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易數解紅樓人物生日(第九章)
(九)賈母:八月初三日——「八三地火明夷」
在本文的《弁言》部分中,我們就已經提及,賈母在小說里有兩個生日。最初,她的生日被作者設定在正月下半月的某日,具體日期不詳,估計可能與寶釵生日——正月二十一日重合或者前後連號(參見第63回中探春所說的「過了燈節,就是老太太和寶姐姐,他們娘兒兩個遇的巧」)。後來,賈母的生日卻被作者修改到了八月初三日(參見第71回行文:「今歲八月初三日乃賈母八旬之慶」)。曹雪芹為什麼最初將賈母的生日設在正月,其原因我們今天已經不得而知了。筆者猜想這樣寫可能只是為了讓正月更加繁華熱鬧,或者突出賈母、元春、寶釵都是出生在正月的「有福之人」。而作者後來在正式描寫賈母八旬大壽的時候,將其生日移至八月初三日,其用意卻是非常明顯的。因為8、3之數均在[1,8]這個區間之內,正好對應了《易經》中的「八三地火明夷」卦:
此卦上「坤」下「離」,「坤」為地,「離」為火,亦為日。日入地中,是太陽即將落山,光明即將熄滅之象。明,光明也。夷,《廣雅·釋詁》:「夷,滅也。」所以,「明夷」就是光明即將熄滅,黑暗即將降臨的意思。這層意思,又可以作兩方面的引伸:一是比喻事物很快就將走向死亡的盡頭。二是比喻國家政治黑暗。賈母八十歲的遲暮之年,很容易讓我們聯想到這第一層含義。事實上,脂硯齋在提及鳳姐生日的時候,也順帶地說明了賈母的生辰之慶對於全書的重要意義:
看他寫與寶釵作生日,後又偏寫與鳳姐作生日。阿鳳何人也,豈不為彼之華誕大用一回筆墨哉?只是虧他如何想來。特寫於寶釵之後,較姊妹勝而有餘;於賈母之前,較諸父母相去不遠。一部書中若一個一個只管寫過生日,復成何文哉?故起用寶釵,盛用阿鳳,終用賈母,各有妙文,各有妙景。余者諸人或一筆不寫,或偶因一語帶過,或豐或簡,其情當理合,不表可知。豈必諄諄死筆按數而寫眾人之生日哉?迥不犯寶釵。(庚辰本第44回雙行夾批)
所謂「起用寶釵,盛用阿鳳,終用賈母」,正好是一個起、盛、滅的全過程。而既曰「終用賈母」,那麼,賈母生日的這個「地火明夷」之象,就又有了兩個確切的所指:一是指賈母本人已到了行將就木之年,離死亡不遠了。二是指整個賈府也到了風雨飄揚,行將潰敗的前夕。果然,就在賈母的這個生辰期間,賈府內部就爆出了「嫌隙人有心生嫌隙」的矛盾。之後,又發生了一連串的不愉快的事件,甚至在半個月也不到的中秋之夜,還出現了「開夜宴異兆發悲音」的不祥之兆。可以說,賈母與賈府到此時已經雙雙接近了命數的終點。
那麼,一個人在面對「明夷」之象的困頓時,他又該如何處世行事呢?「明夷」卦的卦辭乃云:
明夷:利艱貞。
意思是說,在世道昏暗的時候,更應該堅守正義原則。這顯然是專門從「明夷」象徵國家政治黑暗的這個角度去說的。相比之下,此一卦的《彖》辭倒是更兼顧了「明夷」象徵國家政治黑暗和象徵人之暮年的兩方面的含義: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內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利艱貞」,晦其明也。內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這裡,《彖》辭舉了兩個正面典型,來說明人應該如何來面對「明夷」之象的困頓。一個是周文王姬昌,一個是紂王的叔父箕子。據史書記載,箕子是商王文丁的兒子,帝乙的弟弟,紂王的叔父。官太師,封於箕(今山西太谷、榆社一帶),名胥余。在商周政權交替與歷史大動蕩的時代中,因其道之不得行,其志之不得遂,「違衰殷之運,走之朝鮮」,建立東方君子國——箕氏侯國。因此,《彖》辭讚揚他「內難而能正其志」,即處境困難仍然能想方設法實現正義的理想。另一個正面典型周文王姬昌,相傳在位五十多年,活到了九十三歲。在當時,他還沒有稱王,還是商王冊封的西伯侯。因周之漸強,引起紂王警覺,於是被後者召至羑里(今河南湯陰縣)關押、囚禁。周臣閎夭等人搜求美女、寶馬、珠玉厚賂紂王,遂使文王得以獲釋。這就是上面說的「蒙大難」一事。經此一事,文王明白周之實力還暫時不足以與商抗衡,自己老邁的年紀也不能跟血氣方剛的紂王比狠斗勇。所以採取了外示柔順(臣服於商)、糊塗(假裝胸無大志),而內修明政治(訪賢任能,恤貧撫孤)的兩手策略,最終為兒子武王姬發發動革命,推翻商紂,創造了條件。故而,《彖》辭對他的讚辭乃是「內文明而外柔順」,就是外愚內智的意思。
而此一卦的《象》辭則又把上述周文王的「內文明而外柔順」,發展成一種更有普適性的治民理國之術: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蒞眾用晦而明。
太陽沒入地中,光線暗下來了,萬物都不可能看的很清楚。人到了老年,精力有限,也不可能把萬事都理的很分明。因此,君子此時的治民理政,不能以苛察為明,而應該外愚內慧,容物親眾。具體的表現就是既「難得糊塗」(即所謂「晦」),又心中清楚(即所謂「明」)。
回到《紅樓夢》中,賈母的齊家之術,與箕子的「內難而能正其志」倒沒什麼關係,卻與文王的「內文明而外柔順」可謂一脈相承。賈母之「蒞眾」,也是「用晦而明」。表面上,好象平時什麼事也不管,只知哄著孫子孫女們玩耍,享受天倫之樂,一副慈祥老奶奶的模樣,但關鍵時刻,只要是她決心要管的事,卻最有主見,而且做起來雷厲風行,一點也不含糊。關於這一點,我們又可以舉三組事例來加以說明。一是賈母縱容賈璉偷腥卻嚴厲清查賭錢僕婦一事。二是賈母「驗收」大觀園工程一事。三是關於賈母在寶玉婚事上的抉擇等事。
我們先來看賈母是如何縱容賈璉偷腥卻嚴厲清查賭錢僕婦的。第44回中的所謂「變生不測鳳姐潑醋」,是鳳姐與賈璉之間的一次大鬧。起因乃是賈璉背著鳳姐,與奴才鮑二的老婆偷歡。二人一直鬧到了賈母那裡。誰知賈母聞聽後,卻輕描淡寫,並不以為是什麼大事,甚至還不認為賈璉在這事上有什麼要緊的過錯:
這裡邢夫人王夫人也說鳳姐兒。賈母笑道:「什麼要緊的事!小孩子們年輕,饞嘴貓兒似的,那裡保得住不這麼著。從小兒世人都打這麼過的。都是我的不是,他多吃了兩口酒,又吃起醋來。」說的眾人都笑了。(第44回)
在賈母看來,賈璉的偷歡,乃是再正常不過的現象,所謂「從小兒世人都打這麼過的」,倒是鳳姐的吃醋顯得過於小家子氣。讀者如果只看到這些文字,不免會對賈母產生出年老糊塗、對下一味寬大溺愛的印象。
然而,事實卻並非真的如此。因為這位老太君後來在清查僕婦賭錢一事上,又忽然表現出了異乎尋常的嚴厲和強硬。且看賈母對這些人下達的責罰之令:
賈母便命將骰子牌一併燒毀,所有的錢入官分散與眾人,將為首者每人四十大板,攆出,總不許再入;從者每人二十大板,革去三月月錢,撥入圊廁行內。(第71回)
不論「首犯」、「從犯」,具是嚴懲不怠。不僅如此,賈母一旦拿定主意,任誰求情、討饒,其意志也沒有絲毫的改變:
黛玉、寶釵、探春等見迎春的乳母如此,也是物傷其類的意思,遂都起身笑向賈母討情說:「這個媽媽素日原不頑的,不知怎麼也偶然高興。求看二姐姐面上,饒他這次罷。」賈母道:「你們不知。大約這些奶子們,一個個仗著奶過哥兒姐兒,原比別人有些體面,他們就生事,比別人更可惡,專管調唆主子護短偏向。我都是經過的。況且要拿一個作法,恰好果然就遇見了一個。你們別管,我自有道理。」寶釵等聽說,只得罷了。(第71回)
賈母對賈璉偷歡尚且一副默許、縱容的態度,這幾個僕婦不過是夜裡賭賭錢、吃吃酒,又何至於招來賈母如此之大的肝火呢?這個原因,也由賈母之口道出:
探春道:「我因想著太太事多,且連日不自在,所以沒回。只告訴了大嫂子和管事的人們,戒飭過幾次,近日好些。」賈母忙道:「你姑娘家,如何知道這裡頭的利害。你自為耍錢常事,不過怕起爭端。殊不知夜間既耍錢,就保不住不吃酒,既吃酒,就免不得門戶任意開鎖。或買東西,尋張覓李,其中夜靜人稀,趨便藏賊引奸引盜,何等事作不出來。況且園內的姊妹們起居所伴者皆系丫頭媳婦們,賢愚混雜,賊盜事小,再有別事,倘略沾帶些,關係不小。這事豈可輕恕。」探春聽說,便默然歸坐。(第71回)
這段話的要害就在於「引奸引盜」四字上面。可賈母也說了:「賊盜事小」。足見,賈母真正擔心的乃是「引奸」二字。正所謂「倘略沾帶些,關係不小」!那麼,賈璉與鮑二老婆的偷歡,不也屬於「姦情」么?這就不能不說到儒家道德的雙重標準了。要知道,儒家道德所強調的「貞節」這些東西,向來都是只束縛弱者、卑者,不束縛強者、尊者的。男人與女人發生不正常的關係,在男人甚至可算是「風流」,在女人卻是要毀掉千秋名節。賈璉是男性,又是主子,玩個女人,在旁人眼裡,那是「從小兒世人都打這麼過的」。而大觀園裡的那些千金小姐們,雖然也是主子,卻是女性,一旦與某樁「姦情」沾了邊,那有可能是將來連不要聘禮,白送嫁都嫁不出去的。最倒霉的當然還是這個鮑二老婆,又是女性,又屬於下賤人的階層,被人玩了,一頭弔死了,也不過就是賈璉出了二百兩銀子(大約相當於現在六萬元錢)發送,便煙消雲散,水波不興了。她丈夫反而還覺得「又有體面,又有銀子」,「便仍然奉承賈璉」。這正是:男性主子無需顧忌什麼「貞節」,千金小姐們的「貞節」卻珍若重寶。惟有被主子玩弄的僕婦,既沒人把她們的「貞節」當回事,又得由她們自己承擔毀名喪節的惡果。一套「貞節」,對於男與女、主與奴,全都施行的是不同的標準和不同的價碼!很顯然,賈母是非常清楚這種社會現實的。所以,對於賈璉的放縱、偷歡,她幾乎就是一副聽之任之的樣子。但對於有可能危及大觀園中那些千金小姐們的「貞節」和名聲的事,她卻是向來一絲不苟且極注重防微杜漸的!那麼,由此觀之,這位史老太君的為人及作風,究竟是一味糊塗、寬容,還是韜晦之中別有鋒芒呢?讀者自不難作出正確的判斷。
第18回,賈母「驗收」大觀園工程一事,則是足以說明賈母韜晦藏鋒和「用晦而明」的又一組事例。而實際上,過去的一部分擁林派論者恰恰是用賈府修建大觀園的事例,來說明所謂賈母「沒有實權」、「決定不了大事」的觀點的。不錯,如果粗粗看去,在賈府修建大觀園這件事上,賈母似乎確實沒發揮多少作用。且看書中的這麼一段:
次早賈璉起來,見過賈赦賈政,便往寧府中來,合同老管事的人等,並幾位世交門下清客相公,審察兩府地方,繕畫省親殿宇,一面察度辦理人丁。自此後,各行匠役齊集,金銀銅錫以及土木磚瓦之物,搬運移送不歇。先令匠人拆寧府會芳園牆垣樓閣,直接入榮府東大院中。榮府東邊所有下人一帶群房盡已拆去。當日寧榮二宅,雖有一小巷界斷不通,然這小巷亦系私地,並非官道,故可以連屬。會芳園本是從北拐角牆下引來一股活水,今亦無煩再引。其山石樹木雖不敷用,賈赦住的乃是榮府舊園,其中竹樹山石以及亭榭欄杆等物,皆可挪就前來。如此兩處又甚近,湊來一處,省得許多財力,縱亦不敷,所添亦有限。全虧一個老明公號山子野者,一一籌畫起造。賈政不慣於俗務,只憑賈赦、賈珍、賈璉、賴大、來升、林之孝、吳新登、詹光、程日興等幾人安插擺布。凡堆山鑿池,起樓豎閣,種竹裁花,一應點景等事,又有山子野制度。下朝閑暇,不過各處看望看望,最要緊處和賈赦等商議商議便罷了。賈赦只在家高卧,有芥豆之事,賈珍等或自去回明,或寫略節;或有話說,便傳呼賈璉、賴大等來領命。賈蓉單管打造金銀器皿。賈薔已起身往姑蘇去了。賈珍、賴大等又點人丁,開冊籍,監工等事,一筆不能寫到,不過一時喧闐熱鬧非常而已。暫且無話。(第16回)
在修建大觀園的熱鬧場面中,作者提到了賈府的老爺們、少爺們——賈赦、賈政、賈珍、賈蓉、賈薔等等,也提到了賈府的下人們——賴大、來升、林之孝等等,還提到了寄居賈府的清客們——山子野、詹光、程日興等等。在這些忙碌的身影中,確實看不見有這位史老太君的蹤跡。然而,這就能說明賈母在榮國府里「沒有實權」、「決定不了大事」么?說這種話的擁林派論者顯然並沒有把書讀細、讀透。因為就在兩回以後,作者便又寫下了這麼一段話:
王夫人等日日忙亂,直到十月將盡,幸皆全備:各處監管都交清帳目;各處古董文玩,皆已陳設齊備;採辦鳥雀的,自仙鶴、孔雀以及鹿、兔、雞、鵝等類,悉已買全,交於園中各處像景飼養;賈薔那邊也演出二十齣雜戲來;小尼姑、道姑也都學會了念幾卷經咒。賈政方略心意寬暢,又請賈母等進園,色色斟酌,點綴妥當,再無一些遺漏不當之處了。於是賈政方擇日題本。(第18回)
請看,在大觀園修成以後,最後還要經過賈母的「驗收」——「色色斟酌,點綴妥當,再無一些遺漏不當之處」以後,方才算是大功告成,「於是賈政方擇日題本」。誰說賈母決定不了大事呢?這麼大的工程,最後的驗收人還是榮國府內一言九鼎的這位史老太君!不錯,大觀園在修建過程中,賈母確實並不曾操心出力。可這些事的性質又屬於什麼?那屬於事務性的工作。要知道,真正的領導是只掌握大方向的,事務性工作從來都是交給下屬來完成的。實際上,韓非子早就說過,對於一國之君來說,最重要的職責並不是事無巨細都親自管理,而是「聖人執要,四方來效」!賈母能抓住斟酌品評這些工作的「當」與「不當」的權力,自然不必親自上陣忙碌個半死。這恰恰也是她深諳統治之術,「用晦而明」的又一個表現。那些擁林派論者竟然因為只看見賈母的「用晦」,就斷言賈母在榮國府里「沒有實權」、「決定不了大事」,不是連一點起碼的政治常識也不懂么?順便值得一提的是,其實有的擁林派論者也是讀到了「又請賈母等進園,色色斟酌,點綴妥當」這一句話的。但這些人卻斷章取義地抓住「點綴妥當」四字,仍舊一口咬定賈母所起的作用僅是「點綴」而已。但他們卻顯然忽略這前面還有「色色斟酌」四字!什麼是「色色斟酌」?就是園中的每一樣工程,都要由賈母來品評其優劣,判斷其成敗!事實上,這麼龐雜的一個工程,也只有先經過了「色色斟酌」——評估其所有項目,再「點綴妥當」——補足其附屬設施,才能做到「再無一些遺漏不當之處」。如果賈母做的僅僅是一丁點兒的「點綴」工作,而沒有經過「色色斟酌」的評估驗收過程,她又哪裡敢保證做到「再無一些遺漏不當之處」呢?我看,賈政也是絕不敢就這樣便「擇日題本」的!因此,所謂「色色斟酌,點綴妥當」,這八字恰好說明的是大觀園工程的每個項目,不論為主為次、是大是小,其評判的決定權都掌握在賈母手裡。賈母正「執」此褒貶賞罰之「要」,方能在榮國府的範圍內做到「四方來效」!而既然都已經是「四方來效」了,在做那些具體工作的時候,賈母自己當然也樂得退居幕後,清閑自在地享受生活了!而這才是賈母表面上「不管事」的真正原因!
賈母在寶玉婚事上的態度,也同樣體現了她「內文明而外柔順」以及「用晦而明」的一貫作風。從表面上看,書中賈母在寶玉擇偶問題上的態度,總是雲遮霧罩、含糊不清。但實際上,賈母心中卻是早有成算,在書的前八十回中,她就已經為賈寶玉定下了林黛玉這麼一個媳婦。而關於這一點,作者又是通過賈府內的「消息靈通人士」——興兒之口,向我們透露出來的:
興兒笑道:「若論模樣兒行事為人,倒是一對好的。只是他(寶玉)已有了,只未露形。將來準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則都還小,故尚未及此。再過三二年,老太太便一開言,那是再無不準的了。」(第66回)
這話已經說的很清楚了:賈母早就為賈寶玉定下了林黛玉。只是二人當時年齡尚小,黛玉又多病,不便於把這層關係挑明。——若二人正式定了婚,按禮法,反不能住在一起,天天見面了。所以,不妨再等些時日。如興兒所言,「再過三二年,老太太便一開言,那是再無不準的了」。曾經有一部分擁林派論者四處宣傳一個觀點,即所謂「老太太無權決定寶玉婚事」的「賈母無權」論。其原話是:「象賈府這樣的家庭里,兒女的婚事,皆由父母作主,作為祖輩很難越過父母來為孫輩決定婚事」(見張興德《寶黛婚戀背後賈母和王夫人之間的鬥爭》)。而以上引文,就是與這種觀點針鋒相對的一個最好的反證!試想,如果賈母真的無權越過寶玉的父母來為孫輩決定婚事,那寶玉的婚事為何還需要老太太來「開言」?而且,為何還是「老太太便一開言,那是再無不準的」?究竟是「祖輩很難越過父母來為孫輩決定婚事」,還是祖輩很容易越過父母來為孫輩決定婚事,父母輩反不好違背祖輩的意志呢?顯然,書中的興兒遠比後世這些擁林派論者更清楚賈府內部的真實形勢!
其實,書中類似於此的反證據還有很多。我們來看以下兩段對話,亦可知二三:
夜間人定後,紫鵑已寬衣卧下之時,悄向黛玉笑道:「寶玉的心倒實,聽見咱們去就那樣起來。」黛玉不答。紫鵑停了半晌,自言自語的說道:「一動不如一靜。我們這裡就算好人家,別的都容易,最難得的是從小兒一處長大,脾氣情性都彼此知道的了。」黛玉啐道:「你這幾天還不乏,趁這會子不歇一歇,還嚼什麼蛆。」紫鵑笑道:「倒不是白嚼蛆,我倒是一片真心為姑娘。替你愁了這幾年了,無父母無兄弟,誰是知疼著熱的人?趁早兒老太太還明白硬朗的時節,作定了大事要緊。俗語說『老健春寒秋後熱』,倘或老太太一時有個好歹,那時雖也完事,只怕耽誤了時光,還不得趁心如意呢。公子王孫雖多,那一個不是三房五妾,今兒朝東,明兒朝西?娶一個天仙來,也不過三夜五夕,也丟在脖子後頭了,甚至於為妾為丫頭反目成仇的。若娘家有人有勢的還好些,若是姑娘這樣的人,有老太太一日還好一日,若沒了老太太,也只是憑人去欺負了。所以說,拿主意要緊。姑娘是個明白人,豈不聞俗語說:『萬兩黃金容易得,知心一個也難求』。」黛玉聽了,便說道:「這丫頭今兒不瘋了?怎麼去了幾日,忽然變了一個人。我明兒必回老太太退回去,我不敢要你了。」紫鵑笑道:「我說的是好話,不過叫你心裡留神,並沒叫你去為非作歹,何苦回老太太,叫我吃了虧,又有何好處?」說著,竟自睡了。(第57回)
薛姨媽忙也笑勸,用手分開方罷。又向寶釵道:「連邢女兒我還怕你哥哥糟踏了他,所以給你兄弟說了。別說這孩子,我也斷不肯給他。前兒老太太因要把你妹妹說給寶玉,偏生又有了人家,不然倒是一門好親。前兒我說定了邢女兒,老太太還取笑說:『我原要說他的人,誰知他的人沒到手,倒被他說了我們的一個去了。』雖是頑話,細想來倒有些意思。我想寶琴雖有了人家,我雖沒人可給,難道一句話也不說。我想著,你寶兄弟老太太那樣疼他,他又生的那樣,若要外頭說去,斷不中意。不如竟把你林妹妹定與他,豈不四角俱全?」林黛玉先還怔怔的,聽後來見說到自己身上,便啐了寶釵一口,紅了臉,拉著寶釵笑道:「我只打你!你為什麼招出姨媽這些老沒正經的話來?」寶釵笑道:「這可奇了!媽說你,為什麼打我?」紫鵑忙也跑來笑道:「姨太太既有這主意,為什麼不和(老)太太說去?」薛姨媽哈哈笑道:「你這孩子,急什麼,想必催著你姑娘出了閣,你也要早些尋一個小女婿去了。」紫鵑聽了,也紅了臉,笑道:「姨太太真箇倚老賣老的起來。」說著,便轉身去了。黛玉先罵:「又與你這蹄子什麼相干?」後來見了這樣,也笑起來說:「阿彌陀佛!該,該,該!也臊了一鼻子灰去了!」薛姨媽母女及屋內婆子丫鬟都笑起來。婆子們因也笑道:「姨太太雖是頑話,卻倒也不差呢。到閑了時和老太太一商議,姨太太竟做媒保成這門親事是千妥萬妥的。」薛姨媽道:「我一出這主意,老太太必喜歡的。」(庚辰本第57回,括弧內「老」字據戚序本補)
在上面第一段引文中,紫鵑提醒林黛玉,趁賈母還健在的時候,她應該主動找賈母把她與寶玉的婚事給定下來,即所謂「趁早兒老太太還明白硬朗的時節,作定了大事要緊」。如果賈母真的是無權決定寶玉的婚事,紫鵑為什麼還要林黛玉找老太太去「作定了大事」?在第二段引文中,薛姨媽做順水人情,也出了個主意說,不如把林黛玉定與寶玉,還可以「四角俱全」。還說:「我一出這主意,老太太必喜歡的。」瀟湘館內的婆子們對這個主意也很是贊同,忙說:「到閑了時和老太太一商議,姨太太竟做媒保成這門親事是千妥萬妥的。」假若榮國府內真的存在什麼「祖輩很難越過父母來為孫輩決定婚事」的情形,薛姨媽一出這主意,老太太喜歡不喜歡又有什麼要緊?婆子們又何至於要薛姨媽「閑了時和老太太一商議」、「媒保成這門親事」,而不是找太太商議?可見,不論是賈府的下人——紫鵑、瀟湘館的婆子們,還是賈府的客人——薛姨媽,她們都認為寶玉的婚事正是由老太太做主的!根本就存在什麼賈母無權決定的問題,這個決定權還是牢牢地掌握在這位史老太君的手裡的!只可笑那些擁林派論者,口口聲聲說什麼「封建禮教」如何如何、「賈府規矩」又如何如何,難不成這些後世之人,竟比瀟湘館的婆子們以及興兒、紫鵑、薛姨媽這些當世之人更清楚那時的規矩與禮法?這正應了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里的一段話:「相去數千里,以燕趙之人,談滇黔之俗,而謂居是土者,不如吾所知之確,然耶?否耶?晚出數十年,以髫齡之子,論耆舊之事,而曰見其人者,不如吾所知之確,然耶?否耶?」真的是滑稽之至了!
而這一部分擁林派論者之所以會犯下如此的錯誤,關鍵還是在於他們誤讀了賈母的「用晦」,只看見了賈母的「外柔順」,而沒看到她的「內文明」!特別是斷章取義地誤讀了賈母在迎春婚事上的表現:
(孫紹祖)因未有室,賈赦見是世交之孫,且人品家當都相稱合,遂青目擇為東床嬌婿。亦曾回明賈母。賈母心中卻不十分稱意,想來攔阻亦恐不聽,兒女之事自有天意前因,況且他是親父主張,何必出頭多事,為此只說「知道了」三字,余不多及。(第79回)
這些論者的意見,自然是認為連迎春的婚事,賈母都不便越過賈赦而多管。對於寶玉的婚事,賈母當然更不能越過賈政和王夫人,來為寶、黛做主。但這卻不免是大錯特錯了。賈母哪裡是「不能」管事呢?在迎春的問題上,她僅僅是不願管事而已。先說並非不能的問題。我們上面已經舉了瀟湘館的婆子們以及興兒、紫鵑、薛姨媽這些人都認為寶玉婚事該由賈母做主的事例。再舉一例,就是賈母「硬作保山」,做成邢岫煙與薛蝌的婚姻一事:
因薛姨媽看見邢岫煙生得端雅穩重,且家道貧寒,是個釵荊裙布的女兒,便欲說與薛蟠為妻。因薛蟠素習行止浮奢,又恐糟塌人家的女兒。正在躊躇之際,忽想起薛蝌未娶,看他二人恰是一對天生地設的夫妻,因謀之於鳳姐兒。鳳姐兒嘆道:「姑媽素知我們太太有些左性的,這事等我慢謀。」因賈母去瞧鳳姐兒時,鳳姐兒便和賈母說:「薛姑媽有件事求老祖宗,只是不好啟齒的。」賈母忙問何事,鳳姐便將求親一事說了。賈母笑道:「這有什麼不好啟齒?這是極好的事。等我和你婆婆說了,怕他不依?」因回房來,即刻就命人來請邢夫人過來,硬作保山。邢夫人想了一想:薛家根基不錯,且現今大富,薛蝌生得又好,且賈母硬作保山,將機就計便應了。(第57回)
你看,在賈府的勢力範圍之內,只要是賈母想管的事,還哪有什麼管不成的?邢岫煙的婚事,賈母作為祖輩卻「硬作保山」,不僅是越過了一輩人,而且還是一下子越過了兩層關係!——邢忠夫婦作為邢岫煙的父母,這是一層關係。邢夫人作為其姑母,又是一層關係。——而賈母事先連邢夫人及邢忠夫婦的意見都沒有徵求,就敢強媒硬保,還聲言說:「怕他不依?」其權威可想而知。哪裡還存在什麼無權決定的問題呢?
那麼,論者所舉迎春的婚事,又該作何解釋呢?說穿了,不過是迎春在賈母心目中無足輕重,賈母不大願意花精力管這事而已。即出於所謂「何必出頭多事」的心理。而並非是她當真就管不了這些事。實際上,關於迎春在賈母心目中的地位究竟如何,書中也有明文敘及:
邢夫人自為要鴛鴦之後討了沒意思,後來見賈母越發冷淡了他,鳳姐的體面反勝自己,且前日南安太妃來了,要見他姊妹,賈母又只令探春出來,迎春竟似有如無,自己心內早已怨忿不樂,只是使不出來。(第73回)
你看,連邢夫人都瞧出來了,那賈母早就把迎春當成了一個「似有如無」的人!既然如此,賈母前一陣子已經為賈赦討要鴛鴦一事,讓她的大兒子、大兒媳很掃了臉面,她現在還犯得著為一個「似有如無」的孫女,去跟她這個襲著爵位的老兒子再發一通脾氣嗎?所謂「想來攔阻亦恐不聽」,亦不過是賈母為自己開脫責任的託詞罷了。她根本不曾去攔阻,怎知賈赦一定不聽?她若真的鐵了心要為迎春負責的話,恐怕就應該是「怕他不依?」了。由此可見,迎春誤嫁一事,根本就不能說明賈母在賈府中沒有權威。它只不過是僅僅說明了迎春在賈母心中不怎麼佔位置而已。而賈寶玉在賈母心目中的地位,卻絕對不是迎春之流可以相比擬的。他是賈母的心肝、寶貝,被認為是最像他爺爺(第29回,賈母的原話是:「我養這些兒子孫子,也沒一個像他爺爺的,就只這玉兒像他爺爺」),在某個意義上,他就是賈府未來的希望。一個「似有如無」的孫女,賈母犯不著為她去發脾氣、得罪人,可對於寶玉這種寶貝孫子,他的婚事,那賈母能容得別人違背她的意志而胡來么?如前面的交代,只要賈母存心想管,連一個邢岫煙的婚事,她尚且直接就「硬作保山」,不怕邢夫人及邢忠夫婦不依。而賈寶玉的婚事,賈母一旦選中了黛玉,別的人如王夫人輩,誰還有那個能力給她頂回去呢?別忘了,在第46回,賈母一發脾氣,她即使冤枉了王夫人,那王夫人也是「不敢還一言」,甚至不敢自辯一句的!那些擁林派論者居然還幻想賈母在賈府里沒有權威,王夫人可以逼著賈母接受自己的意志,放到書中,那簡直是太缺乏現實感了!
說到這裡,我們不能不順便說一下,賈母何以在釵、黛之間擇中黛玉,而不是寶釵的道理。長期以來,很多評紅家,特別是擁林派論者,都習慣於將書中寶釵、黛玉的關係,看成是一場爭奪「寶二奶奶」之位的婚姻競爭。在這個觀點的基礎上,這些論者往往喜歡強調說:「寶釵是現實中的勝利者,黛玉是現實中的失敗者」(當然,這些論者接下來又往往會自我安慰一般地表態說:「但黛玉是精神上的勝利者,寶釵是精神上的失敗者」)。這種論調如果是用在程偉元、高鶚炮製出來的一百二十回本上,或許還勉強可以說通(實際上也不能完全說通),但如果我們拋開高鶚續寫的後四十回不談,只看曹雪芹的前八十回,事實卻正好相反:要論所謂的「婚姻競爭」、「爭奪寶二奶奶之位」,林黛玉才是現實中的「勝利者」,寶釵反而是現實中的「失敗者」!其標誌就正是前面我們已經引述過的,由興兒之口道出那個事實:老太太心目中早已選好人了:「將來準是林姑娘定了的」。僅是「因林姑娘多病,二則都還小」,才「尚未及此」。可是,這一切,賈母卻早就在暗中安排好了:「再過三二年,老太太便一開言,那是再無不準的了。」——黛玉與寶釵的所謂「競爭」,在現實層面,究竟誰勝誰敗,不是一目了然的嗎?(當然,如果我們把視野擴大到脂評本的後三十回佚稿,關於精神層面的成敗,事實也跟那些擁林派論者所宣稱的相反:所謂「釵與玉遠中近,顰與玉近中遠」、所謂「莫言綺縠無風韻,試看金娃對玉郎」,寶釵才是精神上的勝利者,黛玉才是精神上的失敗者。關於此,我們在前文中已有詳論,不再贅述。)那麼,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了黛玉在現實層面的「成功」,以及寶釵在現實層面的「失敗」呢?說穿了,這個原因也很簡單:就因為林黛玉非常重視這種「競爭」,她十分在意迎合賈母,使自己在關鍵場合的表現,總是符合賈母心目中一個孫媳婦的標準。而寶釵卻根本不屑於這種「競爭」。至關鍵時刻,她卻由於堅持自己個性而大掃了賈母的臉面!
關於黛玉之迎合賈母,以及寶釵以個性大掃了賈母之臉面,她二人在賈母攜劉姥姥參觀大觀園時的表現,就是最好的說明。我們把這兩段文字亦輯錄於下:
賈母少歇一回,自然領著劉姥姥都見識見識。先到了瀟湘館。一進門,只見兩邊翠竹夾路,土地下蒼苔布滿,中間羊腸一條石子漫的路。……紫鵑早打起湘簾,賈母等進來坐下。林黛玉親自用小茶盤捧了一蓋碗茶來奉與賈母。王夫人道:「我們不吃茶,姑娘不用倒了。」林黛玉聽說,便命丫頭把自己窗下常坐的一張椅子挪到下首,請王夫人坐了。劉姥姥因見窗下案上設著筆硯,又見書架上磊著滿滿的書,劉姥姥道:「這必定是那位哥兒的書房了。」賈母笑指黛玉道:「這是我這外孫女兒的屋子。」劉姥姥留神打量了黛玉一番,方笑道:「這那象個小姐的繡房,竟比那上等的書房還好!」(第40回)
賈母因見岸上的清廈曠朗,便問「這是你薛姑娘的屋子不是?」眾人道:「是。」賈母忙命攏岸,順著雲步石梯上去,一同進了蘅蕪苑,只覺異香撲鼻。那些奇草仙藤愈冷愈蒼翠,都結了實,似珊瑚豆子一般,累垂可愛。及進了房屋,雪洞一般,一色玩器全無,案上只有一個土定瓶中供著數枝菊花,並兩部書,茶奩茶杯而已。床上只吊著青紗帳幔,衾褥也十分樸素。賈母嘆道:「這孩子太老實了。你沒有陳設,何妨和你姨娘要些。我也不理論,也沒想到,你們的東西自然在家裡沒帶了來。」說著,命鴛鴦去取些古董來,又嗔著鳳姐兒:「不送些玩器來與你妹妹,這樣小器。」王夫人鳳姐兒等都笑回說:「他自己不要的。我們原送了來,他都退回去了。」薛姨媽也笑說:「他在家裡也不大弄這些東西的。」賈母搖頭道:「使不得。雖然他省事,倘或來一個親戚,看著不象;二則年輕的姑娘們,房裡這樣素凈,也忌諱。我們這老婆子,越發該住馬圈去了。你們聽那些書上、戲上說的小姐們的繡房,精緻的還了得呢。他們姊妹們雖不敢比那些小姐們,也不要很離了格兒。有現成的東西,為什麼不擺?若很愛素凈,少幾樣倒使得。我最會收拾屋子的,如今老了,沒有這些閑心了。他們姊妹們也還學著收拾的好,只怕俗氣,有好東西也擺壞了。我看他們還不俗。如今讓我替你收拾,包管又大方又素凈。我的梯己兩件,收到如今,沒給寶玉看見過,若經了他的眼,也沒了。」說著叫過鴛鴦來,親吩咐道:「你把那石頭盆景兒和那架紗桌屏,還有個墨煙凍石鼎,這三樣擺在這案上就夠了。再把那水墨字畫白綾帳子拿來,把這帳子也換了。」鴛鴦答應著,笑道:「這些東西都擱在東樓上的不知那個箱子里,還得慢慢找去,明兒再拿去也罷了。」賈母道:「明日後日都使得,只別忘了。」說著,坐了一回方出來。(第40回)
只要不帶偏見,任何讀者都不難從上述兩段引文中,覺察到釵、黛在性格、態度上的一種鮮明的對比。賈母蒞臨瀟湘館,黛玉可謂是竭盡全力地逢迎。她不僅早早地安排了紫鵑打起湘簾,甚至還行出了別的姐妹均未使出的格外殷切的禮節:「林黛玉親自用小茶盤捧了一蓋碗茶來奉與賈母」。要知道,賈母到探春等親孫女那裡,探春等人可是從未親手奉茶的,不過是「先著丫鬟端過兩盤茶來,大家吃畢」而已。而賈母后來到寶釵那裡,寶釵甚至連茶也未敬,「茶奩茶杯」還靜靜地放在案上呢。有人說「細節決定成敗」。這話用在精於揣摩上位者心思的黛玉身上,不也正好合適么?果然,當劉姥姥驚嘆於瀟湘館好似「那位哥兒的書房」時,賈母便不無自豪地指著黛玉笑道:「這是我這外孫女兒的屋子。」讓黛玉在親友及眾人面前,露了一臉。反過來,寶釵面對賈母等人的來臨,就可謂是我行我素,毫不在意了。不僅「雪洞」一般的房屋,「一色玩器全無」,就連床上帳幔和衾褥,也依舊是樸素之極的樣子,並不曾作絲毫的調換。要知道,賈母最是一個愛熱鬧、好面子的人。她平生最忌諱的就是這種素凈、冷清。不僅如此,此刻賈母還帶著外客呢。寶釵這種「雪洞」一般的房間,還極易給外客們留下賈府薄待親戚的不良印象。因此,賈母對寶釵,當即就是一連串的負面評語:一則曰「使不得」,二則曰「不象」,三則曰「忌諱」,四則曰「不要很離了格兒」,五則曰「我們這老婆子,越發該住馬圈去了」。如果把視野擴展到第53、54兩回中,我們還將看到,後來到了「榮國府元宵開夜宴」的時候,賈母只命自己所心愛的寶琴、湘雲、黛玉、寶玉四人,與自己同坐主桌,卻惟獨將寶釵排擠到了主桌之外,同李紋、李綺輩坐在一起。這些也都是寶釵在賈母心目中由「受寵」轉向「失寵」的明顯標誌!——在黛玉,她是一個勁兒地「邀恩寵」、固恩寵;而在寶釵,她卻是這麼輕易地就招來了賈母這麼多負面的看法,以至於失愛、失寵。那賈母在釵、黛之間,不捨棄寶釵而選中黛玉,那才叫怪呢!
那麼,又有一個問題,我們不禁要問:對於林黛玉的曲意迎合,賈母難道真的不知底里嗎?其實,以她老人家的政治經驗,什麼樣的風浪沒見識過呢?用她的話說:「我進了這門子作重孫子媳婦起,到如今我也有了重孫子媳婦了,連頭帶尾五十四年,憑著大驚大險千奇百怪的事,也經了些。」(見第47回)黛玉的這點子心思和機謀,她焉能不知?殊不知,人家賈母要的就是這種肯於曲意逢迎她的態度。至小說第56回,賈母就把她的這種價值取向對著四個甄家女人和盤托出:
賈母也笑道:「我們這會子也打發人去見了你們寶玉,若拉他的手,他也自然勉強忍耐一時。可知你我這樣人家的孩子們,憑他們有什麼刁鑽古怪的毛病兒,見了外人,必是要還出正經禮數來的。若他不還正經禮數,也斷不容他刁鑽去了。就是大人溺愛的,是他一則生的得人意,二則見人禮數竟比大人行出來的不錯,使人見了可愛可憐,背地裡所以才縱他一點子。若一味他只管沒里沒外,不與大人爭光,憑他生的怎樣,也是該打死的。」(第56回)
你看,賈母她老人家最為看重的,就是那種典型的中國式的「面子」。不管你背地裡如何昏天黑地的胡鬧,只要到了正經場合,見了外人,肯於行出「正經禮數」,做出一副知書達禮的樣子,為大人們長了臉,賈母就寧可背地裡更縱著你。反之,「若一味他只管沒里沒外,不與大人爭光,憑他生的怎樣,也是該打死的」。從書中的交代來看,賈寶玉顯然是沒有違反這一原則的。他那種「混世魔王」,甚至「遮天大王」的脾氣,從來就沒有當著外客的面撒出。林黛玉更沒有違反這一原則。你什麼時候見過林黛玉在外客面前又哭又鬧,發脾氣或者使小性子過呢?只是賈寶玉的不違原則,來的實在有些勉強。連賈母也說他是「自然勉強忍耐一時」。而林黛玉則不同了。如前所述,在有外客到來的時候,她忽然以親手奉茶這樣的禮節迎奉賈母,把大家閨秀知書達禮、恭順淑懿的一面表現得盡善盡美,那簡直就是在積極主動地實踐賈母「與大人爭光」的訓導。跟寶釵那種我行我素,連房間布置都是「倘或來一個親戚,看著不象」的個性一對比,賈母挑選孫媳婦,不選黛玉,還能選誰呢?
其實,如果我們真按照賈母的這一擇(孫)媳標準,一進行審視,就不能不承認「姜還是老的辣」——賈母的眼光確實很毒、很准。因為精於迎合與堅守個性,幾乎就是黛玉和寶釵分別融化在其血液里的兩種不同的固有習慣。事實上,早在小說第3回,黛玉初進賈府之時,她就表現出了一種「步步留心,時時在意」的心機:黛玉通過觀察發現,在榮國府里,賈赦雖系長子,卻並未居住在府內的中軸線上,而是住在榮府正門東面的又一個「黑油大門」之中。進了院子,「黛玉度其房屋院宇,必是榮府中花園隔斷過來的」,其地位也談不上尊貴。反而是作為次子的賈政住在「正經正內室」之中。黛玉就馬上明白了在這個家庭里賈政夫婦得寵而賈赦夫婦不得寵的形勢。於是,在邢夫人「苦留」她吃晚飯的時候,她就十分有禮貌地,同時又非常堅決地加以了婉拒:
邢夫人苦留吃過晚飯去,黛玉笑回道:「舅母愛惜賜飯,原不應辭,只是還要過去拜見二舅舅,恐領了賜去不恭,異日再領,未為不可。望舅母容諒。」邢夫人聽說,笑道:「這倒是了。」遂令兩三個嬤嬤用方才的車好生送了姑娘過去,於是黛玉告辭。邢夫人送至儀門前,又囑咐了眾人幾句,眼看著車去了方回來。(第3回)
其實,邢夫人這麼關切林黛玉,又是「苦留」她吃晚飯,又是親自「送至儀門前」、「眼看著車去了方回來」,黛玉要想禮貌與人情兩全也不是不可以。她只要先去拜見了二舅賈政,再折返回來領受大舅母的賜飯,即可以做到既避免對賈政夫婦的「不恭」,又不負邢夫人的一片盛情。可黛玉卻是一點也不想這麼做。足見她是早就把榮國府兩房的輕重給掂量在心了。也難怪,脂硯齋會在「黛玉度其房屋院宇,必是榮府中花園隔斷過來的」這一句的旁邊,專門批上一句:「黛玉之心機眼力。」(甲戌本第3回側批)
反過來,寶釵因為堅持自己的個性而得罪家長,也是書中早有記錄的了。事實上,第22回中寶釵就曾以一首《更香謎》,引得賈政大為掃興:
朝罷誰攜兩袖煙,琴邊衾里總無緣。
曉籌不用雞人報,五夜無煩侍女添。
焦首朝朝還暮暮,煎心日日復年年。
光陰荏苒須當惜,風雨陰晴任變遷。
此首燈謎詩的謎底是更香。這裡,寶釵也正巧借了更香燃燒的特點,傾瀉出了自己心中鬱結已久的憤懣和愁悵:「焦首朝朝還暮暮,煎心日日復年年」。寶釵全詩,以一位罷朝歸隱的高潔之士自況。退隱獨居以後,他(她)不以「琴邊衾里」的男歡女愛、娛嬉逸樂自慰,但為自己的理想不能實現,正氣不能伸張而憂心如焚、徹夜難眼。是信念與現實的矛盾,讓他(她)日日「焦首」,夜夜「煎心」,使他(她)大感「光陰荏苒」 的「當惜」。至於世事人言,榮辱得失,也就只能付與蒼天,「風雨陰晴任變遷」了。
按說,此時正值元宵佳節,合家歡聚。晚輩們應製作燈謎,無論如何,也應該添些吉利的話語才對。可寶釵卻如此毫無顧忌地寫下諸如「焦首」、「煎心」一類的悲憤之語,不僅遠較前面元,迎、探、惜四人的燈謎更為不祥,而且字面上和情感上亦要露骨得多。她難道就不怕會因此而開罪於家長么?果然,賈政讀了寶釵此迷心裡便立即有了別的想法:
賈政看完,心內自忖道:「此物還倒有限,只是小小之人作此詞句,更覺不祥,皆非永遠福壽之輩。」想到此處,愈覺煩悶,竟大有悲戚之狀,因而將適才的精神減去十分之八九,只垂頭沉思。(見蒙府本、戚序本、己酉本第22回)
所謂「小小之人,作此詞句,皆非永遠福壽之輩」,你看,在未來的公公賈政的心目中,寶姑娘的形象早已經定格成這個樣子!
綜合以上釵、黛兩方面的情況,那賈母的選擇,不是很有道理的嗎?儘管黛玉對下尖酸刻薄,不比寶釵寬仁厚道,黛玉的健康狀況也遠不如寶釵,但很顯然,對賈母這類最高統治者來說,一個能精於揣摩、順遂己意的女子,那是遠比一個憤世嫉俗、堅守個性的女子,更「宜室宜家」的!
當然,今人(包括很多著名評紅家)的「紅樓觀」,由於受到了程高本偽續的影響,已經不大看的出賈母的這個選擇的道理所在了。因為高鶚在其續寫的後四十回中,對於前八十回中黛玉之「邀寵」,以及寶釵之「失寵」的情形,完全作了顛倒性的描寫。當不明就裡的讀者讀到後四十回中的賈母「這幾日的心都在寶釵、寶玉身上」,對林黛玉的病甚至表示「我也沒心腸(給她治)了」(見程高本第97回)的時候,處於激憤之中的他們,還有幾個人能想起原著中的林黛玉原是個「法術無邊,口齒伶俐,機謀深遠」的小耗子精,實際上是最懂得如何在賈母那裡固寵的呢?同樣地,當他們憤憤不平地讀到後四十回中的賈母高度誇獎寶釵「有耽待、有盡讓」(見程高本第84回),還說黛玉在這方面不及她寶姐姐的時候,誰還能想起寶釵的個性曾經得賈母大為不快,一連批她「不象」、「忌諱」、「很離了格兒」,還專門在賈府元宵開夜宴的時候,將寶釵貶出了主桌之外呢?不僅釵、黛的性格被顛倒,就是賈母的選擇連同其背後的權衡,也都被淹沒在這種背離原著本意的刻意翻寫之下了!
所以,我們還是拋開程高本後四十回的影響,回到脂評本原著及其與《周易》的關係之上。我們看到,「明夷」卦的「九三」這一爻,有爻辭乃云:
九三:明夷於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
對此,《象》辭的解釋是:
《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
其大意是說,在日已暮、天將昏的時候,去南方狩獵。欲捕獲大型的野獸,就不能心急。要慢慢來,精心設好陷阱、埋伏,就能有大的收穫。前述賈母「用晦而明」的作風,不就正合於此嗎?表面上好似慢慢吞吞、含含糊糊,心裡卻跟明鏡兒似的。早就把一切都算計好了。時機一到,既可以突然發作,拿下人作法立威,又可以一言九鼎,開言便決定孫輩們的婚事。真不愧是周文王一般的治國(家)老手!
當然,周文王也好,史太君也好,再老辣的手段,也擋不住自然規律的降臨。因此,「明夷」卦的最後一爻依然說:
上六:不明,晦。初登於天,後入於地。
對此,《象》辭的解釋是:
《象》曰:初登於天,照四國也。後入於地,失則也。
大意是說,太陽初升起來,後來終又沉落於地,光明一度照耀四方各國,可最後還是得讓度給黑暗。比喻國家昏暗,君子隱退,舉國皆將喪失運行的法則。
放到《紅樓夢》中,賈母就是整個賈府的「則」!我們不難想像,一旦賈母過世,賈府將陷入怎樣的混亂。而如前所述,一個內亂不已,外患又至的大家族,在風雨飄搖中走向最終的崩潰,也幾乎就是一種必然。這便又應了探春的話:「可知這樣大族人家,若從外頭殺來,一時是殺不死的,這是古人曾說的『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必須先從家裡自殺自滅起來,才能一敗塗地!」(第74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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