個種族;第二,被如此界定出的每個種族,不僅共有外觀類型,而且還共有氣質、能力和道德等品質;第三,存在著某種可以成為「種族遺傳」(Race Inheritance)的事物,從而使種族的體質和道德方面的品質通過種族血統的傳承而得以保持;第四,世界上的種族是按照等級次序排列的,相對於其他種族來說,白人、高加索人或這些人種的分支(日耳曼人、盎格魯—撒克遜人)都是佔優勢的。11

  也就是說,全世界人民和各國政府在反納粹反軍國主義的鬥爭中意識到,種族歧視的極端化會給世界帶來什麼,所以各國政府也開始重新評估國內少數族裔政策的得失利弊,因此在加拿大具有反東方情緒的排華法案和戰時日本僑民集中營12被中止了。

  同時北美的嬉皮士運動也將自由、博愛這兩種觀念深植到普通民眾的意識中去,從而也有了一種主觀上的「政治正確性」(Politically Correct)。也就是說,不管人們私下或者在人背後的言談思想其真實性如何,但是一旦涉及到種族族群問題的時候,都是以自由平等的普世價值作為衡量的標杆。在憲法上和主流民眾意識中,自由平等人權是他們衡量少數族裔政策善惡利弊的標準,這從20世紀80年代的《人權與自由憲章》13和《人權法案》14中可以窺豹之一斑。

  之後種族主義由地上轉為地下,由合法變為非法,由制度性變為個人性,由公開的轉向了秘密的,但是在整個北美都還有一定的市場。在康儂的《隱形的帝國——加拿大的種族主義》15和金士拉的《仇恨之網——加拿大的極右網路之內》16中提到,有很多種族主義者被組織起來「為白人的權力而抗爭」,他們或公開或秘密結社,並且發起不同形式的社會運動去「為白人說話」,從而告知世人真相。同時他們也尋求合法的政治地位,以進一步展開他們在民眾中關於「白人權力」的抗爭。康儂還提到加拿大情報局也參與了這些極右組織的活動,也就是說,他們在財政上和人力上是受到了加拿大聯邦政府的支持和鼓勵。其實這是加拿大政壇中左派與右派政治博弈的一顆棋子,雖然這些「白人團體」是以為民喉舌和憲法改革的左派面目出現的,究其根源,他們其實還是白人至上主義團體,是極右的。

  二、種族關係轉型後的狀況

  上世紀80年代後,加拿大的法律給予了少數族裔與主流人群完全平等的地位,1988年通過了《多元文化法案》17。再者加國地大物博、人口稀少,政府大力宣傳和鼓勵外國人移民到加拿大定居,由此掀起了一波波的移民浪潮。以華人為例,在80年代末、90年代中期和2000年至今有三段移民高潮期。80年代末,由於中英簽署了聯合聲明將香港回歸的時間確定,許多港人,尤其是中產階級心存忌憚,開始大規模往加拿大移民。在1996年後,由於台海導彈危機,許多台灣地區的富人和技術人員也開始大量移民至加拿大。2000年後,加拿大放鬆了對中國大陸的學生簽證並且允許他們畢業後在加拿大工作2~3年,所以許多學生選擇留在加拿大創業和定居。同時,政府也加大了對南亞和南美國家技術工人的吸納。所以,在加拿大的少數族裔的人口數字是逐年遞增的。

  表1是加拿大人口統計局發布的2006年全加拿大人口統計圖表。由表可知僅僅從1991~2006年的15年間移民人口就有近620萬人。要注意的是,他們之中有許多人在加拿大已經生兒育女。外加在1991年前移民到加拿大的人口,少數族裔應該是遠遠大於620萬這一數字。其中西歐裔、中歐裔及北歐裔的移民人口從上世紀70年代以來是呈顯著下降趨勢。以致在科索沃戰爭時,加拿大政府還安排專機將大量東歐高加索人接至加拿大的難民安置點。他們中的大部分人取得了加拿大國籍。這也是加拿大政府為了維持種族的均勢的一種舉措。究其良苦用心,可能是與顯性少數族裔人口的劇增不無關係。

  圖1是加拿大人口統計局根據2006、2001和1996年各省人口統計繪製的新移民的分布比例。在其13個省和地區中,安大略省、卑詩省、亞伯塔省、緬尼托巴省、魁北克省和育空地區的新移民較多(均超過10%),尤其是安大略省和卑詩省。這兩個省在2006年的統計中,新移民的移入率均逼近30%。 據筆者在卑詩省生活10年的觀察,這兩個省的新移民大部分來自東亞和南亞。從1996年至今,漢語圈和南亞移入人口呈交替最高趨勢;同時,東南亞人口也大量移入。

  由於加拿大族群分布的格局從地理上看是兩頭重中間輕,即新移民18人口大量聚集在加拿大的東西商業傳統濃重的兩岸,而中部的幾個農業大省則密度比較低,北部的苦寒之地就更無遑論之了。這意味著異文化會對其聚居地已佔主導地位的歐美文化形成較大的衝擊。

  以筆者居住的大溫哥華地區為例,除商業區外,東西南北已經根據族裔的聚居特點基本形成了不同的文化圈。總體上講,溫哥華市的西區及大溫哥華的西部和北部是白人的上流精英和少數族裔的富人居住區;東區是底層白人居住區,也是北美有名的紅燈區之一;東北部是中國大陸華人和台灣人的聚居區;東南部的兩個衛星城是印度裔的聚居區;南部是香港人的聚居區,也就是被稱為新唐人街的列治文市。同時,大溫哥華地區南部也是美國人北上加拿大旅遊的必經之地,跨國人口的流動非常頻繁。不同的文化在這個城市交匯、碰撞、合流。在下文中,筆者將討論在這種新的種族格局下產生的新型的種族主義,以及加拿大人與之應對的經驗。

  三、傳統種族主義

  在開始進入主題之前,要對「種族主義」進行界定。有學者認為,「種族主義」是體質和文化特質的合體,其在不同族群間的差異有被無限擴大的趨勢。因而,各種族群被認為是從體質上和文化傳承上都極異於他者的。19此外,人類學家注重研究種族狂熱情緒的產生、種族界限的設定及不同種族之相同地域觀的組成。20換言之,種族主義作為一個社會科學的話題,應該從包括文化、宗教、歷史、政治的多維視角考察,運用雙向的方法進行分析(主流族裔之於少數族裔,少數族裔之於主流族裔;群體之於個人,個人之於群體)。這不僅僅是一個生物學話題,也是一個跨學科的研究領域。所以,使用整體論的視角對此進行分析和思考是必需的。

  根據韋氏字典(Webster』s Dictionary),種族主義「是代表某一特定族群具有先天的優勢;據此對其他族群採取的一種敵視態度」。這個解釋直接將這一概念聯繫到了「某一共同祖先的後裔、人種、種屬,就像馬一樣」。21這恰恰是加拿大人對種族歧視的普遍理解。原因很簡單,因為它是通過字典這一工具書傳播的「大眾化」概念。也就是說,種族主義這種錯誤的行為和意識,僅僅只是依靠生物學對「種族」的解釋。但是從未提及對他人文化、生活習慣,甚至思想方式都沒有納入到種族歧視的概念範圍之中。

  上述性質的種族主義,筆者稱之為「舊式種族主義」, 即純粹以進化論為依據的人種論。它無法解釋20世紀80年代以後在加拿大族群關係轉型過程中出現的種種新種族主義現象。筆者稱之為「新式種族主義」22。宗力教授認為「在一個多元文化的社會中,存在著許多自我衝突的社會價值觀。它們就是新型種族主義的意識形態基礎。人們普遍接受了種族平等和民主主義作為一個民主社會的核心價值。另一方面,文化的優越主義仍潛伏在社會之中,並體現在對於新移民(中國人)的態度上。」23但是,作為人們普遍接受的種族主義觀——即韋氏字典所呈現的概念,是具有誤導性的,甚至是混淆概念的。由此,關注種族和族群的緊張關係比傳統種族主義的概念更具有合理性,因為它包容了新舊兩種存在於加拿大社會的種族主義。其中包括逆向種族主義、族內種族主義和族間種族主義。

  四、逆向種族主義

  至今仍有許多學者認為,根據社會權力理論的分析,在加拿大社會中並不存在逆向種族主義。因為少數族裔並不佔據社會的主要資源,從而並無能力主導社會的意識形態潮流。也就是說,逆向種族主義是不存在的。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學者是卡爾·詹姆斯。根據他的宏觀社會學觀點,種族主義的本質是根據不同族群間的權力分配而造成的。所以在一個由上至下的社會中,逆向種族主義不存在。因為少數族群是根本不掌握主要的社會權力的。因此,他的結論是在加拿大只有一種種族主義,即多數族裔對少數族裔的種族主義。

  筆者認為,當我們在討論種族主義的時候,社會權力分配不應只作為單一的指標。就像前面提及的逆向種族主義是一個多維的話題。當我們探討在個人之間的種族主義的時候,很可能會發現逆向種族主義。也就是說,調查者有必要從宏觀視角探討這一問題,但更應該關注微觀的社會層面。一般來說,有兩種不同的逆向種族主義。一種是通過操縱法律所達到一些個人目的;另一種則完全通過文化指標作為衡量標準的借口。在某些情況下,少數族裔成員可以通過種族主義者一詞去恐嚇加拿大白人,以達到環境性的優越感。他們會將某一事件轉變成一個帶有種族主義性質的環境,以達到個人滿足。因為,對於加拿大白人來說,種族主義者是一個非常具有傷害性的標籤。這一現象是完全根據自我的錯誤假設而推導出的「有色少數族裔」。也就是說,在這一環境內,少數族裔通過自身特有的體質表徵來實現一種權力上的優越感。因而,這也是一種種族主義。他們通過將他人置於一種恐懼的、甚至是法律中的劣勢處境之中,以達到其個人目的。

  在詹姆斯的著作中,他提及了一個案例24。他有一個合作者,名叫卡美爾,白人,是一個體育中心的管理員。他就曾經體驗過白人和黑人對於他傳達管理條例時表現出的截然不同的態度。白人一般都會無條件服從他的安排。但黑人對於他的「管理地位」是表現出敵意的。筆者也曾經有過類似的經驗。筆者有一個朋友是來自香港的新移民。

 曾經有一次,筆者與這個朋友一起在學校的籃球場穿著皮鞋打籃球,球場的管理員立即告知我們必須要穿球鞋打籃球,否則會遭到罰款。因為球場的木地板是非常脆弱且昂貴的。但這個朋友拒絕離開,以致管理員要做出罰款行為。當他向我的朋友索要學生證的時候,我的朋友將學生證甩到那位白人管理員的臉上,並且用英語高聲咒罵道:「我以後再也不會到這裡來打籃球了。這是我的學生卡,拿著吧!你現在高興了嗎?!你這個該死的種族主義者!」而管理員的反應則是愕然不知所措,最後沒有罰款。

  類似的事件每天都在大溫哥華地區上演著,尤其在酒吧里。由於酒精的刺激和環境的縱容,已經有幾例槍擊事件被報道過。一般情況下,這種將法律作為操縱工具的逆向種族主義是通過年輕的新移民的行為體現出來的。同時,加拿大的第一民族25和非洲裔的加拿大人也有類似的行為。他們在教育系統中了解到他們的祖先曾經經受過何種程度的壓迫,同時作為一個受過教育的知識分子,他們會非常聰明地利用法律力量為他們的錯誤行為開脫。其基本現象是通過某種自虐方式26以達到道德和法律上的優越地位,為其行為開脫。

  另外一種逆向種族主義並不是在加拿大原生的,而是通過新移民從海外輸入加拿大的。此類種族主義一般是為年齡較大的或傳統人群所持有。以中國人為例,據筆者所知,傳統文化的傲慢加上19世紀西方列強對中國所造成的傷害使得在加拿大的中老年新移民對於加拿大白人更容易有偏見。譬如,當來自中國的中老年女性談及白種男性體質時,最多的是將焦點投於他們濃密的體毛,從而導出他們尚未進化完全的結論。當然,更多的中國人認為白人是不可信任的。例如,「鬼子」一詞是根據他們將白人的體質特徵與傳說中的惡靈聯繫在一起而產生的一個蔑視性用語。並且,「白色垃圾」27也是少數族裔對依賴救濟的白人低收入家庭和個人的侮辱性稱呼,因為他們對自身經濟收入的穩定和社會地位的提高感到驕傲。所以,在一個具歧視傳統的社會中新移民會很快開始應激性的反射。

  當筆者在英屬哥倫比亞省的喬治王子鎮調查時,有位近五十歲的中國餐廳老闆提供了以下訪談資料。「我們無法信任他們(白人)。你知道他們對我們幹了些什麼(指列強對中國的侵略和對早期在加華人的歧視——筆者注)。美國人和加拿大人都是『鬼佬』28,他們沒有區別。他們讓我們來這裡是因為我們勤於工作和我們的錢財。他們可以隨時改變法律來搞我們。」當筆者提到他對白人女孩的印象時,他說「她們很開放。事實上,她們很喜歡放電。」事實上,他自己也是加拿大人,因為他已取得了加拿大國籍。而且他的餐廳是當地最廉價的中式自助餐廳,顧客來源主要是低收入人群。所以,在他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認識的誤差就產生了。

  後者其實是一種逆向種族性別歧視。它的來源不外乎兩個方面,最主要的來源是基於主流族群的信息傳導。曾經有位白人計程車司機在旅途上窮極無聊地問筆者「你知道黑森林指的是什麼嗎?」當筆者表示對此問題無知時,他說,「是義大利女人的陰部。」這是在恥笑義大利人的體毛濃密。不僅如此,少數族裔對白人女性的偏見與加拿大蓬勃的色情服務業也不無關係。許多少數族裔認為白人女性是具有色情狂特質的蕩婦。這完全是由當地的色情電影院和影像店所造成的理解偏差。

  在歐美的通俗文化中,一個人的體毛多寡具有對個人人格的象徵性作用。也就是說,多體毛意味著體臭及細菌(個人衛生)、高雄性荷爾蒙(魯莽和性慾極高)和野蠻(文化的落後)。體毛多傳達的基本上是負面的個人印象——臟、蠻、淫穢。雖然這一現象不是發生在戰爭的語境之中29,但是其目的也是要通過對於某族裔的女性身體的否定,從而對此族群的整體起到污名化的作用。所以,攻擊和污衊他人的民族認同和文化認同不一定要通過直接對女性身體的姦汙而發生作用。對女性的污名化也是達到傷害他人「民族感情」的方式之一。

  另一方面,來源地的宗教和文化也是「傳播性種族主義」的重要原因。例如在印度教中的種姓制度就禁止外婚。也就是說,在加拿大即使兩個處於不同文化圈中的人相愛了,也會有被棒打鴛鴦的可能。另外,根據伊斯蘭保守派的理解,大學生里許多女學生應被作為蕩婦石刑處死。因為她們中的許多人穿著性感個性。同時,這些保守者認為他們是具有民族優越性的,其原因就是《可蘭經》乃「上帝之語的再述而且是其對於人類的最後神諭。」30可是,由於族群間越來越密切的互動,宗教的影響會越來越低,目前這種觀念一般僅限於年長者和宗教極端者。

  據此,可以說少數族群因逆向種族主義造成的種族—族群緊張關係是以體質和文化為參照物。然而,此種種族主義產生的動機和條件是因族群和環境而異的。可以確定的一點是它的產生是與歷史、文化和個人三者密不可分的。打個比喻,好像打球一樣。球是一個已存在的對於某些人群的意見,而擊球的外力是主流社會的所謂「公眾意見」。在一個現代民主社會中,逆向種族主義和種族主義是相關聯的。自上而下的歧視越多,自下而上的反彈越大。換言之,此二者就是一種連體雙生的關係。

  五、族內種族主義

  奧利維爾·羅伊在《排他的文化共同體》一文中提到:

  第一代移民經常表現出原生的「族裔文化」(語言、習慣、宗教、家庭模式、飲食和音樂等)……在第二代具有排他性。語言、服飾和婚姻形式遲早都會發生變化。烏爾都語變成了英語,阿爾及利亞的阿拉伯語變成了法語。吃粗麥粉變成了喜歡麥當勞……行使權威的形式也發生了變化。31

  族內種族主義究其本質就是文化同化和反同化兩種社會力量的較量。然而,此種現象竟然是由許多的種族主義辭彙和現象表示出來的,這一點十分值得探討。族內種族主義是由一套根據某一族群內的分裂而產生的系列性偏見而出現的,是一種族群內緊張關係。其出現的原因就是傳統的保存和西化之間的矛盾所造成的世代間溝通障礙而衍生出的不容忍性。筆者對於族內種族主義的理解是建立在對少數族裔第一手訪談數據上的。

  在「想變白」32人群中有兩種思維。第一種思維是被盎格魯—法蘭克語系文化所影響的主流文化思維。這是加拿大社會中少數族裔個人的主要取向。其中影響他們的因素包括大眾媒體、政府政策、教育系統和他們的社交圈子。總而言之,對於在加拿大出生的少數族裔來說,他們的文化基礎就是傲慢的歐洲中心文化。大部分的非本土少數族裔學生在學校中都聽說過這樣的評論:「這裡是加拿大,我們說英語。這裡是加拿大,我們不做這樣或那樣的事情。」

  第二種思維是被這些年輕人的家長們所鼓勵的。就拿一些中國移民的家庭來說,有一個可以說流利英語的孩子,在中國人看來,這是一個社會地位的標誌。因為他們的孩子可以受到良好的外語教育。自然的,能說流利英語的孩子就為他們的家庭帶來了榮譽。結果,中國的新移民父母,尤其是較早由廣東地區移民而來的家庭,會鼓勵他們的孩子學習英語更甚於他們的母語——中文。他們還時常在子女的面前提到中國有多麼的落後。漸漸的,這些年輕的少數族裔們就開始認為他們已經是真正的加拿大人了,因為他們的行為和思想都被加拿大化了。一般來說,這個過程在華人圈子裡被稱作「洗白」33。這就意味著,他們並沒有很強的傳統文化特徵。同時,他們也有蔑視其「祖先文化」的傾向。因為他們具有作為一個真正的加拿大人的優越感。所以,一般來講新移民在加拿大的後代會稱自己做第一代加拿大人34。而因其父母並非出生在加拿大,即使是加拿大公民也不會被視為是加拿大人,至少不會是文化意義上的加拿大人。

  黃簡娜是一個出生在加拿大的華裔。她在訪談中對筆者說,「我的弟弟(也是加拿大出生的華裔——筆者注)經常嘲笑我父母的英語。他稱之為『清佬英語』35。」在「清佬英語」一詞中,隱藏的信息是「我的出身太好,作為中國人不合適。而我的父母又太落後,作為加拿大人不合適。」他們對來到加拿大的中國新移民採取了一種看不起的態度,而稱他們為「豬仔」36。後來,將此蔑稱放大為全部的對加拿大特有的文化環境水土不服的新移民。需要指出的是,此現象並非只存在於加拿大華裔中。在其他族裔的移民家庭中也有比較強烈的類似性。

  這種意識形態,也應被理解為一種具有種族主義取向的思維模式。娜汀,一位加拿大出生的大洋洲裔女孩,她曾說:「我從不會跟任何一個有少數族裔背景的男子約會,除了加拿大白人。我稱之為『取向』。但事實上,我也知道這是種族主義。」37

  另一方面,傳統人群中許多人不能容忍這些「想變白」的思維模式。因為,他們認為這些加拿大出生的孩子沒有「文化」。由於「加拿大文化」仍然是一個在被廣泛討論的概念。我們不知道在這樣一個歷史如此短暫、民族成分如此複雜的國家內有什麼「文化」是具有代表性的。有人甚至說加拿大這個國家沒有所謂的「加拿大文化」。此外,傳統人群對於他們本身的文化是非常驕傲的,因為他們全部都比所謂的「加拿大文化」歷史悠久、形式多樣。結果,他們並沒有注意理解和學習加拿大特有的豐富文化資源。

  由於看不起加拿大文化,傳統人群對加拿大出生的少數族裔的無知態度感到非常憤怒。他們也對這些「文明人」採取了不友善的態度。創造了一些名詞來嘲笑他們的「文化缺乏」。比如說「香蕉」、「竹笙」、「唐番」等。38此外,有許多的亞裔加拿大人受到了北美通俗文化中的非洲裔黑幫文化的影響,也喜歡聽他們的饒舌歌曲、嘻哈音樂,甚至也作為他們的文化和行為指標。於是,有了一個「中式黑鬼」39的詞來形容他們。

  總之,這種互相攻擊的「綽號現象」恰恰是種族主義和逆向種族主義在微觀社會語境中的一個反映。事實上,它並不存在任何的種族參照物作為指標。但是,它是歐洲中心主義的文化優越感和少數族裔自身文化傲慢之間衝突的一個縮影。並且,這種現象在加拿大社會的存在是廣泛和公開的。因為大眾所認知的種族主義概念似乎與此無關。它並不僅僅存在於華裔族群中,也存在於其他族裔中。

  另外一種族內緊張關係是由於宗教傳播到了一個新的社會和文化環境中後,發生變異、分離而產生的矛盾。最經典的例子就是北美錫克教的宗教改革運動。在這場運動中,年輕的錫克教徒提出,由於加拿大的氣候寒冷,為了照顧老人和小孩,不適宜盲從傳統坐在溫哥華的羅斯街大寺(Ross Street Temple)的地板上分享食物。傳統持有者卻認為,坐在地板上分享食物是他們的精神導師為了體現「眾生平等」所制定的教規。因為坐具的不同反映了社會地位的分野。所以,不能夠因為加拿大的特殊環境而改變傳統的定製。為此,改革派與傳統派產生了劇烈的衝突,對北美的政治和經濟都產生了巨大的影響。甚至有數人在衝突中受傷和喪生。

  從這一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出,族內緊張關係也需通過政府行為來調和宗教的敏感問題,但是加拿大政府的美洲中心主義的法制論是恰恰起到了激化矛盾的作用。有些媒體甚至套用了歐洲人的思維模式,用自由主義和保守主義為此衝突的雙方貼上了標籤。由此產生了兩個可能性,其一是大大增強了族群內的矛盾;其二也大大增強了加拿大的少數族裔對多數族裔的逆向種族歧視。同時,這樣的緊張關係可以被一些人利用為借口去迫害或傷害這些族群。

  六、跨族裔種族主義

  2003年7月,在加拿大的英屬不列顛省發生了一宗震驚全國的倫理悲劇。一位錫克教父親在殘忍地向自己的親生女兒連刺11刀以後,把女兒殺死。而他的殺人動機「只是因為他的女兒想為自己的人生做出選擇,從而與保守的父親發生了衝突。」所謂的「自己的選擇」就是這個女孩愛上了一位白人男子,並且與其在外同居。她的行為超越了種族的、社會的和宗教的族群認同。筆者之所以不把這一案例作為逆向種族主義放在文章的前一個部分進行討論,是因為這個父親並不是因為女兒的未婚夫是白人而殘殺女兒,而是他的偏見是指向所有除錫克教以外的族群。這樣的案例不僅僅發生在加拿大的西部省份,並且在中部,甚至美國都時有所聞。在筆者對黃簡娜的訪談中,她指出「在我老家愛爾伯的所有年輕黑社會成員的活動完全是按照種族區分,並沒有其他的指標。印第安人有印第安人的幫派,亞洲人有亞洲人的幫派,白人有白人至上主義幫派。而他們經常相互廝殺。」

  此外,在加拿大的族裔中,巴基斯坦人與印度人、中國人與日本人、韓國人與日本人等,都存在著深深的敵視。而這些敵視都是根據過去的歷史和宗教戰爭而來,並通過移民行為將他們在原生地的仇恨帶到加拿大。這種根深蒂固的仇恨,僅僅通過一個憲章的多元文化政策,是無法輕易解決的。因為,這些仇恨並不是僅僅通過一些無知而空泛的口號就可以安撫下來的。

  七、教訓與借鑒

  綜上,種族—族群之間的緊張關係,根據加拿大的經驗,可以這麼認為:它不僅僅是一個宏觀社會問題,而且是一個微觀的社會問題。它不僅僅是一個制度造成的問題,也是一個種族人口結構的問題。根據加拿大統計局2001年公布的消息,加拿大的少數族裔人口自1980年以來穩步上升,至今,少數族裔人口已基本與主流族裔人口持平。所以,種族—族群間的矛盾當然不再是一個所謂的「微觀矛盾」。

  要解決這些問題,加拿大政府需要各方面的努力,共同進行社會的改造。同時,當我們在分析社會問題的時候,不應僅僅只從一個觀點出發,而應當運用多視角的方法論,這樣做將更具有效性。另外,筆者作為一個具有顯著特徵的少數族裔,本文的寫作初衷正是將加拿大種族主義現實的另外一面呈現於世。如果說少數族裔中不存在種族主義其實是荒天下之大謬。在筆者所採集的所有族群樣本中,都呈現出不同程度、不同範圍、不同原因的種族主義。但它並不決定所有的少數族裔的本質是具有種族傾向的。事實上,加拿大的少數族裔相比於主流人群的確是正處在一個比較無助的地位,而更容易成為種族主義的受害者。所以他們應該運用反種族主義的法律和意識形態武器去保護他們自己。

  如果人們提出這樣一個問題:誰應該為現在的加拿大的種族和族群關係惡化負責?筆者認為,這個問題的答案應該是政府、主流社會、教育系統,當然還有少數族裔自身。就像瓊·桑·路易斯教授在參加一個加拿大廣播電視台關於種族關係的辯論中所提到的那樣,「誰是加拿大人?我們的政府和教育系統過分的強調我們之間的異同。我們所知道的多元文化主義反倒成為了人們穿不同的衣服、唱不同的歌曲和吃不同口味的食物的符號。但是,我們從沒有被教育應該如何處理我們之間的異同。當我們坐在那些不同文化背景的餐廳中的時候,我們並沒有考慮到為什麼那些人們要吃這種食物。他們是怎樣定位他們的食物。」40

這是最具有代表性的關於加拿大多元文化主義的批評。很明顯,從宏觀層面來看,主流社會應當學習如何理解他人的文化,首先應該從教育的改革做起。一個指定的政府部門需要被建立起來,以應對每日的少數族裔事務,當中應包括有宗教事務、社會事務和文化事務。在微觀的層面上,少數族裔應當同政府合作,尋求一個在憲法規定的多元文化主義前提下的和諧社會。換言之,為了爭取這一層面的勝利,公眾的聽證會制度需要被建立起來,以更有效地從主流人群和少數民族中攝取信息。

  從圖2可知,即使2009年上半年來華外國人的數量比2008年同期略有下降,總體上人數仍然十分可觀。其前十位中來自發達國家如韓國、日本、美國和新加坡的人數超過了400萬,與來自發展中國家的人數基本持平。來自廣東省出入境管理部門的統計數據顯示,2009年上半年,經廣東出入境的外國人已經達到615萬人次,佔全國的30.4%;在粵臨住和常住的外國人分別達到114.7萬人次和57793人,來自181個國家的3.71萬外籍人士在廣東就業並納入勞動部門管理。41並且在華外國人的分布也呈地緣上的特點:廣州已成為奈及利亞等非洲國家公民的最大聚集地42。北京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提供的最新統計數據顯示,2009年第三季度北京口岸出入境人數總計380萬人次,較第二季度同比增15.2%。韓國旅客出入北京位居外國人之首。43所以,他們在華的就業、創業、犯罪和流動也應作為一種新的社會和文化現象為人類學者所關注。

  在《多元文化中社會民族身份的界定》一文中,比庫·派瑞克提出了一個看法和一個解決多元文化社會中民族界限和認同的方法44:

  一個政治團體不能否定和拒絕它從歷史上繼承來的認同,但是,它可以正式宣稱自己屬於多元文化,像加拿大、澳大利亞和其他國家所作的那樣。這可以確認其文化上的複合型和阻止文化上的歧視性問題,如民族自決、象徵和體制等內容。給予民族認同定義一個更廣泛的意義有時也是可能的。

  即使不能夠一起迴避有關民族認同的多數者的觀點,政治團體也可以通過為少數民族提供充足的自治文化空間和使其獲得民族認同的一個實際部分,來阻止它的象徵性和實踐性的影響。雖然佛教是民族認同的一個部分,而且其形象永遠出現在民族儀式上,但是,泰國允許南方的穆斯林保持他們自己的宗教學校和「卡迪」(Khadi)法院,以裁判與婚姻和家庭相關的事務。以色列尊重阿拉伯人文化認同的承諾,支持他們的個性化法律並資助他們的學校,支持所有公民學習兩種官方語言,可謂另一種使民族認同多元化的途徑。

  比庫認為在一個多元的社會中,民族的界限是客觀存在的,而且族裔對自己的文化身份的認同是與對國家(國籍)身份認同不存在衝突的。前提是政府必須認識和尊重不同族裔的文化身份認同在先,才能使得不同的族裔可以產生對國家的主體認同。

  然而,高丙中在《主文化,亞文化,反文化與中國文化的變遷》中提到「在任何複雜的、分層化的社會中,都有幾種文化並存,它們通常在主導價值體系所允許的範圍內發展;主導價值體系也不是同質不變的,而是處於不斷修正的過程中,以適應新的現實狀態」。45從中可以看出,在華常駐外國人口在不具備中國政府語境中的民族或少數民族的條件時,中國人類學者只能夠在意識形態的結構中去考慮外國人在華的種種文化社會問題,也就是說,必須在社會主義意識形態主導的前提下去解釋和消除種種的矛盾和衝突,這樣一來,比庫所提倡的自由主義族群界限的重申似乎不可行。有趣的是,在加拿大和其他民族多元論的國家裡,起到模糊族群界限和文化壁壘的一個重要社會體制就是婚姻制度。

  歐美的許多學者都認為,跨種族—族群婚姻可以起到消除隔閡的作用,因為來自於兩個不同文化圈的個體的結合,並不單單是兩個人在生理和情感上的結合,而是這兩個個體所代表的文化的相互理解和融合的過程。筆者身邊有一個現實的案例,男方是加拿大華裔,他在20歲時隨父母移民到加拿大,並且在當地認識了一位愛爾蘭裔的第二代加拿大白人女性,與之相戀並結為夫妻。他向筆者表示,女方的父母和其居住在英國的親戚起初對中國歷史文化並不了解也不十分關心,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還保留著許多對華人的典型刻板印象。比如,中國男子靦腆、體力較差,並且認為中國男性都受過武術教育,還具有黑社會的大男子主義傾向。

  然而經過長期的接觸和了解,這個愛爾蘭裔的加拿大家庭對這個華裔男子的認識逐漸發生改變,通過對他本人的了解,顛覆了以上對中國男性的刻板印象,還對中國文化表現出極大興趣。作為一個小學教師,他的岳母在課堂中更加積極地推動對不同族裔文化的認知教育,同時遠在萬里之外的英國親戚們也更多注意汲取跟中國相關的新聞報道。在奧林匹克火炬傳遞事件中,對中國舉辦奧林匹克運動會表現出極大的支持,對暴徒的行徑表現出很大的憤慨。而男方的家庭也更多地嘗試去了解女方愛爾蘭凱爾特文化,以及愛爾蘭、蘇格蘭和威爾士的復國運動,並對他們歷史上所遭受的種種磨難和現今社會中面臨的各種不公平待遇表示了極大的同情。這樣一來,夫妻雙方家庭間的關係也變得非常融洽。

  所以可以這樣認為,通過一個成功的通婚案例,族群間的界限開始變得模糊,至少雙方文化的距離拉近了,因為一方作為英國的弱勢族群,另一方作為二戰中的受害者,這兩個通過跨族裔建立起來的家庭在感情和歷史觀價值觀上找到了一定的基點,並以此作為感情依託的橋樑。雙方家庭大約有二十個人受到了這一對夫妻結合所帶來的社會文化融合的影響,這還不包括雙方家庭會波及到的社會人脈中的影響。

  在中國這樣的經驗也是可以起到異曲同工之效。2009年10月14日,《經濟參考報》刊登了關於《艾克:一個奈及利亞人在廣州》的故事。46更為正面的是,除去此類婚姻對家庭的影響外,艾克作為外籍人士,與他的中國妻子通過義工形式幫助更多的中國人和非洲人更好的理解對方的文化。筆者身邊的另一個案例則是中國語境下跨族裔婚姻對第二代成長的影響。

  劉阿姨是廣州本地人,她的女兒於2000年與一位肯亞的黑人小夥子結婚,併產下一子。現在這個中肯混血的孩子就讀於廣州本地的一所小學,因為從小在外祖母身邊長大,對廣東文化耳濡目染,說得一口流利的普通話和粵語。據說受父親的影響,他的英語和法語水平在班裡是最好的。家裡沒有大人的時候,小孩可以自己做一些簡單的中國菜,這就意味著中國文化在這個孩子的身上已經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劉阿姨老兩口也曾兩次前往肯亞,與男方的家庭見面,雙方都給對方留下了良好的印象。

  綜上所述,不論是在加拿大還是在中國,良性跨族裔婚姻都可以起到消除族際衝突的作用。然而,是否所有跨族裔婚姻都可以起到消除族際文化隔閡的作用,這是值得商榷的。筆者認為,在跨族裔婚姻中,考察其良性與否應將以下因素納入考慮範圍之內:男女雙方的個人性格、教育程度、價值觀、婚姻動機、各自族群的歷史文化差異等所造成的婚姻內衝突,對婚姻質量的影響也是不容忽視的。

  八、結論

  全球化語境中的都市社會發展實質上就是國際化的過程。其中,最直接的指標就是境內外移入的人口總量。在人口大量移入的同時,他們所帶來的不同原生文化也會在國際化城市的結構中發揮不同的功用並且逐漸磨合。然而,這一過程並非一定順利,很可能會存在以種族問題為代表的族群間的對抗。通觀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加拿大政府應付移民所帶來的族群問題的表現,有許多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其中,最重要的是思想觀念和法律制度層面的改變。《人權與自由憲章》和《人權法案》為加國奠定了族群間權力平等的思想和法理基礎。同時,加國政府允許民間組織發揮更大的民間—政府交流功能。在國家的主導和大力投入下,教育機關和研究機構對於文化—族群問題的關注也日益增加。然而,最大的問題是在政府結構上,還未能建立專門應對移民文化事務的直接功能性平台。

  隨著中國國際化的日益深化,越來越多的外國人口以不同的名義和渠道來華。他們大部分聚居在沿海地區和內陸的中心城市。例如,北京的韓國城、義烏的東南亞穆斯林聚居區以及廣州小北路、童心路的非洲和中亞人口聚集地等。他們中的很多人已經在中國工作生活了多年,有的甚至還在中國成家立業。他們中的大部分人來華前對中國和中國文化都是出於無知的狀態。47這使他們在與當地居民的接觸交往中因為文化和種族的異同,產生類似於加拿大少數族裔的生活經歷和種族觀念。所以,通過對加拿大的經驗的研究總結,可以幫助預防和杜絕不同類型的種族歧視的發生,讓中外居民可以共同建構和諧的關係,從而達到一個雙贏的局面。

  此外,來華外國人在其社區建構過程中,社區代表人與當地政府在權力結構上的對話、來華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的流動模式及其目的、外國來華者與當地文化的衝突與妥協(如宗教、語言、地方性習俗、飲食習慣)、來華不同族裔的原生衝突、他們在中國的個人經驗、中國當地人口對於來華外國人的印象和中國政府的相關政策制定等都應納入人類學者的考察研究範疇之內。當然,這都是與學者們能否在長期進行民族志調查的基礎上,建立起來一套新的適合中國國情行之有效的研究方法有密切的關係。

  【注釋】

  ①根據加拿大憲法,其官方語言為英語和法語。

  ②主流社會群體指的是英法語系的及西歐和北歐人群。此外,還有接受了歐美文化和價值觀的少數族裔。

  ③根據The Employment Equity Act (《平等就業法》,頒佈於2011年3月10日), 顯性少數族裔(visible minorities)為「persons, other than Aboriginal peoples, who are non-Caucasian in race or non-white in colour」,即非高加索人種。參見http://laws-lois.justice.gc.ca/eng/acts/E-5.401/index.html。但是筆者在調查中發現印度和中亞人口也是被視為顯性少數族裔的。此與法律認定的顯性少數族裔有別。在文中,顯性少數族裔是指可從外貌,如膚色、毛髮、口音,容貌和衣著等直接判斷此移民並非從西歐或美國而來的人群,如中國人和印度人。

  ④Peter S. Li, The Chinese in Canada, Toronto: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p. 119.

  ⑤Alex Rose, Spirit Dance, At Meziadim, Madeira Park: Harbour Publishing, 2000, p. 1.

  ⑥Alex Rose, Spirit Dance, At Meziadim, p. 2.

  ⑦加拿大聯邦政府於1876年頒布了《印地安法案》(Indian Act ),這條法案沿用至今。

  ⑧加拿大聯邦政府1923年7月1日通過執行《排華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該法案廢除於1947年5月14日。可是加拿大在1967年才開放移民政策,讓華人用「獨立移民」的身份移民到加拿大。

  ⑨Peter S. Li, The Chinese in Canada, p. 42.

  ⑩李牧:《加拿大原住民教育那黑暗的彎路》,人民網,http://world.people.com.cn/BIG5/57507/11101210.html,2009年12月3日訪問。

  11斯蒂夫·芬頓:《族性》,勞煥強等譯,北京: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第23頁。

  12根據加拿大《戰時措施法案》(The War Measures Act),二戰時期,僅僅在卑詩省就有22000多名日本僑民作為潛在敵人被關押起來。這些集中營被稱為「Internment Camps 」(拘禁營),在「珍珠港」事件後馬上就投入了使用。它們在戰後全部被廢除。作為加國不良人權記錄,加拿大總理為此曾做過了幾次正式的道歉。參見http://www.vancouverisland.com/general/details.asp?id=44,2009年12月4日訪問。

  13《人權與自由憲章》(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於1982年4月17日通過實施,其目的是保證所有族群享有平等的權利。參見http://www.chrc-ccdp.ca/default-en.asp,2009年10月7日訪問。

  14根據人權委員會的資料,頒布《人權法案》(Canadian Human Rights Act)的目的是「ensure that the principles of equal opportunity and non-discrimination are followed in all areas of federal jurisdiction」,即確保公平機會和無歧視在全聯邦管轄範圍內的實施。參見http://www.chrc-ccdp.ca/default-en.asp,2009年10月7日訪問。

  15Margaret Cannon, The Invisible Empire — Racism in Canada, Toronto: Random House of Canada, 1995, p. 54.

  16Warren Kinsella, Web of Hate — Inside Canada』s Far Right Network, Toronto: Harper Collins, 2001, p. 82.

  17根據戴維·萊文森的描述,《多元文化法案》的作用為:政府的正式政策;反映了加拿大的族群多樣性;所有社會成員都應充分參與加拿大社會;所有社群的成員應當為加拿大做出貢獻;所有的個人都享受平等對待和平等保護的權利;政府將協助保持英語法語之外的其他語言的應用;政府將協助各種文化形式的展現和表達。參見戴維·萊文森(編):《世界各國的族群》,葛公尚、於紅譯,北京: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第557頁。

  18新移民是指剛到加拿大的第一代移民。

  19Peter S. Li, The Chinese in Canada, p. 4.

  20Vered Amit-Talai & Caroline Knowles, Re-Situating Identities: the Politics of Race, Ethnicity and Culture, Broadview Press: Peterborough, 1998, p. 1.

  21Webster』s Dictionary, Printed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Leisure Entertainment Service Co., Inc, 1992, pp. 313-314。

  22 「新式種族主義」的概念,是由宗力教授啟發而來的。

  23宗力:《多元文化社會的民族關係與新種族主義:中國大陸移民在加拿大面臨的社會障礙》,載《西安交通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年第6期。

  24Carl E. James, Seeing Ourselves: exploring Race, Ethnicity and Culture, Toronto: Thompson Educational Publishing INC., 2003, p. 145.

  25指印第安人。

  26筆者認為這是一種self-victimiztion。就是通過自我迫害使他人產生罪惡感,從而產生恐懼的一種精神性操作方法。

  27俚語中,「White Trash」(白色垃圾)是對依靠政府救濟金生活或從事販毒、賣淫和偷盜的白人家庭或個體的蔑視性稱呼。其原意是指污染環境的塑料產品垃圾。

  28廣東白話中對外國人(白人)的一種歧視性稱謂,類似普通話里的「鬼子」。

  29凱瑟琳·霍爾:《社會性別,民族和民族主義》,載愛德華·莫迪默、羅伯特·法恩(主編):《人民·民族·國家——族性與民族主義的含義》,劉泓、黃海慧譯,北京: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第76~77頁。

 30Lewis M. Hopfe & Mark R. Woodward, Religion of the World, New Jersey: Pearson Education INC., 2005, p. 339.

  31奧利維爾·羅伊:《排他的文化共同體》,載愛德華·莫迪默、羅伯特·法恩(主編):《人民·民族·國家——族性與民族主義的含義》,第83~85頁。

  32「想變白」是從英語俚語中的「White want to be」意譯而來,指的是少數族群中的人想通過完全吸收白人文化而使自己也變成主流文化的一份子。

  33「洗白」一詞來源於英語俚語中的「White washed」,指的是少數族裔通過丟失自己的文化而使自己變成加拿大人的一種社會現象。

  34原意是指First Canadian Generation,也可以理解為「第一加拿大世代」。

  35「清佬英語」一詞源於英語俚語中的「Chinkolish」,「Chink」是英語中對中國人的歧視性稱謂。「lish」是語言的意思。

  36「豬仔」一詞來源於英語俚語中的「Fresh off the boat」,特指剛從運輸華人勞工的貨船上下來的「土包子」,也是一個具有蔑視性的稱謂用語。

  37Carl E. James, Seeing Ourselves: exploring Race, Ethnicity and Culture, p. 115.

  38「香蕉」一詞來源於英語「banana」,與「竹笙」一樣,意為「內心白外表黃的亞洲人」。「唐番」一詞來源於英語「twinkies」,意為華人中的「蠻人」。

  39「中式黑鬼」一詞源於英語的「Chiggers」,意為Chinese(中國人的)和nigger(黑鬼)的合體。

  40Multiculturalism and Quebec, CBC Radio, http://www.cbc.ca/radionoonmontreal/2011/02/15/multiculturaism-

  and-quebec/, Assessed on Feb. 15th, 2011.

  41《百萬外國人在廣東居住工作考驗中國移民政策》,網易新聞,http://news.163.com/09/1014/05/5LIH1BPH0001124J.html,2009年10月14日訪問。

  42《北京:「十一」黃金周8名外籍偷渡客相繼落網》,江門新聞網,http://www.jmnews.com.cn/c/2007/10/09/18/c_5606641.shtml,2007年10月9日訪問。

  43《韓國旅客位居北京入境外國人之首》,中國新聞網,http://www.chinanews.com.cn/sh/news/2009/10-08/1899449.shtml,2009年10月8日訪問。

  44比庫·派瑞克:《多元文化中社會民族身份的界定》,載愛德華·莫迪默、羅伯特·法恩(主編):《人民·民族·國家——族性與民族主義的含義》,第99~100頁。

  45高丙中:《主文化,亞文化,反文化與中國文化的變遷》,載高丙中:《民間文化與公民社會:中國現代歷程的文化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8年版,第134頁。

  46台海網,http://www.taihainet.com/news/cnnews/2009-10-14/460548_6.html,2009年10月14日訪問。

  47李源:《七成在華外國人來華前從未讀過中國書》,載《中國圖書商報》2009年12月22日,A01版。文中指出,由於種種原因,絕大部分的在華外國人來華前都沒任何中國文化的文字上的了解。

  黃 韌:中山大學人類學系

來源:《開放時代》| 來源日期:2012年第1期 | 責任編輯:王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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