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義忠|攝影不僅是興趣,也可以是一種信仰
▍按:攝影不僅是興趣,也可以是一種信仰。1月25日(周日)15:00,攝影人阮義忠將做客單向街圖書館·愛琴海店,出席其代表作《攝影美學七問》首發分享會,談談生命的寬度,影像的深度。除了這本暌違二十餘載的華人攝影啟蒙書,現場還有阮老師獨家配方、新鮮烘焙的「阮家咖啡」。下面讓我們欣賞下《攝影美學七問》中的精彩攝影作品,先睹為快。
尚·杜傑德的攝影作品最強烈的特質是:完全尊重對象,以無比虔誠的心意去取景。這幀《抱兔的女孩》,她的臉龐就煥發出聖潔之光。
柯特茲跨越了攝影史上所有表現形式的疆界。這幀於1920年在匈牙利首都布達佩斯拍攝的《情侶》簡單有力地直入事件核心。他影響了布列松、布拉賽、卡帕……影響了攝影家去重新觀看外在世界,影響了全世界的攝影走向。
1927年所拍攝的《貝殼》,將純攝影的境界升至頂峰。這幀作品曾創下蘇富比拍賣的最高價紀錄,直至1991年才被他的情人蒂娜·莫德蒂的作品《花》刷新。
奔跑的小女孩跨入巷子中的一小方陽光中,被照相機塑成永恆的影像。布列松的「決定性時刻」不是停格,而是釋放。他替攝影的疆界,打開了最寬闊的天空。
▍節選
與黃春明對談影像語言的領域
前言:以照片作開場
這是筆者和黃春明先生氣氛最拘謹的一次晤談了,和這位名小說家聊過天的人,莫不覺得那是一種極大的享受。因為他的敘述有一種魅力,就像他筆下的小說情節般的細膩、生動而深刻。他的談話往往會令旁人不願搭腔,深怕會打斷述說者置身於故事中的陶醉情景。說實在,對旁人來說,不管他在講什麼,不管他是以第一人稱或第三人稱在敘述,彷彿他就是這個事件的當事人,或這則故事裡的角色一樣——他正在演出,旁人是觀眾——誰也不會上台搗蛋一出精彩的好戲。
可是這次的對談,黃春明有點嚴肅。而嚴肅的他往往是最不精彩的時候。然而,令筆者相當意外的是:這是我從黃春明身上得到最大收穫的一次請教。
儘管這席約四個鐘頭的長談中,他的話語沒有往常熱烘烘的情緒,也沒有往常令我享受其中的氣氛,但是,他的訪談卻在在都使拿照相機的我汗顏——我覺得我面對的不只是一位小說家,而是一位掌握影像的高手;以至於談著談著,好像他在考我有關攝影的試題一樣——處處充滿質問,質問影像的表現手法、影像工作者的眼力,質問攝影者的心態、作品的內容……
大家都知道黃春明的小說,他的作品曾被譯成日文、韓文、英文、德文,甚至在大陸結集成冊出了好多本選集。《魚》這篇名作,更曾被選入台灣的初中教科書里,無數學子都從課本上讀過他的小說。
可是很少人知道黃春明和影像創作有過十分密切的關係。十八年前,他製作過「芬芳寶島」系列的電視紀錄片,使台灣的視覺文化開始落實在本土環境上。這個節目不但替台灣的紀錄片掀開序幕,也使很多攝影后進把鏡頭轉向自己的土地上。
更少人知道的是:黃春明也經常拍照,他擁有過好幾套高級的照相機,目前使用的是每一個拍照的人都夢寐以求、最昂貴的機種——倈卡。
我非常榮幸,能看到他的攝影作品,以我的職業標準來看,他的照片一點也不比目前眾多攝影家們遜色。因此我央求他把攝影作品公開,以作為這篇對談的開場。
以社會為依歸
阮:你覺得你的照片和你的小說都在表達同樣的精神嗎?
黃:我認為我的照片拿出來不會臉紅。雖然我使用照相併不是想成為攝影家或什麼的。我不會臉紅的原因並不是它們已經夠好了,而是我認為,我把照相機放在社會層面去用它,正如同我用筆、用文字一樣。我覺得我們活在這個社會上,什麼都應該把它歸到社會這個大原則里——這是我的執著,也可以說是我對文學、藝術創作的偏狹看法。當然,我對攝影也是如此要求。由於我經常在台灣各地跑來跑去,看了一些東西。回來之後用文字記錄時,常常有不夠詳細的感覺,我一時無法把當時和我講話的一些人的神情等細節都關照到。因此,用
照相機,就能使我在事後把整個記錄重新展開,我的攝影大概是止於這樣的性質。
阮:這樣聽來,不是專業的攝影工作,偶爾使用照相機做田野調查,對你寫小說有很大的幫助咯?
黃:我覺得相當有幫助。因為我經常很敢放棄固定的上班工作,而想專心寫小說。雖然常常是失敗的,但是我四處走走、到處去看,偶爾所拍的照片,卻帶給我一種莫大的經驗反芻。
比如說,我拍過一張山地小孩的照片,雖然當時並沒有用文字做補充記錄,但它卻勾起我完整的記憶經驗。他的眼睛好漂亮,就像兩個甲蟲——西班牙詩人希梅內斯在《小毛驢與我》中,描寫那頭小毛驢多可愛,眼睛就像兩個甲蟲一樣——當然我不是說那個小孩像驢子。那時我在阿迪達斯籌辦一個慢跑活動,他是陪哥哥來參加比賽的。比賽的成員依年齡和性別分成好幾組。由他的膚色、眼睛,我知道他是山胞,我特別喜歡和少數民族交往,我問他:「你哥哥是哪一『組』的?」他卻一下子驚慌起來,說:「我不是山地人。」其實山地人在我的心目中並沒有等級和階級的差別,但他卻很自然地在保護自己。這句話讓我很痛心,因為以他這樣的年紀就有這種感受,一定是他在這個社會上遭受到有意或無意的歧視。我為了安慰他和沖淡尷尬的場面,就跟他說:「我是山地人,你看我是哪一『族』的?」
之後他才平靜了下來,他說他哥哥是「男甲組」,他爸爸是警察,現在調到那裡服務。我問他家在哪裡,他就告訴我地點——那是個山地部落。
我說,那個地方我去過,問他最近回去過沒有。
他說有,跟爸爸在什麼時候回去過:「我們家經過那裡,到春天,山上杜鵑花一開的時候,滿山都是。」
他一講到故鄉的時候,好像我已經不在他前面,而真正在他前面的是沿途的杜鵑花。他面對相機時,一點鏡頭意識也沒有,我覺得這樣的照片就非常好——儘管,也許,我並沒有拍好。像這樣的攝影經驗,的確帶給我寫小說很大的幫助。雖然,也許拍了壞照片,卻給了我好營養。
以人文為焦點
阮:由你剛才的敘述,我們很容易可以感受到你的人文情懷,如果光就一張照片來看,你覺得是否能讓人感受到創作者的信念呢?
黃:很難,我不是說照片很難表達人文的東西,而是說,針對我們剛剛說的那張小孩子的照片的話,很難。它只是幫我做一個記錄而已,並且成為我記憶的一部分。
阮:難的原因在哪裡?
黃:比如說,我剛才花費了那麼多言語,才把這件事給我的感動說清楚——當然,我還不是認為很清楚。如果事情要清楚,概念還是不夠的。
而以一張照片來說,它就難在:以一個畫面來傳述所有的東西。我所謂的「難」,並不是它辦不到,而是它實在是非常難,比所有別的表現形式都要難,我認為比小說、電影、戲劇、繪畫都要難。儘管這麼難,但是它其實還是有可能表達的。
我試著用繪畫當例子好了。比如說,蘇聯革命前後的一些畫家,在當時的文學主流——小說的影響下,也朝同一個思潮彙集——社會主義的寫實表現。那時的伊里亞·列賓(Ilya Repin,1884—1930),他的繪畫雖然是一張,但我覺得它所表現的就不只是畫面上的事件而已。《一個意外的歸來》這張畫,他前後畫了六年。他以一個家庭為焦點:一個在戰場失蹤的家人,於戰爭之後出現在家門口,畫面中的婦人當然是他太太,小孩是他的兒子,僕人還是從前的那一位。他們回頭看,大家都愣住了……那種悲喜交雜的情形多感人呀。雖然沒有其他的說明,但我們卻可以很清楚地感受到畫面之外的意義——在這個事件之前,這家人會是什麼樣子,相見之後又會是如何擁抱、互吐相思之苦的情景——這一切,伊里亞·列賓都沒畫出來,但卻交待出完整的內容與精神。這是他把一個事件的發展,在最恰當的地方表現出來的緣故。我覺得攝影也可以。只要你在事件當中切對部位,落實焦點,什麼都會清楚起來的。當然啦,它還是比繪畫難。
阮:你覺得有沒有什麼辦法,可克服攝影的困難所在?
黃:我覺得如果攝影只是在等待一個什麼東西要去捕捉的話,那就已經把攝影的表現力給限制了。
我認為攝影也應該像拍電影那樣,可以安排。不好的,可以一直排演下去重拍。也許有些人會認為這種手法是造作,但是我覺得,如果這算造作,電影豈不更造作,小說也造作,詩也造作,沒有一種藝術不造作的。因此,我覺得,只要我們把它經營得好,讓你看到時,很容易跟你溝通,很容易讓你共鳴,那什麼造作都會忘記的。我想,有一天我突然發起瘋來想專心投入攝影,我就很可能以這種安排的手法來拍照,我才不會像你或其他人那樣拍,因為這條路你們已經走得太好了,我沒有必要跟進。
以安排來寫實
阮:我十分訝異你會有這種想法,可不可以把你所謂的安排手法說得清楚一點?
黃:比方說,我剛來台北不久時,那時,台灣的經濟還不是很好,因為不很好,我們才會跑到台北。
就在中山北路的中山市場那裡,有一家烤雞店。以現在的標準來看,那家烤雞店算不了什麼,不過在當時,可是有錢人才光顧得起。那種烤雞就是現在常見的:把雞用鐵串串起來轉,用燈光照射烤熟的。雞串轉呀轉,油汁就這麼滴下來,而在透明的玻璃櫥外,散著熱騰騰的水汽。就像在今天這麼冷的天氣下,一個小孩子穿著大人的衣服站在櫥外,他不敢對著那些雞看,只是背偎著櫥子在取暖。好,如果我把當時的場景重新布置出來,然後以演員方式,拍出那樣的一張照片,你一定會覺得我是在安排,而實際上它是我親眼目睹過的景象。
我的方式是這樣,不知道別處有沒有人這樣拍,在台灣我可沒見過。
阮:有,目前當紅的女攝影家辛蒂·雪曼就是完全用安排的方式來拍對象的,而這個對象正是她自己。她有時把自己扮演成五○年代的歌星,有時是躺在街頭的乞丐……她把自己打扮成曾經感動過她的人物,用來傳達感動她的人生經驗。在你看來,這樣的安排手法,你會不會反對?
黃:我沒看過她的照片,所以我無法置評,不過這種方式我倒覺得很有意思,我不會反對。我覺得攝影是一種記錄事情的方法,也是一種寫實的方法。很多的寫實作品,不管是
小說也好,繪畫也好,也是要去再求精緻的。要求其精緻,有時就要安排。我不是要在形式上求精緻,而是要使內容很完整地跟對方溝通。
阮:你這樣安排的手法,我想很可能有人會反對?
黃:這也是一種攝影的方法呀!你反對方法幹嗎!要反對的應該是拍出來的內容,而不是方法。
如果一位攝影家用任何一種方法沒有拍出好東西來,那是他侮辱了這個方法。並沒有所謂攝影能不能做這樣的事或那樣的事吧!
你本身反不反對,我問你?
阮:我並不怎麼反對,因為我看到有好的作品,在基本上,我認為是屬於在街頭隨時等東西出現的即興攝影,這也有某一種程度的安排意圖與方式。
黃:是啊。布列松拍的很多街道,就是在那裡等嘛!其實你拍的「八尺門」,也有很多是在那裡等機會。等機會、找角度,這都是一種安排。
攝影本來就是要去捕捉隨時會消失的影像,我這種安排也是如此——是把不可能再碰到的人生經驗,以另一種方式用影像表現出來。
阮:有一個說法——攝影是去「發現」,而不是去「生產」、「製造」。在這個意義上,你所使用的手法,算不算是一種「製造」?
黃:我覺得不是。攝影家們不應該把自己的表現範圍弄得太窄,而應該盡量去把領域拓寬。
你所謂的「發現」,其實也是把已經發生過的事情抓住而已。我要抓的只不過是發生在更早的一些事情而已。「創作」這件事,你到底要怎麼去解釋它,如果都不安排,那除非是你在按下快門,那一瞬間,底片就自己沖洗出影像來,要不然,你的暗房處理,都是一種加工,並不是原原本本的東西。原原本本的東西,對每一位創作者來說,都是不夠的。他一定要加些東西進去,這就是創作。
我覺得,一點也不必要把自己的領域設限,不必要!
以畫面來代替
阮:當你面對一件事情,有特殊感受而想要表達時,腦筋先想到畫面還是文字的敘述?
黃:不是畫面,也不是文字,而是那件事實,整件事情。
你說一個畫面也好,或者文字也好,我想都不存在什麼特別的訊息,整個訊息是存在整件事實里的。
你是搞畫面的,會用影像去表達;你是用文字的,會把它變成文字。如果,我是一個文盲,只要有感受,也會用嘴巴說出來的。
其實用語言來講、用文字來寫、用影像來表現,這都是以後的事,在當時的感受,我的腦筋里只有整個事件。
阮:你在使用文字時,有沒有感到非常無力的時候?然後覺得可以用別種方式來表達,比如說,用照相機?
黃:嗯!文字的無力感,除了是個人對文字使用能力上的問題之外,還有一點——其實你用文字的能力沒問題,可以表達得很好,但,當絕大多數的讀者都不來讀你的東西時,一樣會有無力感,這是外在的無力感!一種個人的無力感。如果文字大家都不看,那我會想到用攝影。這種情形在我個人身上已經發生過了。這就是我去拍「芬芳寶島」紀錄片的原因。在當時,我覺得我的小說,發生的效果不大——當然,我並不像梁啟超先生所談的「小說救國」那樣地對小說看重,但是我總覺得,如果在一個社會中,有很多人寫出好小說,能讓很多人有興趣去看,那一定會對社會產生某種程度的力量。這種力量一直是我所相信的。
但是在電視很普遍,且電視節目並不一定好,大家又都那麼喜歡看的時候,好的小說當然不多,況且看的人又那麼的少。
當時我就覺得——寫什麼小說?又不是寫給自己看!故事我都知道了,我何必再寫?既然我的讀者都跑去看電視,好,我就跑到電視里讓他們看。
那一陣子,也就是1973—1974 之間,我就放棄小說去拍紀錄片。
阮:換句話說,不管畫面或文字,你都把它當成手段,你是要借著它們說出你想要告訴別人的事了?
黃:我先有一個問題問你,你看過我的小說沒有?
阮:當然看過,每一篇都看過。
黃:我的小說看了之後,到後來都不是文字,而是一個畫面一個畫面。很多讀者比較細心,都有同樣的感覺,他們這麼說:黃春明,我從你的小說中,看到的是一個接一個的畫面。不知你有沒有這種感覺?
阮:我有同樣的感覺。
黃:我的視覺性比較強。我會喜歡攝影、拍紀錄片,可能也跟這個有關。
不管用文字或用影像也好,我所在意的是:如何令一些事情讓別人很容易接受、很容易明白,而且會接受得很深刻!如果那一件事情,用文字可以表現得最為有力,我就會用小說;若用攝影會是最有力,我就用影像。我不大在意方式,而在意效果。
阮:由於你剛才提到我有沒有看過你的小說,使我想起一件有趣的事,當我們看到好文章,會有一讀再讀,欲罷不能的感覺。你在看照片時,會不會有想要一看再看的感覺呢?
黃:提到這個,暫時先不談我個人的經驗,我們就整個環境來說,就一般人看照片的習慣來說好了。現代人一天要看多少照片呀!電視也是一張張照片,這麼地播過去——當然,你們搞攝影的人,不一定會承認整個電視是一張張照片。其實在一般人來講,照片和電視都是畫面。報紙、雜誌又有多少畫面,現代人看文字的篇幅和時間反而少多了。
這種現象存在一種危機——因為看太多畫面了,反而不會看照片。他們以為看照片,就是看到人啦、事情啦,就這麼看過去。看文字,一般人都會經過腦筋去思想,看照片卻往往是一種反應,因為,一天有這麼多圖片,出現在每一個人的眼前,反而使他們對照片的訊息產生麻痹了。
那麼,再回到你的問題來談——我看照片有沒有一看再看的慾念呢?有,但不是馬上。是隔了一段時間之後再看看。再看時,還是覺得很有意思,而且有新的感觸。一些有啟示性的照片,是很耐看的,會讓你去想、去思考。
黃:我記得,我們年輕的時候,一張普通的裸體照片,也經常一看再看,反而比別的照片,看的次數更多,這怎麼說呢。
阮:哈——哈——哈——
黃:哈——哈——哈——
阮:這是否意味著,你在現實生活中不太容易看到的影像,會特別使你想一看再看?
黃:不是——不是——不是。照片雖然容易存留,但一般人在報紙、雜誌上看到照片時,不會有去存留它的慾望,看過就算了。跟一本書不一樣,你看完了,還有可能去重翻它,甚至會介紹給別人看。如果是一本好的攝影集就不一樣了,它跟一本好書一樣,就很可能使人一看再看,因為你已經替它整理過了,並且成為一種資料。我個人看到好照片會存留起來,但積了一大堆,到後來就不知如何找起了。雖然如此,它們的影像在我的腦海里,卻非常的深刻!如果我一想到那一張照片,曾給我感動或啟示時,我幾乎不必翻箱倒櫃去找出來,只要腦筋一動,它就出現了。真的,你介紹過的攝影大師的作品,都印在我的腦海里,一想就
有了。
但是我想到小說時,就只會想到故事或概念,我一定要翻出來重讀一遍才行。
以思想去讀
阮:談到現代人,一天有那麼多畫面出現在他眼前。我想,照片已經變成人對外在世界最直接的接觸印象。有時,這種印象正好是誤解了事實。比如說,有些人心目中的美國,就是萬寶路香煙廣告中一天比一天老去的西部牛仔,或紅極一時,隨即又銷聲匿跡的熱門歌星們……因為,這些圖片資訊整天不斷地告訴我們——這是美國的生活樣式、社會形態……然而這完全是片面而錯誤的。
黃:是,我擔心的就是這樣子。以一概全的認識是最危險的認識方式,就如同我們不能就冰山浮在上面的一角,去認識冰山的形狀大小一樣,所以我們對一件事情,還是要以多
方面的角度去了解。
阮:在這種情況下,你覺得有沒有什麼應對之措?
黃:攝影有很大的欺罔性。
我舉一個例子來說好了。當鄉土文學論戰之後,鄉土變得流行起來,小說的人物都是阿什麼、阿什麼的,講話也一定要干來干去,連繪畫、電視廣告也跟著鄉土起來,所謂的鄉土攝影也出現了。我看過一個叫「鄉土攝影展」的展覽,他把一間破房子的板門拍出來,旁邊還有一個破水缸,裂縫用水泥糊了再糊,且還長著青苔呢。整個構圖、色調都很美。但是,我倒想問問這位攝影家——把整個社會背景都抽離掉的表現能叫「鄉土」嗎?鄉下人生活的困境、悲苦的痕迹,在他的眼裡都是歲月的芬芳、古典的趣味,這算是什麼鄉土。這樣的攝影作品居然還有人感動,那真是看照片的人的問題了。當然,這位攝影家本身的問題也是夠大的。
換過來看你的問題,香煙廣告並沒有說那個牛仔、那樣的西部就是美國。你把它當成美國,那是看照片的人的問題。
我覺得我們應該「讀」它,而不是「看」它,只要你是去「讀」就不會誤解。
「讀」照片是一個很重要的說法,並不是我創出來的。所謂「讀」就是思想,去「看」只是反應、直覺的。去「讀」,除了直覺之外還有思考。
當然,很多照片並不值得「讀」它,光「看」就夠了,但好照片,或是一張有影射企圖的照片,我們就應該去「讀」了。這樣我們就不會把牛仔、西部當成美國了。
因為圖像文化,發揮傳播的功能,時間還很短,因此我們
「讀」照片的能力還不夠,除了創作者要不斷培養自己之外,一般人「讀」照片的能力也是要加緊訓練的。
────────
《攝影美學七問》
────────
作者: 阮義忠
ISBN: 978-7-5327-6791-5/I.4109
出版: 2015年1月
定價: 58元
一年·三個人·七個主題
攝影人阮義忠代表作 暌違二十餘載的華人攝影啟蒙書
走訪台灣清華大學教授陳傳興、著名建築師及建築學家漢寶德、台灣重量級小說家黃春明
以對話方式開啟 攝影美學深度思辨
精緻圖文珍藏本,近80幅世界頂級攝影家經典作品。
攝影人必備讀物,影像藝術愛好者不可錯過的視覺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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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攝影不僅是興趣,也可以是一種信仰。1月25日(周日)15:00,攝影人阮義忠將做客單向街圖書館·愛琴海店,出席其代表作《攝影美學七問》首發分享會,談談生命的寬度,影像的深度。除了這本暌違二十餘載的華人攝影啟蒙書,現場還有阮老師獨家配方、新鮮烘焙的「阮家咖啡」。下面讓我們欣賞下《攝影美學七問》中的精彩攝影作品,先睹為快。
尚·杜傑德的攝影作品最強烈的特質是:完全尊重對象,以無比虔誠的心意去取景。這幀《抱兔的女孩》,她的臉龐就煥發出聖潔之光。
柯特茲跨越了攝影史上所有表現形式的疆界。這幀於1920年在匈牙利首都布達佩斯拍攝的《情侶》簡單有力地直入事件核心。他影響了布列松、布拉賽、卡帕……影響了攝影家去重新觀看外在世界,影響了全世界的攝影走向。
1927年所拍攝的《貝殼》,將純攝影的境界升至頂峰。這幀作品曾創下蘇富比拍賣的最高價紀錄,直至1991年才被他的情人蒂娜·莫德蒂的作品《花》刷新。
奔跑的小女孩跨入巷子中的一小方陽光中,被照相機塑成永恆的影像。布列松的「決定性時刻」不是停格,而是釋放。他替攝影的疆界,打開了最寬闊的天空。
▍節選
與黃春明對談影像語言的領域
前言:以照片作開場
這是筆者和黃春明先生氣氛最拘謹的一次晤談了,和這位名小說家聊過天的人,莫不覺得那是一種極大的享受。因為他的敘述有一種魅力,就像他筆下的小說情節般的細膩、生動而深刻。他的談話往往會令旁人不願搭腔,深怕會打斷述說者置身於故事中的陶醉情景。說實在,對旁人來說,不管他在講什麼,不管他是以第一人稱或第三人稱在敘述,彷彿他就是這個事件的當事人,或這則故事裡的角色一樣——他正在演出,旁人是觀眾——誰也不會上台搗蛋一出精彩的好戲。
可是這次的對談,黃春明有點嚴肅。而嚴肅的他往往是最不精彩的時候。然而,令筆者相當意外的是:這是我從黃春明身上得到最大收穫的一次請教。
儘管這席約四個鐘頭的長談中,他的話語沒有往常熱烘烘的情緒,也沒有往常令我享受其中的氣氛,但是,他的訪談卻在在都使拿照相機的我汗顏——我覺得我面對的不只是一位小說家,而是一位掌握影像的高手;以至於談著談著,好像他在考我有關攝影的試題一樣——處處充滿質問,質問影像的表現手法、影像工作者的眼力,質問攝影者的心態、作品的內容……
大家都知道黃春明的小說,他的作品曾被譯成日文、韓文、英文、德文,甚至在大陸結集成冊出了好多本選集。《魚》這篇名作,更曾被選入台灣的初中教科書里,無數學子都從課本上讀過他的小說。
可是很少人知道黃春明和影像創作有過十分密切的關係。十八年前,他製作過「芬芳寶島」系列的電視紀錄片,使台灣的視覺文化開始落實在本土環境上。這個節目不但替台灣的紀錄片掀開序幕,也使很多攝影后進把鏡頭轉向自己的土地上。
更少人知道的是:黃春明也經常拍照,他擁有過好幾套高級的照相機,目前使用的是每一個拍照的人都夢寐以求、最昂貴的機種——倈卡。
我非常榮幸,能看到他的攝影作品,以我的職業標準來看,他的照片一點也不比目前眾多攝影家們遜色。因此我央求他把攝影作品公開,以作為這篇對談的開場。
以社會為依歸
阮:你覺得你的照片和你的小說都在表達同樣的精神嗎?
黃:我認為我的照片拿出來不會臉紅。雖然我使用照相併不是想成為攝影家或什麼的。我不會臉紅的原因並不是它們已經夠好了,而是我認為,我把照相機放在社會層面去用它,正如同我用筆、用文字一樣。我覺得我們活在這個社會上,什麼都應該把它歸到社會這個大原則里——這是我的執著,也可以說是我對文學、藝術創作的偏狹看法。當然,我對攝影也是如此要求。由於我經常在台灣各地跑來跑去,看了一些東西。回來之後用文字記錄時,常常有不夠詳細的感覺,我一時無法把當時和我講話的一些人的神情等細節都關照到。因此,用
照相機,就能使我在事後把整個記錄重新展開,我的攝影大概是止於這樣的性質。
阮:這樣聽來,不是專業的攝影工作,偶爾使用照相機做田野調查,對你寫小說有很大的幫助咯?
黃:我覺得相當有幫助。因為我經常很敢放棄固定的上班工作,而想專心寫小說。雖然常常是失敗的,但是我四處走走、到處去看,偶爾所拍的照片,卻帶給我一種莫大的經驗反芻。
比如說,我拍過一張山地小孩的照片,雖然當時並沒有用文字做補充記錄,但它卻勾起我完整的記憶經驗。他的眼睛好漂亮,就像兩個甲蟲——西班牙詩人希梅內斯在《小毛驢與我》中,描寫那頭小毛驢多可愛,眼睛就像兩個甲蟲一樣——當然我不是說那個小孩像驢子。那時我在阿迪達斯籌辦一個慢跑活動,他是陪哥哥來參加比賽的。比賽的成員依年齡和性別分成好幾組。由他的膚色、眼睛,我知道他是山胞,我特別喜歡和少數民族交往,我問他:「你哥哥是哪一『組』的?」他卻一下子驚慌起來,說:「我不是山地人。」其實山地人在我的心目中並沒有等級和階級的差別,但他卻很自然地在保護自己。這句話讓我很痛心,因為以他這樣的年紀就有這種感受,一定是他在這個社會上遭受到有意或無意的歧視。我為了安慰他和沖淡尷尬的場面,就跟他說:「我是山地人,你看我是哪一『族』的?」
之後他才平靜了下來,他說他哥哥是「男甲組」,他爸爸是警察,現在調到那裡服務。我問他家在哪裡,他就告訴我地點——那是個山地部落。
我說,那個地方我去過,問他最近回去過沒有。
他說有,跟爸爸在什麼時候回去過:「我們家經過那裡,到春天,山上杜鵑花一開的時候,滿山都是。」
他一講到故鄉的時候,好像我已經不在他前面,而真正在他前面的是沿途的杜鵑花。他面對相機時,一點鏡頭意識也沒有,我覺得這樣的照片就非常好——儘管,也許,我並沒有拍好。像這樣的攝影經驗,的確帶給我寫小說很大的幫助。雖然,也許拍了壞照片,卻給了我好營養。
以人文為焦點
阮:由你剛才的敘述,我們很容易可以感受到你的人文情懷,如果光就一張照片來看,你覺得是否能讓人感受到創作者的信念呢?
黃:很難,我不是說照片很難表達人文的東西,而是說,針對我們剛剛說的那張小孩子的照片的話,很難。它只是幫我做一個記錄而已,並且成為我記憶的一部分。
阮:難的原因在哪裡?
黃:比如說,我剛才花費了那麼多言語,才把這件事給我的感動說清楚——當然,我還不是認為很清楚。如果事情要清楚,概念還是不夠的。
而以一張照片來說,它就難在:以一個畫面來傳述所有的東西。我所謂的「難」,並不是它辦不到,而是它實在是非常難,比所有別的表現形式都要難,我認為比小說、電影、戲劇、繪畫都要難。儘管這麼難,但是它其實還是有可能表達的。
我試著用繪畫當例子好了。比如說,蘇聯革命前後的一些畫家,在當時的文學主流——小說的影響下,也朝同一個思潮彙集——社會主義的寫實表現。那時的伊里亞·列賓(Ilya Repin,1884—1930),他的繪畫雖然是一張,但我覺得它所表現的就不只是畫面上的事件而已。《一個意外的歸來》這張畫,他前後畫了六年。他以一個家庭為焦點:一個在戰場失蹤的家人,於戰爭之後出現在家門口,畫面中的婦人當然是他太太,小孩是他的兒子,僕人還是從前的那一位。他們回頭看,大家都愣住了……那種悲喜交雜的情形多感人呀。雖然沒有其他的說明,但我們卻可以很清楚地感受到畫面之外的意義——在這個事件之前,這家人會是什麼樣子,相見之後又會是如何擁抱、互吐相思之苦的情景——這一切,伊里亞·列賓都沒畫出來,但卻交待出完整的內容與精神。這是他把一個事件的發展,在最恰當的地方表現出來的緣故。我覺得攝影也可以。只要你在事件當中切對部位,落實焦點,什麼都會清楚起來的。當然啦,它還是比繪畫難。
阮:你覺得有沒有什麼辦法,可克服攝影的困難所在?
黃:我覺得如果攝影只是在等待一個什麼東西要去捕捉的話,那就已經把攝影的表現力給限制了。
我認為攝影也應該像拍電影那樣,可以安排。不好的,可以一直排演下去重拍。也許有些人會認為這種手法是造作,但是我覺得,如果這算造作,電影豈不更造作,小說也造作,詩也造作,沒有一種藝術不造作的。因此,我覺得,只要我們把它經營得好,讓你看到時,很容易跟你溝通,很容易讓你共鳴,那什麼造作都會忘記的。我想,有一天我突然發起瘋來想專心投入攝影,我就很可能以這種安排的手法來拍照,我才不會像你或其他人那樣拍,因為這條路你們已經走得太好了,我沒有必要跟進。
以安排來寫實
阮:我十分訝異你會有這種想法,可不可以把你所謂的安排手法說得清楚一點?
黃:比方說,我剛來台北不久時,那時,台灣的經濟還不是很好,因為不很好,我們才會跑到台北。
就在中山北路的中山市場那裡,有一家烤雞店。以現在的標準來看,那家烤雞店算不了什麼,不過在當時,可是有錢人才光顧得起。那種烤雞就是現在常見的:把雞用鐵串串起來轉,用燈光照射烤熟的。雞串轉呀轉,油汁就這麼滴下來,而在透明的玻璃櫥外,散著熱騰騰的水汽。就像在今天這麼冷的天氣下,一個小孩子穿著大人的衣服站在櫥外,他不敢對著那些雞看,只是背偎著櫥子在取暖。好,如果我把當時的場景重新布置出來,然後以演員方式,拍出那樣的一張照片,你一定會覺得我是在安排,而實際上它是我親眼目睹過的景象。
我的方式是這樣,不知道別處有沒有人這樣拍,在台灣我可沒見過。
阮:有,目前當紅的女攝影家辛蒂·雪曼就是完全用安排的方式來拍對象的,而這個對象正是她自己。她有時把自己扮演成五○年代的歌星,有時是躺在街頭的乞丐……她把自己打扮成曾經感動過她的人物,用來傳達感動她的人生經驗。在你看來,這樣的安排手法,你會不會反對?
黃:我沒看過她的照片,所以我無法置評,不過這種方式我倒覺得很有意思,我不會反對。我覺得攝影是一種記錄事情的方法,也是一種寫實的方法。很多的寫實作品,不管是
小說也好,繪畫也好,也是要去再求精緻的。要求其精緻,有時就要安排。我不是要在形式上求精緻,而是要使內容很完整地跟對方溝通。
阮:你這樣安排的手法,我想很可能有人會反對?
黃:這也是一種攝影的方法呀!你反對方法幹嗎!要反對的應該是拍出來的內容,而不是方法。
如果一位攝影家用任何一種方法沒有拍出好東西來,那是他侮辱了這個方法。並沒有所謂攝影能不能做這樣的事或那樣的事吧!
你本身反不反對,我問你?
阮:我並不怎麼反對,因為我看到有好的作品,在基本上,我認為是屬於在街頭隨時等東西出現的即興攝影,這也有某一種程度的安排意圖與方式。
黃:是啊。布列松拍的很多街道,就是在那裡等嘛!其實你拍的「八尺門」,也有很多是在那裡等機會。等機會、找角度,這都是一種安排。
攝影本來就是要去捕捉隨時會消失的影像,我這種安排也是如此——是把不可能再碰到的人生經驗,以另一種方式用影像表現出來。
阮:有一個說法——攝影是去「發現」,而不是去「生產」、「製造」。在這個意義上,你所使用的手法,算不算是一種「製造」?
黃:我覺得不是。攝影家們不應該把自己的表現範圍弄得太窄,而應該盡量去把領域拓寬。
你所謂的「發現」,其實也是把已經發生過的事情抓住而已。我要抓的只不過是發生在更早的一些事情而已。「創作」這件事,你到底要怎麼去解釋它,如果都不安排,那除非是你在按下快門,那一瞬間,底片就自己沖洗出影像來,要不然,你的暗房處理,都是一種加工,並不是原原本本的東西。原原本本的東西,對每一位創作者來說,都是不夠的。他一定要加些東西進去,這就是創作。
我覺得,一點也不必要把自己的領域設限,不必要!
以畫面來代替
阮:當你面對一件事情,有特殊感受而想要表達時,腦筋先想到畫面還是文字的敘述?
黃:不是畫面,也不是文字,而是那件事實,整件事情。
你說一個畫面也好,或者文字也好,我想都不存在什麼特別的訊息,整個訊息是存在整件事實里的。
你是搞畫面的,會用影像去表達;你是用文字的,會把它變成文字。如果,我是一個文盲,只要有感受,也會用嘴巴說出來的。
其實用語言來講、用文字來寫、用影像來表現,這都是以後的事,在當時的感受,我的腦筋里只有整個事件。
阮:你在使用文字時,有沒有感到非常無力的時候?然後覺得可以用別種方式來表達,比如說,用照相機?
黃:嗯!文字的無力感,除了是個人對文字使用能力上的問題之外,還有一點——其實你用文字的能力沒問題,可以表達得很好,但,當絕大多數的讀者都不來讀你的東西時,一樣會有無力感,這是外在的無力感!一種個人的無力感。如果文字大家都不看,那我會想到用攝影。這種情形在我個人身上已經發生過了。這就是我去拍「芬芳寶島」紀錄片的原因。在當時,我覺得我的小說,發生的效果不大——當然,我並不像梁啟超先生所談的「小說救國」那樣地對小說看重,但是我總覺得,如果在一個社會中,有很多人寫出好小說,能讓很多人有興趣去看,那一定會對社會產生某種程度的力量。這種力量一直是我所相信的。
但是在電視很普遍,且電視節目並不一定好,大家又都那麼喜歡看的時候,好的小說當然不多,況且看的人又那麼的少。
當時我就覺得——寫什麼小說?又不是寫給自己看!故事我都知道了,我何必再寫?既然我的讀者都跑去看電視,好,我就跑到電視里讓他們看。
那一陣子,也就是1973—1974 之間,我就放棄小說去拍紀錄片。
阮:換句話說,不管畫面或文字,你都把它當成手段,你是要借著它們說出你想要告訴別人的事了?
黃:我先有一個問題問你,你看過我的小說沒有?
阮:當然看過,每一篇都看過。
黃:我的小說看了之後,到後來都不是文字,而是一個畫面一個畫面。很多讀者比較細心,都有同樣的感覺,他們這麼說:黃春明,我從你的小說中,看到的是一個接一個的畫面。不知你有沒有這種感覺?
阮:我有同樣的感覺。
黃:我的視覺性比較強。我會喜歡攝影、拍紀錄片,可能也跟這個有關。
不管用文字或用影像也好,我所在意的是:如何令一些事情讓別人很容易接受、很容易明白,而且會接受得很深刻!如果那一件事情,用文字可以表現得最為有力,我就會用小說;若用攝影會是最有力,我就用影像。我不大在意方式,而在意效果。
阮:由於你剛才提到我有沒有看過你的小說,使我想起一件有趣的事,當我們看到好文章,會有一讀再讀,欲罷不能的感覺。你在看照片時,會不會有想要一看再看的感覺呢?
黃:提到這個,暫時先不談我個人的經驗,我們就整個環境來說,就一般人看照片的習慣來說好了。現代人一天要看多少照片呀!電視也是一張張照片,這麼地播過去——當然,你們搞攝影的人,不一定會承認整個電視是一張張照片。其實在一般人來講,照片和電視都是畫面。報紙、雜誌又有多少畫面,現代人看文字的篇幅和時間反而少多了。
這種現象存在一種危機——因為看太多畫面了,反而不會看照片。他們以為看照片,就是看到人啦、事情啦,就這麼看過去。看文字,一般人都會經過腦筋去思想,看照片卻往往是一種反應,因為,一天有這麼多圖片,出現在每一個人的眼前,反而使他們對照片的訊息產生麻痹了。
那麼,再回到你的問題來談——我看照片有沒有一看再看的慾念呢?有,但不是馬上。是隔了一段時間之後再看看。再看時,還是覺得很有意思,而且有新的感觸。一些有啟示性的照片,是很耐看的,會讓你去想、去思考。
黃:我記得,我們年輕的時候,一張普通的裸體照片,也經常一看再看,反而比別的照片,看的次數更多,這怎麼說呢。
阮:哈——哈——哈——
黃:哈——哈——哈——
阮:這是否意味著,你在現實生活中不太容易看到的影像,會特別使你想一看再看?
黃:不是——不是——不是。照片雖然容易存留,但一般人在報紙、雜誌上看到照片時,不會有去存留它的慾望,看過就算了。跟一本書不一樣,你看完了,還有可能去重翻它,甚至會介紹給別人看。如果是一本好的攝影集就不一樣了,它跟一本好書一樣,就很可能使人一看再看,因為你已經替它整理過了,並且成為一種資料。我個人看到好照片會存留起來,但積了一大堆,到後來就不知如何找起了。雖然如此,它們的影像在我的腦海里,卻非常的深刻!如果我一想到那一張照片,曾給我感動或啟示時,我幾乎不必翻箱倒櫃去找出來,只要腦筋一動,它就出現了。真的,你介紹過的攝影大師的作品,都印在我的腦海里,一想就
有了。
但是我想到小說時,就只會想到故事或概念,我一定要翻出來重讀一遍才行。
以思想去讀
阮:談到現代人,一天有那麼多畫面出現在他眼前。我想,照片已經變成人對外在世界最直接的接觸印象。有時,這種印象正好是誤解了事實。比如說,有些人心目中的美國,就是萬寶路香煙廣告中一天比一天老去的西部牛仔,或紅極一時,隨即又銷聲匿跡的熱門歌星們……因為,這些圖片資訊整天不斷地告訴我們——這是美國的生活樣式、社會形態……然而這完全是片面而錯誤的。
黃:是,我擔心的就是這樣子。以一概全的認識是最危險的認識方式,就如同我們不能就冰山浮在上面的一角,去認識冰山的形狀大小一樣,所以我們對一件事情,還是要以多
方面的角度去了解。
阮:在這種情況下,你覺得有沒有什麼應對之措?
黃:攝影有很大的欺罔性。
我舉一個例子來說好了。當鄉土文學論戰之後,鄉土變得流行起來,小說的人物都是阿什麼、阿什麼的,講話也一定要干來干去,連繪畫、電視廣告也跟著鄉土起來,所謂的鄉土攝影也出現了。我看過一個叫「鄉土攝影展」的展覽,他把一間破房子的板門拍出來,旁邊還有一個破水缸,裂縫用水泥糊了再糊,且還長著青苔呢。整個構圖、色調都很美。但是,我倒想問問這位攝影家——把整個社會背景都抽離掉的表現能叫「鄉土」嗎?鄉下人生活的困境、悲苦的痕迹,在他的眼裡都是歲月的芬芳、古典的趣味,這算是什麼鄉土。這樣的攝影作品居然還有人感動,那真是看照片的人的問題了。當然,這位攝影家本身的問題也是夠大的。
換過來看你的問題,香煙廣告並沒有說那個牛仔、那樣的西部就是美國。你把它當成美國,那是看照片的人的問題。
我覺得我們應該「讀」它,而不是「看」它,只要你是去「讀」就不會誤解。
「讀」照片是一個很重要的說法,並不是我創出來的。所謂「讀」就是思想,去「看」只是反應、直覺的。去「讀」,除了直覺之外還有思考。
當然,很多照片並不值得「讀」它,光「看」就夠了,但好照片,或是一張有影射企圖的照片,我們就應該去「讀」了。這樣我們就不會把牛仔、西部當成美國了。
因為圖像文化,發揮傳播的功能,時間還很短,因此我們
「讀」照片的能力還不夠,除了創作者要不斷培養自己之外,一般人「讀」照片的能力也是要加緊訓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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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美學七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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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阮義忠
ISBN: 978-7-5327-6791-5/I.4109
出版: 2015年1月
定價: 58元
一年·三個人·七個主題
攝影人阮義忠代表作 暌違二十餘載的華人攝影啟蒙書
走訪台灣清華大學教授陳傳興、著名建築師及建築學家漢寶德、台灣重量級小說家黃春明
以對話方式開啟 攝影美學深度思辨
精緻圖文珍藏本,近80幅世界頂級攝影家經典作品。
攝影人必備讀物,影像藝術愛好者不可錯過的視覺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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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攝影不僅是興趣,也可以是一種信仰。1月25日(周日)15:00,攝影人阮義忠將做客單向街圖書館·愛琴海店,出席其代表作《攝影美學七問》首發分享會,談談生命的寬度,影像的深度。除了這本暌違二十餘載的華人攝影啟蒙書,現場還有阮老師獨家配方、新鮮烘焙的「阮家咖啡」。下面讓我們欣賞下《攝影美學七問》中的精彩攝影作品,先睹為快。
尚·杜傑德的攝影作品最強烈的特質是:完全尊重對象,以無比虔誠的心意去取景。這幀《抱兔的女孩》,她的臉龐就煥發出聖潔之光。
柯特茲跨越了攝影史上所有表現形式的疆界。這幀於1920年在匈牙利首都布達佩斯拍攝的《情侶》簡單有力地直入事件核心。他影響了布列松、布拉賽、卡帕……影響了攝影家去重新觀看外在世界,影響了全世界的攝影走向。
1927年所拍攝的《貝殼》,將純攝影的境界升至頂峰。這幀作品曾創下蘇富比拍賣的最高價紀錄,直至1991年才被他的情人蒂娜·莫德蒂的作品《花》刷新。
奔跑的小女孩跨入巷子中的一小方陽光中,被照相機塑成永恆的影像。布列松的「決定性時刻」不是停格,而是釋放。他替攝影的疆界,打開了最寬闊的天空。
▍節選
與黃春明對談影像語言的領域
前言:以照片作開場
這是筆者和黃春明先生氣氛最拘謹的一次晤談了,和這位名小說家聊過天的人,莫不覺得那是一種極大的享受。因為他的敘述有一種魅力,就像他筆下的小說情節般的細膩、生動而深刻。他的談話往往會令旁人不願搭腔,深怕會打斷述說者置身於故事中的陶醉情景。說實在,對旁人來說,不管他在講什麼,不管他是以第一人稱或第三人稱在敘述,彷彿他就是這個事件的當事人,或這則故事裡的角色一樣——他正在演出,旁人是觀眾——誰也不會上台搗蛋一出精彩的好戲。
可是這次的對談,黃春明有點嚴肅。而嚴肅的他往往是最不精彩的時候。然而,令筆者相當意外的是:這是我從黃春明身上得到最大收穫的一次請教。
儘管這席約四個鐘頭的長談中,他的話語沒有往常熱烘烘的情緒,也沒有往常令我享受其中的氣氛,但是,他的訪談卻在在都使拿照相機的我汗顏——我覺得我面對的不只是一位小說家,而是一位掌握影像的高手;以至於談著談著,好像他在考我有關攝影的試題一樣——處處充滿質問,質問影像的表現手法、影像工作者的眼力,質問攝影者的心態、作品的內容……
大家都知道黃春明的小說,他的作品曾被譯成日文、韓文、英文、德文,甚至在大陸結集成冊出了好多本選集。《魚》這篇名作,更曾被選入台灣的初中教科書里,無數學子都從課本上讀過他的小說。
可是很少人知道黃春明和影像創作有過十分密切的關係。十八年前,他製作過「芬芳寶島」系列的電視紀錄片,使台灣的視覺文化開始落實在本土環境上。這個節目不但替台灣的紀錄片掀開序幕,也使很多攝影后進把鏡頭轉向自己的土地上。
更少人知道的是:黃春明也經常拍照,他擁有過好幾套高級的照相機,目前使用的是每一個拍照的人都夢寐以求、最昂貴的機種——倈卡。
我非常榮幸,能看到他的攝影作品,以我的職業標準來看,他的照片一點也不比目前眾多攝影家們遜色。因此我央求他把攝影作品公開,以作為這篇對談的開場。
以社會為依歸
阮:你覺得你的照片和你的小說都在表達同樣的精神嗎?
黃:我認為我的照片拿出來不會臉紅。雖然我使用照相併不是想成為攝影家或什麼的。我不會臉紅的原因並不是它們已經夠好了,而是我認為,我把照相機放在社會層面去用它,正如同我用筆、用文字一樣。我覺得我們活在這個社會上,什麼都應該把它歸到社會這個大原則里——這是我的執著,也可以說是我對文學、藝術創作的偏狹看法。當然,我對攝影也是如此要求。由於我經常在台灣各地跑來跑去,看了一些東西。回來之後用文字記錄時,常常有不夠詳細的感覺,我一時無法把當時和我講話的一些人的神情等細節都關照到。因此,用
照相機,就能使我在事後把整個記錄重新展開,我的攝影大概是止於這樣的性質。
阮:這樣聽來,不是專業的攝影工作,偶爾使用照相機做田野調查,對你寫小說有很大的幫助咯?
黃:我覺得相當有幫助。因為我經常很敢放棄固定的上班工作,而想專心寫小說。雖然常常是失敗的,但是我四處走走、到處去看,偶爾所拍的照片,卻帶給我一種莫大的經驗反芻。
比如說,我拍過一張山地小孩的照片,雖然當時並沒有用文字做補充記錄,但它卻勾起我完整的記憶經驗。他的眼睛好漂亮,就像兩個甲蟲——西班牙詩人希梅內斯在《小毛驢與我》中,描寫那頭小毛驢多可愛,眼睛就像兩個甲蟲一樣——當然我不是說那個小孩像驢子。那時我在阿迪達斯籌辦一個慢跑活動,他是陪哥哥來參加比賽的。比賽的成員依年齡和性別分成好幾組。由他的膚色、眼睛,我知道他是山胞,我特別喜歡和少數民族交往,我問他:「你哥哥是哪一『組』的?」他卻一下子驚慌起來,說:「我不是山地人。」其實山地人在我的心目中並沒有等級和階級的差別,但他卻很自然地在保護自己。這句話讓我很痛心,因為以他這樣的年紀就有這種感受,一定是他在這個社會上遭受到有意或無意的歧視。我為了安慰他和沖淡尷尬的場面,就跟他說:「我是山地人,你看我是哪一『族』的?」
之後他才平靜了下來,他說他哥哥是「男甲組」,他爸爸是警察,現在調到那裡服務。我問他家在哪裡,他就告訴我地點——那是個山地部落。
我說,那個地方我去過,問他最近回去過沒有。
他說有,跟爸爸在什麼時候回去過:「我們家經過那裡,到春天,山上杜鵑花一開的時候,滿山都是。」
他一講到故鄉的時候,好像我已經不在他前面,而真正在他前面的是沿途的杜鵑花。他面對相機時,一點鏡頭意識也沒有,我覺得這樣的照片就非常好——儘管,也許,我並沒有拍好。像這樣的攝影經驗,的確帶給我寫小說很大的幫助。雖然,也許拍了壞照片,卻給了我好營養。
以人文為焦點
阮:由你剛才的敘述,我們很容易可以感受到你的人文情懷,如果光就一張照片來看,你覺得是否能讓人感受到創作者的信念呢?
黃:很難,我不是說照片很難表達人文的東西,而是說,針對我們剛剛說的那張小孩子的照片的話,很難。它只是幫我做一個記錄而已,並且成為我記憶的一部分。
阮:難的原因在哪裡?
黃:比如說,我剛才花費了那麼多言語,才把這件事給我的感動說清楚——當然,我還不是認為很清楚。如果事情要清楚,概念還是不夠的。
而以一張照片來說,它就難在:以一個畫面來傳述所有的東西。我所謂的「難」,並不是它辦不到,而是它實在是非常難,比所有別的表現形式都要難,我認為比小說、電影、戲劇、繪畫都要難。儘管這麼難,但是它其實還是有可能表達的。
我試著用繪畫當例子好了。比如說,蘇聯革命前後的一些畫家,在當時的文學主流——小說的影響下,也朝同一個思潮彙集——社會主義的寫實表現。那時的伊里亞·列賓(Ilya Repin,1884—1930),他的繪畫雖然是一張,但我覺得它所表現的就不只是畫面上的事件而已。《一個意外的歸來》這張畫,他前後畫了六年。他以一個家庭為焦點:一個在戰場失蹤的家人,於戰爭之後出現在家門口,畫面中的婦人當然是他太太,小孩是他的兒子,僕人還是從前的那一位。他們回頭看,大家都愣住了……那種悲喜交雜的情形多感人呀。雖然沒有其他的說明,但我們卻可以很清楚地感受到畫面之外的意義——在這個事件之前,這家人會是什麼樣子,相見之後又會是如何擁抱、互吐相思之苦的情景——這一切,伊里亞·列賓都沒畫出來,但卻交待出完整的內容與精神。這是他把一個事件的發展,在最恰當的地方表現出來的緣故。我覺得攝影也可以。只要你在事件當中切對部位,落實焦點,什麼都會清楚起來的。當然啦,它還是比繪畫難。
阮:你覺得有沒有什麼辦法,可克服攝影的困難所在?
黃:我覺得如果攝影只是在等待一個什麼東西要去捕捉的話,那就已經把攝影的表現力給限制了。
我認為攝影也應該像拍電影那樣,可以安排。不好的,可以一直排演下去重拍。也許有些人會認為這種手法是造作,但是我覺得,如果這算造作,電影豈不更造作,小說也造作,詩也造作,沒有一種藝術不造作的。因此,我覺得,只要我們把它經營得好,讓你看到時,很容易跟你溝通,很容易讓你共鳴,那什麼造作都會忘記的。我想,有一天我突然發起瘋來想專心投入攝影,我就很可能以這種安排的手法來拍照,我才不會像你或其他人那樣拍,因為這條路你們已經走得太好了,我沒有必要跟進。
以安排來寫實
阮:我十分訝異你會有這種想法,可不可以把你所謂的安排手法說得清楚一點?
黃:比方說,我剛來台北不久時,那時,台灣的經濟還不是很好,因為不很好,我們才會跑到台北。
就在中山北路的中山市場那裡,有一家烤雞店。以現在的標準來看,那家烤雞店算不了什麼,不過在當時,可是有錢人才光顧得起。那種烤雞就是現在常見的:把雞用鐵串串起來轉,用燈光照射烤熟的。雞串轉呀轉,油汁就這麼滴下來,而在透明的玻璃櫥外,散著熱騰騰的水汽。就像在今天這麼冷的天氣下,一個小孩子穿著大人的衣服站在櫥外,他不敢對著那些雞看,只是背偎著櫥子在取暖。好,如果我把當時的場景重新布置出來,然後以演員方式,拍出那樣的一張照片,你一定會覺得我是在安排,而實際上它是我親眼目睹過的景象。
我的方式是這樣,不知道別處有沒有人這樣拍,在台灣我可沒見過。
阮:有,目前當紅的女攝影家辛蒂·雪曼就是完全用安排的方式來拍對象的,而這個對象正是她自己。她有時把自己扮演成五○年代的歌星,有時是躺在街頭的乞丐……她把自己打扮成曾經感動過她的人物,用來傳達感動她的人生經驗。在你看來,這樣的安排手法,你會不會反對?
黃:我沒看過她的照片,所以我無法置評,不過這種方式我倒覺得很有意思,我不會反對。我覺得攝影是一種記錄事情的方法,也是一種寫實的方法。很多的寫實作品,不管是
小說也好,繪畫也好,也是要去再求精緻的。要求其精緻,有時就要安排。我不是要在形式上求精緻,而是要使內容很完整地跟對方溝通。
阮:你這樣安排的手法,我想很可能有人會反對?
黃:這也是一種攝影的方法呀!你反對方法幹嗎!要反對的應該是拍出來的內容,而不是方法。
如果一位攝影家用任何一種方法沒有拍出好東西來,那是他侮辱了這個方法。並沒有所謂攝影能不能做這樣的事或那樣的事吧!
你本身反不反對,我問你?
阮:我並不怎麼反對,因為我看到有好的作品,在基本上,我認為是屬於在街頭隨時等東西出現的即興攝影,這也有某一種程度的安排意圖與方式。
黃:是啊。布列松拍的很多街道,就是在那裡等嘛!其實你拍的「八尺門」,也有很多是在那裡等機會。等機會、找角度,這都是一種安排。
攝影本來就是要去捕捉隨時會消失的影像,我這種安排也是如此——是把不可能再碰到的人生經驗,以另一種方式用影像表現出來。
阮:有一個說法——攝影是去「發現」,而不是去「生產」、「製造」。在這個意義上,你所使用的手法,算不算是一種「製造」?
黃:我覺得不是。攝影家們不應該把自己的表現範圍弄得太窄,而應該盡量去把領域拓寬。
你所謂的「發現」,其實也是把已經發生過的事情抓住而已。我要抓的只不過是發生在更早的一些事情而已。「創作」這件事,你到底要怎麼去解釋它,如果都不安排,那除非是你在按下快門,那一瞬間,底片就自己沖洗出影像來,要不然,你的暗房處理,都是一種加工,並不是原原本本的東西。原原本本的東西,對每一位創作者來說,都是不夠的。他一定要加些東西進去,這就是創作。
我覺得,一點也不必要把自己的領域設限,不必要!
以畫面來代替
阮:當你面對一件事情,有特殊感受而想要表達時,腦筋先想到畫面還是文字的敘述?
黃:不是畫面,也不是文字,而是那件事實,整件事情。
你說一個畫面也好,或者文字也好,我想都不存在什麼特別的訊息,整個訊息是存在整件事實里的。
你是搞畫面的,會用影像去表達;你是用文字的,會把它變成文字。如果,我是一個文盲,只要有感受,也會用嘴巴說出來的。
其實用語言來講、用文字來寫、用影像來表現,這都是以後的事,在當時的感受,我的腦筋里只有整個事件。
阮:你在使用文字時,有沒有感到非常無力的時候?然後覺得可以用別種方式來表達,比如說,用照相機?
黃:嗯!文字的無力感,除了是個人對文字使用能力上的問題之外,還有一點——其實你用文字的能力沒問題,可以表達得很好,但,當絕大多數的讀者都不來讀你的東西時,一樣會有無力感,這是外在的無力感!一種個人的無力感。如果文字大家都不看,那我會想到用攝影。這種情形在我個人身上已經發生過了。這就是我去拍「芬芳寶島」紀錄片的原因。在當時,我覺得我的小說,發生的效果不大——當然,我並不像梁啟超先生所談的「小說救國」那樣地對小說看重,但是我總覺得,如果在一個社會中,有很多人寫出好小說,能讓很多人有興趣去看,那一定會對社會產生某種程度的力量。這種力量一直是我所相信的。
但是在電視很普遍,且電視節目並不一定好,大家又都那麼喜歡看的時候,好的小說當然不多,況且看的人又那麼的少。
當時我就覺得——寫什麼小說?又不是寫給自己看!故事我都知道了,我何必再寫?既然我的讀者都跑去看電視,好,我就跑到電視里讓他們看。
那一陣子,也就是1973—1974 之間,我就放棄小說去拍紀錄片。
阮:換句話說,不管畫面或文字,你都把它當成手段,你是要借著它們說出你想要告訴別人的事了?
黃:我先有一個問題問你,你看過我的小說沒有?
阮:當然看過,每一篇都看過。
黃:我的小說看了之後,到後來都不是文字,而是一個畫面一個畫面。很多讀者比較細心,都有同樣的感覺,他們這麼說:黃春明,我從你的小說中,看到的是一個接一個的畫面。不知你有沒有這種感覺?
阮:我有同樣的感覺。
黃:我的視覺性比較強。我會喜歡攝影、拍紀錄片,可能也跟這個有關。
不管用文字或用影像也好,我所在意的是:如何令一些事情讓別人很容易接受、很容易明白,而且會接受得很深刻!如果那一件事情,用文字可以表現得最為有力,我就會用小說;若用攝影會是最有力,我就用影像。我不大在意方式,而在意效果。
阮:由於你剛才提到我有沒有看過你的小說,使我想起一件有趣的事,當我們看到好文章,會有一讀再讀,欲罷不能的感覺。你在看照片時,會不會有想要一看再看的感覺呢?
黃:提到這個,暫時先不談我個人的經驗,我們就整個環境來說,就一般人看照片的習慣來說好了。現代人一天要看多少照片呀!電視也是一張張照片,這麼地播過去——當然,你們搞攝影的人,不一定會承認整個電視是一張張照片。其實在一般人來講,照片和電視都是畫面。報紙、雜誌又有多少畫面,現代人看文字的篇幅和時間反而少多了。
這種現象存在一種危機——因為看太多畫面了,反而不會看照片。他們以為看照片,就是看到人啦、事情啦,就這麼看過去。看文字,一般人都會經過腦筋去思想,看照片卻往往是一種反應,因為,一天有這麼多圖片,出現在每一個人的眼前,反而使他們對照片的訊息產生麻痹了。
那麼,再回到你的問題來談——我看照片有沒有一看再看的慾念呢?有,但不是馬上。是隔了一段時間之後再看看。再看時,還是覺得很有意思,而且有新的感觸。一些有啟示性的照片,是很耐看的,會讓你去想、去思考。
黃:我記得,我們年輕的時候,一張普通的裸體照片,也經常一看再看,反而比別的照片,看的次數更多,這怎麼說呢。
阮:哈——哈——哈——
黃:哈——哈——哈——
阮:這是否意味著,你在現實生活中不太容易看到的影像,會特別使你想一看再看?
黃:不是——不是——不是。照片雖然容易存留,但一般人在報紙、雜誌上看到照片時,不會有去存留它的慾望,看過就算了。跟一本書不一樣,你看完了,還有可能去重翻它,甚至會介紹給別人看。如果是一本好的攝影集就不一樣了,它跟一本好書一樣,就很可能使人一看再看,因為你已經替它整理過了,並且成為一種資料。我個人看到好照片會存留起來,但積了一大堆,到後來就不知如何找起了。雖然如此,它們的影像在我的腦海里,卻非常的深刻!如果我一想到那一張照片,曾給我感動或啟示時,我幾乎不必翻箱倒櫃去找出來,只要腦筋一動,它就出現了。真的,你介紹過的攝影大師的作品,都印在我的腦海里,一想就
有了。
但是我想到小說時,就只會想到故事或概念,我一定要翻出來重讀一遍才行。
以思想去讀
阮:談到現代人,一天有那麼多畫面出現在他眼前。我想,照片已經變成人對外在世界最直接的接觸印象。有時,這種印象正好是誤解了事實。比如說,有些人心目中的美國,就是萬寶路香煙廣告中一天比一天老去的西部牛仔,或紅極一時,隨即又銷聲匿跡的熱門歌星們……因為,這些圖片資訊整天不斷地告訴我們——這是美國的生活樣式、社會形態……然而這完全是片面而錯誤的。
黃:是,我擔心的就是這樣子。以一概全的認識是最危險的認識方式,就如同我們不能就冰山浮在上面的一角,去認識冰山的形狀大小一樣,所以我們對一件事情,還是要以多
方面的角度去了解。
阮:在這種情況下,你覺得有沒有什麼應對之措?
黃:攝影有很大的欺罔性。
我舉一個例子來說好了。當鄉土文學論戰之後,鄉土變得流行起來,小說的人物都是阿什麼、阿什麼的,講話也一定要干來干去,連繪畫、電視廣告也跟著鄉土起來,所謂的鄉土攝影也出現了。我看過一個叫「鄉土攝影展」的展覽,他把一間破房子的板門拍出來,旁邊還有一個破水缸,裂縫用水泥糊了再糊,且還長著青苔呢。整個構圖、色調都很美。但是,我倒想問問這位攝影家——把整個社會背景都抽離掉的表現能叫「鄉土」嗎?鄉下人生活的困境、悲苦的痕迹,在他的眼裡都是歲月的芬芳、古典的趣味,這算是什麼鄉土。這樣的攝影作品居然還有人感動,那真是看照片的人的問題了。當然,這位攝影家本身的問題也是夠大的。
換過來看你的問題,香煙廣告並沒有說那個牛仔、那樣的西部就是美國。你把它當成美國,那是看照片的人的問題。
我覺得我們應該「讀」它,而不是「看」它,只要你是去「讀」就不會誤解。
「讀」照片是一個很重要的說法,並不是我創出來的。所謂「讀」就是思想,去「看」只是反應、直覺的。去「讀」,除了直覺之外還有思考。
當然,很多照片並不值得「讀」它,光「看」就夠了,但好照片,或是一張有影射企圖的照片,我們就應該去「讀」了。這樣我們就不會把牛仔、西部當成美國了。
因為圖像文化,發揮傳播的功能,時間還很短,因此我們
「讀」照片的能力還不夠,除了創作者要不斷培養自己之外,一般人「讀」照片的能力也是要加緊訓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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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美學七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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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阮義忠
ISBN: 978-7-5327-6791-5/I.4109
出版: 2015年1月
定價: 58元
一年·三個人·七個主題
攝影人阮義忠代表作 暌違二十餘載的華人攝影啟蒙書
走訪台灣清華大學教授陳傳興、著名建築師及建築學家漢寶德、台灣重量級小說家黃春明
以對話方式開啟 攝影美學深度思辨
精緻圖文珍藏本,近80幅世界頂級攝影家經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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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攝影不僅是興趣,也可以是一種信仰。1月25日(周日)15:00,攝影人阮義忠將做客單向街圖書館·愛琴海店,出席其代表作《攝影美學七問》首發分享會,談談生命的寬度,影像的深度。除了這本暌違二十餘載的華人攝影啟蒙書,現場還有阮老師獨家配方、新鮮烘焙的「阮家咖啡」。下面讓我們欣賞下《攝影美學七問》中的精彩攝影作品,先睹為快。
尚·杜傑德的攝影作品最強烈的特質是:完全尊重對象,以無比虔誠的心意去取景。這幀《抱兔的女孩》,她的臉龐就煥發出聖潔之光。
柯特茲跨越了攝影史上所有表現形式的疆界。這幀於1920年在匈牙利首都布達佩斯拍攝的《情侶》簡單有力地直入事件核心。他影響了布列松、布拉賽、卡帕……影響了攝影家去重新觀看外在世界,影響了全世界的攝影走向。
1927年所拍攝的《貝殼》,將純攝影的境界升至頂峰。這幀作品曾創下蘇富比拍賣的最高價紀錄,直至1991年才被他的情人蒂娜·莫德蒂的作品《花》刷新。
奔跑的小女孩跨入巷子中的一小方陽光中,被照相機塑成永恆的影像。布列松的「決定性時刻」不是停格,而是釋放。他替攝影的疆界,打開了最寬闊的天空。
▍節選
與黃春明對談影像語言的領域
前言:以照片作開場
這是筆者和黃春明先生氣氛最拘謹的一次晤談了,和這位名小說家聊過天的人,莫不覺得那是一種極大的享受。因為他的敘述有一種魅力,就像他筆下的小說情節般的細膩、生動而深刻。他的談話往往會令旁人不願搭腔,深怕會打斷述說者置身於故事中的陶醉情景。說實在,對旁人來說,不管他在講什麼,不管他是以第一人稱或第三人稱在敘述,彷彿他就是這個事件的當事人,或這則故事裡的角色一樣——他正在演出,旁人是觀眾——誰也不會上台搗蛋一出精彩的好戲。
可是這次的對談,黃春明有點嚴肅。而嚴肅的他往往是最不精彩的時候。然而,令筆者相當意外的是:這是我從黃春明身上得到最大收穫的一次請教。
儘管這席約四個鐘頭的長談中,他的話語沒有往常熱烘烘的情緒,也沒有往常令我享受其中的氣氛,但是,他的訪談卻在在都使拿照相機的我汗顏——我覺得我面對的不只是一位小說家,而是一位掌握影像的高手;以至於談著談著,好像他在考我有關攝影的試題一樣——處處充滿質問,質問影像的表現手法、影像工作者的眼力,質問攝影者的心態、作品的內容……
大家都知道黃春明的小說,他的作品曾被譯成日文、韓文、英文、德文,甚至在大陸結集成冊出了好多本選集。《魚》這篇名作,更曾被選入台灣的初中教科書里,無數學子都從課本上讀過他的小說。
可是很少人知道黃春明和影像創作有過十分密切的關係。十八年前,他製作過「芬芳寶島」系列的電視紀錄片,使台灣的視覺文化開始落實在本土環境上。這個節目不但替台灣的紀錄片掀開序幕,也使很多攝影后進把鏡頭轉向自己的土地上。
更少人知道的是:黃春明也經常拍照,他擁有過好幾套高級的照相機,目前使用的是每一個拍照的人都夢寐以求、最昂貴的機種——倈卡。
我非常榮幸,能看到他的攝影作品,以我的職業標準來看,他的照片一點也不比目前眾多攝影家們遜色。因此我央求他把攝影作品公開,以作為這篇對談的開場。
以社會為依歸
阮:你覺得你的照片和你的小說都在表達同樣的精神嗎?
黃:我認為我的照片拿出來不會臉紅。雖然我使用照相併不是想成為攝影家或什麼的。我不會臉紅的原因並不是它們已經夠好了,而是我認為,我把照相機放在社會層面去用它,正如同我用筆、用文字一樣。我覺得我們活在這個社會上,什麼都應該把它歸到社會這個大原則里——這是我的執著,也可以說是我對文學、藝術創作的偏狹看法。當然,我對攝影也是如此要求。由於我經常在台灣各地跑來跑去,看了一些東西。回來之後用文字記錄時,常常有不夠詳細的感覺,我一時無法把當時和我講話的一些人的神情等細節都關照到。因此,用
照相機,就能使我在事後把整個記錄重新展開,我的攝影大概是止於這樣的性質。
阮:這樣聽來,不是專業的攝影工作,偶爾使用照相機做田野調查,對你寫小說有很大的幫助咯?
黃:我覺得相當有幫助。因為我經常很敢放棄固定的上班工作,而想專心寫小說。雖然常常是失敗的,但是我四處走走、到處去看,偶爾所拍的照片,卻帶給我一種莫大的經驗反芻。
比如說,我拍過一張山地小孩的照片,雖然當時並沒有用文字做補充記錄,但它卻勾起我完整的記憶經驗。他的眼睛好漂亮,就像兩個甲蟲——西班牙詩人希梅內斯在《小毛驢與我》中,描寫那頭小毛驢多可愛,眼睛就像兩個甲蟲一樣——當然我不是說那個小孩像驢子。那時我在阿迪達斯籌辦一個慢跑活動,他是陪哥哥來參加比賽的。比賽的成員依年齡和性別分成好幾組。由他的膚色、眼睛,我知道他是山胞,我特別喜歡和少數民族交往,我問他:「你哥哥是哪一『組』的?」他卻一下子驚慌起來,說:「我不是山地人。」其實山地人在我的心目中並沒有等級和階級的差別,但他卻很自然地在保護自己。這句話讓我很痛心,因為以他這樣的年紀就有這種感受,一定是他在這個社會上遭受到有意或無意的歧視。我為了安慰他和沖淡尷尬的場面,就跟他說:「我是山地人,你看我是哪一『族』的?」
之後他才平靜了下來,他說他哥哥是「男甲組」,他爸爸是警察,現在調到那裡服務。我問他家在哪裡,他就告訴我地點——那是個山地部落。
我說,那個地方我去過,問他最近回去過沒有。
他說有,跟爸爸在什麼時候回去過:「我們家經過那裡,到春天,山上杜鵑花一開的時候,滿山都是。」
他一講到故鄉的時候,好像我已經不在他前面,而真正在他前面的是沿途的杜鵑花。他面對相機時,一點鏡頭意識也沒有,我覺得這樣的照片就非常好——儘管,也許,我並沒有拍好。像這樣的攝影經驗,的確帶給我寫小說很大的幫助。雖然,也許拍了壞照片,卻給了我好營養。
以人文為焦點
阮:由你剛才的敘述,我們很容易可以感受到你的人文情懷,如果光就一張照片來看,你覺得是否能讓人感受到創作者的信念呢?
黃:很難,我不是說照片很難表達人文的東西,而是說,針對我們剛剛說的那張小孩子的照片的話,很難。它只是幫我做一個記錄而已,並且成為我記憶的一部分。
阮:難的原因在哪裡?
黃:比如說,我剛才花費了那麼多言語,才把這件事給我的感動說清楚——當然,我還不是認為很清楚。如果事情要清楚,概念還是不夠的。
而以一張照片來說,它就難在:以一個畫面來傳述所有的東西。我所謂的「難」,並不是它辦不到,而是它實在是非常難,比所有別的表現形式都要難,我認為比小說、電影、戲劇、繪畫都要難。儘管這麼難,但是它其實還是有可能表達的。
我試著用繪畫當例子好了。比如說,蘇聯革命前後的一些畫家,在當時的文學主流——小說的影響下,也朝同一個思潮彙集——社會主義的寫實表現。那時的伊里亞·列賓(Ilya Repin,1884—1930),他的繪畫雖然是一張,但我覺得它所表現的就不只是畫面上的事件而已。《一個意外的歸來》這張畫,他前後畫了六年。他以一個家庭為焦點:一個在戰場失蹤的家人,於戰爭之後出現在家門口,畫面中的婦人當然是他太太,小孩是他的兒子,僕人還是從前的那一位。他們回頭看,大家都愣住了……那種悲喜交雜的情形多感人呀。雖然沒有其他的說明,但我們卻可以很清楚地感受到畫面之外的意義——在這個事件之前,這家人會是什麼樣子,相見之後又會是如何擁抱、互吐相思之苦的情景——這一切,伊里亞·列賓都沒畫出來,但卻交待出完整的內容與精神。這是他把一個事件的發展,在最恰當的地方表現出來的緣故。我覺得攝影也可以。只要你在事件當中切對部位,落實焦點,什麼都會清楚起來的。當然啦,它還是比繪畫難。
阮:你覺得有沒有什麼辦法,可克服攝影的困難所在?
黃:我覺得如果攝影只是在等待一個什麼東西要去捕捉的話,那就已經把攝影的表現力給限制了。
我認為攝影也應該像拍電影那樣,可以安排。不好的,可以一直排演下去重拍。也許有些人會認為這種手法是造作,但是我覺得,如果這算造作,電影豈不更造作,小說也造作,詩也造作,沒有一種藝術不造作的。因此,我覺得,只要我們把它經營得好,讓你看到時,很容易跟你溝通,很容易讓你共鳴,那什麼造作都會忘記的。我想,有一天我突然發起瘋來想專心投入攝影,我就很可能以這種安排的手法來拍照,我才不會像你或其他人那樣拍,因為這條路你們已經走得太好了,我沒有必要跟進。
以安排來寫實
阮:我十分訝異你會有這種想法,可不可以把你所謂的安排手法說得清楚一點?
黃:比方說,我剛來台北不久時,那時,台灣的經濟還不是很好,因為不很好,我們才會跑到台北。
就在中山北路的中山市場那裡,有一家烤雞店。以現在的標準來看,那家烤雞店算不了什麼,不過在當時,可是有錢人才光顧得起。那種烤雞就是現在常見的:把雞用鐵串串起來轉,用燈光照射烤熟的。雞串轉呀轉,油汁就這麼滴下來,而在透明的玻璃櫥外,散著熱騰騰的水汽。就像在今天這麼冷的天氣下,一個小孩子穿著大人的衣服站在櫥外,他不敢對著那些雞看,只是背偎著櫥子在取暖。好,如果我把當時的場景重新布置出來,然後以演員方式,拍出那樣的一張照片,你一定會覺得我是在安排,而實際上它是我親眼目睹過的景象。
我的方式是這樣,不知道別處有沒有人這樣拍,在台灣我可沒見過。
阮:有,目前當紅的女攝影家辛蒂·雪曼就是完全用安排的方式來拍對象的,而這個對象正是她自己。她有時把自己扮演成五○年代的歌星,有時是躺在街頭的乞丐……她把自己打扮成曾經感動過她的人物,用來傳達感動她的人生經驗。在你看來,這樣的安排手法,你會不會反對?
黃:我沒看過她的照片,所以我無法置評,不過這種方式我倒覺得很有意思,我不會反對。我覺得攝影是一種記錄事情的方法,也是一種寫實的方法。很多的寫實作品,不管是
小說也好,繪畫也好,也是要去再求精緻的。要求其精緻,有時就要安排。我不是要在形式上求精緻,而是要使內容很完整地跟對方溝通。
阮:你這樣安排的手法,我想很可能有人會反對?
黃:這也是一種攝影的方法呀!你反對方法幹嗎!要反對的應該是拍出來的內容,而不是方法。
如果一位攝影家用任何一種方法沒有拍出好東西來,那是他侮辱了這個方法。並沒有所謂攝影能不能做這樣的事或那樣的事吧!
你本身反不反對,我問你?
阮:我並不怎麼反對,因為我看到有好的作品,在基本上,我認為是屬於在街頭隨時等東西出現的即興攝影,這也有某一種程度的安排意圖與方式。
黃:是啊。布列松拍的很多街道,就是在那裡等嘛!其實你拍的「八尺門」,也有很多是在那裡等機會。等機會、找角度,這都是一種安排。
攝影本來就是要去捕捉隨時會消失的影像,我這種安排也是如此——是把不可能再碰到的人生經驗,以另一種方式用影像表現出來。
阮:有一個說法——攝影是去「發現」,而不是去「生產」、「製造」。在這個意義上,你所使用的手法,算不算是一種「製造」?
黃:我覺得不是。攝影家們不應該把自己的表現範圍弄得太窄,而應該盡量去把領域拓寬。
你所謂的「發現」,其實也是把已經發生過的事情抓住而已。我要抓的只不過是發生在更早的一些事情而已。「創作」這件事,你到底要怎麼去解釋它,如果都不安排,那除非是你在按下快門,那一瞬間,底片就自己沖洗出影像來,要不然,你的暗房處理,都是一種加工,並不是原原本本的東西。原原本本的東西,對每一位創作者來說,都是不夠的。他一定要加些東西進去,這就是創作。
我覺得,一點也不必要把自己的領域設限,不必要!
以畫面來代替
阮:當你面對一件事情,有特殊感受而想要表達時,腦筋先想到畫面還是文字的敘述?
黃:不是畫面,也不是文字,而是那件事實,整件事情。
你說一個畫面也好,或者文字也好,我想都不存在什麼特別的訊息,整個訊息是存在整件事實里的。
你是搞畫面的,會用影像去表達;你是用文字的,會把它變成文字。如果,我是一個文盲,只要有感受,也會用嘴巴說出來的。
其實用語言來講、用文字來寫、用影像來表現,這都是以後的事,在當時的感受,我的腦筋里只有整個事件。
阮:你在使用文字時,有沒有感到非常無力的時候?然後覺得可以用別種方式來表達,比如說,用照相機?
黃:嗯!文字的無力感,除了是個人對文字使用能力上的問題之外,還有一點——其實你用文字的能力沒問題,可以表達得很好,但,當絕大多數的讀者都不來讀你的東西時,一樣會有無力感,這是外在的無力感!一種個人的無力感。如果文字大家都不看,那我會想到用攝影。這種情形在我個人身上已經發生過了。這就是我去拍「芬芳寶島」紀錄片的原因。在當時,我覺得我的小說,發生的效果不大——當然,我並不像梁啟超先生所談的「小說救國」那樣地對小說看重,但是我總覺得,如果在一個社會中,有很多人寫出好小說,能讓很多人有興趣去看,那一定會對社會產生某種程度的力量。這種力量一直是我所相信的。
但是在電視很普遍,且電視節目並不一定好,大家又都那麼喜歡看的時候,好的小說當然不多,況且看的人又那麼的少。
當時我就覺得——寫什麼小說?又不是寫給自己看!故事我都知道了,我何必再寫?既然我的讀者都跑去看電視,好,我就跑到電視里讓他們看。
那一陣子,也就是1973—1974 之間,我就放棄小說去拍紀錄片。
阮:換句話說,不管畫面或文字,你都把它當成手段,你是要借著它們說出你想要告訴別人的事了?
黃:我先有一個問題問你,你看過我的小說沒有?
阮:當然看過,每一篇都看過。
黃:我的小說看了之後,到後來都不是文字,而是一個畫面一個畫面。很多讀者比較細心,都有同樣的感覺,他們這麼說:黃春明,我從你的小說中,看到的是一個接一個的畫面。不知你有沒有這種感覺?
阮:我有同樣的感覺。
黃:我的視覺性比較強。我會喜歡攝影、拍紀錄片,可能也跟這個有關。
不管用文字或用影像也好,我所在意的是:如何令一些事情讓別人很容易接受、很容易明白,而且會接受得很深刻!如果那一件事情,用文字可以表現得最為有力,我就會用小說;若用攝影會是最有力,我就用影像。我不大在意方式,而在意效果。
阮:由於你剛才提到我有沒有看過你的小說,使我想起一件有趣的事,當我們看到好文章,會有一讀再讀,欲罷不能的感覺。你在看照片時,會不會有想要一看再看的感覺呢?
黃:提到這個,暫時先不談我個人的經驗,我們就整個環境來說,就一般人看照片的習慣來說好了。現代人一天要看多少照片呀!電視也是一張張照片,這麼地播過去——當然,你們搞攝影的人,不一定會承認整個電視是一張張照片。其實在一般人來講,照片和電視都是畫面。報紙、雜誌又有多少畫面,現代人看文字的篇幅和時間反而少多了。
這種現象存在一種危機——因為看太多畫面了,反而不會看照片。他們以為看照片,就是看到人啦、事情啦,就這麼看過去。看文字,一般人都會經過腦筋去思想,看照片卻往往是一種反應,因為,一天有這麼多圖片,出現在每一個人的眼前,反而使他們對照片的訊息產生麻痹了。
那麼,再回到你的問題來談——我看照片有沒有一看再看的慾念呢?有,但不是馬上。是隔了一段時間之後再看看。再看時,還是覺得很有意思,而且有新的感觸。一些有啟示性的照片,是很耐看的,會讓你去想、去思考。
黃:我記得,我們年輕的時候,一張普通的裸體照片,也經常一看再看,反而比別的照片,看的次數更多,這怎麼說呢。
阮:哈——哈——哈——
黃:哈——哈——哈——
阮:這是否意味著,你在現實生活中不太容易看到的影像,會特別使你想一看再看?
黃:不是——不是——不是。照片雖然容易存留,但一般人在報紙、雜誌上看到照片時,不會有去存留它的慾望,看過就算了。跟一本書不一樣,你看完了,還有可能去重翻它,甚至會介紹給別人看。如果是一本好的攝影集就不一樣了,它跟一本好書一樣,就很可能使人一看再看,因為你已經替它整理過了,並且成為一種資料。我個人看到好照片會存留起來,但積了一大堆,到後來就不知如何找起了。雖然如此,它們的影像在我的腦海里,卻非常的深刻!如果我一想到那一張照片,曾給我感動或啟示時,我幾乎不必翻箱倒櫃去找出來,只要腦筋一動,它就出現了。真的,你介紹過的攝影大師的作品,都印在我的腦海里,一想就
有了。
但是我想到小說時,就只會想到故事或概念,我一定要翻出來重讀一遍才行。
以思想去讀
阮:談到現代人,一天有那麼多畫面出現在他眼前。我想,照片已經變成人對外在世界最直接的接觸印象。有時,這種印象正好是誤解了事實。比如說,有些人心目中的美國,就是萬寶路香煙廣告中一天比一天老去的西部牛仔,或紅極一時,隨即又銷聲匿跡的熱門歌星們……因為,這些圖片資訊整天不斷地告訴我們——這是美國的生活樣式、社會形態……然而這完全是片面而錯誤的。
黃:是,我擔心的就是這樣子。以一概全的認識是最危險的認識方式,就如同我們不能就冰山浮在上面的一角,去認識冰山的形狀大小一樣,所以我們對一件事情,還是要以多
方面的角度去了解。
阮:在這種情況下,你覺得有沒有什麼應對之措?
黃:攝影有很大的欺罔性。
我舉一個例子來說好了。當鄉土文學論戰之後,鄉土變得流行起來,小說的人物都是阿什麼、阿什麼的,講話也一定要干來干去,連繪畫、電視廣告也跟著鄉土起來,所謂的鄉土攝影也出現了。我看過一個叫「鄉土攝影展」的展覽,他把一間破房子的板門拍出來,旁邊還有一個破水缸,裂縫用水泥糊了再糊,且還長著青苔呢。整個構圖、色調都很美。但是,我倒想問問這位攝影家——把整個社會背景都抽離掉的表現能叫「鄉土」嗎?鄉下人生活的困境、悲苦的痕迹,在他的眼裡都是歲月的芬芳、古典的趣味,這算是什麼鄉土。這樣的攝影作品居然還有人感動,那真是看照片的人的問題了。當然,這位攝影家本身的問題也是夠大的。
換過來看你的問題,香煙廣告並沒有說那個牛仔、那樣的西部就是美國。你把它當成美國,那是看照片的人的問題。
我覺得我們應該「讀」它,而不是「看」它,只要你是去「讀」就不會誤解。
「讀」照片是一個很重要的說法,並不是我創出來的。所謂「讀」就是思想,去「看」只是反應、直覺的。去「讀」,除了直覺之外還有思考。
當然,很多照片並不值得「讀」它,光「看」就夠了,但好照片,或是一張有影射企圖的照片,我們就應該去「讀」了。這樣我們就不會把牛仔、西部當成美國了。
因為圖像文化,發揮傳播的功能,時間還很短,因此我們
「讀」照片的能力還不夠,除了創作者要不斷培養自己之外,一般人「讀」照片的能力也是要加緊訓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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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美學七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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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阮義忠
ISBN: 978-7-5327-6791-5/I.4109
出版: 2015年1月
定價: 58元
一年·三個人·七個主題
攝影人阮義忠代表作 暌違二十餘載的華人攝影啟蒙書
走訪台灣清華大學教授陳傳興、著名建築師及建築學家漢寶德、台灣重量級小說家黃春明
以對話方式開啟 攝影美學深度思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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