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從儒家那裡繼承什麼,又該怎樣繼承
轉載標籤:雜談我們從儒家那裡繼承什麼,又該怎樣繼承易中天〇以共同價值為標準,抽象繼承為方法,現代闡釋為途徑,大約就能解決「繼承什麼」和「怎樣繼承」的問題。一 三綱要不得,五常就要得嗎〇餿了的飯菜,怎樣「創造性轉化」?2010年12月2日《南方周末》刊登的《究竟怎樣對待中國傳統文化》,是一次重量級學者的對話。杜維明、袁偉時兩位老先生,溫文爾雅坐而論道,心平氣和談古論今,十足的大家風範,確實令人敬佩,也確實給人啟迪。不過恕晚輩直言,先生們的某些說法,恐怕還可以商量。比如兩位先生都說,三綱要不得,五常可以有,我就覺得很可疑。民進黨要跟陳水扁切割,都不容易,何況三綱跟五常?這兩個,當年可沒實行「AA制」,反倒俱為一體,共存共榮。它們之間,其實是綱目體用關係,即三綱為綱,五常為目;三綱為體,五常為用;三綱為皮,五常為毛。皮之不存,毛將焉附?三綱沒了,五常還會有存在的合理性?更何況所謂「五常」,本身就問題一籮筐。且不說董仲舒在孟子的「仁義禮智」之外再加一個「信」,是何等的不倫不類;也不說這五個字,是不是都能進行現代闡釋,變成現代價值。就算是吧,那麼可以拿出來說,拿過來用的,又豈止「仁義禮智信」?比如忠,比如恕,比如勇,都不比「信」差。既然如此,整出個「仁義禮智,忠恕信勇」的「八常」,不行嗎?為什麼只能「五常」呢?又不是聯合國。所以,我真的想不明白,幹嘛一定還要留著「五常」?也許,先生們對我們的文化傳統太有感情了,總希望能保留和搶救多少,就保留搶救多少。因此,杜維明先生甚至提出,「儒學要對一些糟粕」進行「創造性轉化」。這又讓我看不懂。沒錯,神奇可以化為臭腐,臭腐也可以化為神奇。這樣看,糟粕也未必不能轉化為精華。但是對不起,第一,這是道家的辯證法,儒家似乎不這麼講。第二,就算糟粕可以變成精華,也得先承認那是糟粕。第三,也不是所有的糟粕,都能變成精華。比方說,餿了的飯菜,怎樣「創造性轉化」?變成「腦白金」嗎?三綱五常,就是「餿了的飯菜」。因為以前,這玩意是可以吃的。我們中國人,也吃這一套,還吃了兩千多年。不過,在漢代,它是「新鮮飯菜」;後來,是「家常便飯」。辛亥革命後,就變成了「剩飯剩菜」。加上又沒放進冰箱,哪裡還能再吃?那可是要拉肚子的。二 五倫早已不倫〇某些已經死去的,就讓他「死在沙灘上」。肯定五常,或許是因為要肯定五倫。原因,則大約因為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是傳統社會五種最重要的人際關係,號為「五倫」,也叫「五常」。由此產生的道德規範和行為準則,就叫「人倫」。具體內容,是「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這在 杜先生那裡,是被看作「普適價值」的。那麼請問,君臣有義,還需要嗎?不需要了吧!夫婦有別呢?杜先生說還要。因為這個「別」,不是差別,而是分別。比如以前是男主外女主內,現在也可以女主外男主內,等等。這又讓我不明白。一個家庭,為什麼一定要「有人主外,有人主內」呢?都主外,也都主內;或者因時、因事、因人而異,輪番主外主內;甚至有事「一致對外」,無事「共享天倫」,不分主外主內,不行嗎?何況還有實行「AA制」,各人的內外自己主張,自己打理的,也沒見天塌下來。「主外主內」的「夫婦有別」,究竟有什麼必要?就算有,那也是家庭內部的分工,為什麼要作為道德規範提出來?如果但有「分別」就關乎「道德」,那麼請問,授精懷孕的「男女有別」,難道也是?還有「長幼有序」,也成問題。大哥哥和小弟弟,為什麼一定要有道德上的序列呢?兄弟姐妹之間的關係,為什麼必須規範為「兄友弟恭」?平等相愛,就不行嗎?我在家裡就是老大,我一點都不覺得對兩個弟弟,要擺什麼哥哥的譜!一個要不得(君臣有義),一個沒必要(夫婦有別),一個很可疑(長幼有序)。所謂「五倫」,豈非丟了半壁江山?這樣的「半吊子」,豈非早已「不倫」?所以我說,儒家的很多東西,恐怕都是「餿了的飯菜」。就算依照袁偉時先生提出的附加條件,把它們「建立在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的基礎上」,怕也無法「起死回生」。何況能不能這樣重建,也還難說。畢竟,諸如「五倫」之類,只是在傳統社會才有意義。傳統社會既已「無可奈何花落去」,傳統道德又何必一定要「似曾相識燕歸來」?因此,某些已經死去的,比如三綱五常、三從四德等等,就讓他「死在沙灘上」,用不著再去「創造性轉化」。我們需要繼承的,只能是確有生命力的東西。三 一個標準:共同價值〇沒有哪個民族,會把仇恨當作核心價值觀。其實,儒學當中,可繼承的東西很多,比如「仁」。仁愛是儒家的核心價值,仁學是孔孟的卓越貢獻。它的基礎,是一種「人皆有之」,因此可以「不證自明」的「人性的善」,這就是「親親之愛」。既然是「親親」,那麼,子女要愛父母,父母也要愛子女,這就是「對等相愛」。同樣,親兄弟要愛,堂兄弟、表兄弟、族兄弟,以及相當於兄弟的鄉親、同學、戰友、少數民族和外國人,也要愛。這就是「順序延伸」。於是,從縱向的孝和橫向的悌出發,將心比心,推己及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就可以讓世界充滿愛。這是一個偉大的理想。何況做起來也不難,不過「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或者「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就是「忠恕之道」。這是行得通的。自己不願意的,也不強加於別人,有什麼難呢?就算沒能力幫別人立,幫別人達,不嫉妒,不破壞,不阻擋,總做得到吧?如果連這也困難,那麼,還有「惻隱之心」作為底線。前不久,許多媒體,都相繼報道了當年的紅衛兵向被迫害者道歉一事,很讓國人震撼。其實反過來想,如果那時他們能有「不忍之心」,又怎麼會對老師和長輩惡語相加,拳打腳踢?也就沒有後來的良心譴責和內心煎熬了。「於心不忍」這「一念之善」,豈非極其重要?這就是孔孟的「仁學體系」。它有一個靠得住的基礎(親親之愛),一個行得通的方法(忠恕之道),還有一條做得到的底線(惻隱之心)。靠得住,行得通,做得到,就不是「空中樓閣」,也不是「空頭支票」,這很了不起。不過更重要的,還在於仁愛作為儒家的核心價值,同時也是人類的共同價值,體現了人類共同的理想和共同的追求。事實上,東方與西方,過去與現在,沒有哪個民族,會把仇恨當作核心價值觀。因此,儘管孔孟仁學當時就遭人詬病(比如墨家的批判),後世也遭人質疑(比如五四的批判);也儘管它的某些具體內容,包括父慈子孝和兄友弟恭,仍不乏可以商量之處,但它的基本內核是合理的,也是可以繼承的。符合人類共同價值的,就弘揚之;不符合,就拋棄之。這就是我主張的取捨標準。四 一個方法:抽象繼承〇也許得把儒學「放進洗衣機,再加漂白粉」。有標準,還要有方法。標準,講「繼承什麼」;方法,講「怎樣繼承」。那麼,我們應該怎樣繼承?照單全收是不行的,拿來就用是不行的,不加改造也是不行的。因為孔孟的所有思想,所有概念,都有時代的背景和歷史的語境。比如「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就是在宗法制度的背景下說的。依照宗法制度,所有的貴族,包括天子之王族,諸侯之公族,大夫之氏族,都實行「嫡長子繼承製」。嫡長子傳嫡長子,世代相傳,萬世一系,是為「嫡系」,也叫「大宗」。大宗之子,世代為君,或為國君,或為家君。他們的兒子,就是「君子」,即「君主之子」。不是嫡長子的次子和庶子,分出去成為「小宗」。分到最後,最小的小宗,已經做不成貴族,只能做庶民,這就是「小人」,即「小宗之人」。小人(小宗之人)在家族裡,不能跟君子(家君之子)平起平坐。女人在家庭里,也不能跟男人平起平坐。這就叫「男尊女卑,嫡尊庶卑,君尊臣卑」。但是,大宗小宗,都是同宗;女人男人,都是家人。疏遠女人和小人,他們當然要抱怨。這就是「遠之則怨」。反過來,如果太親近,他們又會沒大沒小,忘了規矩。這就是「近之則不孫(遜)」。親近也不行,疏遠也不行,所以說「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毫無疑問,孔子這個說法,明顯地帶有性別歧視和階級歧視的色彩。但是完整地看,卻又有合理成份。什麼合理成分?凡事都要有「度」。遠了近了,都不合適。同樣,快了慢了,多了少了,長了短了,也不合適。適可而止,恰到好處,才合適。這就是中庸了。中庸作為思想方法,正如仁愛作為社會理想,都是孔子留下的寶貴遺產,可以繼承,也必須繼承。只不過,不能「直接繼承」,不能「具體繼承」,不能「全盤繼承」。比方說,不能再講「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那又怎麼辦?抽象繼承,也就是把其中的合理部分抽離出來,不要「核桃殼」,只吃「核桃仁」。比方說,不要「為難養也」,只要中庸。顯然,這是一項挺費事的工作。看來,也許得把儒學「放進洗衣機,再加漂白粉」,沖了又沖,洗了又洗,一直洗成「灰色」為止。五 一個途徑:現代闡釋〇隻有經過現代文明的打磨和洗禮,儒家思想才能放射出璀璨的光芒。其實,儒家思想當中,有麻煩的不僅「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比如「親親相隱」(父為子隱,子為父隱),就同樣麻煩。毫無疑問,孔子的這個主張,很人性也很人道。因為父子、夫妻、兄弟、朋友、師生之間互相告發,其實是很野蠻的,更不用說抓起來嚴刑逼供了。因此,現代法學的主流意見,便認為近親屬可以「知情不報」。他們在法庭上,也有權提供有利於犯罪嫌疑人的證據,沒有義務提供不利證據,甚至可以不出庭。這就是「免證特權」,已為許多現代國家的法律所採納。可見,親親相隱,有著合理的內核,而且是符合人類共同價值的。可惜,事情並沒有那麼簡單。比方說,如果父親是漢奸,兒子是八路呢?如果這父親還帶了日本鬼子來燒殺掠搶,甚至輪姦了兒媳婦呢?再比方說,紀檢委的幹部,手上掌握了兒子貪腐的材料,要不要交出去?不交,就違背了「執法如山」的組織原則。交,則違背了「親親相隱」的道德原則。請問,他又該怎麼辦?也只有一個辦法,即明確「親親相隱」是權利,不是義務。是義務,當八路的兒子就不能殺死做漢奸的父親,當領導的父親也不能舉報有貪腐嫌疑的兒子。是權利,就可以選擇。他可以「知情不報」,這是行使「免證特權」;也可以「大義滅親」,這是放棄「親親相隱」。但不論行使和放棄,都是公民的權利,也是他的自由,而且是不可或缺的自由。看來,親親相隱也好,其他什麼也好,都不但只能「抽象繼承」,而且必須「現代闡釋」。這就要引進自由、平等、人權等現代觀念,立足於公民權利、民主政治、法治社會等現代意識。有此「他山之石」,方可「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事實上,穿越了兩千年歷史的儒家學說,原本只是銹跡斑斑的出土文物。只有經過現代文明的打磨和洗禮,才能放射出璀璨的光芒。墨家、道家、法家,所有諸子百家和傳統文化,也都如此。以共同價值為標準,抽象繼承為方法,現代闡釋為途徑,我們大約就能解決「繼承什麼」和「怎樣繼承」的問題。此即所謂「愚者之得」,懇請杜先生、袁先生和諸位方家賜教。如有唐突,亦請海涵!刊載於2011年1月20日《南方周末》大參考版,責任編輯戴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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