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傳福音?怎麼傳?
靈命成長的途徑 第 二十一 章
傳福音
困難
不傳福音的基督徒常提出的理由是:我沒有時間,我沒有恩賜,我不會講,我不知道要說什麼;我怕,我不敢向陌生人談道,我要用好行為作見證,叫人信耶穌,我不要用口傳福音;我是小弟兄、小姐妹,我不配傳福音,傳福音是傳道人的工作,不是我的工作。這些理由,根據聖經的觀點都可「迎刃而解「,不應該成為傳福音的阻力
目的
讓你知道傳福音的根據、重要、內容併產生行動,憑信心去完成神的託付。
引言
藉著傳福音叫世人得知基督為世人而死,並從死里復活,賜給凡信他的人有永生。基督道成肉身,是從天上到人間來作福音的使者,他說:「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19:10)他走遍加利利各鄉宣告天國的福音(太9:35),他也呼召門徒跟隨他,為要「得人如魚」(太4:19),他訓練門徒兩個兩個出去傳道(路10:1-20)。他自己在繁忙工作之後,在夜裡向尼哥底母談道。他在酷熱的炎日下,仍向撒瑪利亞婦人談道,講論生命的活水(約4:7-26)。主是遵行父的旨意,作成他的工(約4:34)。
在主耶穌的時代,多數的宗教是各國家民族本身的信仰,從未有普世廣傳的意念。惟獨福音是出於永生神的計劃,要遍傳普天下,然後末期到來(太24:14)。神的旨意已在耶穌身上顯明出來。他在升天前特別命令信徒執行這神聖、尊貴、榮耀、重要的使命。
一、傳福音是耶穌的命令
「耶穌進前來,對他說:『天上地上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8-20)
A、主命令——靠他的權柄去傳福音(太28:18-19)
天上的權柄是父神對復活主的印證,主統管宇宙萬有一切的權柄,因基督是教會的頭,他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所以根據這權柄出去傳福音,這權柄也隨著他們。主早就把權柄賜給門徒。主耶穌對門徒說:「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什麼能害你們。」(路10:19)主給門徒權柄就是「奉主耶穌的名」可以勝過魔鬼(蛇)和邪靈(蠍子)。當時七十個門徒出去傳道,歡歡喜喜地回來說:『主啊,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路10:17)
我們是靠主的權柄傳福音,馬來西亞學園傳道會鄉鎮同工到鄉下傳道,有人被鬼附,他們奉主耶穌的名吩咐鬼從那人身上出去,鬼立刻出去,因主給我們權柄。
B、主命令——照他的計划去傳福音(太28:19-20)
1、使萬民作主的門徒
萬民是包括世上一切的國,正如路加的記載:「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穌撒冷直傳道萬邦。」(路24:47)主耶穌說:「但聖靈降臨在你好身上,你們就必的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1:8)有了聖靈的能力,才能由近到遠,由小而大,直到地極向萬民作見證,因為任何國家的人民都可能有人會成為主的門徒。
作主門徒,乃是承認基督為主,負起他的軛,信且順從他的真理去行,跟隨主,結滿果子榮耀天父(約15:18)。
2、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受浸是表明人已經歸入主的名下,也是公開的見證。奉父、子、聖靈的名,因神的名是神的代表。受浸表明人在基督里成為聖結。這行動表明與主同埋葬、同復活(羅6:3;3:27)。奉神的名表明我們已經奉獻給神[詳細內容請閱第六章受浸(洗)]。
傳福音把人帶入教會,接受主的吩咐,施行水禮,加入事奉的行列。
3、教導他們遵守主所吩咐的
主吩咐的,盡都教導他們,不可增加,不可減少,吩咐他們遵守。初信主的人也當去傳福音,不要以我是小弟兄、小姐妹、我才信主不久為推託,其實信徒都該做主的門徒。
保羅寫信給提摩太說:「你在許多見證人面前聽見我所教訓的,也要托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提後2:2)
C、主命令——靠他的同在去傳福音
主與傳福音的門徒及尊重他命令的人的同在。這些人不但有主的命令、權柄為根據,也有主的應許。雖然傳福音會遭到逼迫、輕視、反對、但不要怕,因主與我們同在。我們沒有理由怕,因主的同在,聖靈充滿就會大有勇氣、信心往前做工。傳福音可從未信主的人,可從家人及親朋好友開始,漸漸地直到萬民。
主應許「常」與我們同在,包括一切的日子,如成功和失敗;快樂或憂傷;剛強或軟弱;富足或貧窮;熱鬧或孤單;輕鬆或沉重;晴天或陰天;健康或生病;就業或失業;在學或失學;或生或死等等,主都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即主再來的日子,那時主無形的同在要變成有形的同在。現在是主藉聖靈與我們同在。這是何等的福音。
我們若是靠主的同在去傳福音,也就得勝有餘了。
二、傳福音是宣講基督的信息
「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有靠著站立得住;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特守我所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15:1-4)
A、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
福音能叫人得救,而得救的途徑必須相信,相信就可靠基督站得住,且而特守所領受的。福音的內榮就是基督,基督是歷世歷代教會所傳的信息,也是信仰的中心。
福音就是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上)「按著定命,人人皆知都有一死,四後且有審判。」(來9:27)這是人類最危險的結局。聖經說:「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下)因神愛世人(約3:16),「所以耶穌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也就在城門外受苦」(來13:12)。
保羅說:「基度照我們父神旨意為我們的罪舍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加1:4)
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使我們因信得救,這就是福音。然而,華人社會中,卻仍有人常用錯誤的方法去贖罪;他們乃是用牛、羊、豬、雞等的血獻祭贖罪。聖經說:「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來10:4)動物的血不能除去人的罪。「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故我們單要傳講基督,保羅說:「弟兄們,從前我到你們那裡去,並沒有用高言大智對你們宣傳神的奧秘。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林前2:1—2)他又說;「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林後4:5)保羅在名哲人迦瑪列名下受教,原本是大有學問,精通希臘哲學、猶太宗教。他是哲學家,也是宗教家,更是神學家。然而他只高舉耶穌基督十字架的救恩,赦罪的真理。故我們傳福音千萬不要賣弄學問,更不可傳自己的哲學思想,或宗教,或教派,或人為修養,乃要傳基督赦罪之道才是純正的福音。
基督不但死了,而且埋葬了。埋葬證明他是真的死了(請參閱第十六章基督之死)。基督之死是滿足律法公義的要求,也表明神愛的流露。「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8)。
B、基督第三天復活了
基督復活是歷史的事實(請參閱第十七章基督的復活),是福音的中心。因為基督若不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所信的也是枉然(林前15:14)。基度在星期日早晨復活,他在墓穴里有三天。他復活顯給磯法看、十二使徒看,後來顯給五百多弟兄看(林前15:5-6)。這些都是鐵的證據。基督復活給我們新生活。彼得說:「藉耶穌基督從死里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彼前1:3)「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彼前3:21)復活不僅是生命的大能,復活也是超然的。基督復活才能賜給我們永恆的生命。才能給信徒復活的保證(林前15:20-23;貼前4:14,5:9-10)。基督復活對當時的信徒有極大的改變,對歷世歷代的信徒都有極大的改變,他復活產生了救恩的實際,信仰的對象具體化了。
保羅清楚地說:「耶穌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25)
「但如今…………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提後1:10)
基督的死、基督的復活都為拯救我們,叫我們得福音的好處。
三、傳福音須憑信心去做
「因為我們的福音傳到你們那裡,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和聖靈,並充足的信心」(帖前1:5上)。
傳福音需要言語、權能、聖靈、信心。信心是基礎,有了信心才能讓聖靈工作,才能有神跡、權柄、能力產生;有了信心所傳的福音才能有功效,傳福音需要清楚的活語表達其真理的內容。有人說:「我要用好行為傳福音,不用口傳福音。」這是消極推託責任的話。的確我們需要好行為,好行為是我們的本分。但好行為不能不開口傳或帶替口傳。魔鬼要人閉口不傳福音(徒4:17-18),千萬不要上了其大當。有人說:「我行為不夠好,像我這樣,怎麼配?」哦!世上沒有一個人靠自己(除了主之外)配傳福音,傳福音乃是憑信心去做,是靠主的恩典。「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平著眼見」(林後5:7)。無論做什麼,凡不是出於信心的就是罪,生活不象樣,愈是憑信心傳福音,愈象樣;愈是多傳福音,愈是會象樣。因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拯救一切信的人(羅1:16),也不要以福音為恥保羅不以福音為恥,因為知道他 傳的是(提後1:12)。也不要推託給陌生人,因位傳福音是光榮的,是天國的大使。也不要推託沒時間,保羅說:「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體後4:2)我們在午膳時、乘飛機時、茶餘時約人談道,若先受訓練則信心更大。
保羅說:「我們因基督,所以在神面前才有這樣的信心。「(林後3:4)而且我們憑信心工作才會有果效(彼前1:9)。成功的傳福音,是憑信心靠著聖靈的大能,宣講基督死而復活的信息,然後把一切果效完全交託給神,這樣才不會患失。一切信主的靈魂都歸榮耀給神。
信心是討神喜悅的原則,信心也是傳福音必備的條件。人非有信,不能討神喜悅(來11:6);人非有信,不能成為福音使者。我們必須在基督里憑信心傳福音。
結論
基督命令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不是單指著牧師說的,乃是指所有信徒說的。為主作證是信徒的本分,是教會的使命為基督作福音的見證,不是有沒有恩賜的問題,而是肯不肯的問題。要領大佈道會,的確需要恩典。要為主作傳福音的見證人,只要是重生得救者,必然能盡其本分。傳福音沒有分老信徒或初信徒,撒瑪利亞婦人一信主立刻見證。主要彼得得人如魚。我們豈可空占土地不結果子。原我們儆醒憑信心傳福音。
討論問題
1、信徒為何要傳福音?福音對時代有何影響?
2、耶穌傳福音的計劃如何?試以耶穌的工作印證之。
3、福音的內容是什麼?傳福音與開培靈會有何不同?
4、傳福音的人應如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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