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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敬畏所有生命,就不是真的道德

我可以毫無猶豫地說,在我的「生命意志」(will-to-live)中,存在著兩種渴望:一種是提升生命意志的渴望(這可稱之為求樂的渴望),也存在著消滅恐怖和傷害的意志的渴望(這可稱之為避苦的渴望);同理,在我周圍的所有生命意志中同樣也存在著這些渴望,不管它自己是否能表達我所理解的東西。

因而,倫理學必須像敬畏自己的生命意志一樣敬畏所有的生命。在這裡,我已經獲得了道德的根本原則。那就是:善是保存生命、促進生命,惡是傷害生命、壓制生命。

……

只有當一個人自我約束、遵守幫助一切他能夠救助的生命的原則,只有當他擺脫了傷害任何生命的方式,才是真正具有倫理觀念的人。他不會去懷疑,這種生命或那種生命本身的價值是否值得同情,也不會去質問這種生命或那種生命是否具有感覺能力。對他來說,只要是生命就值得去奉獻愛意。他不會從樹上摘下半片葉子,不會踐踏美麗的花朵,並且會小心謹慎不踩死路上的蟲子。如果他要在夏日的燈光下工作,他寧願緊閉窗戶,呼吸沉悶的空氣,也絕不願意看到斷胳膊少腿的飛蟲一隻又一隻掉落在他的桌子上。

如果他在一場暴風雨之後漫步在街道上,看見一隻毛毛蟲擱淺在那裡,他會可憐它不能鑽入濕漉漉的泥土而必將在陽光下晒乾,他會幫助它從危險重重的石頭上回到蔥翠的草叢中。當他路過一個地方看到一隻昆蟲掉進了水池,他會抽身摘片樹葉,悄悄地墊在它下面,以便它能爬出來自救。

他不怕因為多愁善感受到嘲笑。每個真理在最初都會成為被奚落的對象,這是真理的命運。今天,大張旗鼓、堅定不移地宣稱敬畏每一種形式的生命是一種理性倫理的強烈要求。當人們驚訝不已於長期以來,人們不認為傷害生命與真正的倫理學是自相矛盾的時候,這一天終將來臨。不把責任延伸到每一個生物,這樣的倫理學是不合格的。

作為一種帶有理性特徵的敬畏生命的倫理學,其哲學的一般觀念或許並無魅力。但這種倫理學可能是唯一完整的思想。只有「同情」還太狹隘了,它不能作為倫理學的基本要素起到知識表達的作用。敬畏生命還指出,應該分享對生命意志的體驗,要成為倫理學,就要分享對所有生命意志的境遇和對全部體驗的渴望,感受它的快樂、願望、對完美的追求。

雖然「敬畏生命」這個辭彙聽起來也許不太生動、不切實際,但它所表達的內容是那些曾經在某個地方被思考過但卻從未被人所掌握的某種思想,它要求要對活蹦亂跳的生命承擔徹底的責任。就像水中的螺旋槳推動著船前行一樣,敬畏生命也這樣驅動著人們前行。

敬畏生命的倫理,出於內在的必然性而產生,它不會尋找各種借口,也不會被這一主張可能帶來的現實後果而阻擋。在這個已經是道德的人身上,敬畏生命和為了這個世界上的生命存在而自我犧牲生成了一種意志,這個事實本身就對這個世界有價值。

在我這裡,我的生命意志已經認識到存在其他的生命意志,產生了與其自身統一起來的嚮往,成為普遍一致的渴望。為什麼生命意志的這種體驗只能在我這裡呢?是由於我已經能夠反思整體的存在,還是由於生命意志的進化始於我這裡?

我只能抓住這樣的事實,即生命意志在我這裡出現,好象它準備與其他生命意志成為一個整體。這個事實有如一束光明,令我豁然開朗。我不在糾結於客觀世界的真實本質,我將不受這個陷阱的牽絆,不再像笛卡爾、康德所遭遇的一樣。通過敬畏生命,我把目光轉向這個騷動不安的陌生世界。如果我拯救了一隻落入水池中的昆蟲,那麼它就獲得了重生,這個生命意志的自我衝突再次獲得了化解。無論什麼時候我的生命以任何方式給其他的生命獲得重生,我的永恒生命意志就體驗到了與其他永恒生命意志的統一性,因為所有的生命皆為一體。我便擁有了一種熱誠,它使我免於在生命沙漠中產生死亡的渴望。

當思想把自己看作是對終極的思想,它便是宗教了。敬畏生命的倫理是猶太倫理對於哲學的表達,是直達宇宙的形式,被視為必要的理智。

關於人與動物之間的關係,敬畏生命給了我們什麼教益呢?

無論何時,我傷害任何一種生命,我都必須弄清楚這種傷害是否有必要。

那些在動物身上做實驗或做藥物測試的人,或者那些用疫苗給動物注射的人,他們的目的也許是通過這種方式獲得的結果來幫助人類,但不應該把這種想法當成是一種普遍的觀念,即他們這些可怕的做法追求的是功利的目的。在每種不同情況中,都要思考一下犧牲動物去拯救人類是不是真有必要,這是實驗者的責任。他們應該充分考慮到儘可能減輕動物所遭受的痛苦。在科學機構中,為了節省時間,減少麻煩,通常對動物使用麻醉劑,他們用這種方法犯下了多少暴行!當動物遭受嚴刑拷打,備受折磨,卻只是為了測試學生的眾所周知的科學知識之時,又犯下了多少罪惡!作為科學研究的受害者,動物以其承受的痛苦對人類的體驗提供了這樣的服務,這種真實的情況本身就在動物和我們人類之間形成了一種新的關係,我們受惠於動物的犧牲,因而我們就對它們產生了新的義務。當我幫助一隻昆蟲逃離苦海時,我所做的是試圖消除我們對那些動物犯罪所產生的罪惡。

無論何地,任何被迫為人類服務的動物,他們由此而忍受的各種痛苦都值得我們每一個人去關心。任何人都不應該出於不負責的態度而使動物遭受痛苦,相反,他應該去阻止這種情況的發生。任何人都不應該認為只要是「與己無關」的動物,就要從它們身上謀取最大利益的思想。任何人都無法逃避他的責任。當還存在惡待動物的情況時,當屠宰場的流水線上的動物發出凄厲的慘叫聲卻無人留意時,當還存在如此之多低劣的屠宰場時,當我們的櫥櫃藏著那麼多遭受宰殺的動物的毛皮時,當動物還忍受著沒有良心的人所施加的聞所未聞的痛苦時,或者當把它送給孩子們做令人可怕的遊戲時,我們所有的人都有罪,必定遭到譴責。

我們會為我們赤裸裸的表現而感到震驚,感到罪惡,我們也會為人類施加給動物的那麼多痛苦而深深震動,這讓我們會反省其他生命比我們更加「理性」。

現在,他們(它們)以自己的悲慘境遇突然之間把我們揭露出來,他們不想繼續遭受這種現狀。或許,他們對我們越來越陌生,但他們才真正接近於我們原本的立場。我們每個人套在自己臉上的不同於其他生命的面具,現在已然滑落。我們現在才明白,我們不可能使自己與我們周圍生生不息的生命王國斷然分開!

敬畏生命的倫理迫使我們每一個人要從與我們共生的沉默者——即各種生命中得出結論,或者從他們的境況中剔除我們自認為最能感受一切的傲慢看法。這有助於提高我們對周圍生命所體驗和忍受痛苦的警覺,這激勵著我們投身於幫助其他動物的行列,減輕他們遭受我們所施加的巨大痛苦,使之脫離那些不可思議的恐怖之地和無盡苦海。

本文摘自(美)蕾切爾·卡森 著 《萬物皆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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