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打造藍水海軍將有能力把敵人圍殲於敵國母港
資料圖:珍珠港事件
新中國海軍自1949年4月23日建立以後,在黨中央、中央軍委的正確領導下,邊戰鬥邊建設、由小到大,已由單一的水面艦艇兵力,逐步發展成為一支由水面艦艇、潛艇、海軍航空兵、岸防兵和海軍陸戰隊五大兵種組成的近海防禦力量。
近期,習近平總書記再次強調,建設海洋強國的重大部署,對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對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對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進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都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在經濟全球化和政治多極化迅速發展的今天,海洋從未像現在這樣在經濟、政治、軍事等各個方面深刻影響著世界,海軍也從未像現在這樣顯示出對國家、對國際社會的發展和安全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海軍作為保衛國家海上方向安全、領海主權和維護海洋權益的戰略性、綜合性、國際性軍種,必將在新時期迎來更快更大的發展。
新中國海軍成立65年來,經歷了從「近岸防禦」、「近海防禦」到「遠海防衛」三個階段的發展,是從「黃水」、「綠水」逐步走向「深藍」的過程。
第一個時期:發展「空、潛、快」為重點的輕型兵力,協助陸軍抗擊來自海洋方向上的威脅,完成「近岸防禦」的戰略任務(俗稱「黃水海軍」)抗日戰爭時期中國海軍,在日本侵略軍的大舉進攻面前,幾乎損失殆盡。抗戰勝利後,在美英的援助下,它又重建海軍,但武器裝備大都是英美淘汰下來的落後艦艇。新中國海軍首任司令員肖勁光海軍大將,1950年到北洋海軍舊址威海劉公島視察時,從威海到劉公島沒有船,只好向漁民借船渡海。國民黨海軍把舊中國稍好一點的軍艦全部帶到台灣,留給新中國的只有他們帶不走的破爛艦艇。全部的家當,只有護航艦、炮艦和登陸艦能稱為艦的十來艘,另外還有不能在海上航行的江防小艇三四十艘。新中國海軍就是在這樣大雜燴裝備的基礎上起家的。
實際上,從戰爭年代走過來的新中國第一代領導人,早已經認識到海軍在沿海地區作戰的特殊戰略地位。平津戰役,由於沒有海軍,導致國民黨軍從塘沽撤走5萬人,未能達成全殲平津之敵的戰役目的;相反,由於有海空軍的全力配合,一江山島登陸戰役,首次取得了陸、海、空三軍協同作戰巨大勝利。
但是,另一方面,海軍建設不能脫離國情軍情。海軍的建設與國家的整體實力密切相關,在國家一窮二白的建國初期,海軍建設只能放在相對次要的位置。海軍司令員肖勁光,在海軍建軍初期就提出了,要「以飛機、潛艇、快艇即『空、潛、快』三項為重點」的輕型海軍的戰略指導。應當說,優先發展「空、潛、快」為重點的輕型海軍兵力建設,是根據當時中國的國情,迅速完全對台作戰準備,以及相當長時期國家海防建設的需要,而制訂的一個英明決策。在當時我國經濟落後,造船工業基礎薄弱,國家的財政經濟情況差,沒有也不可能拿出大筆經費來用于海軍建設發展的情況下,優先發展「空、潛、快」是迅速形成作戰能力,完成軍委賦予海軍作戰任務的需要而做出的科學戰略決策。一九五六年六月海軍召開第一次黨代會,提出了「三個服從」的方針:「在海軍建設與國家經濟建設的關係上必須服從國家經濟建設的方針;在海軍建設與國防建設的關係上,必須服從發展空軍和防空軍為重點並相應地發展海軍的方針(因為當時軍委提出以發展空軍和防空軍為重點);在海軍建設的內部關係上必須服從以發展空、潛、快為主並相應地發展其它各兵種的方針」。
海軍作戰範圍,在上世紀70年代以前,都是「近岸防禦」,其作戰範圍確定在我輕型兵力的作戰半徑以內,通常遠離陸岸不超過300公里。在分析海軍的作戰問題時,肖勁光等領導認為,我們與強大對手在技術裝備上的差距,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很難彌合,敵強我弱狀況決定我們海上作戰的戰術,不能作堂堂之陣的大編隊對壘,只能利用突然性,用破襲游擊戰術,不斷打擊消滅敵人,積小勝為大勝,充分利用和發揮我之有利條件,利用和製造敵人的不利條件,進行持久作戰。同時不放棄有利條件下對敵人實施集中打擊的殲滅戰,逐步轉變敵我力量對比,求得最後殲滅敵人。在敵人向我進行大規模登陸進攻時,海軍應在軍委意圖下積極配合陸、空軍進行抗登陸作戰,把主要打擊放在敵上陸階段。在我海軍力量尚薄弱之時,我們難以在中遠海對敵進行主要打擊。在敵擬上陸的近岸海區,可利用我一切力量協同陸、空軍進行有準備的作戰,以逸待勞,殲滅敵人。因此,確定了「海上破襲游擊戰與沿海抗登陸作戰相結合是未來海上作戰的一種主要作戰形式」。
這一時期的海軍有點類似於海軍戰略家馬漢所說的「要塞艦隊」即海上的機動兵力,是沿海各「要塞」的附庸,海上艦隊的存在是為了保護陸上的沿海基地或要塞的安全,即使犧牲海軍艦隊也要保護好沿海要塞的安全。「空、潛、快」三種兵力中,飛機的機場在陸地,其作戰半徑不大。快艇噸位小,主要是在依託島岸掩護下前出作戰,其作戰範圍也十分有限。潛艇主要適合於打分散的海上游擊戰。在當時海軍敵強我弱的情況下,海軍的戰略任務主要是協助陸軍抗擊來自海洋方向上的威脅,完成「近岸防禦」的戰略任務。因此,這一時期對戰略環境的判斷和做出的戰略決策是十分正確的,對於維護特定時期國家海防安全,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第二個時期:發展「中型導彈艦艇」為重點的中型兵力,開闢獨立的海上戰場,實現從「近岸防禦」到「近海防禦」的戰略轉變(俗稱「綠水海軍」)1986年海軍劉華清司令員首次提出「近海防禦」戰略,是在給國防大學所作的一次報告中正式提出的,是三軍中第一個提出軍種戰略概念的。繼海軍提出「近海防禦」戰略之後,空軍和二炮也相繼提出並開始論證「空軍戰略」和「二炮戰略」問題,「近海防禦」戰略是中央軍委第一個認可的軍種戰略,其意義十分重大。
所謂「近海防禦」中的近海,其作戰範圍包括:北起海參崴,南到馬六甲海峽,東到第一島鏈以至太平洋西北部、關島以西的廣大海域。第一島鏈主要是指從俄羅斯的勘察加半島--千島群島---日本列島---琉球群島---台灣---菲律賓群島,長達1萬多公里。從「近岸防禦」的300公里以內,發展到「近海防禦」的上千公里,海軍的作戰範圍進一步拓展,海上戰略縱深大大增加。
劉華清認為,海軍戰略的基本類型可以概括為遠洋進攻型、區域防禦(或區域進攻)型以及沿岸防禦型三類。當今世界上,遂行遠洋進攻型戰略的海軍,只有美蘇兩家。瀕海發展中國家,大部分是執行沿岸防禦型戰略。英法德日等發達國家,基本上執行區域防禦型戰略,它們防禦區域的大小,根據各自軍事戰略的需要和海軍實力的不同而不同。劉華清提出的「近海防禦」戰略,就是屬於中間層次區域防禦型的海軍戰略。
我們選擇區域防禦型的海軍戰略,是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而做出的科學決策。總體上看,我軍兵力結構仍然是以陸軍為主體的,海軍處於從屬地位,主要是協同陸、空軍作戰,例如協同陸、空軍保衛沿海基地、港口和重要沿海目標;協同陸、空軍進行登陸作戰;協同陸、空軍進行抗登陸作戰;支援陸軍瀕海翼側作戰等。但是另一方面,僅僅滿足於從屬地位是不夠的,海軍裝備的進一步發展為海軍獨立地遂行海上作戰,開闢獨立的海上戰場,提供了物質基礎條件。海軍從遂行海洋方向作戰的配角,將逐步發展成主角,陸、空軍也要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來配合海軍來完成海上作戰任務。
這一時期世界各國的軍艦已經實現了導彈化,導彈武器成為海上作戰力量的主體,反艦導彈的射程已經達到幾百上千公里,超視距打擊成為海上作戰的主要手段,我們必須要有能力打擊從上千公里發射導彈的敵作戰平台的能力,使敵在發射導彈之前就有被殲滅,而不是等待敵發射導彈之後,我們再來攔截敵導彈。現代海上作戰的導彈對抗,從客觀上要求我們進一步加大我海洋方向的戰略縱深。因此,這一時期,我們發展重點發展「中型導彈艦艇」兵力,而過去的快艇等小型作戰兵力適航性小,在惡劣海況下不能前出作戰,而3000-4000噸的中型導彈艦艇,能夠在除極地以外的無限航區作戰,因而得到的極大的發展。
但是,這時的兵力結構存在一個很大的問題,中型導彈艦艇在岸基航空兵的作戰範圍內尚可,但如果超出岸基航空兵作戰半徑之外作戰,由於沒有遠海的海上制空權,中型導彈艦艇的生存力受到了很大的削弱,因為沒有制空權就沒有制海權。因此,這一時期所謂開闢獨立的海上戰場,實際上是有條件的、局部的海上戰場,並沒能獲取全時空覆蓋所有的近海海域的制海、制空、制電磁權等「三權」的絕對把握,在上述近海海域還存在有很多的空白,因此,現在我們仍然處在從「近岸防禦」到「近海防禦」的戰略轉變階段。
第三個時期:發展「航母編隊、核潛艇」為重點的大型兵力,進一步擴大戰略防禦縱深,實現從「近海防禦」到「遠海防衛」的戰略轉變(俗稱「藍水海軍」)
誕生於上世紀80年代中期的「近海防禦」戰略,對於指導我國國防力量從近岸走向近海,有效捍衛國家的安全和海洋權益,起到了極其重要的作用,而且至今仍然是我們的海軍戰略。今後是不是我們還是奉行「近海防禦」的海軍戰略不變?我認為是不夠的,必須要由「近海防禦」向「遠海防衛」轉變,才能適應國家利益拓展對海軍的戰略要求。比如,近期美軍為我量身打造的「空海一體戰」,實際上是從我們所說的近海之外,對我進行「近海」外打擊,甚至是從全球至太空對我進行全方位打擊。如果我們還將自己的海軍局限在「近海」之內,就會造成戰略上的被動。為此,我們必須進一步拓展海洋方向防衛的戰略邊疆,使我們的海上防衛不僅應覆蓋整個的「國家管轄海域」,而且還應拓展到世界上任何中國國家利益所在的所有海域和空間。
世界上與海洋相關的有「70、80、90"概念,即海洋面積佔地球表面的70%;地球80%的人口生活在距離沿岸200公里以內的沿海地區;國際貿易總量的90%通過海運實現。中國擁有18000公里的大陸海岸線,占整個國境線的40%,隨著中國綜合國力的提高,中國在海洋方向上的國家利益在增大。從文明發展史來看,崇尚海權的文明相對來說是最具活力和創造性的文明,它們在歷史上一直充當著歷史的火車頭角色。我們還會發現:海洋國家的繁榮富強總是同它們的海軍力量的強大成正比的,這似乎是地中海文明自古以來的普遍規律。強大的海軍保障國家財富的積累,而財富豐足反過來保證了海軍的強大。兩者互相支撐形成良性循環。這種商業與海軍的良性互動模式並非僅僅發生在19世紀末的帝國主義國家,而是貫穿了古希臘的科林斯到今天的美國,是歷史提供的且被反覆證明的繁榮富強最佳模式。因此,實現從「近海防禦」到「遠海防衛」的戰略轉變,是新時期國家利益拓展的內在要求。
從海洋方向作戰來說,如果把敵人來自海上的入侵比作二點一線(敵母港為出發點,我方海岸線為敵到達終點,中間為海上航線)的話,有三種策略:第一策是「攻敵岸」,攻擊敵人的母港出發點,挫敗敵人的進攻企圖,將敵殲滅於母港內。比如日本攻擊美國的珍珠港。第二策是「遠海攻」,在海上打一場大規模的海戰,在敵進攻的海上途中將其殲滅。第三策是「近岸攻」,將敵放到我方海岸線附近的海上,通過近岸作戰,以近岸導彈和其它火力夠得著的兵力,通過以陸制海,以空制海和以海制海,在我陸海空三軍聯合火力打擊下,將敵「拒止」在濱海區域。這三策中,上策是「攻敵岸」,中策是「遠海攻」,下策是「近岸攻」。新時期,以「遼寧艦」為代表的航母編隊、新型核潛艇等大型作戰艦艇的相繼入列,必將促進我軍遠海作戰能力和體系建設,進一步擴大戰略防禦縱深,為實現從「近海防禦」到「遠海防衛」的戰略轉變提供強有力的支撐,達到「近岸攻」、「遠海攻」、「攻敵岸」三種策略的任意選擇。
(作者系國防大學信指部副教授,曾經在海軍168艦、170艦等五種型號的驅逐艦、護衛艦上擔任過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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